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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管理组织
2.1化验室为公司质量工作的专业管理机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生产车间在化验室的组织和指挥下进行质量控制工作。
2.2质理管理组织的职责
2.2.1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
a.组织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编制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适时评定其适宜性;
c.监督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d.评定和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其工作绩效;
e.制定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f.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h.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质量活动;
2.2.2化验室主任的职责
a.质量检验
按照标准要求,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做好质量记录,为过程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
c.质量控制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内控质量指标;
严格按照内控标准对过程进行控制;
运用过程方法掌握过程质量的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和防控能力,适用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d.出厂水泥的确认
严格按照《出厂水泥确认程序》对出厂水泥进行确认,杜绝不合格品水泥出厂。
e.运用数理统计技术进行质量分析,实施质量改进。
f.积极开展试验研究和群众性的质量活动。
2.2.4生产车间的职责
a.落实配套完善生产工艺,满足质量控制的需求;
b.按质量要求组织实施生产,实施过程质量控制,保证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调度指令的有效落实;
落实过程质量指标。
c.定期进行过程质量分析,实施质量改进。
3质量文件与制度
3.1质量文件
a.《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b.《质量管理规程》
c.《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标准》
d.《进厂原材的验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e.《产品内控标准》
3.2化验室管理制度
a.岗位操作规程
b.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c.抽查对比制度
d.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e.仪器设备、化验试剂的管理制度
f.标准溶液的专人管理及复标制度
g.文件(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h样品管理制度
i标准砂管理制度
j出厂水泥确认程序
4.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4.1公司按照《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标准》,选择合格的供方,建立并保存合格方档案;
采购合同上有关质量的内容必须和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标准一致,严格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组织进货。
4.2在进厂原材料的验收时严格执行《进厂原材料验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按质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严禁混杂。
4.3原材料的使用坚持“先检验、后均化、再使用“的原则,确保使用原材料质量稳定。
5.过程的质量管理
5.1化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原材料使用结构,以达到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
5.2车间应严格按化验室下达的控制方案实施配比,精心操作,保证配比设备计量准确,力求物料配比均匀、稳定;
要有效措施保证配比方案的顺利实现。
5.3出磨水泥按化验室质量调度指令出入库;
改生产42.5级水泥时,必须以42.5级水泥洗库和输送设备30分钟;
42.5级水泥中不得混有32.5级等水泥;
车间每班准确测量各水泥库的存容,并做好记录。
5.4化验室每天按水泥品种、等级,对出磨水泥进行物理化学检验,为过程质量控制和水泥出厂确认提供依据。
以出磨水泥的检验数据作为水泥出厂的确认依据。
5.5生产过程中重要的质量指标连续三个小时或以上检验数据不合格,属过程质量事故,化验室应及时向发生部门发出警告并要求其采取纠正(或预防)和纠正措施,重大过程质量事故化验室要上报质量管理委员会,保留过程的记录。
