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8608920 上传时间:2022-12-29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6.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

《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口经济学Word格式.docx

表1,10-14岁儿童的劳动参与率

单位%

1960

1970

1980

1990

1995

2000

2010

世界

24.81

22.30

19.91

14.65

13.02

11.32

8.44

非洲

35.88

33.05

30.97

27.87

26.23

24.92

22.52

拉美

16.53

14.60

12.64

11.23

9.77

8.21

5.47

亚洲

32.26

28.35

23.42

15.19

12.77

10.18

5.60

欧洲

3.52

1.62

0.42

0.10

0.06

0.04

0.02

埃塞俄比亚

50.75

48.51

46.32

43.47

42.30

41.10

38.79

巴西

22.19

20.33

19.02

17.78

16.09

14.39

10.94

中国

43.17

39.03

30.48

15.24

11.55

7.86

0.00

印度

30.07

25.46

21.44

16.68

14.37

12.07

7.46

意大利

10.91

4.12

1.55

0.43

0.38

0.33

0.27

资料来源:

ILO(1996a),“EconomicallyActivePopulations:

EstimatesandProjections,1950-2010”

在本文(也是很多经济学家的分析)中,我们不加区分地将小于17岁从事经济活动的全职(full-time)或兼职(part-time)的儿童都叫做童工,做这样的简化并不会改变分析的结果,但能使对问题的描述更加简单。

尽管全球反对童工劳动的运动已取得了显著成果,童工的数量从1995年的2.5亿下降到2000年的大约2.1亿,但童工问题仍然十分严重(ILO,2002)。

尤其是最具危害性、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问题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因为在5至17岁这个年龄段中,全世界每6个儿童中就有1个是童工。

他们从事着与其幼小年龄不相符的、损害其身心健康的工作。

全世界童工中约有3/4,即约1.8亿儿童,从事着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也就是对儿童最具危害性的劳动。

这一数字相当于全世界每8个儿童中就有1个在从事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

约有1.1亿年龄在15岁以下的童工从事最恶劣形式的劳动。

应该立即把他们从这种劳动中解救出来。

其中840万儿童陷入极其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

如奴役、被拐卖、债务奴役、卖淫、色情业以及其它类似的活动。

表2,从事经济活动的儿童、童工、从事危险工作的儿童(按年龄段、性别计算),2000年

单位:

10万人

年龄段

EAC

童工

童工占EAC的比重

CHW

CHW占EAC的比重

CHW占童工的比重

5—14

男孩

女孩

15—17

总和

2108

1090

1018

1409

751

658

3517

1841

1676

1863

978

885

592

344

248

2455

1322

1133

88.4

89.7

86.9

42.0

45.8

37.7

69.8

71.8

67.6

1113

613

500

1705

957

748

52.8

56.2

49.1

48.5

52.0

44.6

59.7

62.7

56.5

100

69.5

72.4

66.0

注:

EAC:

从事经济活动的儿童

CHW:

从事恶劣工作的儿童

ILO,2002,“EveryChildCounts:

NewGlobalEstimatesonChildLabour”。

童工的构成和分布是这样的,从性别上看,童工中男性和女性各占一半,其中男孩稍多。

在从事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的儿童中,男孩约占55%。

从地域上看,14岁及14岁以下的童工中的绝大部分(1.27亿人)生活在亚太地区。

不过从童工占儿童比率这个相对数上看,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的童工比例最高。

约有1/3的14岁及14岁以下的儿童(约4800万人)从事劳动。

发达国家有250万童工,其中2%为14岁及14岁以下从事劳动的儿童。

另外250万童工生活在经济转轨国家,如前苏联国家,约4%的儿童从事劳动。

童工绝大部分在非正规经济部门工作,因而缺少法律保护。

大多数童工在农场和种植园工作;

其中,70%在农业、商业狩猎、渔业和林业部门工作,8%在制造业工作,8%在批发和零售业、餐馆和旅馆业工作,7%在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业,如在家政服务行业工作,4%在运输、仓储和通讯业工作,2%在建筑业工作,1%在采矿和采石业工作。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没有哪个国家是无童工劳动的国家,所以本质上讲,童工不是一个有没有的问题,而是一个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我国是一系列国际反童工协议的签约国,并且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该规定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理论

把家庭看作是与企业和个人一样的单独的决策单位,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来对其进行系统的经济学分析的时间并不久远(Becker,1964),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有天生利他主义的倾向,所以子女和父母是间的利益是一致的,利他主义的父母其个人效用函数中包含其他成员的效用,并且是正相关的。

