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十七节其他应说明的事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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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原材料检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测量放线等资料。
配合监理单位做好过程质量控制。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做好工艺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和试验,严格上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
在“三检”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验收,尊重监理工程师,按要求进行整改。
做好工程控制记录。
按时报送工程质量报表。
配合监理做好投资控制工作。
工程的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索赔等工作积极与监理协商沟通。
积极配合监理控制工程进度。
做好工程开工审批、编制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重点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配合监理实施项目安全管理。
施组中要编制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重点工程要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方案。
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制定危险源预案,储备必要资源,进行演练。
1.5与设计的配合措施
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各作业队技术主管、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着重审核图纸中的“差、漏、错、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复核,及时与设计院沟通。
做好施工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工作。
施工过程中,尊重设计,主动与设计方联系,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做好设计管理和现场资料的收集工作。
1.6与相邻施工单位的配合措施
积极主动与电力、通号等施工单位联系,统筹考虑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的利用,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作好施工配合,减少施工干扰。
及时作好已完工程的技术资料整理工作,为后续工程的施工提供技术支持。
场地布置、贯通测量、作业安排、施工便道使用及养护等工作与相邻区段加强配合、以保证布置合理,资源共享,节约费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7后续工程配合措施
在现场施工协调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凡后续工程可能对上道工序产生损伤或污染的,施工前必须先采取保护措施。
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提供必要的施工、技术条件,安排专人做好工序的衔接协调工作。
上道工序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各作业队各专业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管理工作由分管副经理安排。
区段与相邻单位的工作衔接时,由项目部出面协调,各作业队必须服从大局,听从统一安排,积极配合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
1.8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方案
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铁道部以及合同规定执行,对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无论何种原因,均实施维修、保修。
成立工程维护和质量回访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工程技术质量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协调处理竣工后工程质量保修具体事宜,定期进行工程质量维修和回访工作,确定一支专业施工队伍。
工程竣工验收后每个月,按公司《跟踪回访制度》规定,进行一次全面质量跟踪回访,发现问题立即组织维修整改。
维护和质量回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接待用户来访和质量问题投诉。
对所反映的质量问题认真登记,二日内派人到现场勘察调查,提出处理方案,用户认可后,立即组织维修处理,确保用户满意。
1.9交通配合措施
主动与当地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协调配合,确定合理的施工运输方案;
加强与既有线运营单位配合,按有关要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施工机动车辆遵守地方政策,服从交警部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运输安全。
对既有公路的路面宽度、桥涵宽度和高度、通过荷载等进行调查,需加宽和加固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实施,确保大型机械设备通行。
使用后恢复原状。
机械设备、材料存放不得侵入既有公路。
在交通运输繁忙的便道口,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监督岗,由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确保汽车运输及行人安全。
1.10试验配合
成立以项目部总工程师为组长,试验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工地试验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工地试验室、作业队配足配齐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人员。
积极配合业主、监理开展试验工作。
接受业主、监理对中心试验室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建立试验档案并按要求按时报送有关试验资料,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抽样试验。
2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区段地处经济发达的西安至宝鸡之间,土地资源宝贵,土地复垦尤为重要,经理部将土地复垦工作贯穿整个施工过程。
2.1土地复垦施工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任组员的土地复垦领导小组,负责区段内土地复垦的方案制定、实施、结果检查等相关工作,同时负责与当地环保、国土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当地村组联系,对复垦的土地进行检查验收。
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为项目部土地复垦主管部门。
各作业队成立以作业队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技术员、领工员、工班长为副组长的土地复垦实施小组,主要负责各自管段内便道、场地、取弃土场、临时设施的土地复垦实施。
2.2土地复垦措施
2.2.1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土地复垦领导小组依据不同使用特点制定土地复垦实施计划、措施并依据相关要求制定土地复垦要求,下发各分部及作业队,作业队土地复垦实施小组依据项目部所下发的土地复垦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实施。
项目部土地复垦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土地复垦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作业队在实施过程中的偏差。
2.2.2健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依据土地复垦的工作特点、相关要求,制定项目部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各单位、各负责人员在土地复垦工作的职责,明确土地复垦的要求,验收程序等,实行土地复垦工作的奖惩制度。
所有土地复垦后由安全质量部牵头,邀请当地国土、环保部门、当地村组、建设、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组织验收。
2.2.3加强政治思想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环保及土地复垦宣传活动,统一思想,使全体员工认识到土地复垦工作是施工的重要工序,是展示文明施工水平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土地政策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签订土地复垦责任书,把土地复垦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规范使用、用后复垦。
2.2.4土地复垦保证措施
(1)使用临时用地要报经当地国土、水保等部门批准,使用临时用地要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并签定临时用地协议。
(2)临时用地要严格按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104号)文件,加强土地复垦工作。
要严格按设计编制的并经省国土厅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
2.2.5土地复垦技术措施
取弃土场土地复垦
