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一人民医院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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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首次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设置岗位变更后岗位情况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9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

其中:

四级0个,五级2个,六级8个,七级20个,八级21个,九级32个,十级8个。

1、院级领导岗位10个。

五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院长、书记;

六级职员8个,名称分别是副院长4人、纪委书记1人、工会主席1人、组织部下文任命的党委委员1人、副调研员1人。

不含退线院级领导。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54个。

7级职员20个,名称分别是院办室主任、人事科科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药剂科科长、设备科科长、行政科科长、传染病管理科科长、科教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保卫科科长、信息质控科科长、审计科科长、门诊部主任、医疗保险科科长、社会服务科科长、干部保健科科长、东院综合科科长、东院医护办公室主任、东院医技科科长各1人;

8级职员21个,名称分别是办公室副主任、人事科副科长、医务科副科长、财务科副科长、药剂科副科长、门诊办副主任、护理部副主任、保卫科副科长、传染病管理科副科长、行政科副科长、医疗保险管理科副科长、设备科副科长等,具体名额根据职能工作范畴和工作量决定和调整,从严控制管理职数。

另按照党群系统章程配置党办主任、纪检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女工委员主任、团委书记各1人、工会副主席2人;

女工委员副主任1人、内设职能部门副科级干部6人。

不含退线科级(含副科级)领导。

3、其他管理岗位2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2149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4%。

其中高级岗位645个;

中级岗位859个;

初级岗位645个,高、中、初等级结构比例为30:

40:

30。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为卫生系列,主系列设置岗位为医疗、护理、药剂、医技(检验、输血、放射等),主系列技术岗位设置最高等级为二级。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有财务、工程、统计、审计、经济、档案,辅系列最高等级设为五级(低于主系列最高等级)。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45个。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29个,正高设二级岗位7个,三级岗位19个,四级岗位103个。

二、三、四级岗位设置比例为0.5:

1.5:

8。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16个。

副高设五级岗位103个,六级岗位206个,七级岗位206个。

五、六、七级岗位设置比例为2:

4:

4。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59个。

中级设八级岗位258个;

九级岗位343个,十级岗位258个。

八、九、十级岗位设置比例为3:

3。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645个。

初级设十一级323个,十二级322个。

十一、十二岗位设置比例为5:

5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6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

技术工岗位分别设二级(技师)岗位2个;

三级(高级工)岗位16个;

四级(中级工)岗位12个;

五级(初级工)岗位16个。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调整基本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五级至八级,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其任职资格及年限分别按照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2、授聘为九级职员(科员)岗位,需在十级岗位上满3年,并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部身份。

3、授聘为十级职员(办事员)岗位,须在职能科室管理岗位,并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部身份。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受聘到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2.具有本专业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取得国家对本专业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

4.中级以下(含中级)人员聘期内每年度医(药)学继续教育一类学分不得少于5分。

5.计算机技术等级模块及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符合人社部门任职资格要求。

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专技二级、三级岗位,由人社局提交材料申报,并获得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

2.专技五级岗位,须在专技六级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0年;

3.专技六级岗位,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

4.专技八级岗位,须在专技九级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10年;

5.专技九级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

6.专技十一级岗位,须在专技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4年;

7.新进人员见习期满一年后,取得师资格职称的,聘在专技十二级岗位;

未取得师资格职称的,聘在十三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1、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工勤技能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工勤技能五级岗位,须学徒(培训)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

(四)各类岗位职责:

详见岗位说明书。

六、岗位聘用程序

按照《湖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86号)等有关文件及各岗位任职基本要求,由医院按照下述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本次实施方案,明确岗位及具体职责要求、聘用条件,组织院内酝酿,启动程序;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组织竞聘: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在应聘人数多于岗位总量情况下组织竞聘上岗;

5、研究决定:

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核准备案:

根据本实施方案,在完成以上规定程序后,报请上级人事部门认定并核准备案,通过认定后审批岗位工资。

8、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具体组织领导及实施

为保证本次岗位设置变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本实施方案由医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由人事科负责岗位设置变更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附:

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唐敏

副组长:

曾强李自华

组员:

夏伟瑜余飞跃王学明许文杰陆海湖

张建安朱洪辉

职责:

1.领导并组织本次岗位设置变更工作,确定本次工作实施基本步骤、聘用条件、结构比例等。

2.研究及解决岗位设置变更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意见由岗位设置办公室负责落实。

3.督促、协调所分管科室实施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变更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

李自华

成员:

刘志武申红连程艳华刘志刚黄培新

方既明陈勤周青陈旻林辉

黎泽群李琼一刘春林刘岳兰王旭

刘伟为王传慧陈玲霞刘云郭飞香

揭炫张灿炎李永平李恒

秘书:

何萍

1.执行岗位设置变更及人员聘用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2.负责本职能科室及下设二级科室的岗位设置协调工作,服从岗位设置办公室的工作安排。

八、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

(一)聘用期限

1、管理岗位:

五级、六级管理岗位由市委组织部任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由市卫计委任命,聘期根据医院干部轮岗规定,同时结合干部年度调整执行。

九级以下(含九级)管理岗位,聘期为3年,聘期与晋升间隔时间最低年限要求同步;

五级、六级退线管理岗位人员聘用期限至组织人事部门免职文件日期为准,其余管理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医院文件规定的退线年龄。

2、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为5年;

对以专业技术为主,管理为辅的临床医技部门负责人,岗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

其行政职务不是市编办规定的内设职能科室职务,其身份管理(即科室主任、护士长等)等由医院任命,一年一次。

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期限截止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止。

3、工勤岗位,通过技能技术等级考评后方可聘岗。

距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工勤人员,聘用期限截止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止。

(二)聘期考核

按照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三)聘用纪律

1、医院岗位设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原则,严禁以权谋私,实行回避制度。

2、应聘者有权对岗位聘用结果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或申诉,并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受理部门为聘用领导小组、院纪委。

3、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医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反映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医院的稳定和发展。

4、在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

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应聘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其现工作岗位必须与申报岗位相符。

(湘人社发【2011】86号文件42条)

(五)专业技术人员此次只能申报其现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相应等级,不可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层级晋升。

(六)具有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且仍在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双肩挑”领导管理岗位职员,仍按照首次聘用时规定,根据个人意愿,可按照管理岗位职级类别聘用,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系列;

也可按专业技术岗位职级类别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列。

经医院批准确定聘用岗位类别和执行工资系列后在一个聘期内,个人一般不得再提出更改。

(七)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各类岗位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岗位。

按照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后,在岗位数额内原已聘用未能重新聘用到原岗位的人员,若岗位已聘满,可超出本单位岗位数额在原岗位等级上聘用。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岗位层级最低等级上聘用。

超出岗位数额聘用人员所占岗位出现空缺时,可采取退二晋一的办法聘用其他人员,逐步过渡到按规定岗位数额聘用。

(八)新到我院工作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评定相应的职级,按国家规定确定试用期。

(九)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时符合评选聘用条件的人员数多于设置的岗位数时,医院将根据参评人条件进行竞争性评聘。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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