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8555799 上传时间:2022-12-2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39.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深圳项目基坑土方开挖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场地总用地面积300000m2,场地从北至南分为1块用地,1地块周长约930m,面积300000m2;

场地现状高程为42.50~48.00m,地下室底板底标高22.7m,基坑开挖深度14.20~15.85m。

第三条承包范围

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为1地块项目场平后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含:

(1)与支护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工作:

按支护施工方案及进度要求分层开挖完成场内基坑土方地面标高至地下室底板标高土方开挖及外运、完成土方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孤石的破除及外运、场内一切建构造物(包含地下的构造物、场内市政道路及市政设施)的破除与外运、基坑底降排水盲沟及集水坑的设置与土方开挖阶段的基坑排水、所有施工运输通道与马道的设置及修筑等、支护预留反压土台的挖掘与外运、地块之间先后开挖过程中的放坡与修整等。

(2)与桩基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工作:

为预应力管桩施工提供工作面(包含砖渣的回填与外运)、施工旋挖桩所产生的桩芯土方装载与外运、配合桩基检测的桩头开挖及场内平整、运输通道的修筑等。

(3)与总包单位基础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工作:

进行承台土、桩间土、地梁、电梯基坑、地下室内集水井和排水沟的土方开挖与外运、承台砖模砌筑后的承台土方回填、完成地下室基坑周边的土方回填。

(4)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弃土证明,协助甲方完成环评等报批报建工作。

以上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投标方应研究其他文件、工程量清单,特别是图纸,并充分了解工地现场情况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第四条工期要求

1、各阶段的施工工期暂定划分如下,施工顺序参照附件平面图:

(1)01地块2016年10月5日~2017年4月05日;

具体施工开始时间及阶段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工期变动:

工期有变动时以招标方现场工程师通知为准。

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进场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进场施工。

工期的顺延必须经招标方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

第五条土方开挖作业要求

A、标准做法

土石方工程的施工,要遵循以下要求,工艺标准及注意事项如下:

放坡

根据提供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确定须放坡位置,待开挖到坡顶面标高后打坡顶定位小木桩,设计坡底撒好石灰线;

坡面如分段分层开挖时应每30米做好控制面,严禁出现超挖、回填或扰动原土等现象;

成桩保护

有成桩的情况下,施工组织设计里必须要写专项的成桩保护方案,包含并不限如下内容:

1.设置专用车道,用打钢管拉警戒线的方式标示。

2.用白石灰画圈或其他方式标记成桩位置。

3.PC120型以上勾机不得进入成桩区域,PC120勾机及以下在成桩区域作业时必须垫钢板。

分层、分段开挖

1、分层、分段开挖应与支护工程等施工协调配合进行,必须保证支护工程等施工作业的正常;

2、分层、分段开挖应控制好场地标高,在基坑支护边严禁超挖、积水、破坏支护体系等现象;

3、分层、分段开挖时应做好基坑内积水、排水及雨水收集、抽排工作,保证中雨基坑内无积水,大雨后二小时内抽排积水完成;

4、分层、分段开挖时应确定合理的、正确的开挖顺利、行车路线;

基坑底土方

1、基坑底土方开挖后的标高及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基坑底施工通道及预应力管桩静压桩机施工工作面砖渣回填厚度不得小于50cm,预应力管桩锤击桩机工作面砖渣回填厚度不得小于30cm;

为减小承台土方的外运量及节省工期,土方单位可以在大开挖时将基坑底标高控制在设计的底板垫层底标高下10-15ccm;

严格控制超挖、回填的工程质量,最终移交工作面时,超挖部分需回填并夯实至设计标高。

2、基坑底须挖设不小于1.0m×

1.0m深排水盲沟,沟距30m,沟内回填砖碴;

排水盲沟须与基坑底集水井相通,确保排水通畅;

3、基坑底面开挖完成土面要求雨、水能自然排放,做到不积水;

支护边反压土开挖

1、选择合理的机械设备开挖,挖机不能超过180型,泥土车不能超过10方;

2、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开挖及外运;

3、支护边反压土上行车,如需修临时行车道,严禁采用砖碴回填,只能采用钢板铺设行车;

4、支护边反压土开挖施工时,需防止半成品、成品破坏及污染;

桩间土的挖与填

涉及桩间土方时使用的工程机械限制为PC120(或PC200长臂勾机)及以下的勾机。

1.挖土:

工程量较小时可人工挖土,工程量较大时必须为人工配合勾机,且垫钢板作业。

2.软塑状土层中开挖:

对于先桩后挖的土方开挖工程,开挖过程中必须配合截桩协调作业,桩周土高差不宜超过1m,避免由于高差过大引起淤泥流动造成断桩或桩位偏移发生。

3.填土:

填土严禁采用推土机,很容易造成浅层断桩,必须使用勾机进行,且回填土要求为砂性土,不得呈块状或流塑状,回填过程中可以掺一些干石粉进去进行快速固结;

严禁出现土方回填时压倒、破坏砖胎模;