(1)取弃土场使用前应进行充分实地调查,充分进行评估,评价使用后复垦的可行性及难度、可耕种性,对复垦难度大或复垦后效果不好的尽量不用或少用;
(2)取弃土场使用前将地表可耕作土层、熟土采用推土机进行剥离,并堆放于周边,待使用完毕后回推使用;
(3)取土场在开挖过程中,应进行边坡的设计,确保复垦后利用耕作或绿化,防止边坡过陡无法耕作;
(4)弃土场弃土时应分层推平,弃土表面应大致平整,大的石块不得弃于表面,弃土过程同时应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尽量进行接顺处理;
(5)取弃土场使用前应进行地表径流的梳理,防止水土流失;
(6)可耕作土层的回用过程应注意厚度要求,以达到耕作的要求,表面应平整。
施工便道土地复垦
(1)便道场地施工前应进行实地调查,尽量利用既有道路或当地村民要求的便道加宽段、设置便道段,确保少用地或今后交付当地村民使用,当无法避免以上的情况时,应尽量设置于红线内以少用地的原则;
(2)泥结碎石便道、砂砾石便道复垦时应将所填筑的路面层挖除,换填路堑表土或原地面处理表土,禁止乱挖取土。
施工场地土地复垦
(1)施工场地选址时,在满足就近使用的原则下,尽量利用周边闲置场地或未利用土地,减少临时工程占地。
所有施工完毕后而运营不涉及的施工场地均采取措施进行复垦;
(2)施工场地平整使用时,将表层土可耕作土层、熟土暂时存放,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
复垦时清除原场地的建筑垃圾层,回填可耕种的路堑表层土或原地面清场土层;
(3)复垦时充分与周边环境进行协调处理,清理地表排水,对于桥梁场地、路基场地等必要时可进行草种撒播。
大型临时设施土地复垦
(1)大型临时设施土地使用前应进行详细设计,同时与地方国土、环保、规划部门联系,条件允许的能在完工后移交地方使用的可进行调剂使用土地,条件不允许的尽量设置与站场或其他永久用地范围内;
(2)填料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预制场地土地复垦时应将地面以下的建筑垃圾、混凝土进行清理,清理完毕后回铺路堑表土、原地面处理表土,表面进行平整,各种设备的基础挖除一定深度,满足耕作要求;
(3)预制场、小型预制构件厂等土地复垦经将地表的混凝土层清除,各种结构的基础应清理至可耕作位置,清理完毕后回铺路堑表土、原地面处理表土,表面进行平整,满足耕作要求。
生物化学措施
在复垦后的土地,采取一定量的生物化学措施,生物化学措施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恢复植被和环境优化等工程。
主体工程土地复垦
主体工程施工时,需要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存、防护。
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复垦区内,或用作路基边坡和护坡网格内以及线路两侧绿化带的覆土改造。
3标准化管理
3.1概述
新建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安全、质量、工期的因素多,特别是建设规模大、标准高、技术新、投资大。
为保证铁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铁路技术进步,控制工程投资,又好又快地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必须以标准化管理为基础,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努力打造精品工程、百年不朽工程、安全工程。
本区段在项目建设过程期间依据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45号)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
3.2标准化管理体系
3.2.1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项目部将按照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45号)、建设单位要求、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成立项目经理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小组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各分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制定本区段标准化管理相关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的标准化,完善项目标准化人员配备,推行现场管理的标准化,监督实施过程控制标准化等相关工作。
各作业架子队成立标准化管理实施小组,组长由作业队队长担任,副组长由技术负责人担任,组员为各队技术、安全、试验、质检、测量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各自作业管段内管理制度、人员、现场管理、过程控制等标准化工作实施。
项目标准化管理组织结构见图17-1-1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图。
3.2.2建立标准化管理运行保证体系,明确标准化管理职责
项目部依照标准化管理的内容及要求建立项目标准化管理运行保证体系。
图17-3-1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图
(1)明确标准化管理职责
项目部自制度制定、人员配置、设备配置、过程安全质量控制、现场管理等环节指定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做到各单位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过程职责明确,落实到位。
工程管理部主要落实技术管理、现场管理标准化控制工作,制定现场管理标准、现场施工作业指导书、关键工序实施细则等,制定定岗、定则、定人、定期、定点的检查制度。
综合部主要落实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化,建立清晰的管理制度体系;
完善人员配置的标准化,进行每项工作的定岗、定则、定人,建立追究制度、劳务用工日常管理。
物资设备部主要落实设备配置、材料管理的标准化管理工作,依据项目实际制定材料采购、设备配置标准化制度;
进行各项材料采购、进场、使用及设备进场、使用、保养等工作的定岗、定则、定人,建立追究制度。
安全质量部主要负责过程控制的标准化,制定实施全过程管理的有关工作标准,加强过程控制动态机制的执行于检查监督,确保过程控制的实施效果。
计划财务部主要落实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劳务用工合同管理、成本控制、财务管理管理等相关标准化管理工作。
试验室主要落实试验检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依据试验职责、任务指定涵盖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各项工作的定岗、定则、定人、定期、定点明确,执行追究制度。
各分部标准化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各作业架子队的实施情况。
作业架子队主要负责各自管段内的标准化管理与实施工作。
依据各作业队工作内容提出标准化配置的人员、设备配置要求报经理部配备,依据工序内容进行各项工作的定岗、定则、定人、定期、定点明确,执行追究制度,贯彻项目部经理部制定所有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标准化控制。
(2)进行动态的标准化管理执行与检查,实行奖惩制度
项目部经理部制定标准化运行奖惩制度。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经理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动态的不定期的标准化管理执行与运行状况检查,及时发现标准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对执行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单位给予严厉处罚,直至撤换主要负责人。
3.3标准化管理措施
3.3.1强化标准化管理思想认识
标准化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订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通过标准化,将建设经验加以总结、规范并进行推广;
通过标准化管理,实现工程建设各阶段项目管理工作的有机衔接,实现建设项目目标要素的集成管理,整体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为又好又快地实施工程建设提供保障。
项目经理部进场后立即邀请建设单位、铁道部专家及标准化管理专家对全员进行标准化管理的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进行相应考核,合格后上岗,提高并强化全员的标准化管理思想认识。
3.3.2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化
管理制度标准化的要求
管理制度标准化的目标任务是,构建结构清晰、职责分明、内容稳定、体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项目机构管理制度。
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建设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结合建设项目实际,制订建设管理制度,并依据国家和铁道部、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目标,提出工作要求,细化工作程序,落实人员责任,完善考核制度。
标准化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计财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的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管理部为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交底、开工报告申请、编制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变更设计管理、基础资料管理等八项主要制度。
