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推进城区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店标准化整治100家”工作考核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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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推进城区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店标准化整治100家”工作考核方案文档格式.docx

2019年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出现未能保持成果的,应取消其资格,并在202a年自然增补相应新建单位数,确保全县总数14家不变。

2.开展专项整治。

加强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排查,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对发现的豆制品、米粉无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缔。

农贸市场开办方充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市场内豆制品经营店管理,杜绝非法豆制品生产经营店。

3.定点拨付经费。

采取年初选点、定点培植的方式,明确硬件标准,对参加标准化建设的单位,现场评审记分,对评分靠前的14家单位实施奖励。

同时强化对2019年评定为“优秀”生产经营店的后续监管,对继续保持建设成果的,拨付一定的维护经费,对不达标的取消其资格,将追回已发的拨付经费。

二、组织机构

成立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店标准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国富任组长,王大洪、文翰吾、唐雄飞、许旦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财务股、政务服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有关统筹、协调、调度等工作。

(联系人:

杨文西;

电话:

13707329179;

QQ:

1539459858)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1.强化建设标准的执行。

前期,因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对2019年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店标准化建设标准作了修订完善(附件2),要组织学习、大力宣传,在低昂点培植工作中认真做好标准的执行,强化督促落实。

2.强化监管执法与抽检。

层层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压实基层监管与执法责任。

强化工作指导及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查处打击,行处执法合力。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严格核查处置工作。

3.强化工作保障与推力。

着力做好专项经费保障,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衔接,争取专项经费尽早到位。

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全局工作推进有序有力。

 

四、整治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3月中旬前)。

各单位要根据县局“城区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店标准化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规范整治工作,开展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单位摸底调查,组织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座谈,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要尽快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争取财政有力支持。

2.标准化建设与整治阶段(3月中旬-9月)。

按照今年标准化建设任务指标,选取一批基础条件好、创建意识强的生产经营店,给予政策、经费扶持,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

要按照“先个别试点、后整体铺开”的思路,在5月份以前先行打造1-2家生产经营样本店,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要强化对2019年创建优秀单位的复查和维护,做好后续指导、督促和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问题,对严重违法的单位,在取消其资格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关停、淘汰,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要加强对辖区其他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

3.标准化建设验收阶段(9月-11月底)。

县局成立考核验收小组,按照县局制定的《城区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店标准化建设标准及现场评审表》,在10月前完成评分验收,达到90分以上的,验收合格。

11月,县局成立联合暗访组(检查组),对我县通过验收的单位进行抽查核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城区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店标准化整治100家”是市委、市政府202a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是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大任务,是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巩固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成果的重要手段,县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由一把手负责该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与联络,落实工作经费,有序组织工作。

2.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传媒的重要作用,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机,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和监督意识,引导广大生产经营户诚信守法。

强化创建氛围建设,在生产经营店整体装修风格、店堂标识、设施布局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店整体外部形象的统一,强化市民印象。

3.强化监督。

强化经费及工作监督,严格按政府相关程序要求推进全年工作。

实行“二轮三级(二轮:

项目实施前公示、项目完成后公示;

三级:

街道(乡镇)、县级公示)”公示。

要在门户网站上、社区居委会公示栏、农贸市场及生产经营店店堂内外等位置公示拟拨付经费的豆制品米粉生产经营店及拨付金额、举报电话等信息。

4.做好服务。

在强化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服务工作。

要服务好重点扶持的规模企业,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确保企业顺利投产和市场拓展。

要从严打击,做好被关停小作坊的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要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5.严格考核。

将豆制品、米粉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对全县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县局将加大督查考评力度,严格实施奖惩制度。

在强化资料、报表收集等日常考评的基础上,强化对“黑作坊”“黑窝点”、非法经营店的查处工作的考核,对经暗访督查发现、媒体曝光、县局查处的米粉豆制品“黑作坊”“黑窝点”、非法经营店,每发生一起,扣0.5分(食品安全权值满分按10分计),在每月20号之前报送本月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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