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与区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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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与区间
1.《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99条(电务“四个三”制度)
电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三不动”、“三不离”“三不放过”和“三级施工安全措施”四项基本安全制度。
1.三不动:
(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
(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好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
2.三不离:
(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
(2)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
(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3.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三级施工安全措施:
电务段、车间、工区三级组织的施工均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的单项作业措施、安全卡控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后的检查试验措施,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等。
2.《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100条(七严禁)
电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纪律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
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3.《北京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第151条(在接触网附近灭火的规定)
在接触网附近灭火的规定
1.接触网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接触网工区、列车调度员。
2.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距接触网带电体不足4m的燃着物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若使用砂土灭火时,可在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
3.距接触网超过4m的燃着物体,可以不停电用水浇,但水流不应向接触网方向喷射,并保持水流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m以上。
4.《北京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第153条(通过电气化线路平交道口的规定)
通过电气化线路平交道口的规定
1.车辆和行人通过道口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过平交道口的车辆,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2m或触动道口限界架的横板。
(2)通过道口时,在装载高度超过2m的货物上严禁坐人。
(3)当行人持有木棒、竹杆、彩旗和皮鞭等高长物件过道口走近接触网下时,不准高举挥动。
2.各种车辆运载超高货物可能触动限界架横板的,严禁通过铁路道口。
如必须通过时,须经供电段同意,待接触网停电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准通过铁路道口。
5.《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5条(信号维护方针、原则)
信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预防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
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优化维护作业方式方法,推进修程修制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6.《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第四十九条(事故分类)
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7.《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60条(信号装置分类)
信号装置一般分为信号机和信号表示器两类。
信号机按类型分为色灯信号机、臂板信号机和机车信号机。
信号机按用途分为进站、出站、通过、进路、预告、接近、遮断、驼峰、驼峰辅助、复示、调车信号机。
信号表示器分为道岔、脱轨、进路、发车、发车线路、调车及车挡表示器。
8.《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61条(信号机显示距离)
各种信号机及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
1.进站、通过、接近、遮断信号机,不得小于1000m;
2.高柱出站、高柱进路信号机,不得小于800m;
3.预告、驼峰、驼峰辅助信号机,不得小于400m;
4.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不得小于200m。
在地形、地物影响视线的地方,进站、通过、接近、预告、遮断信号机的显示距离,在最坏的条件下,不得小于200m。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79条(联锁设备分类)
联锁设备分为集中联锁(继电联锁和计算机联锁)和非集中联锁(臂板电锁器联锁和色灯电锁器联锁)。
编组站、区段站和电源可靠的其他车站,均应采用集中联锁。
10.《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80条(联锁设备要求及应满足的条件)
站内正线及到发线上的道岔,均须与有关信号机联锁。
区间内正线上的道岔,须与有关信号机或闭塞设备联锁。
各种联锁设备(驼峰除外)应满足下列条件:
1.当进路上的有关道岔开通位置不对或敌对信号机未关闭时,该信号机不能开放;信号机开放后,该进路上的有关道岔不能扳动,其敌对信号机不能开放。
2.正线上的出站信号机未开放时,进站信号机不能开放通过信号;主体信号机未开放时,预告信号机不能开放。
3.装有转换锁闭器,电动、电空、电液转辙机的道岔,当第一连接杆处(分动外锁闭道岔为锁闭杆处)的尖轨与基本轨间、心轨与翼轨间有4mm及以上水平间隙时,不能锁闭或开放信号机。
4.区间内正线上的道岔,未开通正线时,两端站不能开放有关信号机。
设在辅助所的闭塞设备与有关站闭塞设备应联锁。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85条(闭塞设备分类)
闭塞设备分为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和半自动闭塞。
具体设置条件如下:
1.在单线区段,应采用半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闭塞,繁忙区段可根据情况采用自动闭塞;
2.在双线区段,应采用自动闭塞。
在一个区段内,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类型的闭塞方式。
1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进站色灯信号机显示哪些信号?
