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操作手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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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行"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之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其挂牌价格调整适用本流程。
二.系统登陆
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http:
//125.70.244.109:
85,输入用户名与密码后即可登录。
(登录后点击"修改密码"进行密码修改。
)
三.系统操作
系统由商品房预售(方案)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审、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核、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申报、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审核六个模块组成。
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商品房预售(方案)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和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申报三个模块。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操作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审、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核与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审核三个模块。
每一个模块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具体的操作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方案)申报
开发公司提交预售许可申请时,需要将该项目情况在网上申报预售方案及产生的方案号同时提交业务科室。
预售方案和预售许可信息经审核后,才能完成预售许可证的打印,同时联机打印(附条形码)预售方案。
开发公司网上申报操作人员操作为:
进入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商品房预售(方案)申报”→(右边功能键)“新增”进入信息填写界面,根据系统要求填写资料,上传文件。
1.填写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签约销售流程及应急预案
(3)工程建设计划及进度
(4)预售项目销售服务人员情况表
(5)上传附件列表信息
确认五个版块的信息填写已完成,可点击“保存”,确认对信息的保存。
系统自动返回到管理列表,并生成信息条,状态为“录入”。
选中该信息条,通过“查看”、“修改”、“删除”、“业务提交”功能键进行相应操作。
2.业务提交
只有将该信息条“业务提交“后,管理部门网上申报工作人员才能看到该条信息。
确认信息已调整完毕,选中信息条后,点击“业务提交”,状态由“录入”变为“申报”。
开发公司操作员对该信息条可执行“查看”和“打印”操作。
3.打印报送资料
此处只能打印《商品房预售方案申请表》和《预售方案销售人员表》。
(将《商品房预售方案申请表》和《预售方案销售人员表》及其他相关文件一并报送市场处,等待审核)
4.退件后,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的操作
预售方案申报被管理部门网上申报工作人员退件,该信息条状态将由“申报”变为“录入”,开发企业操作人员可在申报界面选中该信息条后,点击功能键“查看”,进入查看界面,查看“流程信息”,点击“操作历史”中的操作信息条,可查看到“操作历史信息”,根据退件原因,逐一修正后,再提交。
(二)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审
1.初审不通过,需退件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操作:
进入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审”→{选中需初审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初审”,出现初审界面,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框选择“退件”,并填写退件原因。
点击“保存”,确认退件。
2.初审通过
选中需初审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初审”,出现初审界面,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框选择“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
点击“保存”,确认初审通过。
该信息条状态由“申报”变为“初审”。
该信息条将进入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核管理列表,在初审界面中不再显示.
(业务科室完成该预售证申办项目的复审、审核工作后,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才能反映出楼盘信息,并进行审核)
(三)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核
待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复审、审核完毕后,网上申报系统可自动从FGWS中提取预售房源表。
1.审核不通过,需退件
当该项目信息中预售方案(即除楼盘表中自有\可售情况的设定、挂牌价格的调整外)需要修改的。
可使用退件。
此处退件后,信息条状态由初审变为“申报”,信息条返回到初审界面,初审人员还需要退件,该信息条状态才会变为“录入”,此时开发公司人员才能进行修改操作。
具体操作为:
进入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核”→选中需审核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审核”,出现审核界面,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框选择“退件”,并填写退件原因。
2.审核通过
选中需审核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审核”,出现审核界面。
此处应可看到“预售房源表”版块。
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框选择“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
点击“保存”,确认审核通过。
该信息条状态由“初审”变为“审核”。
(只有当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中该项目信息条为“审核”状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才能打印商品房预售证,才能使该预售证生效。
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可在申报的操作界面上,选中状态为“审核”的信息条,点击功能健“打印”,通过下拉菜单,可选择打印出《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房源表》、《预售方案销售人员表》。
按要求公布于售楼部。
(四)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
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不包括楼盘表中自有\可售情况的设定、挂牌价格的调整。
1.调整预售方案
领取预售证之后,有对预售方案进行调整需求的,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登陆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商品房预售(方案)调整”,对状态为“审核”的信息进行调整。
选中需调整的信息条,点击“调整”。
可进入与录入界面类似的信息界面。
对需调整的项修改后,确认“保存”。
将生成一新的信息条,状态为“录入”,是否有效处为“0”。
此时还可修改。
2.业务提交
只有将该信息条“业务提交“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才能看到该条信息。
3.打印
打印《商品房预售方案申请表》和《预售方案销售人员表》。
(将《商品房预售方案申请表》和《预售方案销售人员表》及其他相关文件一并报送管理部门,等待审核)
管理部门初审\审核操作与新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的操作一致.
(五)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申报
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在登陆商品房预售方案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申报”,点击"调价",此处需输入预案方案号.
预售方案号所在位置如下图:
点击“确定”后,进入调价房源列表,双击需调价的房源的“调整后总价”所在列,将出现光标闪动框,填入调价后总价,依次对其它房源进行同样操作。
确认需调价的房源价格已正确后,点击“保存”。
管理列表处出现“录入”状态的信息条,该信息条可显示调价的房屋套数。
确认此次调价后,选中信息条点击“上报”,使该信息条送达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处。
当前状态由“录入”变为“申报”。
此时,网签系统中的挂牌价格依然为原价格,而不是调价后价格,只有当此次调整审核通过,网签系统中的挂牌价格才为调价后价格。
(六)商品房预售价格调整审核
1.退件
点击"审核",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菜单选中"退件".填写审核意见,后保存;
该信息条状态由"申报"变为"录入";
开发公司可重新修改。
2.审核通过
点击"审核",在"流程转向"处通过下拉菜单选中"同意".填写审核意见,后保存.该信息条状态由"申报"变为"审核"。
在申报处打印调整后的价格详表。
审核通过后,调整后的房源挂牌价格将自动写回网签系统"挂牌价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