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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会计制度设计》案例分析参考答案Word文件下载.docx

1.中国石化(600028.SH)在经由内部员工举报情况下,查明下属广东石油分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红酒696瓶,货款共计158.90元,认定是该下属公司总经理违纪违规行为,中石化处理决定中包括用卖掉的酒的款项用来平账,若没有平账则将剩余的酒作为违纪违规物品销售。

如果还原该事件中的会计活动,首要问题就是百万巨款买酒应该通过怎样的会计科目加以反映。

2.中石化调查组的结论是已经消费的613瓶红酒是业务接待,需要由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个人承担,而内部举报人披露的买酒发票是三张增值税发票与一张提货单,这意味着广东石油分公司进行了怎样的会计处理?

3.上述会计处理可能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买酒费用只能当作招待费进行财务处理,财政部也明确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据实列入管理费用,不能从其他科目列支。

2.由于买酒收到的是增值税发票而没有消费发票,因此其财务处理应该是把买酒支出计入了采购成本科目而不是管理费用,这就意味着会计核算上的“张冠李戴”。

3.将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招待费计为成本,一方面使得在增值税销项税款不变情况下增值税进项税款增加,从而少缴增值税;

另一方面多计成本而少计管理费用又有调整纳税所得的嫌疑。

尤为重要的是,监察部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招待费不准用于非生产经营业务方面的开支,有的企业为规避这种规定而私设“小金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界定的“小金库”概念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企业可能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像红包、车马费、商业回扣等“灰色支出”,这些合法不合理支出可能从正规渠道列支而挂在账上,会计科目是与企业具体经济活动相对应的,应该由明确的使用导向。

案例4设置会计账簿的法定责任案例

1.有些私营企业为了逃避税收,常常借故不建立账簿或建立明、暗两本账,还有的伪造或者变更经营账册。

设置会计账簿是企业的一种法定责任吗?

2.通过相关资料的查阅,试述设置会计账簿法律责任的基本要点。

1.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由此看来,设置会计账簿是企业的一种法定责任。

2.设置会计账簿法律责任的基本要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

(2)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有实际困难的可经县(市)以上税务局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

(3)纳税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对于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所得的,其电子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但应按期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

(4)会计人员在年度结束后,应将各种账簿、凭证和有关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归档保管。

保存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5)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案例5对企业会计核算程序的总体要求案例

1.在会计核算实践中,企业可以有多种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比如有些企业采用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而另外一些企业可能选用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即使不同企业选择了相同会计核算程序,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这种情况意味着企业在使用会计核算程序上具有很大的选择权吗?

没有相关规定在对企业会计核算程序进行着直接规范?

2.通过查找相关资料,分析对企业会计核算程序的间接规范。

1.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到财务报表的会计信息加工的组织确实没有直接的规范,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的自我选择。

2.企业选择何种会计核算程序还是受到相应的间接规范,因为会计核算程序影响着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

主要的间接规范包括: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章第十九条的会计信息及时性要求。

(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第二章第六条提出企业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报告。

(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讲解要求企业应从会计记录的源头建立日常信息定期核对制度。

(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八十八条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案例6内部信息传递与会计制度设计案例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讲解提到通过财务会计资料获取内部信息;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讲解要求内部报告起草与审核的岗位分离,内部报告在传递前必须经签发部门负责人审核;

3.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讲解认为企业应通过审计委员会监督管理层对财务报告施加不当影响的行为,防止虚假财务报告现象的发生。

4.结合上述三方面内容谈谈内部信息传递与会计制度设计的关系。

1.企业财务会计资料总体上属于企业内部信息,尽管财务报告是对外报送,但也是企业各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的决策依据,尤其是财务分析报告。

2.会计职能包括了会计监督,比如依据应收账款坏账分析而形成的客户信用状况报告就体现为一种会计监督,坏账信息就要作为内部信息而传递给相关职能部门以供决策,而为了确保这类内部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流转,就必须建立科学的内部信息控制制度。

3.企业对外财务报告是由企业一系列内部信息按照特定的标准加工而成的,是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基础,然而舞弊现象也可能相伴而生,会计制度设计应有助于建立有效的会计信息沟通机制而优化内部环境。

案例7H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案例

H公司的前身是一家国有企业,始建于1988年。

2013年转制为H公司,经过五年的发展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工艺技术和一定的管理经验,建立了很多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经过多年的不间断改造、完善,提高了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并引进了先进的生产设备。

公司具有较强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生产4大系列20个品种100多种规格的电动机。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2004年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年创产值2500万元,实现利润350万元。

企业现有员工500多人,员工25%以上具有初、中级技术资格,配备管理人员100人,专职检验人员80人,建立了技术含量较高的员工队伍。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经影响到公司的发展。