1.一个绿色灯光——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经道岔直向位置进入或通过车站,表示运行前方至少有三个闭塞分区空闲;
2.一个黄色灯光——准许列车按限速要求越过该信号机,经道岔直向位置进入站内正线准备停车;
3.两个黄色灯光——准许列车按限速要求越过该信号机,经道岔侧向位置进入站内准备停车;
4.一个黄色闪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准许列车经过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进入站内越过次一架已经开放的信号机,且该信号机防护的进路,经道岔的直向位置或18号及以上道岔的侧向位置;
5.一个红色灯光——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
6.一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越过该信号机,经道岔直向位置进入站内,表示次一架信号机开放一个黄灯。
1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通过色灯信号机显示哪些信号?
1.一个绿色灯光——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表示运行前方至少有三个闭塞分区空闲;
2.一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准许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要求注意准备减速,表示运行前方有两个闭塞分区空闲;
3.一个黄色灯光——要求列车减速运行,按规定限速要求越过该信号机,表示运行前方有一个闭塞分区空闲;
4.一个红色灯光——列车应在该信号机前停车。
14.《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7条(信号维护工作组成)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由维修、中修、大修三部分组成,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在维修、中修、大修之中。
15.《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8条(信号维护工作指导思想)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按期大修、强化中修、确保维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做好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在规定的寿命期内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地运用。
16.《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53条(信号联锁管理)
信号联锁管理是信号技术管理的重点,信号设备维护及各类工程改造,必须严格执行联锁管理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改变电路结构、联锁软件等。
设备开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彻底试验,试验正确后,方可投入使用。
17.《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104条(应急预案分类)
应急预案按险情等级和影响程度分为A、B、C三类。
铁路局(公司)负责制定A类应急预案,电务段负责制定B、C类应急预案。
B类应急预案应报电务处审查备案。
A类应急预案由电务处负责启动,B类应急预案由电务段负责启动,C类应急预案由车间负责启动。
A、B、C类范围划分,由铁路局(公司)确定。
18.《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112条(铁路交通事故处理)
当发生与信号设备有关联的铁路交通事故时,信号维修人员应会同车站值班员记录设备状态,派人监视、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擅自触动设备,并立即报告电务段调度。
19.《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121条(检修工具及防护用品检查)
检修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不良的,应及时更换。
检修人员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工长每月检查1次;电务段每年3月前组织车间检查试验(包括绝缘工具)1次。
20.《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125条 第1-5项(在站内、区间作业规定)
在站内、区间作业时:
1.上道进行施工、检修作业及设备检查时,应实行双人作业,按规定穿着防护服(饰),并应设安全防护员,实行专人防护。
2.防护员应与室内值班人员保持联络,随时预报列车运行情况。
防护员应佩戴标志,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防护员不准兼做其他工作。
3.电务值班人员应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信号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接到电务值班人员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
4.在站内作业时要时时注意瞭望列车运行,根据站场线路布置,建立作业安全岛。
有条件的车站应安装列车接近自动音响或语音报警装置。
5.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瞭望;在复线区间,应逆列车运行方向行走,并不断前后瞭望,禁止在邻线和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6.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
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
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5m以上距离。
7.禁止在机车行驶中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机车入库或在车站停车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时,应挂红色信号旗或红灯防护,并在操纵手柄上悬挂红色“禁止操纵牌”。
8.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9.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上作业;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10.冬季室外作业时,所戴防寒帽应有耳孔。
11.检修电动(电空、电液)转辙机时,应打开遮断器。
12.挖坑、沟时,应了解地下设备情况,土质松软处所应有防护和加固措施,以防坍塌。
坑、沟一般不应过夜,不得己时,须采取防护措施。
13.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一般不得超过50Kg。
21.《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126条(高柱信号机作业规定)
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时:
1.离开梯子或站在梯子架外侧工作,须使用安全带。
2.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3.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上停留。
4.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22.《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128条(220V、36V作业规定)
对带有220V及其以上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作业时,一般应切断电源或双人作业。
需停电进行检修作业时,应指派专人负责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警示牌。
恢复供电时,应确认全体工作人员作业完毕,脱离带电部件后,方可合闸,摘除警示牌。
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使用带绝缘的工具,穿绝缘胶鞋(室内应站在绝缘板上);
2.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
3.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工具、材料。
23.《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