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七十三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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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孔庙无雅乐,以敏奏得颁给如制云。
叶淇,字本清,山阳人。
天顺初,石亨谮之下吏,考讯无验,出为武陟知县。
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
孝宗立,召为户部侍郎。
弘治四年代李敏为尚书,寻加太子少保。
哈密为土鲁番所陷,守臣请给其遗民廪食,处之内地,淇曰:
“是自贻祸也。
”寝其奏。
奸民献大名地为皇庄,淇议归之有司。
内官龙绶请开银矿,淇不可。
已,绶请长芦盐二万引,鬻于两淮以供织造费。
淇力争,竟不纳。
淇居户部六年,直亮有执,能为国家惜财用。
每廷议用兵,辄持不可。
惟变开中之制,令淮商以银代粟,盐课骤增至百万,悉输之运司,边储由此萧然矣。
九年四月乞休,归卒。
赠太子太保。
从子贽,进士,历官刑部右侍郎,以清操闻。
贾俊,字廷杰,束鹿人。
以乡举入国学。
天顺中,选授御史。
历巡浙江、山西、陕西、河南、南畿,所至有声。
成化十三年,自山东副使超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
在镇七年,军民乐业,召为工部右侍郎。
二十一年奉敕振饥河南。
寻转左,数月拜尚书。
时专重进士,举人无至六卿者,俊独以重望得之。
及孝宗践阼,尚书王恕、李敏、周洪谟、余子俊、何乔新,都御史马文升,皆一时民誉,俊参其间,亦称职。
诸王府第、茔墓悉官予直,而仪仗时缮修。
内官监欲频兴大工,俊言王府既有禄米、庄田,请给半直;
仪仗非甚敝,不得烦有司;
公家所宜营,惟仓库、城池,余皆停罢。
帝报可。
弘治四年,中官奏修沙河桥,请发京军二万五千及长陵五卫军助役。
内府宝钞司乞增工匠。
浙江及苏、松诸府方罹水灾而织造锦绮至数万匹。
俊皆执奏,并得寝。
工部政务与内府监局相表里,而内官监专董工役,职尤相关。
俊不为所挠,工役大省。
太庙后殿成,加太子少保。
足疾,致仕。
诏许乘传归,给夫廪如制。
逾年卒。
俊廉慎,居工部八年,望孚朝野。
代之者刘璋,字廷信,延平人。
天顺初进士。
历官中外有声。
居工部,亦数有争执,名亚于俊。
黄绂,字用章,其先封丘人。
曾祖徙平越,遂家焉。
绂登正统十三年进士,除行人,历南京刑部郎中。
刚廉,人目之曰“硬黄”。
大猾谭千户者,占民芦场,莫敢问,绂夺还之民。
成化九年,迁四川左参议。
久之,进左参政。
按部崇庆,旋风起舆前,不得行。
绂曰:
“此必有冤,吾当为理。
”风遂散。
至州,祷城隍神,梦若有言州西寺者。
寺去州四十里,倚山为巢,后临巨塘。
僧夜杀人沉之塘下,分其资。
且多藏妇女于窟中。
绂发吏兵围之,穷诘,得其状,诛僧毁其寺。
仓吏倚皇亲乾没官粮巨万,绂追论如法,威行部中。
历四川、湖广左、右布政使。
奏闭建昌银矿。
两京工兴,湖广当输银二万,例征之民,绂以库羡充之。
荆王奏徙先垄,绂恐为民扰,执不可。
二十二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
劾参将郭镛,都指挥郑印、李鐸、王琮等抵罪,计捕奸豪张纲。
申军令,增置墩堡,边政一新。
出见士卒妻衣不蔽体,叹曰:
“健儿家贫至是,何面目临其上。
”亟豫给三月饷,亲为拊循。
会有诏毁庵寺,绂因尽汰诸尼,以给壮士无妻者。
及绂去,多携子女拜送于道。
弘治三年,拜南京户部尚书。
言官以绂进颇骤,频有言。
帝不听,就改左都御史,焚差历簿于庭曰:
“事贵得人耳,资劳久近,岂立官意哉。
”绂历官四十余年,性卞急,不能容物。
