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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

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

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六、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七、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

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

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二).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三).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急诊就诊制度

一、由接诊护士询问病情确定就诊科目后,办理挂号,并通知有关科急诊值班医生。

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者,由首诊科负责处理。

二、接诊医生检诊后,记录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三、传染病患者应到隔离室就诊。

四、对重病及病危患者应即刻通知值班医生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

须有专人陪伴,随时观察病情变化。

五、接诊护士测体温,必要时测呼吸、脉搏和血压(重危患者必须测血压),一般患者用腋表,小儿、昏迷、精神失常、惊厥患者用肛表。

六、需要抢救的危重病者,在值班医生到达前,护士可酌情先予急救处理,如止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痰等,亦可请其他值班医生进行初步急救,被邀请医生不得拒绝。

七、紫绀及呼吸困难者吸氧。

体温超过39℃可予冰袋或冰敷常温。

呼吸心跳停止者即行胸外心脏按压、心内注射及气管内插管给氧、静脉输液等。

八、需要X光等检查的患者,就病情需要,须有工作人员或陪伴人员陪送,或通知有关科室到急诊科检查。

九、病情需要时,可邀请其他科值班医生会诊。

遇有就诊者过多或疑。

难病例,应及时请上级医生协助。

遇有大批急诊或病情复杂,需要多方面合作抢救的患者,应通知急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及院长。

所有会诊及一切处理经过,应记入病案。

十、病情需要时,可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

十一、多部位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十二、有急症需手术者,按医嘱作术前准备,并通知手术室,如须住院,由陪送人或护士代办住院手续。

十三、重危病者入院时,由护士亲自护送,并对病区护士作好交班。

十四、急症由于交通事故、服毒、自杀等涉及公安、司法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十五、护士应记录患者到达时刻、医生到达时刻及患者送入病区时刻。

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日急诊工作,必须严守岗位,态度热情,工作细心,认真履行职责。

实习人员参加值班时,应有专人指导。

二、各科室派责任心强,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来急诊科工作,应将名单送医务科和急诊科。

值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值班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一切急救用品的性能、数量及其放置位置,如有缺损或不适用时,应立即补充更换。

放置位置有误时,立即改正。

担任急诊医护人员如需出诊,必须有人代替工作。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及查对制度。

急诊及观察患者,应床旁交班,避免将处理未毕的事项交他人处理。

急诊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

l、各急诊医师在遇疑难、危重病例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提出病例讨论,科主任应及时组织科内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作好记录。

2、经科内讨论仍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应报告医务科并申请院内会诊。

3、院内会诊由医务科负责邀请院内专家及相关人员,由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汇报病史,由科主任作出最后的诊疗决定或结论性意见。

4、院内会诊应有相应的记录。

二、死亡病例

1、对不明原因的急诊死亡病例或特殊原因死亡的病例要及时报告科主任,由科主任组织科内人员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病例讨论。

2、讨论由病人死亡时的当班医师汇报病史,应围绕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及抢救处理等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总结诊疗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3、死亡讨论应有相应的记录。

三、临床病例讨论

l、为不断提高急诊医务人员水平,可选择典型病例或疑难危重病例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

2、在急诊科内单独进行,亦可邀请多科人员参加。

事先由急诊科准备讨论材料,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医师主持并负责介绍病情及解答有关诊断、治疗方面的问题,最后提出分析意见和作讨论总结意见。

3、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专人作相应的记录。

急诊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凡病情危重、诊断不明、病情背景复杂的需要会诊时,值班医师必须在急诊病历上详细书写完整病历,请求会诊理由和目的,通过传呼系统请求上级或高年资医生会诊,被传呼的医师应随叫随到,会诊医师应书写详细的会诊意见,并共同参与医疗诊治工作。

二、科间会诊:

因病情需要,或涉及其他专科的疑难病人需要会诊时,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在急诊病历上详细书写完整病史、请求会诊的理由和目的,并立即电话告知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必须及时到达,会诊医师在急诊病历上直接书写会诊意见,内容包括:

对病史、体征的补充,诊断及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会诊医师签名及会诊科室和时间。

 

三、院内会诊:

病人在急诊抢救期间,或因病情危重、复杂(包括重大交通事故、中毒事件)、或因诊断不明、或因病人特殊(上级领导、国外贵宾等),值班医师按规定填写会诊单,列出被邀请专家姓名,并及时报告科主任,同时及时把会诊单送医务科或总值班,通知各位专家及时会诊。

会诊时由经管或值班医师汇报病史,并做好会诊记录。

四、院外会诊:

