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教发2号关于推进特色学校创建促进黄梅教育内涵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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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项目。
(二)体育活动特色学校参考项目
球类项目:
足球、篮球、乒乓球、排球、羽毛球等
棋类项目:
围棋、象棋、国际象棋、五子棋等
体操项目:
健美操、韵律操、体育舞蹈等
武术项目:
校园武术、跆拳道、岳家拳等
(三)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参考项目:
声乐项目:
合唱、黄梅戏等
器乐项目:
弦乐、管乐、键盘乐、打击乐等。
舞蹈项目:
传统舞蹈、腰鼓舞等
美术项目:
绘画、书法、剪纸等
(四)综合实践与科技创新特色学校参考项目
社会实践、科技发明、手工制作、民间工艺等。
四、创建目标
各学校要切实根据本校实际,找准切入点,在充分准备,时机成熟时开展创建活动,不盲目跟风,不急于求成。
可以从某个项目入手,把该项目做精做深,创出特色,创出品牌,实现“一校一品”。
可以由单一项目带动系列项目,开展类型特色学校创建。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镇涌现出一批项目特色学校和类型特色学校,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小池教育品质。
五、创建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紧围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这一核心,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有利于学校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满足学生健康成长需要。
(二)特色性原则。
从学校实际、传统特色、文化底蕴、学校师资、周边资源等出发寻找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准确定位学校在德育创新、体育活动、艺术教育、综合实践与科技创新等领域有别于其他学校的经验或做法,选择具有校本特点并优于其他学校的项目,形成独特风格、鲜明个性。
(三)整体性原则。
特色学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立足于教育的整体改革,着眼于学校的整体发展,要渗透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体艺活动、文化建设、师资队伍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建立与项目或类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真正起到以特色带动学校发展的作用。
(四)稳定性原则。
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形成的特色,应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通过各种措施不断补充、完善、提高,形成以特色办学为目标的学校发展长效机制。
(五)发展性原则。
特色学校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过程。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按照现代学校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不急于求成,不为特色而特色,不做表面文章,从整体上、全局上对特色学校建设进行长期规划,稳步推进,逐步形成定型和成熟的教育个性,成为学校可传承的文化传统。
同时,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内容,赋予新的内涵,促使学校不断超越自我、创新发展。
六、创建与申报评估办法。
(一)项目特色学校申报与评估认定程序
1、申报立项。
按照“自愿申报,审核批复”的方式,学校依据办学实际选准项目,做好创建的充分准备工作后,向教育局申请立项,填写《黄梅县中小学创建特色项目申报表》,由中心学校组织上交到县教育局进行审核,立项备案,学校按照立项批复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2、培育创建。
县教育局将对立项备案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指导学校明确特色教育思想,制定特色创建规划,构建特色发展体系,完善特色实施策略。
定期组织同类项目学校进行研讨交流,总结经验。
创造条件给予项目学校相应的资金支持、装备配置和技术指导,推进特色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3、申报评估。
项目学校在规划创建时间期满后,条件成熟时,可向教育局申报评估认定。
镇中小学经学校自评后,在镇中心学校初评的基础上,由镇中心学校择优向县教育局申报。
向县教育局申报特色评估时,学校须在提交书面申请的同时,撰写自评报告,填写“项目特色创建自评评分表”。
4、验收认定。
县教育局在每年秋季学期9月至10月期间,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表和自评报告进行整理归类,综合各单位申报情况,选定同类项目学校,安排专门时间,组织专家评估组入校进行现场评估,对评估达标的项目和学校进行特色认定。
5、定期复审。
教育局将每两至三年对已经认定的项目特色学校和类型特色学校进行一次复评,在复评中发现问题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将取消特色称号。
(二)类型特色学校申报与评估认定程序
类型特色学校申报评估同样遵照以上程序进行。
类型特色学校和项目特色学校可以同步创建,各学校可以作同步规划。
在验收认定时,根据同项目、同类型择优原则,每年县局认定项目特色学校不超过10所,类型特色学校不超过5所。
对凡在创建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取消当年申请评估认定资格:
(1)被发现创建资料和创建过程弄虚作假的;
(2)有教师和学生违法犯罪的;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事故的;
(4)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5)小学期末质量抽测不合格的、初中中考评价不合格的。
七、申报认定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特色学校评审条件
1、办学行为规范。
招生编班、学籍管理、课程开设、考试评价、依规收费、教辅管理、课业负担等办学行为规范。
2、教学质量合格。
小学在全县期末质量抽测中、初中在中考质量评价中、居中等以上水平。
3、通过验收评估。
县教育局依据相应的评估细则进行评估,该项目评估得分达到特色要求的分值。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可认定为所申报的项目特色学校。
(二)类型特色学校评审条件
3、项目数量达标。
所申报的类型特色学校,在该类型中至少有3个(体育与艺术类型5个)以上项目被认定为项目特色学校。
4、特色效果明显。
学校学生参与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大部分学生特长形成明显,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良好。
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经专家组验收评估合格,可以认定为所申报的类型特色学校。
八、奖励办法
(一)县教育局奖励办法:
