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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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
(对大墓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关于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规定)
(三)对2018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各类公墓设施内建造超规定标准墓位及其附属构筑物,墓位出售(租)实施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牟利,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殡葬领域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年5月16日-202**年5月20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专项摸排范围、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摸排工作。
(二)全面摸底排查(202**年5月21日-202**年6月2日)。
对各类违建墓地情况,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基本情况。
排查结果由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对2018年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内容,要逐一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时限。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要将此次专项摸排情况及“回头看”情况于6月2日前报县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随机调研(202**年6月3日-202**年6月7日)。
县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专项摸排情况进行随机调研。
对摸排工作不全面、不扎实、手段落后影响摸排结果的,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对摸排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要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摸排工作组织实施,加强复查复核,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可靠。
四、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县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工作,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专项摸排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五、工作职责
(一)县民政局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整治“回头看”等工作。
(二)县委统战部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情况。
(三)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检查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
(四)县公安局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并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
(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摸排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等情况。
(六)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加强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情况摸排工作。
(七)县环保局协同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
(八)县农业农村局协助相关部门摸排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
(九)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负责摸排旅游景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建墓情况。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摸排检查殡葬领域价格违法情况、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情况。
(十一)县林业局摸排毁坏林地违规建墓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
由县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专项摸排工作,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对专项摸排工作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依靠和发动群众,丰富手段措施,掌握真实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摸排效果。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要做细做实摸排工作,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墓情况,特别要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
要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帐,对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大墓活人墓、规模大小、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是否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并石化硬化、是否破坏耕地植被、建造时当地是否已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情况,都要认真仔细加以区分登记,为下一步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对公墓内的超标准墓位,特别是2018年专项整治后仍新建的,要责令其立即予以拆除;
对其他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倒排时限、压实责任、责令务必按期完成,严禁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
(三)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环境。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以及县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不主动宣传,但要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
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行动举报投诉电话设在***县民政局,电话:
0912-4621221。
附件:
1.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摸排情况统计表
2.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3.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4.公墓内超标准墓穴整治“回头看”情况统计表
5.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整治“回头看”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