病人在急诊抢救室期间,因病情需要而邀请院外其他医疗机构会诊时,由急诊经管(或值班)医师填写“会诊单”。

内容包括: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抢救床位、简要病情、目前诊断、已实施的主要治疗措施及效果,请求会诊的理由、目的、医师签名、日期和时间,会诊单及时送到医务科或总值班,由医务科告知被邀请的医疗机构。

临床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四、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五、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六、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七、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组织领导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九、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病区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领导下,在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病房护理工作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技术管理。

2、负责组织制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教育护理人员树立现代护理观,为病人提供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全方位的护理服务。

4、负责对本病房护理工作质量管理。

5、参与并指导各项护理工作,对复杂的护理技术操作和危重、大手术及抢救病人的护理,应亲自参加并进行现场指导。

6、监督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定期组织差错事故分析讨论。

7、随同科室主任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8、组织本病例区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9、根据病人的需要科学合理安排本科室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

10、有计划对本科护士进行培训及考核,不断提高护士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

11、负责管理和检查学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并指定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师以上人员担任临床带教工作。

12、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13、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病人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

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感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

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

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午、下午各巡诊一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木、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使医院各方面情况迅速汇总给医院领导,以便及时掌握情况,使问题得到处理,加强组织管理和信息反馈,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应及时向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报告;

2、新开展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并向医务科主任报告,由医务科转报主管院长批准;

3、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报告;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应向医务科主任报告;

5、急诊手术而病员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急需手术或住院治疗而无费用时,应向医务科主任或院总值班报告,必要时报告院领导;

6、紧急较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向主管财务院领导及院长报告;

7、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转报主管院领导;

8、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须报院办公室或医务科批准;

9、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院总值班报告。

重大问题及时转报院领导;

10、工作人员因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应向医院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

科室正副主任、正副科长须报院领导;

11、各部门、科室的负责人均应就重要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长和主管职能部门报告。

急诊科质量管理制度

1、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科室的各项工作中。

2、成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6、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科室评审。

质量安全教育制度

1、定期进行医疗制度及操作规程培训,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高个人业务素质。

2、进行各专业业务学习及基本技能教育,提高各行业领域技术水平。

3、加强质量安全意识务育,严格质量关键过程流程管理,树立风险、责任、法律等意识。

4、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全面转变服务态度,突出"

以人为本"

的服务宗旨。

5、严格落实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对高危关键环节、"

纠纷高发人群"

的关注;

提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的能力和技巧,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解答清楚,不留死角。

6、定期召开科内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不断提高与持续改进。

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晋升以及奖惩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

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患沟通制度

1、医务人员态度和蔼、举止文明,充分关心、爱护和体贴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向患者解说病情耐心、细心,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杜绝生、冷、硬、顶现象。

2、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主动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客观了解患者对自身疾病的看法,对治疗、措施及愈后的期望,积极帮助患者消除心理负担和恐惧。

每位患者至少有一次具有实质性的沟通记录。

3、认真贯彻落实临床“双方案”精神,提供两种以上的检查、治疗以及用药等方面的临床治疗方案供患者自主选择,并尽可能推荐最佳合理的方案,切实增进患者的信任和配合。

4、自觉维护患者的权利,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拟行特殊检查、手术、麻醉以及特殊治疗前,应将潜在的医疗风险告知患者,取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理解并征得书面同意。

5、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如发生医疗过失或医疗事故,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负责人给与认真细致解说,尽可能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重大医疗事故医务科进行认真调查,及时将调查结论如实向患者通报解说。

6、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1、由病房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主班护士负责管理。

各班护理人员须按照管理要求执行,防止丢失。

2、住院期间的医疗文件要求定点存放,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折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回原处。

3、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4、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5、病房交班报告须按要求记录,并妥善保存一年以备查阅。

6、病房医嘱的保存期限按有关法规执行。

7、护士排班本保存时间为一年。

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时间和病人入院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写“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完成。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生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以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可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上一般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护士长组织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要停止术前医嘱。

要重开医嘱,要分别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病历书写制度

按2005年甘肃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要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例外)。

诊断。

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一年以内的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应书写完整入院记录:

实习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审查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并签名;

一年以上的住院医师及进修医师方可书写入院记录;

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应由主治以上的医师审查修正签字。

4、病历质量的考核按医院"

病案质量评分表"

进行。

5、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①门诊首页病历必须填写(不可漏填项目)。

②病历内容简明扼要: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由医师签名。

③间隔时间过久或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患者、一般都应与初诊患者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④每次检查,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⑤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⑥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并在病历上签名住院的原因和门诊诊断。

⑦门诊患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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