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8552588 上传时间:2022-12-2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管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城管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城管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城管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城管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城管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管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城管综合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第二章 

 

监管部门和主要职责

第四条车辆的所有权部门承担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维护专用车辆的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

(二)建立和完善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定额。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车辆运行计划,负责统计、考核和评比检查工作。

(四)建立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档案。

(五)采用先进科技成果,改进机具和工艺,提高车辆保养、修理水平。

(六)组织开展职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工作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章 车辆配备

第五条清扫、清运车辆的配备,可以参照垃圾年平均日产量及高峰期日产量、清运方式、车辆定额吨位、单班日清运次数、清扫面积及机械清扫率等因素确定;

道路冲洗、洒水、除雪、市政、执法及其他配套使用的车辆,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第四章 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

第六条按照“保障工作、规范管理、降低成本、加强监督”的原则,做到作业与保障兼顾、管理与规范并重,形成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环卫用车机制。

第七条车辆应当设有明显的专用标志,必须外观整洁、装备齐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八条车辆的使用,应当做到定车、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规定。

专用车辆应建立一车一档,具有完善的车辆技术档案。

第九条 

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车辆操作规范、安全运行。

因操作不规范造成车辆损坏故障和安全事故发生,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保养检查制度。

若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汇报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时进行自修。

不能检测维修的、属小额维修的,经请示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送单位询价确定的维修厂予以维修。

属大额维修的,严格按照维修采购程序予以维修。

第十一条 

车辆的运行单位、驾驶员必须保证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有保护措施的固定地点、位置,确保车辆停放期间完好无损。

第五章 车辆的处置

第十二条 

车辆的报废,应当在达到报废年限(使用八年以上,或相关车辆规定行使公里数),且车辆的技术性能低劣,主要总成本损耗严重,无修复价值。

第十三条处置程序

(一)车辆资产建立台账登记管理,处置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财政局(市国资办)提交资产处置申请。

(二)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同意。

(三)单位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申报处置的车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

财政部门直接委托评估的将结果告知本单位。

(四)报废车辆处置流程:

经有关部门、专业技术鉴定评估后,公开对车辆进行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车辆产权转移、注销及处置收入上缴等应当按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环卫、城管部门的纪检组织或纪检专干、市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造成资金、资产浪费的;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采购环卫专车存在暗箱操作,损害国家利益的;

(三)瞒报、错报、漏报处置车辆以及车辆关键信息的;

(四)不配合车辆处置工作,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处置应处置车辆的;

(五)违规取消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的;

(六)其他违纪违规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综合执法局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实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