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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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章程

目录

1.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

2.组织机构

(1)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2)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

(3)家庭教育教科研组

(4)家长学校教务组织

3.岗位职责

(1)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2)家长学校教务主任职责

(3)家庭教育教科研组职责

(4)家长委员会职责

(5)班级家长委员会职责

(6)家长学校班主任职责

(7)家长学校教师职责

4.管理制度

(1)家长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2)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3)家长学校检查、反馈、评价制度

(4)家长学习考勤制度

(5)优秀家长考核评比制度

(6)家校联系制度

(7)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一、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

家庭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民族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为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庭学校性质:

家长学校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是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成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促进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的工作桥梁;是优化未成年健康成长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促进和谐社会、学习型家庭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任务:

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向家长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家长和学校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使之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家长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设校长2名,由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代表分别担任;副校长1名,由学校分管副校长担任;委员由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负责人、家长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根据校务委员会职责分工负责。

校务委员会下设家庭教育教科研组和教务组,组长由分管家长学校的副校长担任。

第五条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20人左右;年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人,委员20人左右;班级家长委员会设组长1人,委员4—6人。

委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家长代表组成,以家长自愿参加为主,由学校和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和家长协商产生,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向全体学生家长公布。

第三章制度建设

第六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十有”:

有管理机构,有专(兼)职教师,有教学设备、有校牌、有经费、有计划、有教材、有制度、有考核、有档案。

第七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要明确家长学校、校长、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教科研组、教务处等工作职责。

健全家长学校管理、教学管理、考核评比、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八条把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制定家长学校近、远期发展规划,每学年要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

第九条教研要求:

家长学校采取集体备课制,共同研讨、优势互补。

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研究,不断提升家教水平。

第十条教学形式:

根据不同年龄学生家长的需求,采用班级授课制,以专题讲座、观看专家讲课录像、经验交流、个案咨询、专题论坛、互动体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教学。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坚持学习体验与咨询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听课与互动研讨相结合。

创办《家教之窗》专刊交流。

第十一条办班形式:

教学班以家长的孩子所在年级班级进行教学活动。

特殊情况也可将同年级几个班合为教学班进行教学。

第十二条教学内容:

使用《家长读本》为教材,学校统一印制;结合需要,举办各类家教专题讲座;根据实际,穿插校本教材或其他家教材料。

第十三条教学时数:

每学年授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2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共计8课时。

第十四条学制:

家长学校学制为三年,家长随孩子入学而入学,随孩子毕业而结业。

家长应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学业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五条学员管理:

家长学校以全体在校学生家长为学员,学员实行班级管理,与学生班级相配套。

建立学籍花名册,家长填写“家长档案”,按每学年一届建册,审核、结业登记管理。

第十六条学员考勤:

家长参加面授时,实行签到计学分制度。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请假。

无故缺席累计超过总课时三分之一者,不予结业。

第十七条师资:

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以本校教师为主。

各班主任即为家长学校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适当邀请社会各界家教专家和教子有方的家长。

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教学经费:

学校适量拨给教学经费,并通过各种渠道筹措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家长学校办公费、讲课报酬、购置印发资料及奖励优秀家长等。

第十九条教学设备:

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器材和教学资料的配备,满足教学需要。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

建立并规范家长学校档案。

档案资料要齐全规范,按统一规定目录,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五章考核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考核考查:

家长按学年度学完规定的课程,即进行考核考查。

考核内容包括家长出勤、作业、答卷、家长与孩子共同进步情况等,考查内容为卷面考试、座谈、提问等。

第二十二条学年结束后,对家长学校工作情况及教学效果进行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十三条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评选“优秀家长”、“优秀班主任”,由学校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将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学校考核评估之中,为家长学校教师工作人员核定工作量,纳入考核量化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如与上级统一规章有相悖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并结合学校实际,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组织机构

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校长:

李国祥

副校长:

齐可占

委员:

赵静陈林宋玉强、

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

主任:

刘玉哲

副主任:

张明才李涛

成员:

孙德宝孙文亮赵吉文

史亮程侨孔涛张伟

家庭教育教科研组

组长:

赵静

副组长:

宋玉强

成员:

陈云陈成秀李晶王海勇许金斗

齐迪张加涛张绍芳吴雪梅张蕾

尹秀芹刘霞程艳王晓丽彭健

家长学校教务组织

教务主任:

齐可占

授课教师:

陈云陈成秀李晶王海勇许金斗

齐迪张加涛张绍芳吴雪梅张蕾

尹秀芹刘霞程艳王晓丽彭健

三、岗位职责

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领导和组织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总结家长学校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建设团结、服务、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

3、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

4、确定家长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分层规划。

审核、确定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

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5、加强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6、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民主管理学校。

7、组织与协调校外有关部门和学生家长的关系,搞好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教育,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8、负责审核家长学校年度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家长学校教务主任职责

1、认真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探究家长学校教育的规律。

2、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掌握各年级、班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及时交换意见,提高教育质量。

3、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负责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评比,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

4、负责日常教务工作,领导和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家长学校课表安排、学员注册登记、学籍管理、考勤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评估制度、优秀家长考核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任课教师会议,开展家长咨询活动,配合家庭、社会共同教育学生。

6、及时向校长反馈教学情况,听取校长的改进意见,并及时改进落实。

7、每学期对家长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一次书面总结,组织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家庭教育教科研组职责

1.课题立项:

结合本校家庭教育的实际,确立微观而亟待解决的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积极申请立项并实施研究。

2.课程研究:

(1)定期研究家教教材,明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做好教学引领。

(2)每学期开展全员参与的课题研究活动2次。

3.培训师资:

根据教材内容和教学进度定期培训授课教师,通过培训提高教师研究、把握、处理、应用教材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

4.及时调研:

(1)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深入课堂随家长听课,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

(2)定期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了解学员学习情况,根据个别特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研究。

5.成果推广:

(1)及时总结家教研究的优秀成果,认真总结、归纳、升华探索到的较成功的家教课堂教学方法和优秀家教经验,并及时推广。

(2)开展优秀教案评选活动。

在教师备课审批过程中,初评优秀教案,通过具体的课堂教学,考察教育效果,学期结束进行终结评选,并刊登印发予以推介宣传。

(3)创刊《家教之窗》,推介家教课堂的优秀教法、家庭教育的成功案例、家教心得、家教存疑探讨等。

6.档案建设:

研究档案资料建设,立足于反映研究的过程、体现研究的全貌、证明研究的成果。

主要包括计划性资料、基础性资料(如调研问卷、访谈笔记、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等)、过程性资料和总结性资料。

家长委员会职责

一、家长委员会性质、任务

家长委员会是由全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和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促进学校、家庭、社区联系,加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家长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在学校的指导下,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家长科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沟通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意见和要求,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研究新时期少年儿童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关注学生安全;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协助办好家长学校,调动家长积极性,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实际困难。

二、家长委员会职责

1、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学校工作,协助学校落实教学工作计划,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2、理解学校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并协助学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所在的机关、厂矿、社区等单位,发动这些单位的力量帮助学校,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学校发展。

4、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动态,收集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发展献计出力。

协调家校关系,促进家校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解决矛盾,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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