6.出厂水泥的质量管理
6.1车间严格按化验室质量调度指令进行水泥出入库包装,并能采取均化手段,努力提高出厂水泥均匀性,缩小出厂水泥28天抗压强度标准偏差。
6.2每一库水泥为一出厂编号(数量不超过2400吨),入库时由自动取样器连续采集样品,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化验室对出厂水泥样品进行检验,提供出厂水泥质量检验数据。
6.3化验室依据出厂水泥确认程序对出厂水泥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签发出厂水泥通知单,包装车间根据出厂水泥通知单内容要求出库包装水泥。
6.4包装车间应通过校准以保持包装机的计量性能良好,并建立袋重抽查制度,保证包装水泥单包净重不低于49.5kg,20包总净重不低于1000kg;
包装袋标识清晰,齐全。
6.5化验室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水泥均匀性试验(一般在每季度的每一个月进行),以掌握当前产品质量状况,努力提高出厂水泥匀质性。
6.6成品水泥每编号化验室应及时进行取样、留样,并按标准进行全套物理检验;
成品水泥在检验合格后存放一个月以上时,化验室应重新取样检验,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重新通知出厂,否则按不合格品处理。
6.7决定出厂水泥的权力属于化验室,化验室主任负责出厂水泥的管理工作;
出厂水泥质量必须按内控标准严格控制,确认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具水泥出厂通知单。
6.8出厂水泥交付时,公司严格按交付要求进行出厂水泥交付,并在提货单上注明验收方式;
发生销售合同时合同内容要符合GB175-2007(或其他产品)的要求。
6.9不合格品的处置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理。
6.10公司应积极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用户访问制度,广泛收集用户在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以期持续改进。
附A
质量控制点、检验频次和控制指标一览表
序号
物料名称
取样点
试验频次
检验项目
控制目标
合格率
1
石灰石
棚库
一批一检
Cao
≥45%
≥95%
Mgo
≤3%
2
石膏
SO3
≥30%
≥90%
3
煤矸石
烧失量
≤5%
100%
活性指数
≥70%
4
矿渣
质量系数
>1.25
5
沸石
6
粉煤灰
<
8%
7
炉渣
8
熟料
F-Cao
≤2%
三天强度
≥25Mpa
二十八天强度
≥50Mpa
9
出磨水泥
磨尾
一小时一次
细度
K
≥87.5%
≥85%
≥80%
二小时一次
比表面积
24小时一次
全检
内定标准
≥100%
10
成品水泥
入库口
每编号一次
数量
≤2400吨
包装出口
随机
袋重
单包50±
1Kg,20包总重
≥1000kg
标识
齐全
备注:
K为当期控制指标
附B
进厂原材料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外观要求
粒度
水份
Cao≥45.0%
Mgo<3.0%
1青灰色
2杂质含量<5%
<200mm
1%
煤干石
Loss<5%
活性指数≥70.0%
黑色煤石
<5.0%
SO3≥30%
<5%
质量系数﹥1.25
经水淬、松散
<10mm
<15%
活性指数≥70%
不含土类杂质
Loss<8%
活性指数≥70
粉末
<1%
Cao-f≤2.0%
无黄球黄粉
无窑皮
强
度
R3≥25Mpa
R28≥50Mpa
附C
进厂原材料验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一、进厂原材料由化验室统一管理,货场管理员具体负责进厂原材料的现场验收和防护的管理工作。
二、原材料进厂后,由货场管理员根据物料种类和外观质量暂时指定地点堆放并标识,对经外观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货场管理员有权拒收(特殊情况需经化验室质量管理员现场收后方能卸车);
同时下发物料进厂通知单,通知化验室质量管理员前来取样,做好物料名称、产地、数量、存放地点和外观质量等情况的记录。
三、化验室质量管理员现场核准物料种类、产地、质量、标识等情况后进行取样;
取样要客观公正,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对样品进行统一的编码,做好进厂原燃材料管理的记录。
四、化验室负责对所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方法依据相关标准),提供检验数据。
五、化验室质量统计员负责检验数据的统计,及时出具进厂原燃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并依据内控标准要求,对其做出判决定结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品按《进厂原燃材料不合格品的处置办法》执行。
六、对于下达拒收结论的物料,由化验室通知供应商,在24小时内清出厂区;
对于扣吨的物料,供应部门要在磅单上予以显现;
结算时依进厂原材料化验单要求扣除;
对于合格物料,化验室应按种类、质量将其进行入库入堆,入库入堆时必须遵循平铺的堆料方法,以达到均化的目的;
化验室对物料验收情况做好记录。
七、化验室及时安排进厂原燃材料均化入库所需的机械,并监督其均匀效果。
八、化验室负责进厂物料的防护工作。
九、库存原燃材料在生产使用时,生产车间要及时与化验室联系,根据化验室下达的使用通知单入机使用。
十、化验室跟踪原材料的使用效果。
十一、凡不按规定执行,每次处罚责任人50-200元。
十二、外购熟料等特殊原材料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D