当代对童工问题的经典分析始于Basu和Van(BasuandVan,1998),之所以这么说,并不在于他们为童工的存在找到了贫穷之外的其他原因,也不在于他们忽略了教育的外部性,而在于他们在两个相关假设基础上得出了多重均衡的结果,并且指出,单纯的法律禁止对绝大多数家庭而言并不是一个帕累托改进,这具有深远政策含义,为后来经济学家对童工市场进行分析建立了基础。

所以,我们将首先介绍这个模型。

1,BV模型及其改进

Basu和Van在对大量事实进行观察的基础上,为童工市场的分析提出了两条基本的假设:

(1)只有在从非童工资源中获得的收入非常低的情况下,一个家庭才会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劳动市场上去,也就是说,孩子不工作(non-work,包括空闲和上学)是一种奢侈品(LuxuryAxiom),并且,

(2)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成年劳动力和童工是可以相互替代的(SubstitutionAxiom)。

家庭有一个成年人和一个儿童构成,其收入主要来自于成年人(父母)和儿童(未成年子女)的劳动所得,儿童要么完全空闲(leisure)要么完全工作,存在一个维持生存水平的最低消费,一旦成人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的收入高于家庭中每个人所必需的最低消费水平之和,父母就不会让孩子参加劳动,反之,则为生活所迫将儿童送到劳动力场上赚取收入。

在工资与各自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相等的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存在着两个均衡:

没有童工的G(good)均衡和存在童工的B(bad)均衡,当一个国家处于B均衡的时候,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干预可以使经济走向G均衡,而且这个均衡是稳定的。

这就使干预有较好的效果。

接着他们又将模型一般化,允许家庭存在多个子女,而且子女可以将时间在工作和空闲之间任意分割(在空闲和工作上的时间的变化是连续的),分析的结果是,仍然会存在G、B两种均衡,但是家庭内子女的数目将会影响均衡和政策干预的结果,如果经济处于B均衡之中,子女数目的增加会使成年人和童工的工资全都下降,如果经济处于G均衡,子女数目的增加可能会将经济推向B均衡,这个结论与对一些发展中国的观察是一致的,不仅是经济增长方面,童工问题也存在着“人口陷阱”。

根据BV模型,法律和政策干预对家庭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可能使其受益,也可能让它受损,但对那些极端贫困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往往会令家庭的状况恶化,部分禁止(禁止某些企业或行业使用童工的partialban)尤其如此。

没过多久,Swinnerton和Rogers就对BV模型提出了修正(Swinnerton.andRogers,1999),他们认为原来的两个假设(LuxuryAxiom和SubstitutionAxiom)都是家庭微观层面上行为,应该在宏观层面上加入第三个假设:

分配公理(distributionaxiom),也就是,从非劳动资源中获得的收入或财富被充分地掌握在一些代理人手中。

这样,如果非劳动收入的分配是足够平等地话,BV模型中的B均衡将不会存在。

他们的这一灵感源于一些有关童工问题的政策争论,比如Grootaert和Kanbur就注意到,伴随有公平分配的经济发展是减少童工的灵丹妙药(GrootaertandKanbur,1995)。

在Swinnerton和Rogers看来,BV模型之所以得出存在两类均衡的结论,无非是“他们专注于劳动收入,并把它看作是童工存在的一个决定因素”,可是一旦家庭能够获得一定数量的非劳动收入的话(比如持有公司股份,参与公司利润分配,),那么均衡的情形也会随之改变,除了BV模型中的B、G均衡之外,还有第三种均衡:

只有那些没有股息收入的家庭才会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劳动力市场当中,有股息收入的家庭其子女不会参与工作。

以此来推论,当所有的家庭都获得足够的股息收入的话,市场上就只有G均衡存在了。

通常而言,贫穷是童工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FallonandTzannatos,1998),不过,如果在一个相对比较富裕的国家中仍然有童工的话,那么一定是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不平等的问题(Swinnerton.andRogers,1999)。

Basu和Van立刻做出了回应,他们认为早先的BV模型和由Swinnerton和Rogers提出的所谓SR模型都是现实的两个极端情形,即企业利润完全不向工人家庭分配(BV模型)和完全分配给工人家庭(SR模型)这两种情形,实际情况是,企业通常只将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家庭,结果也会出现SR所预言的第三种均衡,他们称其为混合均衡(hybridequilibrium),只要分配给家庭的这部分利润满足一定的条件,混合均衡总是存在。

除了多重均衡的结论之外,BV模型和SR模型都认为贫穷是导致童工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和大多数的经济学家多童工问题的看法是一致的。