然操履洁白,所至有建树。
六年乞休,未行卒。
张悦,字时敏,松江华亭人。
举天顺四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
成化中出为江西佥事,改督浙江学校。
力拒请托,校士不糊名,曰:
“我取自信而已。
”迁四川副使,进按察使。
遭丧,服阕补湖广。
王府承奉张通纵恣,悦绳以法。
及入觐,中官尚铭督东厂,众竞趋其门,悦独不往。
铭衔甚,伺察无所得。
铭败,召拜左佥都御史。
孝宗立,迁工部右侍郎,转吏部左侍郎。
王恕为尚书,悦左右之,尝两摄选事。
弘治六年夏,大旱,求言。
陈遵旧章、恤小民、崇俭素、裁冗食、禁滥罚数事。
又上修德、图治二疏。
并嘉纳。
俄迁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尚书。
九年复改兵部,参赞机务。
以年至,累疏乞休。
诏加太子少保,驰传归。
卒赠太子太保,谥庄简。
时与悦同里而先为南京兵部尚书者张蓥,字廷器,正统十三年进士。
景泰初,擢御史。
历江西副使按察使、陕西左布政使。
成化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
宁夏城,土筑,蓥始甃以砖。
道河流,溉灵州屯田七百余顷。
以父丧去。
服除,起抚河间诸府,改大同,历刑部左、右侍郎。
十八年擢本部尚书。
明年加太子少保。
又明年,再以忧归。
弘治元年起南京兵部尚书,卒官,赠太子太保,谥庄懿。
侣钟,字大器,郓城人。
成化二年进士。
授御史,巡盐两淮。
按浙江还,掌诸道章奏。
汪直讽钟劾马文升,钟不可,被谮杖阙下。
以都御史王越荐,擢大理寺丞,再迁右少卿。
寇入大同,廷议遣大臣巡视保定诸府,乃以命钟。
居数月,即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
河间濒海民地为势家所据,钟夺还之。
召为刑部右侍郎。
丁内艰,僦运艘载母柩南还。
督漕总兵官王信奏之,逮下吏。
会当路方逐尹旻党,而钟与旻为同乡,乃贬二秩为曲靖知府,改徽州,复入为大理寺左少卿。
弘治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府,尽心荒政。
召为户部侍郎总督仓场,寻改吏部。
十一年迁右都御史。
居二年,进户部尚书。
十五年,上天下会计之数,言:
“常入之赋,以蠲免渐减,常出之费,以请乞渐增,入不足当出。
正统以前军国费省,小民输正赋而已。
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广,额外科率。
河南、山东边饷,浙江、云南、广东杂办,皆昔所无。
民已重困,无可复增。
往时四方丰登,边境无调发,州县无流移。
今太仓无储,内府殚绌,而冗食冗费日加于前。
愿陛下惕然省忧,力加损节。
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术。
”帝乃下廷臣议。
议上十二事,其罢传奉冗官,汰内府滥收军匠,清腾骧四卫勇士,停寺观斋醮,省内侍、画工、番僧供应,禁王府及织造滥乞盐引,令有司征庄田租,皆权幸所不便者。
疏留数月不下,钟乃复言之。
他皆报可,而事关权幸者终格不行。
奸商投外戚张鹤龄,乞以长芦旧引十七万免追盐课,每引纳银五分,别用价买各场余盐如其数,听鬻贩,帝许之。
后奸民援例乞两淮旧引至百六十万,钟等力持,皆不听。
自此盐法大坏,奸人横行江湖,官司无如何矣。
东厂侦事者发钟子瑞受金事,钟屡疏乞休,命驰驿归。
正德时,刘瑾摭钟在部时事,至罚米者三。
又数年卒。
曾鉴,字克明,其先桂阳人,以戍籍居京师。
天顺八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
通州民十余人坐为盗,狱已具,鉴辨其诬。
已,果获真盗。
成化末,历右通政,累迁工部左侍郎。
弘治十三年进尚书。
