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细则080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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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细则0808
××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
编制人:
××××××××××公司
××工程监理项目部
二〇二年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1工程概况:
1.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监理单位:
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1.3计划工期:
总工期日历天。
2编制依据
Ø《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
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6
Ø《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Ø《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Ø《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Ø《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Ø《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令(2018年)
Ø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Ø《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Ø《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5040-2016)
Ø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建质函〔2018〕738号)
Ø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相关标准
Ø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Ø本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Ø其他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
3监理工作流程
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4.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2依据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具有相应资格的专职或兼职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落实管理职责。
4.3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防范性对策。
4.4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响应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等。
4.5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以及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6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4.7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要点、工作流程、方法及措施。
4.8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4.9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对已落实的措施应及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4.10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需要说明的是:
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监理责任以来,监理人员对此反映强烈,尤其从近年发生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来看,对监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认定和量刑等无论在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争议。
有关部门对监理人员处罚不当或处罚过重的案例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主要原因是相当一部分人对工程监理制度认识不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界定不清、认识模糊、定位不准,个别地方任意扩大监理职责。
但是,现阶段法律法规赋予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也是不可回避的,应给与高度重视。
监理人员应本着不回避、不扩大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监理人员应该做的工作,并形成文字记录,以防范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常常听到一部分监理人员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称为“安全控制”或“安全监理”,两种称谓都不准确、也不科学。
主管部门的部分人员从字面上理解“安全监理”就是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既然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那么一出现安全事故,就认为监理人员负有责任。
事实上,监理人员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管理。
因此,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称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仅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层面上,这种提法还是比较合适的。
5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措施要求
5.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1)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师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合格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专项施工方案编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案、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应急处置措施;
7)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5.2专项施工方案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当需要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按程序重新报审。
(3)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建设单位审批并签署意见。
(4)专项施工方案报审程序,如下图所示:
5.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1)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Ø专家;(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Ø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Ø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Ø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Ø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2)常见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1)土方开挖机基坑支护工程
Ø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是否可行。
Ø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
Ø基坑支护计算书是否完整,计算是否正确。
Ø基坑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可行,是否具有针对性。
Ø基坑监测点的布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及监测要求。
2)脚手架工程
Ø脚手架工程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
Ø脚手架工程计算书是否完整、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Ø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
Ø脚手架工程搭设与拆除方案是否完整,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Ø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Ø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细部构造的大样图、材料规格、尺寸、连接件等是否完整。
Ø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Ø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流程及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Ø起重吊装基础是否满足要求。
Ø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完整,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Ø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的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是否有效并符合要求。
Ø起重吊装作附着使用时,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高度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当附着水平距离、附着间距不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附着计算,并检查计算是否完整,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Ø起重吊装使用时班前检查和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5)临时用电
Ø电源的进线、线路走向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三级配电要求。
Ø用电负荷是否正确。
各施工用电量是否与施工用电总容量匹配。
Ø方案是否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Ø是否制定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复查、验收等制度。
Ø防雷装置、电气防火和安全用电措施是否完整,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6)关于监测方案内容
Ø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