比如,Dessy和Pallage发现,越是贫困的家庭往往越是居住在偏远落后、人烟稀少的地区,那里往往没有合适的学校(或者离学校较远),贫困家庭的成年男性劳动力往往缺乏从事高收入工作的技能,于是,这些家庭就要将成年女性和儿童推到劳动力市场当中来缓解贫穷,这也进一步证实了LuxuryAxiom(.DessyandPallage,2001)。

Fallon和Tzannatos在一篇评论性的文章中也指出,童工出现的可能性和家庭收入之间有着强烈的负相关关系,只不过这种关系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并不非常显著(FallonandTzannatos,1998)。

Ray(2000)、Kruger(2002)、Edmonds和Pavcnik(2002)通过实证研究也发现了这种负相关关系。

2,市场的不完全

贫穷仅是童工出现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在市场完全的情况下,贫困家庭还可以通过借贷的方式来对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市场都市场都是不完全的,比如信贷市场、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等。

从金融市场的不完全角度来分析童工问题的学者很多,他们认为,即使贫困家庭,如果他们有能力在金融市场上进行借贷的话,仍然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来为子女退出劳动市场所造成的暂时性家庭收入的减少而进行补偿。

不过,如果金融市场——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不完全,加之没有多少储蓄的话,就会导致很多收入低的家庭无法对子女进行较高的人力资本投资。

Baland和Robinson说明了,如果存在信贷约束的话,父母可以通过代际间(以牺牲孩子未来收入的方式)的借款来进行替代。

在一个2期的代际交叠模型中,父母在第一期既可以让子女参加工作获得收入,也可以让对他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在第二期,长大后的子女的工资由前一期收受的教育决定,允许有储蓄、遗产和子女报答父母的转移支付。

如果金融市场是不完美的(imperfection),当父母把子女当作是负的遗产(由儿童转移到父母手中的收入)或者是借款(由将来转移到现在的收入)的替代品的话,劳动力市场就会有童工出现(BalandandRobinson,2000)。

不过,他们也表明,这种无效率的现象不可能通过在家庭内签订合约(intra-familycontracting)来解决,因为,这种形式的定约要么不是自我实施的,要么就是非法的。

越是贫困的家庭,抵抗收入波动的风险的能力也就越差,比如在农村,农民的收入受天气、地理位置等其他多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那里尤其需要多种方式来平滑收入。

经济学家们越来越认识到,子女不仅仅是一种养老保险,也是平滑收入的一种方式,人力资本投资和土地所有权也都是如此(Cain,1982,1991;

sah,1991;

portner,2001;

Beegle.,DehejiaandGatti,2003)。

在金融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一旦受到了收入方面的冲击,很多家庭除了会改变消费方式之外,在子女的数量与质量方面都会做出变化。

Kruger(2002)、Edmonds和Pavcnik(2002)发现,如果存在信贷市场约束,收入的波动就会导致家庭无力长期为儿童的人力资本进行投资,加之在家庭内部还存在着代理问题,这两种机制结合在一起促成了童工的出现。

毫无疑问,那些贫困家庭很少有机会进入金融市场,只能从个别的垄断高利贷者借款,这就构成了向人力资本投资的一个障碍,并把很多贫困家庭的儿童推向了劳动市场。

从成本角度来看,在高利率的情形下,童工未来成本的贴现值对家庭而言小于对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的社会,当前童工的工资水平也会起到重要的作用,毕竟这也是人力资本投资的机会成本。

从收益的角度看,教育的收益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将来,而成本当期就要支付,所以,决定子受教育程度的父母对预期教育收益的贴现就十分重要,如果贴现率很高的话,那么收益自然很低。

同样有些经济学家也认为,在没有其他资产(比如牲畜和土地)和储蓄的情况下,为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的融资就会非常困难,常常造成借款利率高于教育未来的投资收益率,故而不进行投资(ParsonsandGoldin,1989;

Becker,1991)。

除了金融市场的不完全以外,还有一些学者从劳动市场的不完全出发来探讨童工问题。

比如在农业生产中,拥有大块土地的家庭发现,由于一些原因,他们很难从农村劳动力市场上雇用到合适的劳动力,所以他们会让自己未成年子女来帮助进行农业生产,于是人们发现,越是土地数量多的家庭,子女劳动的时间越长,那些土地很少的家庭,由于缺乏劳动的机会,所以子女很少参与劳动。

这种现象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中是司空见惯的(Benjamin,,1992.;