孝宗在位久,海内乐业,内府供奉渐广,司设监请改造龙毯、素毯一百有奇。
鉴等言:
“毯虽一物,然征毛毳于山、陕,采绵纱诸料于河南,召工匠于苏、松,经累岁,劳费百端。
祈赐停止。
”不听。
内府针工局乞收幼匠千人,鉴等言:
“往年尚衣监收匠千人,而兵仗局效之,收至二千人。
军器局、司设监又效之,各收千人。
弊源一开,其流无已。
”于是命减其半。
太监李兴请办元夕烟火,有诏裁省,因鉴奏尽罢之。
十六年,帝纳诸大臣言召还织造中官,中官邓瑢以请,帝又许之。
鉴等极言,乃命减三之一。
其冬,言诸省方用兵,且水旱多盗贼,乞罢诸营缮及明年烟火、龙虎山上清宫工作。
帝皆报从。
正德元年,雷震南京报恩寺塔,守备中官傅容请修之。
鉴言天心示儆,不宜重兴土木以劳民力,乃止。
御马监太监陈贵奏迁马房,钦天监官倪谦覆视,请从之。
给事中陶谐等劾贵假公营私,并劾谦阿附,不听。
鉴执奏,谓马房皆由钦天监相视营造,其后任意增置者,宜令拆毁改正,葺以己资,庶牧养无妨而民不劳。
报可。
内织染局请开苏、杭诸府织造,上供锦绮为数二万四千有奇。
鉴力请停罢,得减三分之半。
太监许镛等各赍敕于浙江诸处抽运木植,亦以鉴言得寝。
孝宗末,阁部大臣皆极一时选,鉴亦持正。
及与韩文等请诛宦官不胜,诸大臣留者率巽顺避祸,鉴独守故操。
有诏赐皇亲夏儒第,帝嫌其隘,欲拓之。
鉴力争,不从。
明年春,中官黄准守备凤阳,从其请,赐旗牌。
鉴等言大将出征及诸边守将,乃有旗牌,内地守备无故事,乃寝。
其年闰正月致仕。
旋卒。
梁璟,字廷美,崞县人。
授兵科给事中。
成化时,屡迁都给事中。
项忠征荆、襄,驱流民复业。
璟劾其纵兵逼迫,较贼更惨,语具《忠传》。
延绥用兵,令山西预征刍粟,民相率逃亡。
璟疏陈其困,得宽减。
畿辅八府旧止设巡抚一人,驻蓟州以御边,不能兼顾。
璟请顺天、永平二府分设一巡抚,以蓟州边务属之,令巡抚陈濂专抚保定六府兼督紫荆诸关。
朝议从之,遂为定制。
已,与同官韩文、王诏等奏请起致仕尚书王竑、李秉,而斥都御史王越,并及宫闱隐事,被挞文华殿。
武靖伯赵辅西征不敢战,称病求还,复谋典营府事。
璟等极论其罪,乃令养疾归。
九载秩满,擢陕西左参政,分守洮、岷。
西番入寇,督兵斩其魁。
内艰服阕,还原任,历左、右布政使。
先后在陕十五年,多政绩。
孝宗嗣位,迁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
弘治二年,民饥,请免征两京漕粮八十九万余石,从之。
帝登极诏书已罢四方额外贡献,而提督武当山中官复贡黄精、梅笋、茶芽诸物。
武当道士先止四百,至是倍之,所度道童更倍,咸衣食于官。
月给油蜡、香楮,洒扫夫役以千计。
中官陈喜又携道士三十余人,各领护持敕,所至张威虐。
璟皆奏请停免,多见采纳。
外艰服除,再抚四川。
七年召拜南京吏部右侍郎。
久之,就进户部尚书。
致仕归,卒。
王诏,字文振,赵人。
生有异姿,学士曹鼐奇之,妻以女。
天顺末,登进士,授工科给事中。
睿皇后崩,值秋享太庙,时议谓不当以卑废尊。
诏言《礼》有丧不祭,无已,则移日俟释服。
议虽不行,识者是焉。
勘牧马草场,劾会昌侯孙继宗、抚宁侯硃永侵占罪。
时方面官我,令京卿三品保举。
诏言恐长奔竞风,不听。
累迁都给事中。
八年七月敕修隆善寺工竣,授工匠三十人官尚宝少卿,任道逊等以书碑皆进秩。
诏上疏力谏,不省。
已,偕梁璟等论及宫闱事,帝大怒,召至文华殿面诘之,诏仰呼曰:
“臣等言虽不当,然区区犬马之诚,知为国而已。
”乃杖而释之。
出为湖广右参政。
原杰经略荆、襄,诏襄理功为多。
以父忧去。
服除再任,迁右布政使。
弘治元年,转贵州左布政使。
其冬,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
土官好争袭,所司入其贿,变乱曲直,生边患。
诏不通苞苴,一断以法,且去弊政之不便者。
诸夷归命,边徼宁戢。
有故官不能归者,妻子多鬻为奴。
诏为资遣,得归者甚众。