该公司出纳员李某,平时深受领导器重、同事信任。

而事实上,李某在其工作的一年半期间,先后利用20张现金支票编造各种理由提取现金88.76万元,均未记入现金日记账,构成贪污罪。

其具体手段如下:

1.隐匿结汇收入和会计开好的收汇转账单(记账联),共计10笔销售收入88.76万元,将其提现的金额与其隐匿的收入相抵,使30笔收支业务均未在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余额调节表中反映;

2.由于公司财务印鉴和行政印鉴合并,统一由行政人员保管,李某利用行政人员疏于监督开具现金支票;

3.伪造银行对账单,将提现的整数金额改成带尾数的金额,并将提现的银行代码“11”改成托收的代码“88”。

H公司在清理逾期未收汇时曾经发现有3笔结汇收入未在银行日记账和余额调节表中反映,但当时由于人手较少未能对此进行专项清查。

分析该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李某之所以能在一年半的时间内作案多次,贪污巨款88.7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缺乏一套相互牵制的、有效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从而使李某截留收入贪污巨款,猖狂作案。

1.从本案例中可知,H公司内部控制疲软、内控监督机制失灵是李某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H公司存在以下几个管理上的漏洞:

(1)出纳兼与银行对账,提供了在编制余额调节表时擅自报销支付现金业务的机会。

(2)印鉴管理失控。

财务印鉴与行政印鉴合并使用并由行政人员掌管,出纳在加盖印鉴时未能得到有力的监控。

(3)未建立支票购入、使用、注销的登记制度。

(4)对账单由出纳从银行取得,提供了伪造对账单的可能。

(5)凭证保管不善,会计已开好的收汇转账单(记账联)被李某隐匿,造成此收入无法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

(6)发现问题追查不及时。

在清理逾期未收汇时发现了3笔结汇收入未在银行日记账和余额调节表中反映,但由于人手较少未能对此进行专项清查。

2.H公司在内控监督方面的补救措施有:

(1)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是否正确,有无遗漏或收支抵销等情况;

(2)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全面、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使收支业务尽早入账,不得压单;

(3)记账与出纳业务的职责相分离,对现金的账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查看库存的现金有无超出限额,有无挪用、贪污情况,保管措施如何;

(4)出纳与获取对账单职责相分离;

(5)监督出纳移交工作的整个过程,查看移交清单是否完整,对于遗留问题应限期查明,不留后遗症。

这个案例说明,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是企业财产安全的保证,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则是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的保障。

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案例8C木制品公司存货内控失效案例

C木制品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的中型企业。

从2002年到2010年每年的出口创汇位居全市第四名,年销售额达4000万元左右。

2012年以后该企业的业绩逐渐下滑,亏损严重,2014年破产倒闭。

该企业从鼎盛到衰败,探究其原因,不排除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客观的变化。

但内部管理的混乱,是其根本的原因。

在税务部门的检查中发现:

该企业产品的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浪费现象严重,存货采购、验收入库、领用、保管不规范,归根到底的问题是缺乏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

调查发现其存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董事长常年在国外,材料采购是由董事长个人掌握,材料到达入库后,仓库的保管员按实际收到材料的数量和品种入库,实际的采购数量和品种保管员无法掌握,也没有合同等相关的资料。

财务的入账不及时,会计自己估价入账,发票几个月后到达,甚至有的长达一年以上到达,发票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不一致,造成材料成本登记不准确。

2.期末,仓库保管员自己盘点存货,盘点结果与财务核对不一致的,没有及时查找原因和解决,使盘点流于形式。

3.材料领用没有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车间在生产中随用随领,缺乏计划,多领不办理退库的手续。

生产中的残次料随处可见,浪费现象严重。

试点评该公司的存货管理制度。

从企业失败的原因看:

第一,该企业没有建立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性方面更存在较大问题。

在内部控制中,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人员对实物资产处置的授权批准制度作出相互制约的规范,非常必要。

对重大的资产处置事项,必须经集体决策审批,而不能搞一言堂、一支笔。

第二,企业没有对入库存货的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不了解采购存货要求。

没有建立存货保管制度,仓储部门将对存货进行盘点的结果随意调整。

采购人员应将采购材料的基本资料及时提供给仓储部门,仓储部门在收到材料后按实际收到的数量填写收料单。

登记存货保管账,并随时关注材料发票的到达情况。

第三,没有规范的材料的领用和盘点制度,也没有定额的管理制度,材料的消耗完全凭生产工人的自觉性。

应细化控制流程,完善控制方法。

我们知道,单位实物资产的取得、使用是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

购置由采购部门负责,验收由验收部门负责,会计部门负责核算,使用部门负责运行和日常维护,这样,使实物资产的进、出、存等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互相牵制,减少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之处。

第四,存货的确认、计量没有标准,完全凭会计人员的经验,直接导致企业的成本费用不实。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一个很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最终失败。