1、对认定为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类型学校,教育局将在当年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会上进行通报表彰.并一次性给予特色项目学校5000元和特色类型学校10000元的资金奖励。
2、对认定的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类型学校,按要求在全县或区域内进行特色展示活动,取得示范效果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学校一定的奖补资金,并在年终综合考评时对学校进行加分奖励。
3、对被推荐到市、省和国家参评的学校,在取得市以上的评估认定后,给予学校一定的资金奖励,并作为对学校年终综合考评加分奖励依据。
4、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在同等条件下,特色学校优先考虑。
(二)中心学校奖励办法
在我镇前期特色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经中心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创建项目特色学校或类型特色学校。
中心学校将在每个学年度的10月以举办特色学校创建展示活动的形式,按照附件1的评估细则,对各中小学的特色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按特色学校创建展示评分结果,分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学段进行奖励,颁发奖牌和奖金(幼儿园只颁发奖牌)。
初中组设一等奖、二等奖各1名,分别奖10000元、5000元;
中心小学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10000元、5000元、3000元;
村级完小组设一等奖、二等奖各1名,分别奖5000元、3000元;
教学点组设一等奖、二等奖各1名,分别奖3000元、2000元;
幼儿园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
被县教育局评为项目特色学校的中心学校另奖5000元;
被县教育局评为类型特色学校的中心学校另奖10000元。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创建特色学校的意义,树立特色办学、特色发展意识,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和动员工作,重视和做好创建申报工作。
要加强创建过程管理,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学校成立以总支书记、第一校长吴水荣为组长、副校长程昆为常务副组长、总支成员为副组长,各小学校长为成员的特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展鹏兼任,负责全镇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规划管理、评估验收、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特色命名、表彰奖励等工作。
各中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全面动员、重点培植、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要组织专家小组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定期开展创建工作专项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要制定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奖励办法,筹措专项资金,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落实。
特色学校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学校整个系统、各项工作。
各中小学校一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特色学校的本质内涵,在对学校办学条件、师资和生源、教育环境、文化底蕴、传统优势、周边自然人文资源等诸方面因素进行科学分析、通盘筹划的基础上,选择切合学校实际、能深层次拓展和有利于整体带动学校发展的优势项目作为突破口,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校特色建设工作方案,形成特色创建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
特色学校建设需要具有先进办学理念的校长和一支专业水平高的教师队伍。
校长是特色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除了要充当先进教育思想的探索者、实践者和引领者,还要围绕学校的特色主题,开拓渠道,有计划地组织教师不断学习,通过专业研修、校本培训、校本教研、课程开发和激励制度等措施,有重点地进行业务培训和理念提升,打造稳定的优秀教师群体,为特色创建保障队伍资源。
(五)把握好内在关系。
学校特色创建工作,一定要把握好几个内在关系。
一是把握好规范与特色的关系。
学校应该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规范办学的基础上发展特色。
特色是在规范办学中就某一教育要素进行拓展与丰富,是在规范基础上的个性优化,并以此来推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不能为创建特色违背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二是把握好学科教学质量与特色创建的关系。
学校特色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学科教学质量是这个系统中的主体,各学科常规教学质量是进行特色创建的基础支撑。
比如没有体音美学科常规教学质量作为基础,体育和艺术特色创建将如空中楼阁,失去根基。
特色创建是学科教学的补充与丰富,绝对不能为特色创建而动摇学科教学质量提升,否则会偏离办学目标。
三是办学特色与培养学生个性的关系。
学校特色创建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个性特色鲜明的全面发展的学生,体现在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拥有一批特长生。
办学特色与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所学校办学有特色,那么这所学校的学生应普遍有特长;
如果一所学校的学生普遍有特长,那么这所学校的特色就会表现得越充分。
四是要处理好继承、发展与创新的关系。
在学校特色创建过程中,我们既要紧跟教育的时代发展要求,开拓创新,又要考虑办学传统和发展方式,做好学校文化传承,应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六)注重科研引领。
特色创建工作需要科研引领。
中心学校和各校教研团队要把指导、服务特色学校建设当作今后一项重点工作,要整合力量,重点开展特色创建的策略、途径与方法的研究,为特色学校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要有计划地组织同项目、同类型特色创建的学校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中小学应立足本校创建工作实际,将学校创建活动与教科研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提高特色建设的科学性,避免工作的盲目性。
(七)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特色创建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不断扩大特色学校创建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形成良好的特色创建氛围。