洪武中,尚书吴云继王祎死事,后祎谥忠文,岁祀之,而不及云。
诏以为请,乃谥云忠节,与祎并祀。
四年召拜南京兵部右侍郎,未上,卒。
徐恪,字公肃,常熟人。
授工科给事中。
中官欲出领抽分厂,恪等疏争。
中官怒,请即遣恪等,将摭其罪,无所得乃已。
出为湖广左参议,迁河南右参政。
陕西饥,当转粟数万石。
恪以道远请输直,上下称便。
弘治初,历迁左、右布政使。
徽王府承奉司违制置吏,恪革之。
王奏恪侵侮,帝赐书诫王。
河徙逼开封,有议迁籓府三司于许州者,恪言非便,遂寝。
四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
奏言:
“秦项梁、唐庞勋、元方谷珍辈往往起东南。
今东南民力已竭,加水旱洊臻,去冬彗扫天津,直吴、越地。
乞召还织造内臣,敕抚按诸臣加意拊循,以弭异变。
”帝不从。
故事,王府有大丧,遣中官致祭,所过扰民。
成化末,始就遣王府承奉。
及帝即位,又复之。
恪请如先帝制,并条上汰冗官、清赋税、禁科扰、定赎例、革抽分数事,多议行。
户部督逋急,恪以灾变请缓其事。
御史李兴请于郧阳别设三司,割南阳、荆州、襄阳、汉中、保宁、夔州隶之。
恪陈五不可,乃止。
恪素刚正。
所至,抑豪右,祛奸弊。
及为巡抚,以所部多王府,持法尤严,宗人多不悦。
平乐、义宁二王遂讦恪减禄米、改校尉诸事。
勘无验,坐恪入王府误行端礼门,欲以平二王忿。
帝知恪无他,而以二王幼,降敕切责,命湖广巡抚韩文与恪易任。
吏民罢市,泣送数十里不绝。
属吏以羡金赆,挥之去。
至则值岐王之国,中使携盐数百艘,抑卖于民,为恪所持阻不行。
其党密构于帝。
居一岁,中旨改南京工部右侍郎。
恪上疏曰:
“大臣进用,宜出廷推,未闻有传奉得者。
臣生平不敢由他途进,请赐罢黜。
”帝慰留,乃拜命。
势要家滥索工匠者,悉执不予。
十一年考绩入都,得疾,遂致仕,卒。
李介,字守贞,高密人。
成化五年进士。
选庶吉士,改御史,巡盐两浙,还掌河南道事。
以四方灾伤,陈时政数事,帝多采用之。
介敢言,遇事不可,辄率同列论奏。
忤帝意,两挞于庭。
九载满,擢大理丞,进少卿。
弘治改元,迁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
寻召佐院事。
历兵部左、右侍郎。
十年夏,北寇谋犯大同,命介兼左佥都御史,往督军饷,且经略之。
比至,寇已退,乃大修戎备。
察核官田牛具钱还之军,以其资偿军所逋马价,边人感悦。
先后条上便宜二十事。
卒,赠尚书。
子昆,字承裕。
弘治初进士。
历礼部主事。
中官何鼎建言下狱,台谏救之,咸被责。
昆复论救,弗听。
父忧归,起改兵部主事。
帝将建延寿塔于城外,昆复疏谏。
正德初,群小用事。
请黜邪枉,进忠直,杜宦戚请乞,节中外侈费,皆不报。
进员外郎,忤尚书刘宇,贬知解州。
屡迁陕西左布政使。
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
与总督彭泽经略哈密,兵部尚书王琼劾泽处置失宜,语连昆,下吏。
法司言昆设谋遏强寇,功不可掩。
琼不从,谪浙江副使。
世宗立,琼得罪。
复官,巡抚顺天。
寻召为兵部右侍郎,嘉靖初,改左。
大同军乱,杀巡抚张文锦。
昆奉命往抚,承制曲赦之,还请收恤文锦。
帝方恶其激变,不从。
遇疾归,久之卒。
黄珂,字鸣玉,遂宁人。
成化二十年进士。
授龙阳知县。
治行闻,擢御史,出按贵州。
金达长官何轮谋不轨,计擒之,改设流官。
贼妇米鲁乱,奏劾巡抚钱钺、总兵官焦俊等,皆得罪。
改按畿辅,历山西按察使。
正德四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
安化王寘鐇反,传檄四方,用讨刘瑾为名。
他镇畏瑾,不敢以闻。
珂封上其檄,因陈便宜八事,而急令副总兵侯勋、参将时源分兵扼河东,贼遂不敢出。
亦不剌寇边,珂偕总兵官马昂督军战,败之木瓜山。
六年复寇边,珂檄副总兵王勋等七将分据要害夹击,复败之。
屡赐玺书,银币。