案例9东北华联”盲目投资失控案例

东北华联”盲目投资失控案例

新华社记者鲍盛华报道:

吉林省第一家上市公司“东北华联”上市之初盲目扩张投资,惨败后又不断施展“骗术”,偏离了规范发展的轨道。

目前公司经营基本已经停止。

从事商业经营的“东北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8月上市。

公司红火了一年多便开始走下坡路,到1997年末连续两年累计亏损2.5亿元。

后被新入主的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斯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高斯达”。

“华联时代”:

只要感觉好,现在就投资

“东北华联”上市后募集资金1.6亿元,股价由每股1元跃升为最高达18元,“东北华联”的主体“华联商厦”更是生意兴隆。

“东北华联”一度成为吉林省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领跑者”。

实力剧增后,“东北华联”雄心勃勃:

“科、工、贸全方位发展。

在省内,先后兼并“辽源一百”四平金龙集团等三户企业,设立了第二华联商厦等16户全资企业。

在广州、深圳、上海等地也买房购地;

在美国、泰国、俄罗斯等国设立境外企业。

刚一年时间,“东北华联”便由一个商业大厦摇身变成拥有55个全资子公司,6个控股和参股企业,资产5.6亿元的集商业、实业、房地产于一体的跨区域综合性企业集团。

然而,企业“长”大了,新上马的项目却无一成功:

第二华联商厦很快停业整顿,6000万元白白扔掉;

白山华联总公司和白山五交化公司创立后毫无收益,5700多万元打了水漂;

投入982万元的江山木业公司成立之日就成了亏损之时;

在泰国建了一个大酒店,投多少赔多少……就在一两年时间内,公司损失了近两亿元。

企业掉进了扩张的“陷阱”。

公司领导们争着抢着报项目,班子主要成员感觉好,就马上投资。

公司监事会主席焦继业说,监事会曾经提出应建立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但没有得到董事会的通过。

“东北华联”上市时不具备上市公司要“有3年以上的股份制经营历史”的要求,通过与浑江百货大楼嫁接改造上市。

可只嫁接来了“3年以上的股份制经营历史”,并没有嫁接来规范的股份制经营机制,实际上还是国有企业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式。

1994年10月,民营企业上海万通实业公司购买了华联16%的法人股,成为第一大股东。

“东北华联”从此由国有股权占主导地位变成了由法人股权占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

“万通时代”:

“遥远”的管理,失控的局面

“万通”入主后,“东北华联”有盲目扩张转而进行全线调整。

从1995年初开始,公司相继收缩战线,突出主业,关停一批亏损企业,实行新的管理方式。

然而,由于经营上已经积重难返,加之经营班子轮流坐庄,企业的局面越来越糟。

当时任公司监事的焦继业介绍说,有第一大股东出任的董事长并不常驻公司,平常基本上听电话汇报,一些指令是通过传真传到企业后实施的,成了“遥控管理”。

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合伙编造情况,欺骗远在外地的董事长,造成了一些决策的不切实际。

从1995年开始,盲目扩张的“后遗症”集中爆发,企业经济效益连续3年以平均50%以上的速度负增长。

1996年亏损额达到1.18亿元,列沪深两地商业板块亏损“冠军”。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东北华联”在投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本案例中“东北华联”对对外投资业务未进行预算控制,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对外投资计划。

盲目扩张,在科、工、贸全方位发展,短短1年时间,“东北华联”便由一个商业大厦摇身变成拥有55个全资子公司,6个控股和参股企业,资产5.6亿元的集商业、实业、房地产于一体的跨区域综合性企业集团。

2.在项目决策前未进行可行性研究,而是只要说能赚钱,班子主要成员感觉好,就马上投资,一点也不犹豫,监事会提出的应建立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得到董事会的通过。

最终导致了连年亏损。

3.本案例中万通没有真正实现对被投资公司进行有效的管控,这些管控只是流于形式,并没产生利润,虽然有着制度上的体系,也有经营计划和偏差分析。

代表万通出任的董事长并不常驻公司,平常基本上听电话汇报,一些指令是通过传真传到企业后实施的,成了“遥控管理”。

公司缺乏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层面的分析,也缺乏微观层面出现偏差后改进的有效办法,投资企业众多,随后的有效管控却没有跟进植入,陷入了资本扩张的怪圈,导致最终的悲剧。

建议:

1.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投资预算的控制作业,可以使投资计划书的编制有据可依,可以加强对各部门投资预算的控制,有助于有效实施企业的投资战略。

财务部门应根据单位发展战略、单位经营状况以及单位的外部投资环境,根据各部门预算,编制投资预算并报送预算委员会进行审批。

如审批不通过,预算委员会应要求财务部门对投资预算进行调整。

对外投资预算编制完成后应交由本部门主管进行检查批复,编制人员根据批复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主管审批签字,方可交给财务部门。

