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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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
医
站
意
见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现场进行查勘,是否同意申报办证〕
意见:
该所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
符合口不符合口。
是否同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同意口不同意口。
理由:
审核人〔签字〕:
乡镇街道兽医公章:
年月日
政
府
〔是否符合养殖区域划分规定,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该场所位于我镇〔乡、街道〕的非规划区口。
规划区口;
适养殖区口、限养区口。
禁养区口。
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同意口不同意口。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经营〕:
审核人〔签字〕;
乡镇街道政府公章:
环
保
部
门
〔就否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方法》等环保法律的规定〕
该场所是否办理环境保护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是口、否口;
该场所排污设计〔设施等〕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是口、否口;
其它————————————————————————
————————————————————————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
审核人〔签字〕:
区县环保部门公章:
发
证
机
关
现
审
核
组
口合格
口不合格。
原因;
现场审查组成员签字;
现场审查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口同意发证。
口不同意发证
签发人〔签字〕
发证机关〔盖章〕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主编号
〔〕动防合字第〔〕号
发证经办人〔签字〕: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领证人〔签字〕:
表2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项目
内容
自查结果
选
址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动物养殖场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
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
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及公路。
铁路等主要交通于线500米以上。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布
局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并有隔离设施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
各养殖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消毒垫。
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料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
并配备种蛋熏消毒设施。
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
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根据需要。
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设
施
备
人
员
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
通风设施设备;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
以便清洗消毒;
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
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
或者在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
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有排污许可证;
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有必要的防鼠。
防鸟。
防虫设施或方法
动物养殖场。
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
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制
度
免疫制度
用药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畜禽标识制度
养殖档案
﹡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注:
表示有孵化间的禽类饲养场。
养殖小区另外填写。
﹡表示种畜禽场另外填写。
其中种畜禽场选址部份只填写有﹡
自查人:
时间;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表养殖场名称
类别
审核
结果
意见
是
否
动物
饲养
场、
养殖
小区
填写
距离生活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
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5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种
畜
禽
填
写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10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米以上
有孵化间的禽类饲养殖小区需额外填写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隔离设施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
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生产区内清洁道。
污染道分设。
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平方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
孵化间应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孵化间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写
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通风设施设备
以便清洗消毒
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
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
有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
种畜禽场需填写
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方法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
免疫制度;
用药制度;
种畜禽场需镇写
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
评审专家:
职称:
评审时间:
审核意见:
承诺
云阳县畜牧兽医局:
性别,生于年月日,家住镇〔乡〕村建有一养殖场。
该同志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我接受县畜牧兽医局行政服务科的委托,于年月日到该场进行了现场勘验,按照《动物饲养场、关于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表》上的内容进行了现场评审。
评审结论:
,同意该场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同时本人郑重承诺,愿意承担因为办理该证所产生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证流程须知
〔适用范围:
新办证及一年期证期满重办证〕
一、填写申请表、完善相关资料
*1、到县环保部门加意见盖公章。
*2、养殖场照片〔三张:
全景、圈里装的什么动物也要照一张,大门、沼气池或化粪池〕;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自查表;
*6、设施设备清单;
〔办长期证的必须有。
短期的可以临时决定或处理〕
*7、管理制度材料;
〔带“*”为一年期证必备资料,如微型企业,其它养殖场应备齐所有资料〕
二、受理地点:
行政大厅〔县政府旁粼江豪庭底楼〕
三、乡镇畜牧兽医站派员初审、加盖意见
四、乡镇〔街道〕政府加盖意见
五、现场专家评审〔畜牧局的人去〕
六、行政服务科审批
七、畜牧兽医局审批
八、大厅发证
九、付远东的是:
大厅:
55180780
表二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法定代表人
别
1.动物养殖场□
2.动物养殖小区□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4.动物屠宰场〔厂〕□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6.动物隔离场□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附
1.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特别是防疫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功能说明资料〕□
4.管理制度材料〔特别是防疫制度文本等材料〕□
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和总结□
6.申办单位管理及防疫人员身份、资质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当地乡镇〔街道〕兽医站出具的文字材料□、乡镇政府提供的文字材料□;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
所属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
符合□不符合□。
是否同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同意□不同意□。
审核人〔签字〕:
乡镇街道兽医站公章:
年月日
所属乡镇街道政府意见
该场所位于我镇〔乡、街道〕的非规划区□、规划区□;
适养区□、
限养区□、禁养区□。
是否同意乡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经营〕:
同意□不同意□。
乡镇街道政府公章:
区县级环保部门意见
〔是否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方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场所是否办理环境保护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是□、否□;
该场所排污设计〔设施等〕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是□、否□。
其它:
区县环保部门公章:
发证机关
现场审查组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原因:
现场审查组成员签字:
发证机关审核意见
□同意发证。
□不同意发证。
签发人〔签字〕:
发证机关〔盖章〕: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动防合字第〔〕号
令领证人〔签字〕:
年年月日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审核结果
审核说明
选址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布局
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
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
入场动物卸载区域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办公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休息室;
有待宰圈;
有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
有急宰间;
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施设备
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
生产区的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
屠宰间配备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制度
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