是年秋,入为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
河南用兵,出理军饷。
主客兵十余万,追奔转战,迁止无常。
珂随方转输,军兴无乏,录功增俸一级。
改刑部,进左侍郎,已改佐兵部。
宁王宸濠谋复护卫,珂执议独坚。
九年擢南京右都御史,寻就拜工部尚书。
以年至乞休归,卒。
赠太子少保,谥简肃。
王鸿儒,字懋学,南阳人。
少工书,家贫为府书佐。
知府段坚爱其书,留署中,亲教之。
遣入学校为诸生,遂举乡试第一。
成化末,登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
累迁郎中,擢山西佥事,进副使,俱督学政。
居九年,士风甚盛。
孝宗尝语刘大夏曰:
“籓臬中若王鸿儒,他日可大用也。
”正德改元,谢病归。
刘瑾擅政,收召名流。
四年夏,起为国子祭酒,以父丧去。
再起南京户部侍郎,历吏部右侍郎,寻转左。
十四年迁南京户部尚书。
甫履任,宸濠反,命督军饷,疽发于背,遂卒,谥文庄。
鸿儒为学,务穷理致用,为世所推。
左吏部,清正自持,门无私谒。
弟鸿渐,乡试亦第一。
以进士累官山东右布政使,以廉静称。
丛兰,字廷秀,文登人。
弘治三年进士。
为户科给事中。
中官梁芳、陈喜、汪直、韦兴,先以罪摈斥,复夤缘还京。
兰因清宁宫灾,疏陈六事,极论芳等罪,诸人遂废。
寻言:
“吏部遵诏书,请擢用建言诖误诸臣,而明旨不尽从,非所以示信。
失仪被纠,请免送诏狱。
畿内征徭繁重,富民规免,他户代之,宜厘正。
”章下所司。
进兵科右给事中。
都督佥事吴安以传奉得官,兰请罢之。
时命拨团营军八千人修九门城濠,兰言:
“臣顷简营军,诏许专事训练,无复差拨,命下未几,旋复役之,如前诏何。
”遂罢遣。
迁通政参议。
小王子犯大同,命经略紫荆、倒马诸关塞蹊隧可通敌骑者百十所。
正德三年进左通政。
明年冬出理延绥屯田。
安化王寘鐇反,兰奏陈十事,中言:
“文武官罚米者,鬻产不能偿。
朝臣谪戍,刑官妄引新例锻炼成狱,没其家资。
校尉遍行边塞,势焰薰灼,人不自保。
”刘瑾大恶之,矫旨严责。
给事中张瓚、御史汪赐等遂希旨劾兰。
瑾方忧边事,置不问。
数月,瑾诛,进通政使。
俄擢户部右侍郎,督理三边军饷。
六年,陕西巡抚都御史蓝章以四月寇乱移驻汉中。
会河套有警,乃命兰兼管固、靖等处军务。
兰上言:
“陕西起运粮草,数为大户侵牟,请委官押送。
每镇请发内帑银数万,预卖粮草。
御史张彧清出田亩,请蠲免子粒,如弘治十八年以前科则。
灵州盐课,请照例开中,召商籴粮。
军士折色,主者多克减,乞选委邻近有司散给。
”从之。
是年冬,南畿及河南岁侵,命兰往振。
未赴而河北贼自宿迁渡河,将逼凤阳。
乃命兰以本官巡视庐、凤、滁、和,兼理振济。
河南白莲贼赵景隆自称宋王,掠归德,兰遣指挥石坚、知州张思齐等击斩之。
九月,贼平。
论功赉金币,增俸一级,召还理部事。
部无侍郎缺,乃命添注。
明年,大同有警,命巡视居庸、龙泉诸关。
寻兼督宣、大军饷,进右都御史,总制宣、大、山东军务。
令内地皆筑堡,寇至收保如塞下。
寇五万骑自万全右卫趋蔚州大掠,又三万骑入平虏南城,以失事停半岁俸。
十年夏,改督漕运,寻兼巡抚江北。
中官刘允取佛乌思藏,道兰境,入谒,辞不见。
允需舟五百余艘、役夫万余人,兰驰疏极陈其害。
不报。
居四年,以事忤兵部尚书王琼,解漕务,专任巡抚。
宁王宸濠反,兰移镇瓜州。
十五年,迁南京工部尚书。
世宗即位,御史陈克宅劾兰附江彬。
帝以兰素清谨,释勿问。
兰遂乞休去。
卒,赠太子少保。
吴世忠,字懋贞,金溪人。
两畿及山东、河南、浙江民饥,有诏振恤,所司俟勘覆。
世忠极言其弊,因条上兴水利、复常平二事,多施行。
已,请恤建文朝殉难诸臣,乞赐爵谥,崇庙食,且录其子孙,复其族属,为忠义劝。
章下礼官,寝不行。
尚书王恕被讦求去,上疏请留之。
寿宁侯张鹤龄求勘河间赐地,其母金夫人复求不已。
帝命遣使,世忠言:
“侯家仰托肺腑,岂宜与小民争尺寸?