基坑周边回填土

1.基坑周边回填时,基坑周边可能不具备大型设备运输通道,中标方需组织小型泥斗车倒运,若需通过地下室顶板时还需对顶板作顶撑等加固处理。

2.回填时需配合总包的进度要求,要求采用挖机对基坑进行分段分层回填;

对于机械夯实作业面不够的地方,需分层采用水夯密实。

3.回填土不得含有有机物、块石等杂物;

不得破坏外墙的防水挤塑板保护层,遇有化粪池的地方,池底还需采用级配砂石或石粉进行回填,待招标方安排成品化粪池安放完毕后再进行周边的土方回填,同时做好保护措施。

4.05地块与11地块的基坑周边回填土利用09地块的土方进行回填。

5.基坑回填到冠梁底后,需按招标方的需求对支护冠梁的部分或全部进行破除后再回填土方。

6.在地下室基本施工完毕后,完成预留的施工马道的破除与土方挖掘外运。

B、内业要求

从施工组织设计开始到工程施工完毕,贯穿其中的内业有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与施工组织设计要包含并不限以下内容:

机械配置:

机械的型号、配置数量、作业范围。

人员安排:

人员的职能、人工安排、作业范围、作业时间、安全保障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季节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包括:

土石方开挖及外运方法(包括挖土的路线、分层、平面布置等)、工程难点及重点、出土场内道路设置、基坑降排水措施、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对成桩的保护措施、对管线的保护措施、雨季施工方案及措施、工期横道图及纠偏措施、日出土量及保障配置、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应急预案:

对火灾、漏电、塌方、毒气、暴雨等方面预警,并明细涉及负责人、医院、车辆、路线。

进场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须现场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盖章、监理总监签字、监理单位盖章。

(2)会议(培训)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一旦通过审核,由编制单位马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填写《会议(培训)记录》,复制备案,复印件交与项目部资料员处。

(3)地基基础工程内业收集台帐:

及时、完整的做好工程存档资料,并移交总包单位;

甲方资料应及时完成,不后补;

(4)开工前一周内须上报《专项施工方案》、开工申申请报告及管理架构(项目经理、施工员、测量员、资料员、预算员、设备管理员);

(5)标高复测记录:

原始地坪与工后地坪监理单位都须复测标高复测记录,其中边线点要着重标明。

(6)按甲方要求做好工作面移交表,无该项或不全将按合同进度款直接结算;

移交表须四方现场同时签字:

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和下道工序施工单位;

第六条工程进度要求

1、土方工程施工时须满足支护工程等进度要求。

2、为保证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和招标方工程师的要求及时调配好施工人员和机械。

3、工程开工时,施工单位进场机械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招标方有权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要求投标方增加进场人员和机械数量,否则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做出罚款处理

4、施工单位应在中标后2日之内须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说明其采取施工方法、程序、分段和次序以及每个阶段估计需要的时间,并报招标方及监理审核后实施。

5、若投标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投标方须采取所有必需的步骤使工作能恢复按照原核准的计划,工期不会因规定的个别工序不能按时完成而调整。

6、投标方须每月向招标方及监理提交月度计划、施工月报,详细说明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以及其他与进度控制相关的资料等,月度计划格式由招标方提供。

7、投标方须每周向招标方及监理提交工程进度周报,记录每周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现场机械设备、人员、材料情况以及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工程进度周报格式由招标方提供。

8、因招标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投标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第2天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招标方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生效。

9、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时间的安排,否则招标方可视不同情况做出罚款处理;

10、投标方须充分了解周边情况,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采取有效措施来有保证工程进度,投标方不得因为在施工中碰到不利条件而拖延工程进度。

第七条现场管理配合要求

1、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常驻现场,项目机构包含:

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2名专职安全员、3-5名施工员、2名专职测量员、1名资料员。

2、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经招标方确认的人员名单一致。

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离开现场2天(含2天)以上需经招标方同意。

中途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招标方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向投标方提出更换。

3、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招标方的验收标准。

如有违反,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停工或责令投标方返工并处以罚款。

工程质量、工期发生严重问题或投标方多次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投标方负责。

4、投标方必须指派代表负责与监理工程师互相联络、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执行招标方及监理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检查及奖罚。

5、投标方应主动安排好自己与有关(总)分包单位间的配合,积极执行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投标方应派专人值班,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6、投标方主动安排好自己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减少或避免各工种、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任何因投标方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其它专业分包商需要进行修改或修复工作,所引起的费用应由投标方负责。

7、一切因投标方未能准时提供有关资料或因提供资料不足而导致工程延误或其他承包商返工修改或增加工程量等,有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8、投标方签证必须在签证工作及工程施工完成7天内办理竣工图纸确认及签证单确认工作并报招标方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否则招标方和现场监理工程师不予以补签。

9、投标方作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竣工文件移交招标方。

10、承包方应主动安排好自己与有关单位间的配合,积极执行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承包方应派专人值班,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1、一切因承包方未能准时提供有关资料或因提供资料不足而导致工程延误或其他承包商返工修改或增加工程量等,有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2、任何因承包方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其它专业分包商,需要进行修改或修复工作,所引起的费用应由承包方负责。

