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年参加依法治县知识竞赛情况汇报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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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转发了《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华法治发?

4号)。

  二是加强学习,为答题活动奠定坚实理论基础。

组织全县干部职工12月3日进行了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同时还要求干部职工通过网上了解、集体学习、会议传达等方式,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知识,掀起了全县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的热潮,为网上答题打下扎实的知识基础。

本次参加考试的有各乡镇司法所、县直各部门共90多个部门。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法制工作氛围。

华池县将网上答题活动做为今年“”法制宣传日活动重要内容,及早安排、及早部署、及早宣传,着手印制法制宣传资料,为全面推进2011年“”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做好准备,同时也我县“六五”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2011年12月13日

  篇二:

清水县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

  清水县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在省、市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服务于加快社会发展的大局为中心,广泛深入地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普法依法治理步伐,推进了民主法治建设健康发展。

  一、“六五”普法全面启动

  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由县四大组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相关34个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117个,现有司法行政干部96人,设立普法联络员117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271名,其中:

县上统一聘任29名、乡镇各自聘任242名,有“法律七进”讲师团宣讲员76人,为“六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

召开了“六五”普法动员大会,表彰了先进。

制定并印发了《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和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乡镇、本部门的普法计划。

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积极开展普法教材征订发放宣传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

  二、普治工作积极开展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二年,全县上下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公务员法律宣传培训。

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在县委中心组会议、县委常委会、县四大组织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议事之前的学法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板报、专栏、知识讲座、业务学习、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有效带动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每周学法不少于2小时的规定,干部参学率达到了90%以上。

同时,把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

我县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特点,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了鼓励学生读一本法制书籍活动,促进了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作用,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法制副校长深入各学校上法制课均达一次以上。

引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同师生开展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并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让学生将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到家-2-

  庭中去,为父母、亲友进行讲解。

通过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调动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

我县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这一基础工作,深入各企业、厂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的同时,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法律保证,使“法律进企业”各项工作进展有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制观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结合我县实际,在各乡(镇)组织开展“送法律进村入户”、“法治赶大集”等有针对性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2000人次。

“法律进农村”普法宣讲队,举办法制讲座18场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2起,从而引导他们在学法、守法的同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做到了85%以上的村委会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

配合“三下乡”活动,开展农村党员干-3-

  部法律和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运用水平,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奠定了基础。

利用春节前后和农民工返乡时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举办以乡为单位的法律知识竞赛,把全县“法律进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向了高潮。

在去年制作依法治乡(镇)专题片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山门镇近几年来依法治镇情况进行了全面反映和集中总结,继续将他们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县其他乡镇进行推广,使农民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

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员的作用,让他们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法律服务,得到了群众的赞誉。

  五是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围绕社区文化教育、治安管理等社区功能建设,把社区依法治理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结合起来,狠抓社区自治章程、居务公开制度、居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协商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落实,设置公示栏,做到社区事务和财务公开、增强了社区工作的透明度。

“法律进社区”宣讲队共为社区居民上法制课5场次。

为居民发放传单、小册子5000多册(张),受教育群众2万多人(次),为社区帮建法律图书角4处,法制专栏4个,在社区开-4-

  展法律咨询4场次,从“五五”普法到“六五”普法期间,组织“法律进社区”文艺演出12场(次)。

在采取各种宣传方式的同时,不断增强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推进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是切实加强“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

为了确保“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宗教场所开展了“讲事实真相、讲民族团结、讲法律政策”的“三讲”教育活动,印发了《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宣讲队先后深入清真寺、天主教堂、城皇庙等宗教场所,采取座谈讨论、集体学习、以案说法、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重点宣传《宪法》、《反分裂国家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及纲要,散发宣传资料300余册(份)。

确保“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有序开展。

  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效开展

  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民主法制创建活动精神,加强了对“民主法治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当作“平安清水”、“法治清水”、“和谐清水”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使各项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去年在民主法制创建活动中,市委命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6个、“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6名。

-5-

  篇三:

关于我县开展环保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某县环保局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欢迎来灵检查指导我县环保执法工作。

