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工就业状况研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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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001~2016年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变化情况
(三)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但增速下降
2015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51万人,总体规模比上年末增加198万人,同比增速从2014年的0.36%下滑至2015年的0.26%,相对于2014年下降幅度增大;
与此同时,全国就业人员占人口比重从2004年开始持续下降,从2004年的57.13%下降至2015年的56.34%(见图4)。
这显示,虽然我国创造财富的就业者规模近年来仍有所增加,但是其增速出现下降趋势,平均每位就业人员需要抚养的人口数在持续增加。
图42001~2015年全国就业人员数、增速及占人口比重
上述现象与我国人口结构变化有关,一方面我国人口总量仍然保持增长,2010~2015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4.79‰、4.79‰、4.95‰、4.92‰、5.21‰、4.96‰,人口基数不断扩大;
另一方面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及占比双双下降,2015年末15~59周岁人口为92547万人,比2014年末下降435万人,在全国总人口中的占比从2014年末的67.98%下降至67.33%。
[1]
人口结构的变化已经对我国的劳动市场产生了影响。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对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实施“一对夫妇两个孩”的新政策。
由此可见,在未来一段时间,人口抚养比还将进一步提高。
(四)城镇化进程促使城镇新增就业继续保持较大规模
2013~2015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高达1310万、1322万和1312万人,连续三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见图5)。
我国城镇化率在2011年超过了50%,2015年末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为77116万人(占比56.1%),比上年末增加2200万人。
与此同时,乡村常住人口60346万人,比2014年减少1520万人。
[2]可见,城镇新增就业数量增加是在城镇化率持续上升的背景下发生的。
由于每年有大量的新增城镇常住人口,因此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也会保持较大的规模。
图52004~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化是一个难以逆转的过程,城镇化后的劳动者将很难再回到农村从事农业劳动,因此城镇需要保证的就业规模也将会扩大,如何提升就业质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城镇化中的农民工群体尽快融入城市、减少留守儿童等问题带来的影响,应引起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五)不同地区登记失业率差异呈扩大趋势
我国地域广阔,区域经济和劳动力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存在差异。
进入21世纪以来,不同省份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差异呈现出先缩小后扩大的U形变化过程,城镇登记失业率地区间离散系数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见图6)。
图62001~2015年各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离散系数
从国内31个省份的登记失业率数据看,2015年登记失业率最高的6个省份分别是黑龙江(4.5%)、四川(4.1%)、湖南(4.1%)、上海(4.0%)、宁夏(4.0%)、云南(4.0%)。
失业率最低的五个省份依次是北京(1.4%)、甘肃(2.1%)、海南(2.3%)、广东(2.5%)、西藏(2.5%)(见图7)。
二2015年不同职工群体就业情况
(一)城镇职工就业情况
2015年末,城镇常住人口为7711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1%,比上年末提高1.33个百分点。
[3]城镇就业人员40410万人,比2014年增加1100万人,占年末城镇人口总数的52.4%。
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镇人口加快增长的情形下,2003~2014年城镇就业人员占城镇人口比重保持了平稳上升趋势,可见我国实施就业促进政策所带来的积极作用(见图8)。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城镇就业人员占城镇人口比重自2004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这意味着即使在城镇范围内,每位就业劳动者平均所需要抚养的人口也开始增加(农村由于留守儿童和老人较多,就业人员平均抚养人口更多)。
图72014年和2015年我国31个省份城镇登记失业率
近年来,私营企业、个体、有限责任公司的就业人数增幅明显。
2015年,城镇私营企业、个体、有限责任公司的就业人数分别达到11180万人、7800万人和6389万人,均超过城镇国有单位。
《中国统计年鉴(2016)》数据显示,1990~2015年,城镇中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例,从不到4%提高到46.97%。
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例从3.6%提高到19.3%,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例从0.33%提高到27.67%。
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数的份额不断扩大,城镇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重已经超过四成,这得益于近年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了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
图82001~2015年城镇就业人员及占城镇人口比重的变化情况
(二)农民工就业情况
1.农民工总量增加,但增速呈持续回落态势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同比增长1.3%。
但2010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12~2015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个、1.5个、0.5个和0.6个百分点(见图9)。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可以向城镇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
图92009~2015年农民工总数及增速
2.农民工就近就业趋势明显
2015年,本地就业农民工为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同比增长2.7%;
外出就业农民工16884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同比增长0.4%。
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39.2%,所占比重比2014年提高0.6个百分点(见图10)。
这表明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就地就近转移现象明显。
图102008~2015年农民工数量、构成及比重
3.中西部地区农民工跨省流动的比例不断下降
中部地区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例从2008年的71%下降到2015年的61.1%,西部地区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例则从2008年的63%下降到2015年的53.5%(见图11)。
2015年跨省流动农民工有80%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比2014年提高3个百分点。
[4]
图112008~2015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例
农民工就近就业导致跨省流动比例下降,与本地务工收入与外出务工收入差距缩小,外出务工生活成本增加和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就业需求增加有关。
农民工在关注收入增长的同时,越来越重视家庭生活质量、子女教育等问题,选择就近就业趋势较为明显。
同时,农民工外出就业比例降低还与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有关。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提出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和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五项措施。
(三)新就业职工群体就业情况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