命部勘未已,内臣继之。
内臣未已,大臣又继之。
剥民敛怨,非国家福,龙非外戚之福。
大同总兵官神英、副总兵赵昶等,因马市令家人以违禁彩缯易马,番人因阑入私易铁器。
既出塞,复潜兵掠蔚州,陷马营,转剽中东二路。
英等拥兵不救,巡抚刘瓛、镇守中官孙振又不以实闻。
十一年,事发,世忠往勘。
上疏备陈大同边备废驰、士卒困苦之状。
因极言英、瓛等贪利畏敌,荡无法度。
英落职,瓛、振召还,昶及游击刘淮、参将李屿等俱逮问。
已而瓛改大理少卿,昶以大理丞吴一贯覆讠献仅镌级。
世忠复极论瓛罪,且诋一贯,帝皆不问。
阙里文庙灾,陈八事,不能尽用。
寇犯延绥、大同,世忠言:
“国初设七十二卫,军士不下百万。
近军政日坏,精卒不能得一二万人。
此兵足忧也。
太仓之储,本以备军。
近支费日广,移用日多。
倘兴师十万,犒赐无所取给。
此食足忧也。
正统己巳之变尚有石亨、杨洪,迩所用李杲、阮兴、赵昶、刘淮之属,先后皆败。
今王玺、马昇又以失事告。
此将帅足忧也。
国家多事,大臣有以镇之。
迩者忠正多斥,贪庸获存。
既鲜匡济之才,又昧去就之节,安能慑强敌壮国势乎?
此任人足忧也。
政多舛乖,民日咨怨。
京军敝力役,京民苦催科,畿甸觊恩尤切。
顾使不乐其生至此,临难谁与死守?
此民心足忧也。
天变屡征,火患频发。
云南地震压万余家,大同马灾踣二千匹。
此天意足忧也。
愿顺好恶以收人心,肃念虑以回天意,遣文武重臣经略宣、大,以饬边防。
策免诸臣不肖者,而起素有才望,如何乔新、刘大夏、倪岳、戴珊、张敷华、林俊诸人,以任国事。
则贼将望风远循,而边境可无忧矣。
”帝以言多诋毁,切责之。
寻乞大同增置台堡,以闲田给军耕垦,不征其税。
江西岁饥盗起,请简巡抚,黜有司贪残者。
又请筑京师外城。
所司多从其议。
再迁吏科左给事中,擢湖广参议,坐事降山东佥事。
正德四年闰九月召为光禄少卿,旋改尚宝司卿。
其年冬,与通政丛兰等出理边屯,世忠往蓟州。
明年奏言:
“占种盗卖,积弊已久。
若一一究问,恐人情不安,请量为处分。
刘瑾败,言官劾其尝请清核屯田,助瑾为虐。
世忠故方鲠,朝议宽之,得免。
再迁大理少卿。
八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
寇在河套,逐之失利,乃引疾归。
赞曰:
明至英宗以后,幸门日开。
传奉请乞,官冗役繁,用度奓汰,盛极孽衰,国计坐绌。
李敏诸人斤斤为国惜财,抵抗近幸,以求纾民。
然涓滴之助,无补漏卮。
国家当承平殷阜之世,侈心易萌。
近习乘之,糜费日广。
《易》曰:
“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又曰“不节若,则嗟若”,此恭俭之主所为凛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