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8613530 上传时间:2022-12-2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9.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

《《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云南省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与《少先队改革方案》主要创新点对照表定稿Word下载.docx

各级教育系统设兼职少先队总辅导员未做具体要求

县(市、区)级及以上少工委主任由同级团委分管副书记和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常务副主任,由同级团委和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兼任;

设校长(书记)、大、中队辅导员、社区少工委主任席位挂职、兼职副主任;

在全省各级教育系统设兼职少先队总辅导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专职总辅导员)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第十一条:

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机制中提及到“建立团委、教育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同级少工委兼职的制度,建立例会和主任、委员述职制度,健全各级少工委工作规则。

中小学成立学校少工委未要求少先队员代表参加

推动中小学成立由党政领导、共青团代表、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家长、少先队员代表等构成的学校少工委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未对联系委员、服务委员次数提要求

建立各级少工委联系委员、服务委员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经常性制度机制

要求县(区)级以上少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少工委全会

各级少工委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并形成制度,州(市)级及以上少工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县(市、区)级少工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机制中提及“各级少工委照队章要求,定期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和少工委会议。

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

未提及年级段

坚持全童入队,在全省范围内落实好一年级学段内,全体学生入队的要求,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

探索建立社区少先队组织

在有条件的地方成立社区少工委,探索云南省社区少先队组织运行机制

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机制中提及“推进社区少工委建设,扩大少先队工作覆盖面。

未提及边境地区少先队工作

加强边境地区少先队工作

未提及中心城市与边远地区之间的交流和结对互助;

未提及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心城市手拉手活动

与党政有关对口支援帮扶等制度安排相衔接,推动城市与农村、中心城市与边远地区之间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辅导员交流和结对互助。

深化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心城市少年儿童书信及利用新媒介的手拉手活动

未提及边境地区

建立公益基金,创设援助项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少先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未做要求

探索少先队教育与国民教育的有机融合,与学校工作的协调,与少先队员的家庭、社会生活紧密衔接

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机制中提及“共青团、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

未提及“立德树人”

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坚持立德树人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第七条提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把以德育人放在首位。

未提及“时效性”

增强少先队思想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时效性

增强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小主人意识。

加强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小主人意识的教育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第四条:

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和精神素质教育中提及“开展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教育,发挥少先队的集体性形势。

”和“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

未具体要求

注重少先队集体建设与班集体建设的融合

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机制中提及“推动少先队教育和学校教育融为一体。

未具体提及

紧密结合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红领巾非遗保护传承活动”,利用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开展“红领巾民族文化特色活动”,借助“乡村少年宫”开展“红领巾特色社团活动”等,发挥云南省地方民族优势,创品牌,出特色,培养锻炼全体少先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第五条:

重视少先队活动载体和课程建设中提及“支持和倡导少先队组织因地制宜创新课内外活动品牌。

未提及集体教育

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自主性,大力倡导少先队员在辅导员指导下自主管组织、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注重自我教育、同伴教育、集体教育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第七条:

加强少先队集体和骨干队伍建设中提及“树立和宣传优秀少先队员和队集体的榜样。

建设少先队小骨干培训基地。

创造条件建设少先队小骨干培训基地

加强少先队集体和骨干队伍建设中提及“放手锻炼少先队骨干的自主活动能力,发现和培养一大批组织能力强的少先队骨干。

积极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的教研。

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独具特色、有时代感的教育实践活动,让少先队活动课“活动起来”,避免课堂化。

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让队员真正成为少先队活动课的主人

《关于印发<

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

的通知》(中少发〔2015〕11号)第六条:

少先队活动课程的实施要求中提及“建立各级少先队活动课程教育研究机制,指导中小学成立教研组,组织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定期开展教研和课题研究。

根据队员特点和学校特色,帮助队员创造性地策划实施少先队活动课。

普遍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交流展示活动。

注重总结提升,积极研发配套资源

重视少先队活动载体和课程建设中提及“开发符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少先队活动课程教育和辅导员用书,保证少先队活动的时间、场所、器材、机制、安全等。

未提及“结合各地、各校实际”“人人可评”

以雏鹰奖章为基本载体,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建立人人可行、天天可为、人人可评的少先队员激励体系

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和精神素质培养中提及“不断深化‘红领巾相约中国梦’‘雏鹰争章’‘少年军(警)校’‘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少年儿童的基本素养,促进全面发展。

只提“培养网上的少年儿童正面偶像”

培养网上的少年儿童正面偶像,设计并深化云南少先队形象,体现云南少先队特色

未提“传帮带”

通过命名红领巾示范校、红旗大队等先进基层单位,发挥传帮带,整体提升云南少先队的工作水平

努力提升少先队服务能力

未提及“各省(区、市)”

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各省(区、市)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组织、工作机构的交流

未提及“南亚、东南亚”

加强与南亚、东南亚等国内外有关少年儿童和少年儿童工作的组织、机构的友好交往

强化少先队工作专业支持

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学区、学校等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和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体系。

未提及学区

为做具体要求

各地小学和初中要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并按学校中层以上条件选拔、管理、使用,享受同等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一定规模的学校可设总辅导员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第八条:

推进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中提及“小学和初中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按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岗位人员职级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

推进辅导员职称评聘“双线晋升”,畅通辅导员成长发展通道。

加强与教育、人社等部门联系,进一步畅通辅导员职业发展通道,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辅导员以“少先队活动”等科目参加职称的评聘

《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3〕62号)第二条中提及“鼓励少先队辅导员积极参加以‘少先队活动’为学科的教师职称评聘。

未提及

探索建立将辅导员派出到先进发达地区挂职培训机制

未做具体要求

各地小学和初中要将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的工作量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从事少先队工作时间至少占工作量的三分之二;

农村教学点及学校规模较小的,少先队工作时间可适当减少。

辅导员兼课较多,超过部分按照超工作量对待。

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对辅导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奖励。

要申报上级表彰的优秀辅导员,基本条件是成为同级表彰的优秀辅导员。

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表彰。

有关部门和学校在教师聘任、评选先进时,要让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参与。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应调离辅导员岗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云青联〔2011〕23号)第四条提及“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要计算为相应的教学工作量,从事少先队工作时间要占工作量的三分之二,并相应酌减辅导员授课课时。

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云南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云青联〔2003〕26号)第八条提及“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要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从事少先队工作时间至少要占工作量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提及“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主要依据。

有关部门和学校在教师聘任、评选先进时,要让大队辅导员参与,辅导员的少先队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主要依据。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应调离辅导员岗位。

优化完善少先队工作支持保障

将少先队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团建的目标任务,将团带队工作情况纳入团的工作考核指标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第十四条:

共青团受党委托承担好领导少先队的任务中提及“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同级团组织工作规划,把少先队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团的工作考核指标并加大权重。

未提及“各级教育部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

各级教育部门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在中小学党建工作中的作用,纳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范畴,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纳入学校工作总体布局,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一起规划、部署、检查、保障,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督导指导和考核评价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9号)第十五条:

教育部门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的总体格局中提及“在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时,把少先队工作作为必备内容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纳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

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年度学校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具体内容,分值占比不得少于10%。

同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分值占比不得少于10%

成立由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组成的少先队工作专项督导组,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项督导检查。

由省级督导州(市)级,州(市)级督导县(市、区)级,县(市、区)级督导乡(镇),乡(镇)督导学校,逐级监督各项少先队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

督导组工作将纳入上级少工委对下级少工委的工作考核范围

教育部门要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的总体格局中提及“联合团委、少工委,建立指导、检查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考评机制。

探索建立校长或书记等校领导少先队业务知识培训机制,并纳入校级领导年终考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