BhalotraandHeady,2000)。

同样,在土地不能自由交易的地方,农民除了牲畜、农具和房屋之外,很难用其他资产作为抵押来获得信贷,迫不得已,只有让未成年的子女从事劳动以赚取收入。

3,博弈论

其实,即便资本市场是完美的,代理问题仍然会导致童工问题,其中的原因是,父母用童工收入来改善当前的家庭消费(Udry,2003)。

最近,随着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人们又开始意识到,作为一个整体的家庭不但要和外部的经济个体进行博弈,即便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也往往不尽一致,家庭成员和家庭外部人员之间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之间也在进行着博弈,这样就需要在父母和子女之间进行转移支付和协调(BalandandRobinson,2000;

DessyandPallage,,2001)。

另外,父母不仅仅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的主要支配者,家庭内部的各种决策主要由他们做出,这其中也包括有关子女受教育的水平和参与劳动的程度(RosenzweigandEvenson,1977),当决策者并不是这一决策本身的(或者不是唯一的)成本承担者和受益人的时候,就涉及到了代理的问题,解决代理问题的方法往往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一些显性或隐性的契约(Becker,1991;

Basu,1999;

Udry,2003)。

在Dessy和Pallage的一篇论文中,他们认为童工的产生可能源于协调的失败,也就是,在父母对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决策和企业对技术密集型生产方式的投资决策之间缺乏协调机制。

在父母的眼中,儿童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他的工作可以为家庭赚取收入,当然对子女进行教育也要花费成本,这两者加起来就是子女人力资本投资的机会成本。

这种投资也是有风险的,如果将来学非所用的话,就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

受过教育的儿童将来会成为高质量的劳动力,适合技术密集型的生产方式,企业对生产设备的投资也具有风险,生产技术要尽量和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保持匹配,在劳动力和生产技术匹配的情况下,技术密集型的生产肯定要比劳动密集型的生产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但是如果不匹配的情况下,则损失惨重。

双方面临的支付矩阵如下:

企业

投资不投资

2,-20

2,0

5,100

-1,0

童工

父母

教育

显然,博弈存在两个均衡(教育,投资)和(童工,不投资),其中(教育,投资)是一个帕累托最优的纳什均衡,但是要达到这个均衡需要一定的条件,那就是双方都认为对方会进行投资,并且也知道对方知道自己要投资,……。

用矩阵中的数字来计算的话,当企业和儿童的父母认为对方投资的概率大于1/6的时候,自己才会也跟着投资。

但是,如果发生不匹配所造成的损失更大,或者双方在历史上都没有向人力资本和生产技术投资的习惯的话(比如,非洲、拉美和南亚的一些地区,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长期处于“低技术陷阱”之中),那么,这个预期就很难形成(Easterly,2002)。

于是这就存在一个协调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进行干预来协调双方的预期,比如可以通过实行强制的义务教育,向企业传递家庭必定要对儿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信息,企业就会对生产技术进行投资(DessyandPallage,2001)。

在一个家庭内部的博弈和协调问题也可能导致童工出现,比如,子女应该承诺在父母年迈的时候给他们一定支付以补偿父母在他们年少的时候不把他们送到劳动力市场中去所承受的损失,如果父母认为子女的这个承诺不可信的话,那么将就会产生童工问题(BalandandRobinson,2000)。

Basu认为,根据谈判中的代理人,可以将有关童工问题的谈判和订约模型分为两类,首先是家庭内部的家长和子女之间的谈判和订约(Intra-household),另一个是家长和作为童工的儿童之间的谈判和订约(Extra-household),这样主要的政策也就分成两种,法律干预和公众行动产生的协同干预(collaborativeinterventions)(Basu,1999)。

让子女接受教育还是参与劳动的决策是由父母做出的,父母并不是这一决策成本和收益的唯一承担者,这就存在代理问题,即便是完全离他的父母,决策的时候也是家庭的利益而不是子女的个人利益为中心,这样,就会出现童工,或者不是最低水平的童工((Chernichovsky1985;

PatrinosandPsacharopoulos,1997;

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当一个家庭中有多个子女的时候,父母可能会对子女进行分工,比如,让长子或女孩来参加劳动,而让其他子女受教育,性别和长幼次序会决定童工的存在,这对个别子女本人而言显然不是最优的。

4,其他原因

实际上,童工作为一个普遍的、历史久远的社会经济现象,形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些学者从实证研究中还发现了一些其他的原因,在某一具体的时间和地区,这些原因也是具有相当的解释力的(GrootaertandPatrinos,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制度规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