13、承包方已完成的工作在移交给发包方前,须提供适当的保护;

若有关工作遭受其它分包商损坏,发包方将协助承包方找出责任方并协调追讨有关损失,但承包方在获得赔偿前仍需自费对受损部分工作进行修复。

第八条双方责任

1、招标方责任:

(1)负责现场协调配合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有关签证、设计变更等;

(2)协调向投标方提供施工临时用水接驳点;

12月底甲方提供临时用电接驳点,12月份施工过程中,投标方需自行发电。

(3)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

(4)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办理竣、交工手续。

2、投标方责任:

(1)项目经理的姓名:

,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经招标方确认的人员名单一致。

项目经理必须常住现场,离开现场1天(含1天)以上需经招标方同意。

(2)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六天内,施工人员(设备)必须满足招标书、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全面开工,否则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每天每人(台)罚款。

(3)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管理方面的书面通知,否则每违反一次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罚款。

(4)投标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每发现一处向投标方罚款。

(5)投标方现场管理组织架构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如违反此规定,招标方有权每天向投标方罚款。

(6)如投标方未能及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现场工程师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可从招标方给投标方的任何款项中扣回,每发现一处同时罚款。

(7)投标方主动安排好自己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减少或避免各工种、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8)投标方已施工完成的工作在移交给招标方前,须提供适当的保护;

若有关工作遭受其它分包商损坏,招标方将协助投标方找出责任方并协调追讨有关损失,但投标方在获得赔偿前仍需自费对受损部分工作进行修复。

(9)对场内及周边管网应做好保护,未退场前场内外管网及其它损坏、破坏等均由承包方负责;

(10)土方单位需具备报批报建资质要求;

土方工程开工前两天内应提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及文件,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损失由投标方自己负责,投标方不得因为招标方某些手续不全而推卸责任。

(11)与环保、城管、交警及公安等政府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投标方自理,因手续办理原因而造成工程延误或被政府处罚应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违约处理

1、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

3、如投标方对合同的执行敷衍了事,或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实质性义务,而且从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3日之内仍无实质性改进时,招标方有权废除合同,并书面通知投标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招标方的经济损失,招标方有权在给投标方的任何款项中提款双倍补偿;

4、因投标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充分履行合同义务,招标方及招标方关联公司有权解除或终止与投标方的采购及安装合同,投标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向招标方及招标方关联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一十条奖罚

1、如因投标方原因影响土建施工的总工期及阶段性工期(具体施工开始时间及阶段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阶段工期每延迟1天,罚款1万元/天;

总工期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对乙方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80%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2、承包方应协调好周边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如果出现周边单位、政府相关部门来工地问责及处罚,除承担责任及费用外,甲方有权视情况作出最低1.00万元/次人民币的罚款;

3、上报管理人员不得更换,如随意更换,测量及预算员按2.00万元/次人民币的罚款,其它1.00万元/次人民币的罚款;

4、土方工程开工前两天内应提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及文件,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如甲方后期办理其它业务时,须土方工程的相关资料不能及时提供者,甲方将委托第三方办理,费用由土方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同时给予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处罚;

5、工程完工后20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合理的资料完成甲方总部的专项验收;

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资料不能按时提交0.10万元/次人民币的罚款;

6、为配合支护工程施工,土方开挖须分段分层开挖,严禁出现超挖、无序开挖等,对有影响支护工程等施工的土方开挖工作面应做到优先提供;

第一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投标方必须完全执行经招标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安全施工

1、投标方必须完全执行经招标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2、投标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必要的照明、看守、围栏等,如投标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投标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

3、施工中因投标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市建设主管单位、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

4、在施工过程中,先查明基坑边的地下管线,注意不能破坏场地内外地下市政管线,特此提请投标方施工时应特别留意。

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对周围地下管线的破坏,由投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文明施工

1、投标方应遵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罚款由投标方负责。

2、投标方施工中须及时将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文明。

工程竣工验收前及移交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达到招标方要求。

3、如投标方未能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指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护、现场保安工作,监理工程师及招标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可在给投标方任何款项中扣除,因此产生的后果亦由投标方负责。

4、本施工现场邻近生活区,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噪音及其他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出现,严格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

5、运输材料和设备的汽车,进出工地时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否则污染道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单位承担。

第一十二条分包及转包

本工程严禁转包,如发现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的投标方进入现场施工,招标方或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令其停工、驱逐出现场或中止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第一十三条工程验收

1、投标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提前通知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准备验收,同时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深圳市城市档案局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包括施工原始记录、照片、录相等资料),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等,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2、本工程要求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投标方应确保验收一次通过,否则按拖延工期处以罚款。

3、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工程验收,并在验收后两天内提出整改意见,投标方按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竣工日期为验收合格之日。

4、投标方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在竣工后两天内或在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指定时间内全部撤离或拆除,做到工完场清;

如投标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并加收20%的管理费,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投标方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