原燃材料不合格品的处置办法
一、石膏
SO3<25%拒收
25%≤SO<30%扣吨
水份>5%扣吨
二、矿渣
水份>15%扣吨
三、沸石、煤干石
四、石灰石
40%≤Cao≤45%扣吨
杂质含量>5%扣吨
五、熟料
Cao-f>2%扣吨
注:
扣吨方法
水份:
(实测值-允许含水份指标)×
100%×
品位:
(实测值-规定标准值)÷
规定标准值×
附E
进厂熟料管理办法
一、采购
1.化验室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质量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提前对供方的熟料质量情况进行考察,并要求供方提供近期的熟料质量检验资料,包括全套物检试验数据和化学分析数据,向公司领导汇报后确定供应厂家,确保进厂熟料满足公司质量标准要求。
2.供应厂家确定后,由供应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运输商)签定合同,供货商(运输商)对熟料的数量和质量负责。
二、验收
验收项目包括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一)数量验收:
以公司过磅单为准。
(二)质量验收:
由化验室负责
1.熟料进厂后,供应部应及时书面通知化验室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通知内容包括:
进厂时间、数量、产地、车号等内容。
2.化验室质量管理人员接通后及时到现场取样检验;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水分、f-Cao、强度。
3.检验频次及标准
①外观质量:
每车一检,无黄球、黄粉,无杂质;
严重不合格时拒收。
②f-Cao:
每车一检验,f-Cao≤1.5%
③强度:
每批或每天一次,R3≥25Mpa,R28≥50Mpa。
三、保管和使用
1、化验室根据进厂熟料的质量分类堆放,生产车间根据化验室制定的搭配方案入机使用。
2、化验室应建立外购熟料的质量检验记录和台账,定期对外购熟料的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对照,制订合理的配比方案。
3、化验室负责进厂熟料的防护,保证其不受雨淋湿和杂物混入。
四、考核结算办法:
1、结算数量以本厂过磅单为准,每单(每车)应附一份由化验室提供的水份、f-Cao检验结果结算,强度指标以该供应(运输)商上月所供熟料的28d强度平均值为准,由化验室提供。
2、f-Cao超过1.5%时,每超0.1%扣减该车1%的数量,当f-CaO超过2.5%时,该车不予结算;
当上月熟料28d平均抗压强度低于50Mpa时,每低1Mpa扣减当月总量的1%。
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者,由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根据情节另行处罚。
3、防护不到位,导致熟料受雨雪淋湿,每次罚化验室100-300元。
4、不按化验室要求堆放或入机使用,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附F
出厂水泥确认程序
1.目的
确认出厂水泥各品质指标是否满足控制标准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出厂水泥的确认。
3.职责
3.1质量管理员负责出磨水泥的入出库、倒库均化;
负责成品水泥的输送与出入库、成品水泥的编号;
负责包装水泥的袋重和包装标识(散装时为卡片)的检查。
3.2生产控制组、化学分析组和物理检验组负责为水泥确认提供相关的检验数据。
3.3工艺技术人员负责定期对熟料、出磨水泥和出厂水泥的一天、三天及二十八天强度进行数理统计分析,适时建立确认模式,制定出厂水泥一天或三天、二十八天强度的确认指标。
3.4出厂水泥管理员依据出磨水泥的检验数据,对出厂水泥进行确认,经确认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后出具出厂水泥通知单。
4.工作程序
4.1出厂水泥的确认项目:
细度、凝结时间、烧失量、氧化镁、安定性、氯离子、三氧化硫、碱含量(当用用户需要时),不溶物(当生产硅酸盐水泥时)强度以及包装标识和包装水泥的袋重。
4.2出厂水泥的细度、凝结时间、烧失量、氧化镁、安定性、氯离子、三氧化硫、碱含量、不溶物的确认以出磨水泥的检验数据为依据。
4.3强度的确认
水泥强度的确认以出磨水泥的一天强度检验数据为依据。
4.4输送入库过程的确认
出磨水泥每次入一个库,每一库水泥为一个出厂编号,入库过程中自动取样器连续取样,一库水泥(一个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
化验室对所取样品进行检验。
4.5包装袋标识和包装袋重的确认
通过计量校检、现场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样检验来实现,以抽检记录为依据。
4.6经确认不合格的水泥,依《不合格的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7建立的出厂水泥确认模式,会随时间、环境、方法等因素的变化而与实际不符,所以,应适时更新或创建新的确认模式。
5.支持性文件
《产品内控标准》
《不合格的控制程序》
过程控制记录
质量检验记录
附G
普通硅酸盐(42.5)水泥内控标准
1.组分
熟料≥75%且<90%,石膏≤5%,矿渣≤20%。
2.材料
石膏为天然石膏,矿渣为高炉水淬矿渣。
3.强度等级
分42.5级和42.5R级。
4.技术要求
4.1烧失量≤5.0%
4.2三氧化硫≤3.5%;
4.3氯化镁≤5.0%
4.4氯离子≤0.06%
4.5碱含量:
碱含量:
以Na2O+0.658K2O计算值表示,当生产低碱水泥时不大于0.6%,或由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4.6凝结时间
