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广场设计策划合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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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7000平方米
2.5设计内容:
项目前期调研、策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
2.6总设计费:
X佰万元整(小写:
X元)人民币
第三条设计进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表-1
设计阶段
设计成果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备注
占全部设计工作比重
建筑方案
设计
概念规划草案
本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日内
甲方提供作业指导书
45%
初步方案设计
概念规划草案经甲方及相关部门确认后3日内
正式方案设计文本
初步方案设计经甲方及相关部门确认后3日内
乙方协助甲方呈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
扩初设计指导
扩初设计指导不少于5次
方案报建设计经甲方及相关部门确认后3日内
收到甲方书面通知
5%
施工图设计指导及现场服务
施工图设计指导不少于3次,现场服务不少于6次
施工图设计期间与施工期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期间与项目施工期间
备注:
1、设计成果送达时间以甲方收到并签收之日为准;
2、上述设计文件交付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设计费用
表-2
序号
设计内容
层数
单价
建筑面积
设计费
1
建筑、规划方案设计
2
深化方案设计及报批配合
3
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指导及现场服务
4
总计
X元
说明
1.最终设计费用的金额为含税金额。
2.本设计费用为包干价,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额外费用。
3.设计工程量变更时,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付款进度
表-3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比例(%)
付费额度(元)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30%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概念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
深化设计成果提交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且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15个工作日
第四次付费
乙方与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技术交底且乙方对完整的施工图给出专业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
第五次付费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
(1)总价包干;
(2)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视项目进度情况可修改付款进度;
(3)每次付款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并送达甲方后;
经甲方结算流转审核完毕后向乙方支付款项。
(二)付款方式
电汇、承兑汇票、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6.1甲方派______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派_____为乙方联系人,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技术监督及签证等事项。
6.2本工程项目的乙方主创设计人员名单:
表-4
专业
设计师姓名
联系方式
工作职责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电气
暖通
6.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具(《新城商业项目自审表》、《新城住宅项目自审表》等)作为设计依据,乙方必须据此展开设计工作及相关配合工作。
6.4乙方在设计工作开始前,应向甲方提交一份“设计服务计划书”,该计划需经过甲方批准并落地执行。
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对于本项目的理解;
②总体设计思路;
③设计方案的论证;
④本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⑤设计工作计划安排;
⑥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含设计团队及组织安排);
⑦成本控制措施;
⑧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第七条设计依据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中国法律。
7.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定》。
7.3国家、省、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其它规定。
7.4甲方正式设计作业指导书及甲方对各阶段的设计要求文件。
7.5地形图、地质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
7.6设计阶段、设计内容及成本控制指标。
第八条总则
8.1建筑方案、扩初及施工图等各阶段设计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8.2建筑方案、扩初及施工图等各阶段设计深度应满足当地相关政府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8.3建筑方案、扩初及施工图等各阶段设计深度应满足甲方内部制定的相关设计深度标准以及设计指引等的要求。
8.4乙方送交的设计成果必须加盖公司印章,若未加盖公司印章,视为设计成果不合格。
8.5方案设计阶段
8.5.1总体规划设计:
总平面设计说明、总平面图(CAD图及彩色表现图)、交通分析图、消防分析图、日照分析图以及其它必要的分析图、地下车库平面布置图、公建平面规划图、总体规划表现图及模型(1:
500)等。
8.5.2单体建筑设计:
设计说明;
标有主要控制尺寸的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及剖面图;
工程投资估算;
单体建筑表现图等。
8.6指导扩初设计阶段
8.6.1设计总说明。
8.6.2总体规划设计:
总平面规划图、总平面系列分析图(道路、交通、消防、绿化、日照等)、标高系统图、技术经济指标等。
8.6.3单体建筑设计:
单体建筑的各个专业设计、工程投资概算;
控制建筑风格和品质的细部详图及说明。
8.6.4表现图:
规划、建筑、景观以及各部分重要节点的表现图。
8.7指导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建筑外立面装饰及幕墙方案设计等)
8.7.1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
零星工程设计(如垃圾站、门卫、围墙等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小区变等标准设备用房的外立面装饰设计;
管线综合设计(包括雨污水、供水、强弱电、室外消火栓、路灯和煤气等走向示意图);
雨污水、室外消火栓施工图设计。
第九条工作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
9.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文件的份数:
9.1.1提供方案设计文件__12__套,方案设计表现图图板__3__套,研究模型一个,A4缩印文件__2__套(详见甲方设计作业指导书)。
9.1.2各阶段设计成果应包括各阶段全部电子文件及专业计算书。
9.1.3如果甲方需要各阶段更多的图纸文件,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支付相应的工本费(A0:
8元/张,A1:
4元/张,A2:
2元/张,A3:
1元/张,A4:
0.5元/张)。
9.2知识产权归属和限制
9.2.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阶段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的著作权及其衍生权利归甲方单独所有,但乙方具有署名权。
9.2.2乙方无权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将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成果应用于其它工程。
9.2.3乙方无权在未经甲方许可情况下将甲方公司内部相关技术管理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9.2.4若乙方违反上述2)、3)条款,甲方有权追究其全部责任,并可终止后续合作。
9.3设计成果权利瑕疵
9.3.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并保证其合法性和独创性。