要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广泛宣传,进行示范引领,促进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八)保障资金投入。
特色创建活动需人才支撑、科研引领,更需要资金保障。
完善必要的硬件设施,是满足特色创建,开展活动的前提。
各学校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特色教育活动阵地,并做到每学期有固定的特色活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特色创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1、黄梅县学校特色项目评估细则(暂行)
2、黄梅县中小学创建特色项目申报表
小池镇中心学校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
黄梅县学校特色项目评估细则(暂行)
项目
评定标准
分值
自
评
县评
A1组织领导5分
B1领导机构
1.成立特色项目(特色类型)创建领导小组,每个项目都有具体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分)。
1分
2.创建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特色项目(特色类型)创建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
(每次0.5分)
B2制度建设
3.制定特色项目(特色类型)创建工作实施总方案,具体可行,年度目标和学期目标细化分解到位(1分);
每学期的创建工作计划、活动具体安排、活动过程、创建工作总结等都有档案可查。
(1分)
2分
4.制定与项目(类型)相应对应的如督查、教研、特色展示、总结和表彰激励制度。
A2师资队伍5分
B3师资配备
5.各创建项目小组师资配备到位,以专为主,专兼结合,队伍相对稳定,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的项目,校外辅导员配备到位。
(2分)
B4师资研训
6.有特色项目指导教师培养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1分);
每学期举行特色创建项目指导老师校本研训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0.5分)。
7.积极选派项目指导教师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竞赛和展示活动(每次0.5分,共1分)。
A3条件保障10分
B5氛围保障
8.项目(类型)特色创建氛围营造好。
校园平面管理整洁卫生(1分);
教室(寝室)、项目场地、网页、长廊和墙体等环境布置美观大方、内容与项目(类型)配套,正面导向明确,有教育性,班风、学风、教风优良。
3分
B6经费保障
9.学校设立特色创建专项经费,确保特色项目(类型)所对应的常规工作和特色创建工作经费有保障(2分);
项目指导老师待遇落实到位(1分)。
B7设施设备保障
10.项目所需功能室配备到位,室外场地设施、器材配置满足项目需要,校外项目,有相对稳定的实践基地(1分);
图书室设有与项目相应的图书、音像专柜,定期组织学生阅览(1分)。
11.为项目指导老师订阅相应的专业杂志或报纸不少于2种(每种0.5分,共1分);
校园网、宣传橱窗项目创建专栏,内容及时更新(1分)。
A4过程
管理
40分
B8规范落实
1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按计划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3分);
项目所对应类型的学科教师专兼职安排合理,没有挤占学科课程现象(1分);
为任课教师配足配齐课程标准、教材及教师用书(1分);
常规教学管理落实,教学常规检查、德育常规活动、体育运动会、校园艺术节、科技节等正常开展(5分,查资料)。
10分
B9管理落实
13.项目(类型)的教学校本课程化,开发校本化项目教材(教案)(4分);
有固定教学(训练)场地(2分),每周有固定活动时间,每周活动两节课以上(4分)。
14、每周开展的项目活动达到经常性,学校定期检查记录该项目学生考勤、成长记载、教学设计方案、施教日志等。
看学校每次的检查记录(10分)。
15.每个项目分年级举行展示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4分);
举行校级全员展示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2分);
优秀代表展示(竞赛)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2分);
每学期末有总结表彰活动(2分)。
A5创建效果40分
B10普及效果
16、申请认定的特色项目和特色类型,其参与人数须符合立项审批时规定的参与面。
申报特色项目的,参与特色项目的学生数不得少于全校总人数的60%,申报特色类型的,参与特色类型的人数不得少于全校人数的80%。
(5分)
5分
17.每个项目形成梯式训练结构,可以设置班(或年级)训练队和学校代表队,年级(班)队作为项目教学与训练用,学校代表队作为参加上级展示(竞赛)用,体艺和科技创新类型的项目年级在训队员不少于学校代表队人数的3倍。
18.每个项目创建时间不少于1学年(2分,每多1年加1分)。
(满分5分)
B11现场展示效果
19.项目创建历程资料展示齐全;
现场感受师生精神状态好。
20.县评估组现场观摩展示活动,视现场效果评分。
(20分)
20分
A6效益
加分
B12承办活动
21.项目创建以来,承办乡镇或区域单项比赛、教研或展示活动,每次奖1分,综合活动每次奖2分。
22.项目创建以来,承办县以上单项比赛、教研或展示活动,每次2分,综合活动每次奖3分。
B13参赛表彰
23.、项目创建以来,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或党政群团组织的竞赛、展示,县级学生获团体奖1次以上(2分),个人一等奖(0.5分/1人次);
市以上级学生获团体奖1次以上(3分),个人一等奖(1分/1人次)。
同项目以最高奖计,满5分为止。
24.创建以来,学校在德育工作、体育艺术工作或综合实践与科技创新方面,获得县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学校获表彰的,国家级3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学生获表彰,国家级2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1分。
同类表彰不累计,按最高级别计分。
总分
附件2:
黄梅县中小学创建特色项目申报表
年月日
学校名称
在校学生数
教师数
学校类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
学生参与人数
项目类型
预计申请评估认定时间
项目组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职称
任教学科
电话
邮箱
申
报
综
述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二○一年月日
中心学校审批
意见
(盖章)
教育局
评审
专家组负责人(签名):
注:
1.“学校类别”填写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或普通高中;
2.“项目名称”填写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填写德育创新、体育活动、艺术教育、综合实践与科技创新等。
3.“申报综述”按照概况、申报的可行性、资金支持、师资配置、创建规划的结构填写。
该栏表格可以根据内容长度自行增加,或添加附件页。
4.每表只填写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