初凝结时间不小于60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60min。
4.7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4.8强度
等级
抗压强度(Mpa)
抗折强度(Mpa)
3天
28天
42.5
≥20.0
≥46.0
≥4.5
≥6.5
42.5R
≥23.0
≥46.5
≥5.0
4.9细度
45u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
比表面积不小于350㎡/kg。
5.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没一库水泥为一出厂编号,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每编号数量不大于2000吨。
6.水泥出厂
出厂水泥确认以出磨水泥检验数据为依据。
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
7.判定
凡检验结果符合4.1、4.2、4.3、4.4、4.5、4.6、4.7、4.8、4.9的规定为合格品,其中任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控制。
8.交化与验收
8.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有合同或协议书时,销售部要在其上班注明验收方式是交货现场取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验收或是以我方本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验收。
无合同或协议时,均视为以本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验收。
8.2以抽取实物样品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我方与买方在交货现场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按GB17573进行,数量为20kg,混匀后等分为二,一份由本公司保存,一份由买方按GB175-2007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40天以内,买方检验认为本批产品质量不符合GB175-2007,而我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奖本公司保存的一份样品送国家认可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8.3以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样品,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否则均视为委托我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样品,签封后保存三个月。
9.本标准中未描述的内容按GB175-2007执行。
附H
复合硅酸盐水泥内控标准
45%,石膏≤5%,混合材>20%且≤50%。
2.1石膏为天然石膏。
2.2混合材为矿渣、粉煤灰、煤干石、沸石、石灰石等。
分32.5、32.5R两个等级。
4.1三氧化硫≤3.5%;
4.2氧化镁≤5.0%;
4.3氯离子≤0.06%;
4.4凝结时间
初凝时间不小于60min,终凝时间不大于480min。
4.5安定性
4.6强度
32.5
≥14.0
≥35.5
≥3.0
≥5.5
32.5R
≥15.0
≥36.0
≥3.5
4.7细度
45u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2%;
比表面积不小于330㎡/kg。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每一库水泥为一出厂编号,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每编号数量不大于2000吨。
6.水泥出厂
凡检验结果符合4.1、4.2、4.3、4.4、4.5、4.6、4.7的规定为合格品,其中任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控制。
8.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有合同或协议书时,销售部要在其上注明验收方式是交货现场取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验收或是以我方本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验收。
40天以内,买方检验认为本批产品质量不符合GB175-2007,而我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将本公司保存的一份样品送国家认可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8.3以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样品,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否则均委托我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样品,签封后保存三个月。
9.本标准中未描述的内容按GB17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