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是甲方认可的设计人执笔,同时必须是专为本合同约定工程而设计,并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设计方案,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设计费,已支付的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因此造成侵权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3.2如有第三方主张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9.3.3乙方必须对设计成果负担保之责,保证设计成果没有瑕疵,若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实施设计成果,导致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3.4乙方的设计方案无法当场验证,甲方根据乙方设计进行施工,导致整体工程不符质量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方职责
10.1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需要的基本资料,如建筑用地红线图,地质勘察报告(包括钻探、测试、土壤穿透等),市政设施(如给排水、供电、有关用户等)的资料以及乙方需要的其他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时限性及可靠性负责。
10.2对设计过程文件进行及时把关,并及时提出书面意见。
10.3对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于2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10.4及时安排将乙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呈报给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如延期批准,则下一阶段的工作将相应顺延推迟。
10.5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第十一条乙方职责
11.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11.2乙方保证所有提交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其深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规定及专业要求,并能满足可施工性的要求;
乙方应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协助甲方进行设计报审(配合甲方进行前期消防、市政配套征询;
到规划、消防、供电、自来水、排水、燃气、卫生防疫、审图中心等相关部门);
乙方应承诺安排至少一名资深建筑师参与建筑设计及施工的全过程;
在施工阶段中的设计变更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认,由乙方负责修改。
11.3如所设计的各阶段成果不具备可实施性,乙方应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方案优化设计,如乙方拒不进行优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3.1乙方对本项目土建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把控。
11.3.2乙方必须对后期综合体土建初步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并提供专业意见。
11.3.3乙方必须对后期综合体土建施工图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并提供专业意见。
11.3.4乙方必须对本项目后期外装饰、内装饰、景观及其他设计成果进行相应审核并提供专业意见。
11.3.5设计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查后,提出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11.3.6乙方在各设计阶段工作完成后,如施工提前,乙方须及时完成相应设计工作的自审工作,并在现场施工开始前或提交最终版施工图后一个月之内书面提交自审结果。
如未经甲方同意不执行《自审表》等要求中的规定,每出现一条扣除设计费2000元(人民币大写:
贰仟元整),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到位,如有因此造成实际损失的,按合同第12.1.2条承担违约责任。
11.4乙方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其技术方案的经济性,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设计管理,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阶段性成果资料(双方另行约定)同时派员与甲方及时沟通,确保设计意见的统一。
11.5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及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优化设计研究成果”中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优化设计。
11.6乙方应提供相对固定的设计团队为甲方设计服务,同时明确相对固定的专业负责人,便于设计阶段相互沟通对接。
11.7如因甲方或政府职能机构审查原因造成设计周期拖延,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1.8现场服务期间,(主创设计师)在甲方提前通知且有时间的前提下应参加甲方组织或者政府组织的重要汇报会议并且应亲自汇报方案。
11.9在每个阶段成果文件的审查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关设计人按甲方确定的时间参加审查会议,并应对设计成果进行详细的陈述讲解及解答;
同时在方案及施工图阶段,甲方有权根据设计质量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乙方组织相关设计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现场办公,直至确认审批通过为止。
乙方所需要的相关办公设备及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11.10乙方收到甲方的业务联系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明确响应意见及处理解决时间。
如乙方的答复未得到甲方的认可,应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11.11乙方提交的设计班子名单、组成及分工职责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调整。
为保证设计质量和进度,在设计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班子名单、组成及分工职责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响应配合。
11.12由于乙方设计不当造成工程量增加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
甲方有权按增加工程量费用的50%扣减设计费,但扣减的设计费不超过具体设计项目总设计费的30%。
(注:
设计不当是指设计人所设计的图纸未能在满足相关国家设计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
11.13如乙方有重大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注:
重大设计错误是指设计人在各项目设计疏漏、错误致使发包人额外增加工程造价超过各项目工程总造价20%以上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赔偿与奖励
12.1赔偿
12.1.1乙方应确保按双方约定的设计进度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
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提供,乙方应当依照表-5给予甲方赔偿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除外)。
表-5
逾期类型
处理办法
逾期五天以内
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5000元设计费;
逾期五天以上
(包括五天)
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50000元设计费;
逾期七天以上
(包括七天)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2.1.2乙方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未安排乙方内部设计会审,甲方将予以警告处理;
乙方提交的正式设计成果,如出现技术性的设计失误,甲方有权按照表-6扣除设计费;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将取消与其后续合作。
表-6
设计失误导致结果
损失等级划分
尚未施工,未造成实际损失
不造成损失
警告批评
1、设计单位须免费及时修改到位;
2、失误将作为案例,并纳入评估表。
预计造成损失
每处扣除1000元设计费
已施工,造成变更
造成5万元以下损失