所有制度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由项目部部门会签,领导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签发,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工程质量试验、样板引路、质量检查申报与签认、隐蔽工程检查、成品保护、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质量回访保修等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由主管副经理负责,安全质量部为主管部门,工程部配合。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由分管副经理负责,安全质量部为主管部门,工程部配合。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与验收登记、安全检查考核、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意外伤害保险、“三同时”、应急救援、营业线施工安全、安全事故报告等其他专项安全制度。
计财管理制度
计财管理制度由计划合同部牵头制定,分管副项目经理牵头,工程部、综合部配合。
主要包括分包与劳务用工制度、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分配与奖励管理制度。
所有制度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由项目部部门会签,领导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签发,并报上级单位备案。
综合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制定,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分管副经理牵头。
主要包括信息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文明施工制度、施工机械与设备管理制度、宣传和保密制度、项目例会与施工日志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廉政管理制度、文物保护制度、架子队管理制度、土地复垦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
制度宣贯与执行
认真组织全员学习管理制度,使人员熟悉制度、自觉执行制度,将制度作为建设管理的依据,单位领导带头执行制度;
将管理制度分类汇编成册,发放到管理人员和各单位,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将执行制度纳入工作人员考核范围,严格追究不执行制度人员的责任,形成以执行制度为荣的工作环境;
征求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对单位人员执行制度的意见,将制度标准化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主要内容。
3.3.3实行人员配置标准化
人员配置标准化的要求
按照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推行架子队的相关规定,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规范为项目部、作业架子队、工班配齐管理、施工人员。
明确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作业队长、工班长及技术、施工、试验、测量、质检、安全、领工等各岗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要点,以及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学习管理和业务知识;
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铁道部、铁路院校、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并结合项目特点,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技术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的能力,提高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组织作业架子队工班作业工人进行技术、施工、安全、质量等技能培训,提高作业技能及安全防护意识。
机构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1)项目部设置原则与要求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
项目部设置以方便工作为原则,本项目项目部设置于基本位于区段中点的凤城县城。
项目部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相应机构,主要包括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安全质量部、综合部、财务部、物资设备部、中心试验室。
作业队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
项目部成立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2)作业架子队设置的原则与要求
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和建设单位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架子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建设工作,全面推行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
架子队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设置及数量的架子队构成及组成人员名单,劳务用工计划等,主要组成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不得更换。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统筹安排作业任务。
班组劳务作业人员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质量。
明确项目部和作业架子队职责
依据机构设置形式、作业架子队管理范围等,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明确项目部和作业队职责。
职责明确包括项目部全体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主要有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经理部各部门、各作业架子队。
完成职责明确后由项目部部门会签,领导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签发,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人员配备
(1)项目部人员配备原则及要求
项目部参考《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单位要求的任职条件,配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在基本配备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
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积极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促进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反腐廉政建设、加强团队建设,实现“建一项工程、树一个样板、铸一个精品、带一支队伍”的目标。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部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
根据投标承诺、参考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的人员必须满足施工现场需要,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
项目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质量、安全、技术、财务、验工、计价等专业岗位人员均是公司正式职工。
项目部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确实需要调整时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人员调整20天内报建设单位审批。
在定员范围内调整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员,其数量及任职条件必须满足要求。
(2)作业架子队人员配备的原则与要求
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一般不得调整,需要调整时数量及任职条件需满足要求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核备。
领工员、工班长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数量应满足现场需要,以确保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架子队必须按照“1152”基本要求配置,架子队设置一个专职队长、一个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以及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
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人员以及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由公司正式职工担任,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作业工人根据承担的任务、工程进展等灵活配置。
通过正式渠道进行聘用。
普通技术工种必须由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持本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架子队负责人、主要成员符合有关规定及建设单位规定的任职条件。
人员培训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