随着移动互联网、APP、移动支付等新技术的出现,共享经济迅速发展,汽车共享等新经济形态不断涌现,“互联网+传统行业”的发展模式在各个领域持续发酵,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同时,催生了大量的“非典型”就业机会。
在促进就业方面,以滴滴出行平台为代表的新兴业态——网络约车最为突出。
根据滴滴出行平台发布的《2015~2016年移动出行就业促进报告》,截至2016年4月,在滴滴出行平台上从事专快车、顺风车以及代驾的司机人数已达1330万名,其中不乏女性群体、下岗工人、退役军人及创业者等。
据介绍,滴滴出行平台吸纳了很多因传统行业调整或者因生意不景气而转移过来的人群,有96.5%的司机在加入滴滴平台后收入显著增长,多数司机利用闲暇时间兼职。
三2015年职工就业质量情况
(一)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水平情况
在经济增速下行的背景下,近年来城镇职工名义工资收入有所增加,但是增幅从2011年起在总体上保持了下降趋势。
其中,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长率从2011年的18.3%下降到了2015年的8.8%,下降幅度明显;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长率从14.4%下降到2014年的9.5%,但2015年略有回升,为10.1%(见图12)。
扣除物价因素,2015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2%,稍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
由于私营单位市场化程度更高,因此其职工工资水平受经济形势的变化影响也更为明显,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差距也较为明显。
图122009~2015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
1.不同单位类型、不同职工群体之间的工资水平存在差距,且差距呈扩大趋势
2014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仅为同期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64.6%,为36390元;
2015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长率低于非私营单位工资增长率,工资水平仅为同期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63.8%,比2014年下降0.8个百分点。
2.不同地区职工工资差距明显
从地区角度看,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分别为70611元、57319元、51064元和50842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西部地区11.9%、东部地区9.9%、东北地区9.8%和中部地区8.6%。
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43439元、36478元、32773元和32176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东部地区9.0%、中部地区8.2%、西部地区8.1%和东北地区5.3%。
[5]
(二)农民工工资水平情况
农民工收入水平持续增加,月均收入增速明显高于GDP增速,但增速有所放缓。
2015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见图13)。
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个、4.4个、2.2个和4.1个百分点。
图132008~2015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及增长率
1.不同地区农民工工资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月均收入3213元,比2014年增加247元,同比增长8.3%;
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同比增长5.7%;
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同比增长6.0%。
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个和2.3个百分点。
[6]
2.行业间农民工收入水平差距较大
2015年收入较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该行业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1.32倍,2014年和2013年分别是1.30倍和1.36倍。
不同行业农民工的收入增速相较上年也有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制造业、建筑业(见表1)。
表12013~2015年分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及增幅
单位:
元,%
行业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月收入
增长率
均值
2609
2864
9.8
3072
7.2
制造业
2537
2832
11.6
2970
4.9
建筑业
2965
3292
11
3508
6.6
批发和零售业
2432
2554
5
2716
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33
3301
5.3
3553
7.7
住宿和餐饮业
2366
2566
8.4
2723
6.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297
2532
10.2
2686
6.1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2014年和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3.相对于其他就业群体,农民工工资水平较低
2015年农民工年平均工资为36864元,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59.4%、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93.1%。
此外,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增加,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2014年增加0.2个百分点;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
(三)职工加班现象
职工加班仍属普遍现象,但有所下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有33.7%的城镇职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上,有20.2%的职工工作时间则在41~48小时。
其中,外出农民工加班现象更为突出,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
2015年,外出农民工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
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个和0.4个百分点。
[7]
(四)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所提高
2015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而2014年末的合同签订率为88%;
截至2015年,经人社部门审查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176万份,覆盖企业356万户、职工1.7亿人,而2014年底的数据则为集体合同170万份,覆盖职工人数1.6亿人。
[8]
2.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有所下降
2015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
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个和1.6个百分点。
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见图14)。
图142012~2015年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五)职工社会保险参加情况
城镇职工“五险一金”参保人数不断提高。
2015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为353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37万人;
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288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7万人;
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173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3万人;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为214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93万人;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为177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32万人。
