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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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级部门、财务室委托的督办事项;
、
(七)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八)负责绩效考核、监督奖励与处罚工作;
第三章督查考核小组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总经理工作部为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公司各部门、财务室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公司其他部门、财务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七条总经理工作部通过《总经理督办通知单》、《督办事项跟踪表》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督查考核小组的成员及其工作
组长:
邱小平负责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副组长:
拓宏前受总经理的委托,协助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组员:
杨梅承上启下负责承办、督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
祁婷婷制定各种方案,计划、措施、报表
景志宏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章督查考核小组的工作形式
第九条督查考核小组分为总经理督办考核、公开(挂牌)督查督办考核、公开(日常)督查督办考核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
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
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二)公开(挂牌)督办:
督办部门根据公司领导交待,通过公布督办事项跟踪表等形式,公开告知督办事项并限期完成。
通常属于紧急督办事项。
(三)公开(日常)督办:
督办部门根据各部门、子公司上报的工作计划,经督办领导审批,通过公布督办事项跟踪表等形式,公开告知督办事项。
通常属一般督办事项。
第五章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十条督查督办工作包括:
督查立项、领导批示、承办、督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立项。
督查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管理,督查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立项意见后,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领导批示。
总经理工作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总经理督办通知单或督办事项跟踪表中列明督办事项的内容、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分管领导等。
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总经理督办须报总经理批准,其他督办事项须报督办领导批准),下发承办部门、子公司实施,并分送分管领导知晓。
(三)承办。
承办部门、子公司接收督办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事项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办理,协办部门要认真配合。
如主办部门无法协调完成督办事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总经理督办通知单》或《督办事项跟踪表》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总经理工作部进行协调。
(四)督办。
总经理工作部应根据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上门催办、OA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事项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办理。
实行总经理督办事项重点跟踪督办;
挂牌督办事项及时跟踪督办;
日常督办事项定期分阶段督办。
总经理工作部要实行定期通报、每月小结,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各项工作迅速有效推进。
对各项督办任务,要及时在公示栏、OA平台公示办理结果等方式进行督办。
(五)延期。
对督办事项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结的,第一次可向公司申请延期,但要说明原因,根据分管领导及督办领导签署的意见,重新明确办结时限;
第二次申请延期的,须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并限时办结,不得再次延期。
公司总经理督办事项原则上不得延期。
申请延期要填写《督办事项延期办理申请表》(见附表二),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申请延期时间。
(六)催办。
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反馈又没有申请延期的交办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填写《督办事项催办通知单》(附件三),经督办领导签署意见后,下发承办部门。
(七)反馈。
承办部门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工作部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总经理工作部需将承办部门反馈情况汇总,并定期向领导汇报。
(八)审核。
承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应尽快上报总经理工作部进行审核。
1、日常督办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对承办部门上报办结的督办事项作出退办或办结存档。
2、挂牌督办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进行初审转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分管领导意见对承办部门上报办结的督办事项作出退办或办结存档。
3、总经理督办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进行初审转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总经理批示。
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总经理批示对承办部门上报办结的督办事项作出退办或办结存档。
4、对承办部门上报办结的督办事项,总经理工作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自接到承办部门上报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完成审核工作。
(九)退办。
对于退办事项,总经理工作部根据领导意见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下发承办部门并分送分管领导知晓。
(十)归档。
对督查落实情况以及重要基础资料(包括领导批示、查办原件、情况调查、处理结果等来往文件),要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
同时交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作为干部奖惩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督查督办要求
第十一条督查督办要求
(一)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查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是公司各项决策和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督查督办是一种领导职能,各部门、子公司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三)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应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
2、对领导批示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两周内办结;
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或进度;
4、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要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和分管领导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度,并提出书面申请。
(四)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办结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
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五)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关公文保密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总经理工作部按月在行政办公会上通报督察督办事项情况,并定期制作《督查通报》,向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公开督查督办工作和承办部门完成情况。
第七章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
第十三条对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
(一)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督查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负总责,承办人是督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办、督办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交办事项抓得不紧,工作不力,没有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督查督办任务的。
对日常督办事项按照公司《月度绩效日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对于总经理督办事项或挂牌督办事项,第一次申请延期的由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部门当月绩效系数下浮5(对承办、协办、督办责任人由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次申请延期的和总经理直接督办未完成的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做书面检查,部门当月绩效系数下浮10(对承办、协办、督办责任人由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次申请延期且未完成的,对主要责任人采取降岗、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部门当月绩效系数下浮50,取消部门年度评先资格。
对协办、督办责任人由公司研究确定具体处理意见。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督查考核办负责修改、解释。
附件一《总经理督办通知单》、
附件二《督办事项跟踪表》
附件三
督办任务变更申请表
编号:
版号:
A/2
页码:
第1页共1页
变更申请部门
配合部门
计划变更事项内容
原定完成时间
现定完成时间
对其他部门计划完成的影响
□无;
□有:
(描述影响)
变更原因:
申请部门负责人:
配合部门负责人意见:
受影响部门负责人意见:
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督查办意见:
督查办领导意见:
附件四
督查督办回执单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责任部门/单位
督办依据及具体事项
主办人
督办事项及计划完成时间
现工作进度
是否按计划正常进行
分管领导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