在投资计划编制审批这一控制作业中,投资业务相关部门应根据投资预算初步编制投资计划书,送交财务部门进行复核检查,投资计划应详细说明准备投资的对象及其投资理由,投资的性质和目的,影响投资收益的潜在因素等。

通过检查后,不重要的投资项目交由董事会授权的专人审批;

重要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由董事会进行联签批准。

2.企业计划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组织工作,并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

企业财务部门应参与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为可行性研究设立最基本的财务假设条件:

如利率、汇率、物价水平以及可供资源的限制条件。

(2)了解对外投资当地的税法、金融外汇政策、会计政策等,判断其对投资项目的影响,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3)预测或审核项目开发人员预计的项目现金流量。

对股东需提供的股本、免息借款和计息借款以及项目本身的融资、成本控制和预期回报做出合理预测并提出安排建议。

(4)计算或复核项目开发人员计算的项目分析指标,估计项目可能发生的最大财务风险及公司的财务承受能力,并据此发表意见。

对规模较大的投资项目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分析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净现值法、内含报酬率法和现值指数法。

(5)估计长期对外投资对单位财务结构的影响。

所有投资决策都应当用书面文件予以记录。

这些书面文件应进行编号控制,以便于日后追查经济责任。

案例10固定资产内控舞弊案例

王某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财产60余万元。

王某是原上海某技术工程公司轻纺工程部经理。

2012年10月,广东某公司向该公司求购精疏机一套,但当时该公司没有购买此类机械的配额,王某就利用其他公司的配额到上海纺机总厂定购。

随后,王某将本公司的40余万元划入纺机总厂。

然而,2013年初,他代表公司到纺机总厂核账时发现,“纺机总厂”财务出错:

把已提走的设备,当作其他公司购买,而他划入的40余万元却变为公司的预付款。

于是,他有了可乘之机。

2013年4月至5月,王某派人到“纺机总厂”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混条机等价值60余万元的设备。

因为有了40余万元的“预付款”,王某仅向“纺机总厂”支付了20万元。

随后,他找到了亲戚经营的某纺织器材公司,开出了公司以68万元的价格购得这批设备的发票。

而公司不知内情,向该公司支付了全部购货款,王某从中得利50余万元。

同年7月至10月期间,王某又以相同手段骗得公司10余万元,占为己有。

2014年上半年,纺机总厂发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随后被捕。

法院认定王某贪污公款,构成贪污罪。

分析该公司在固定资产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案例可以看出该公司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管理的漏洞。

1.从公司角度来看,其采购业务的相关职务未分离。

一般而言,健全的采购业务中,采购员、审批人和执行人、记录人应分离。

如果其中关键的职务没有分离,那就极有可能发生舞弊,该公司就属于这样的案例。

工程部经理王某,利用手中的职权,未经审批程序就私下决定向纺机总厂购买价值60余万元的设备,这已暴露出了授权审批控制的弱点。

本来应该有第三方执行付款,并与纺机总厂核账,但令人惊讶的是,核账竟然也是王某一人亲手所为。

所以,采购、审批、执行和记录的职务分离漏洞给了王某可乘之机,使其掩盖了同纺机总厂的交易问题,进而上演了后来“偷梁换柱”的把戏。

另外,公司的验收和付款也存在漏洞。

付款员将60余万款项划给了王某亲戚开设的纺织器材公司,这是王某利用其亲戚关系虚构的交易,如果验收员按照签订的购货合同上写明的条款以及发货发票来仔细验货,是不难发现王某冒用其他公司名义却购进了纺机总厂价值60万元设备的“偷梁换柱”的把戏。

一般而言,会计部门应该在按购货协议划出款项之后将购货单和购货发票转到验收部门,而验收部门应该收到会计部门转来的购货单和购货发票副联仔细查验其发货单位、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后签收。

但是公司没有做到,验收部门根本就没有仔细查验发货单位,以至于王某蒙混过关。

2.从轻纺总厂角度看,其内控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从发货通知单的编制和证实制度来看,轻纺总厂在这方面也存在漏洞。

发货通知单的作用首先是将各种不同的客户订单内容,如货物的货号、数量、价格等以完整和规范化的格式反映出来,同时,还能使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授权和批准在发货通知单上能得到证明。

发货通知单的另一个作用是使与销售环节有关的各部门在执行发运业务或记录有关账册时有书面依据,并通过各环节的签字来监督每一环节中的业务处理工作。

如果轻纺总厂建立了健全的发货通知单的编制和证实制度,并得以真正有效执行,就不可能发生“把已提走的设备,当作其他公司购买,而王某划入的40余万元却变为公司的预付款”这样的事故。

如果有完善健全的内控并得到执行,轻纺总厂损失的40余万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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