扣除实际损失的100%
1、具体损失由双方共同核定;
2、设计单位须免费及时出具整改方案;
3、失误将作为案例,并纳入评估表。
造成5万以上损失
扣除(50000元+超出50000元部分*20%)设计费
12.1.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后期服务。
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后期服务,每缺席一次(经甲方同意除外),甲方有权扣除尾款的10%,扣完为止。
12.1.4乙方在图纸设计中需考虑经济性及成本控制。
12.1.5若乙方在项目设计中,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即擅自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每发现一人,扣除设计费2000元。
12.2奖励
12.2.1甲方对同一类型供应商每年度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专项排名,排名首位的供应商将予以10000元奖励(该供应商应将该奖励款直接奖给设计团队)。
12.2.2对于优秀供应商,甲方将予以表扬,并考虑适度提高次年合作金额。
以上内容均在供应商评估表中和供应商信息库中记录。
第十三条设计修改
13.1修改合同内的设计内容必须有书面通知,收到修改建议的一方应给予充分的考虑。
13.2如设计已经由甲方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查及批准,甲方要求作出重大的修改,则由甲方与乙方及时进行友好协商,在明确相应的修改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的同时,调整提交设计文件的日程并进行相应的修改。
13.3如设计中确有错误、疏漏和不合理性而可能导致安全性或经济性的明显不利,该设计虽经审查批准,但甲方要求修改时,乙方应当及时地、无偿地修改该设计,设计方不能以该设计已经通过批准为由而免责,因此增加的政府审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13.4乙方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如果由于乙方的错误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该工程质量事故部分的设计费,并应当根据甲方的损失结果由乙方向甲方偿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13.5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一般性的设计修改费用,除非项目发生颠覆性的变化修改,原则上不再增加设计费用。
如项目发生颠覆性的变化修改,乙方与甲方协商修改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
原则上最高设计修改费用不得超过修改部分建安费的1%。
13.6乙方提交增加的设计费用过高而甲方不能接受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但乙方不负责其它设计单位设计质量及效果,乙方已完成设计的设计费用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以按已完成设计工作量按阶段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约终止及违约处理
14.1合同终止
14.1.1在设计过程中,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设计工作,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终止履行,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与乙方结算设计费。
14.1.2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终止履行,乙方应退还在该阶段已经收取的设计费。
如果因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而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4.1.3如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设计文件的版权归属约定对双方继续有效。
14.1.4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转让方的行为视为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双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处理。
14.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设计延迟、设计失误,审图回复延迟、设计超成本指标限额、未提供后期服务等情形,双方按照合同第12条约定赔偿与奖励中相应条款解决;
14.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14.4由于所涉及的各阶段成果不具备可实施性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4.1依据合同约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各期进度费中扣除。
进度费中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4.5如果依据上述条款甲乙双方终止合同:
①乙方应继续完成双方约定的设计内容;
②对于后续设计内容,如有关联到原设计内容的,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原设计内容的复核等工作,不得拖延;
③乙方还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继续免费配合甲方进行报批、审图等设计工作,免费提供盖章用印等服务。
14.6如乙方不配合则按:
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5000元设计费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如果发生签约时不能预见的事故,而双方又不能避免或克服其影响,该事故即构成不可抗力。
这些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失火、洪水等恶劣天气)和战争。
15.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由于各方面都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约。
15.3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害方应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而且在所有情况下,均应积极采取措施,以消除或减少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
15.4当不可抗力终止时,受害方同样应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送达
16.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
甲方所有的书面信函及通知均以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形式寄出,如因乙方地址有误或未及时拿取信函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的书面通知发至合同中其中一联系人即视同乙方所有权利人均已收到书面通知。
16.2自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合同第一、二页中乙方的联系方式与乙方进行联系并邮寄任何书面文件。
如乙方需要更改联系方式,则乙方必须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甲方,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6.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且所列联系地址系送达地址,如果变动,须通知对方,若因提供有误或因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对方,引起合同履行停滞或不履行,由提供方承担责任。
16.4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通知、答复等,特快专递的,以收件方签收日为送达时间;
收件方不签收的,同地以特快专递发出后的第二日为送到日,异地以特快专递发出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
挂号邮寄的,同地以发出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异地以信件发出后的第七日为送达日。
16.5对于甲方向乙方邮寄的任何文件、资料、回复、书面通知等,截止期限的计算单位为自然日。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它
18.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文件)以打印稿为准,手写内容一律无效。
18.2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8.3由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发包方名称:
设计方名称:
XXXX置业有限公司上海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