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8744531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按照大部门管理体制的原则,在进行机构调整、职能整合的同时,尽可能实现职

能、权限的完整与统一。

如明确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的责任,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责任,明确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卫生厅、教育厅等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责任。

(四)调整优化组织结构。

合理配置区域经济调节部门职能。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搞好区域经济调节。

并理顺其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等方面的作用。

强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管理体制,推进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

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对现有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除规范保留的,其余一律撤销,任务交给职能部门承担。

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完善设立和撤销机制。

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

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确需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要严格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由主办部门提出,经省编办审核,报省委、省政府决定。

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具体调整及设置情况如下:

1.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将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工业管理方面职责、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信息产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不再保留经济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产业局。

将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中共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中小企业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改为部门管理机构,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将中小企业局承担的农产品加工及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能划入农业厅,中小企业局不再保留乡镇企业管理局的牌子。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改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2.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将人事厅的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不再保留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3.组建环境保护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将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划入环境保护厅。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局。

4.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将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不再保留建设厅。

5.组建交通运输厅。

将交通厅职责、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厅。

不再保留交通厅。

6.组建煤炭工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以煤炭工业局为基础,将煤炭工业局职责、经济委员会有关煤炭工业方面的职责,整合划入煤炭工业厅。

不再保留煤炭工业局。

7.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改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卫生厅管理。

明确卫生厅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仍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

9.将法制办公室由部门管理机构改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将金融办公室、参事室调整为办公厅内设机构。

10.将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改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11.将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更名为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农业厅管理;

将畜牧兽医局调整为农业厅内设机构。

12.将外事办公室(挂侨务办公室牌子)更名为外事侨务办公室。

13.将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局,将文化厅的电影管理职能划入广播电影电视局。

14.将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副厅级调整为正厅级,仍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五)完善管理体制。

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继续推进省直接管理县的财政体制改革,扩大省财政直接对县的范围,同时对省直管县的体制进行积极试点。

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垂直管理部门与当地政府权责关系,严格执法监管。

(六)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确保不突破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

同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省级政府机构设置

改革后省政府工作部门为41个。

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为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

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

(一)省政府组成部门。

除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外,省政府组成部门如下: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中共山西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国家安全厅

山西省监察厅(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其合署办公,列入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水利厅

山西省农业厅(挂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牌子)

山西省林业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文化厅

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审计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二)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省政府直属机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挂山西省版权局牌子)

山西省体育局

山西省统计局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旅游局

山西省宗教事务局(挂山西省民族委员会牌子)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粮食局

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部门管理机构

山西省物价局,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中共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山西省卫生厅管理;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由山西省司法厅管理;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由山西省农业厅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均为正厅级;

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省政府组成部门称委、厅、办;

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称委、局、办。

委、厅、局、办内部一般只设处级机构。

四、组织实施

省政府机构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机构编制部门负责。

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扎实细致的工作,认真做好职责的衔接和工作协调,抓紧进行定职责、定机构和定编制的工作,扎实稳妥地推进省政府机构改革。

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保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

纪检、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有关职能,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于20XX年上半年完成。

篇二:

晋卫医发〔20XX〕22号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XX〕54号)有关要求,切实将《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的意见》(晋卫医发〔20XX〕84号)落到实处,现就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市场准入

(一)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

制定调整、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文件,将二级以下医院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市或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缩短审批时限。

将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由26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执业登记审核时间由31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

(三)放宽准入范围。

对于社会资本申请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疗养院、护理院、门诊部及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受机构数量和选址距离的限制。

(四)鼓励有条件的社会资本通过委托管理、合资合作、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独立医疗机构。

二、夯实人才队伍(五)将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主动跟踪重点建设医院的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其人才竞争力。

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住院医师规培、全科医生培养、继续医学教育、参加学术活动、科研立项、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相关单位在开展上述工作时要将社会办医统筹考虑。

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作为临床教学实习基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六)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取消多点执业的执业地点数量限制,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到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

鼓励探索区域注册和多点执业备案管理试点。

(七)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培养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公立医院要积极接纳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为进修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八)平等吸纳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医学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大力吸纳有意愿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成为省医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各级医学会每年组织的学术交流和学术会议,要为社会办医疗机构代表预留一定名额。

三、提升服务能力

(九)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建设医院评选工作。

定期评选一定数量的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和重点建设医院,给予支持和重点建设。

(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参加等级医院评审,加大等级医院评审培训和指导力度。

(十一)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政府主导下组建或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社会办医疗机构所在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选定或指派辖区内公立“核心医院”将评选出的重点建设医院纳为“合作单位”,有效提升重点建设医院服务能力。

(十二)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准入,采取先培训帮扶后审核准入的模式,大力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四、优化发展环境

