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实施方案(2021-2025年)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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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户主、农家乐业主等,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5万元(凭银行流水佐证,下同),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被带动农户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户平均水平,下同)。

(二)农民合作组织类致富带头人。

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经营管理人才和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负责人等,其所在的合作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40万元,入社成员10户以上或带动服务农户30户以上。

(三)农业企业类致富带头人。

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电商服务企业、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等,其所在农业企业须连续2年年均收入不低于150万元,带动农户不少于50户。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致富带头人。

主要包括村级、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其所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连续2年年均经营净收益不低于15万元,每年按章程向股东分配红利。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致富带头人。

主要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办人、农业科技服务人才、农产品电商经纪人等,连续2年年均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代耕代种面积不低于100亩;

农业科技服务农户30户以上,被带动农户所从事该项农业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

农产品电商经纪人连续2年年均带货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培养对象入库。

通过调查摸底,正在从事或有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业创新人才经本人申请,并对其生产、经营、管理及带动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后,纳入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

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将本辖区内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对象录入X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同步完善信息档案。

X市农村致富带头人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系统评估。

2021年重点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市区级龙头企业,2015-2021年培训的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2018-2020年培训的扶贫致富带头人中确定首批培养对象。

区农业农村委在2021年11月25日前,统一将首批培养对象入库。

(二)分类组织培训。

使用市农业农村委统编教材,依托区委党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等平台,分行业分产业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专业技能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2021年计划培训230人,到2025年培训1000人以上。

(三)开展“双轨”培育。

每年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库中优选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复退军人等有意在农村创业兴业人员,从培训、指导、扶持、创业、带动等方面进行全环节全过程培育。

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完善和落实普惠性政策,支持各类人才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建设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孵化基地。

(四)结对指导帮扶。

组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科技特派员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专家及农业技术人员,全覆盖联系指导已经认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

根据农时季节和生产需求适时开展现场指导,帮助农村致富带头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

(五)建立联农机制。

加大农村致富带头人对普通农户特别是农村低收入户的带动帮扶力度。

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以股份合作、订单生产、委托种养、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带领周边农户共同发展。

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为其他农户提供产业技术指导、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代耕代种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六)统一评选认定。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组织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

原则上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

申请人违反耕地管理、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取消认定资格。

申报材料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农业农村委商相关部门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2021年计划认定各类农村致富带头人50名,到2025年认定200名以上。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对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从市级乡村振兴衔接切块资金中,按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本人一次性奖补(不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对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给予扶持。

各涉农主管部门在项目资金上优先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倾斜支持金融信贷。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

采用贷款贴息贴费等方式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发展农业产业化相关项目,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需通过政策性农业担保融资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

(三)支持参加农业保险。

优先将农村致富带头人主导投资的农业项目纳入重大自然灾害、目标收益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做到能保尽保、愿保尽保。

(四)限额推行以奖代补。

优先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及其创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田间道路、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土壤改良、农业设施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已将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绩效纳入对各涉农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考核内容。

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金融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

整合使用市级乡村振兴衔接切块资金等,加大对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投入力度,兑现对被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一次性奖补政策。

(三)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推选我区农村致富带头人参加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先进经验,广泛发动和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才踊跃投身乡村振兴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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