接到市环保局《关于在全市环保系统进行环保执法评议考核的通知》后,我局立即着手开展全局环境执法自查工作,对照《某市环境行政执法评议考检标准》,从执法主体、执法能力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查。

在此,我就我县环境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执法主体,依法行使环境行政执法职能

  2009年在全县机构改革中,我局被确定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依法对全县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行使环境行政执法主体职责。

  我局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按程序开展执法工作,重点开展了环境监察、建设项目管理、污染控制、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等执法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起,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大执法投入,进一步提升环保执法能力

  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我局不断加大在人员培训、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等方面的投入,从整体上严格要求,增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科学性、客观性,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合法。

  

(一)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

  一是为了有效推进环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环境执法水平,我们根据环保部门的行业特点、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并结合全县环保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执行人员法律学习培训计划,建立相关学习制度,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展开。

  二是在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局内制定的计划和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二、五下午对全局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内部业务骨干担任辅导,具体学习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现场执法及其主要业务知识,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率达到98%以上,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三是积极主动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

今年,我局按照市局的安排,先后派行政执法的骨干人员参加了市环保局组织的执政执法、排污费征收等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在科室内进行了传授,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是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局内内设9个科室都配备了电脑,方便执法人员上网查询、了解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

并为每个科室配备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环境保护实用指南》等执法手册,保证执法人员能够独立、随时解答有关环保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二)不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为保证的执法的程序化、合法化,我局严禁无证执法,全局执法人员,持有环境监察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的人数30人,执法

  人员持证人数达到100%。

并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中,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目前,我局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方面,承担具体工作的内设机构主要有污控科、开发科、法制科、生态科、监察大队五个内设机构,各科室都具有明确的工作职责,严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既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协调配合,保证了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局根据全局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全局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机关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学习培训制度、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等,并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按制度规范自身的行为,保证日常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环境执法装备保障

  我县地域广阔,山多沟深,建设项目分布较散,增加了环境现场执法的任务,为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执法工作,我局配备了业务用车3辆,并为执法科室配备了1部摄像机、2部照相机等现场调查取证工具和噪声、大气等环境监测仪器。

但这些装备远远还不能适应我县环境现场执法的需求,今后还应加大执法装备投入,使环境执法在硬件上有更好的保障,体现执法的公正、透明、公开。

  三、规范执法程序,扎实有效开展行政环境行政执法

  

(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全县建设项目分级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上报审批,并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依据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办理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前期手续的通知》(同政办发[2010]80号)精神要求,对某县古之河中学、东河南中学等89所校舍的改扩建、维修加固工程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给予审批。

  二是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开工建设的某美苑住宅小区、某县廉租房工程、主题公园、交警指挥中心项目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现美苑住宅小区、某县廉租房工程、主题公园、交警指挥中心等4家建设项目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唐河绿洲住宅小区项目的环评正在编制之中。

  三是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沟铁选厂、三地铁选厂、之岭铁选厂、中天铁选厂、佳铁选厂、黑河铁选厂等6家未批选建项目,上报县政府采取了断电、现场拆除生产设施的措施,予以彻底取缔。

  

(二)加强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监督管理

  在“三同时”制度执行中,我局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到项目现场,认真查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严格按照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单位要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今年”三同时”制度的监督管理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对在建的某风苑住宅小区、某县廉租房工程、王主题公园等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

  二是对某县冠矿业有限公司、工贸有限公司2家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未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冶炼企业进行了监管督促,现2家企业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已向市局申请,并进行专项监测,进入了竣工验收程序。

  三是按照《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贯彻〈环评法〉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同政办发[2010]59号)文件要求,对全县的工程建设领域、宾馆、餐饮、洗浴等19家未批先建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停止建设行为,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现部分建设项目正在积极准备可研等相关资料,拟于近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三)加强限期治理项目和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

对未达标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并按照环保达标规定,要求企业制定治理方案,督促企业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同时还明确了治理任务和治理时限。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根据其治理方案的具体内容,认真搞好环境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了限期治理工作的实施。

  二是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在日常执法活动

  中,我局对全县排污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进行严格监管,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企业每月现场监察不少于2次,一般污染源现场监察不少于1次,并根据现场监察情况,如实填写《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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