(十三)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支持力度。

对于评选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和重点建设医院,争取给予经费支持。

(十四)放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

在保证相关技术要求标准不降低的基础上,对于服务范围、服务量等非技术标准原则上不做要求。

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

(十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政府指令性任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十六)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医院。

(十七)落实新农合定点政策,凡是具备开展住院诊疗服务方式并可以向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均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通过等级医院评审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收费类别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新农合补偿报销政策。

建立分级诊疗转诊制度时,做到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十八)社会办医疗机构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完全相同的公共政策信息知情权。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会

议和活动、印发相关文件、简报、信息等,要按照公立医疗机构的同等待遇,送达各相关社会办医疗机构。

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相关数据、资料和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全省医疗卫生统计范围,并可分享相关公共信息。

(十九)将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分析与评价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促进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二十)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经营水平。

强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管,制定《山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范畴,促进良性发展。

20XX年6月30日

篇三:

20XX年规范医联体实施方案

岚县中医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山西省(: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方案)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晋卫[20XX]40号)》要求,来进一步提高县级中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根据《山西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为指导,岚县中医院与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从20XX年10月正式建立了医疗联合体关系,从创建至今已整一年时间了,通过医疗联合体的建立,使我院在医疗技术水平、人才建设培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面有了不断的进步,进一步提高了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

对我院的对口支援工作来说同时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为探索对口支援新模式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现,就以后医联体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下一年计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中医医疗联合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低廉合理的医疗费用、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为宗旨,以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转变服务模式、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和特色优势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拓宽服务领域和现代化管理为动力,不断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层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机制

和体制。

通过医疗联合体的建立,使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等资源实行纵向流动,提升运行效率,促进资源下沉,实现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方便患者就医。

二、医联体支援时间、方式和待遇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每月选派1—3名副高以上专家来我院帮扶2次,每次1—2天,开展查房、带教、会诊、病历讨论等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门诊工作,专家挂号费、诊疗费执行省城标准,处方执行专家处方为准。

根据职称情况对下乡人员进行补贴,按照每人每天计算,正高:

300元/天;

副高:

200元/天;

主治:

150元/天。

三、医联体工作组织机构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自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成立了医联体领导小组。

组长:

刘杰

副组长:

刘兴旺、刘润珍、程秀丽、俎元海、丁完兰、李瑞红

成员:

王支平、王亮军、李志红、范计梅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李瑞红兼任办公室主任,总体考虑医联体工作,王支平具体负责医联体工作的落实。

四、医联体具体工作内容

1、医务科每次提前1—2天联系附院专家来院帮扶时间,安排确定相关事宜,包括与各级乡镇卫生院联系、与院级负责部门联系安排食宿事宜。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我院利用微信平台、海报、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定期来我院帮扶的专家进行长期宣传,让更多的老百姓及时了解到优质医疗资源信息,并要对已来我院就诊的患者进行及时随访、回访,加强巩固病源。

3、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疗合作模式,附属医院在我院建立了医疗服务平台,当地群众在我院就可以预约到附属医院专家号,方便群众到附属医院就诊,同时,建设了远程会诊平台,建立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患者在我院就可以享受到附属医院专家的诊疗服务。

4、加强重点专科建设。

我院与附院走的是“强弱联合、特色专科”的道路,根据我县多发病、常见病来确定发展重点专科方向,近二年将脾胃科和脑病科确立为建设的重点专科,要利用三级医院的高效平台打造出属于我院的特色专科,具体做法就是进行以医院为依托,科室与科室结对子,每次派驻专家对我院重点专科的业务进行现场指导,包括:

专题讲座、教学查房、危重病例抢救、临床诊疗、教学培训、重点专科建设等技术援助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也要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与开展。

5、加强人才培养建设。

在重点专科人才建设方面,我

们一直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的原则。

近二年,我院计划确立培养脾胃科王支平和脑病科王亮军为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才。

第一,根据我院自身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我院要不定期的派业务骨干到医联体合作医院进修,可采取“短、频、快”的学习模式,来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第二,利用医联体合作关系,在专家“传、帮、带”的作用下,以提高我院专科人才技能,整体医疗水平为目的,通过床边教学、会诊、讲座等为主,专家出诊为辅,来真正培养我院专科建设人才。

6、提升医院整体业务能力

通过帮扶要使我院各项业务运行指标有所提升,如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95%,开展中医医疗技术种类数量>

10种,中药饮片处方比≥30%等。

通过医疗体的建设,目的是让三甲中医院的优质资源下沉到我们县级中医院,将三甲中医院的优势诊疗技术,输送到我们县级中医院,提升县级中医院的实力,逐步做到小病不出门、大病不出县,真正方便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通过与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我们相信,在双方共同的努力,共创双赢的基础上,也会为我省的中医药事业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20XX年10月2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