2015年全国有7.55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同比增长3.0%;
参加职工人数为2316万人,同比增长1.0%。
[9]
四“十二五”期间职工就业状况的变化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转折期,中国经济进入依靠创新驱动全面转型发展的新常态阶段。
“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长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且伴随着深刻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变化,对总体就业形势及不同职工群体的就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最大、发展最迅速的时期。
国家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稳步增长,2011~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6431万人,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要求的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的目标任务。
与因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职工就业造成冲击的“十一五”时期相比,“十二五”期间的总体就业形势较为稳定。
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虽然该指标的灵敏度和精确性一直受到质疑,但从数据的年度变化来看,城镇失业状况比较稳定。
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情况的求人倍率(招聘数/求职数)保持了持续上升态势,指数从2010年开始一直保持在1以上,即需求大于供给,劳动力市场求职环境持续宽松,总体就业压力有所下降。
(二)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形式更加多元化
从结构看,“十二五”期间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一三二”转变为“三二一”。
201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在增速方面,也是继2008年以后,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再次超过第二产业。
伴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逐年下降,而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逐年提高(见图15)。
第三产业是吸纳就业的蓄水池,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就业总量的持续增加,并带动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图152006~2015年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变化
从所有制结构看,非公经济快速发展,新增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持续快速增长,个体私营经济正在成为我国吸纳就业的主渠道。
“十二五”期间,国家出台实施一系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举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空前活跃,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双创”活动迅猛发展,我国新登记企业出现“井喷式”增长,从2011年的200.19万户增加到2015年的443.90万户,年均增长22.03%。
2015年,全国新登记私营企业421.2万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011万户,分别比2011年增长131%和41%。
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从2011年的1.83亿人增加到2015年的2.8亿人。
[10]
从就业形式看,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就业形式日益灵活,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各种灵活就业形式迅速兴起,尤其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动了网络就业创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不断涌现。
2015年7月中国就业促进会发布的项目报告显示,到2014年底,全国网店直接带动就业累计逾1000万人,其中大学生创业的网店带动就业人数约为618万人,贡献率达到六成。
[11]
(三)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上升,就业质量有待改善
“十二五”期间就业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以及处置“僵尸企业”,职工结构性失业风险上升,不同就业群体间就业形势冷热不均。
从转型节奏看,经济转型快于就业转型,劳动力素质提升缓慢,高端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受到人才短缺制约。
同时,随着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和体面就业观念的普及,低端就业岗位面临供需失衡的局面,导致“招工难”与“求职难”的现象长期共存,结构性失业比重增加[12],例如农民工“用工荒”与大学生“就业难”并存。
长期以来我国就业工作的重心在于积极扩大就业数量、增加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就业质量问题,具体表现在职工工资总体水平仍然较低,不同群体之间工资水平差距较大,仍然存在一定比例的就业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者加班现象较为普遍。
“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口和就业形势发生了许多根本性变化,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及占比双双下降,老年人口规模迅速扩大、比例快速上升,适龄劳动人口比例的降低使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已经结束。
对此,国家启动供给侧改革,“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关注职工就业环境、就业结构、就业能力、就业保障,是推动新发展的战略抉择,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相适应。
总体而言,党和政府对就业问题高度重视,经济总量扩大和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改革红利持续释放,以及积极就业政策效应发挥和就业工作大力推进,使就业形势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保持总体平稳,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十三五”时期职工就业状况变动趋势判断
就业需求作为经济发展的派生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十三五”时期,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加大;
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然广阔,但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在此背景下,职工就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将呈现出一定的发展趋势和新特征。
(一)职工就业总体保持稳定
“十三五”时期,从劳动力需求角度看,由于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特别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孕育巨大发展潜力,各类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新的就业增长点,将为职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
从劳动力供给角度看,劳动年龄人口在“十三五”时期将继续呈现下降趋势(后期出现短暂小幅回升),以及劳动者平均接受教育年限的增加、素质技能提升,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
从政策角度看,国家高度重视职工就业问题,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有力地推动和保障职工就业稳定。
(二)职工就业结构性矛盾仍将突出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攻坚期,由于地区和行业分布、素质能力所导致的就业结构性矛盾仍将突出。
一方面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部分地区经济增长乏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以及影响职工流动的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仍客观存在,随着化解过剩产能和清理“僵尸企业”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