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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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依托国家、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信息数据,建立健全我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残疾人服务相关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及时掌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残疾人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
通过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大数据平台,促进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之间相关数据的资源共享。
以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结果为重要依据,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管理工作,有效做好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中最需解决的补短板、保基本工作;
坚持需求导向,有力推进残疾人工作重心下移,把服务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做到残疾人身边,努力实现精准服务。
三、更新对象及内容
以在全国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为对象。
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涉及的残疾人基本状况41项调查指标和村(居)基本公共服务11项调查指标为重要基础,将一年之内残疾人个人基础信息的变动情况、残疾人享受基本服务的落实情况、村(居)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改进情况、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变化情况等动态收集、审核上传。
通过信息数据的及时有效更新,建立健全以残疾人个体为精准服务对象的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统计分析机制、评价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县、乡(镇)、场(社区)、村(居)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的信息数据采集体系,努力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全覆盖。
四、更新时间及更新方式
(一)更新时间。
2019年的动态更新的各项指标信息,从2018年7月1日填报,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2020年以后的动态更新年度是每年的10月1日到下一年的9月30日)。
乡(镇)、场(社区)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更新方式。
以乡镇场(社区)和村为基本单位,分级组织实施。
信息采集入户率达到95%以上。
更新信息采集方式可采取电话询问、窗口服务、移动终端入户采集、自主网络填报等方式。
信息采集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登记表》进行登记,并使用***省残联组织开发的信息采集、管理和统计分析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县政府残工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办公室”(简称“动态更新办”),办公室设在县残联,负责日常工作。
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保证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顺利开展。
(二)人员保障。
各乡镇、场、社区要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配齐配强基层调查人员。
(三)技术保障。
乡镇、场、社区采取参与集中授课、实地观摩、典型引导等多种形式对参与动态更新工作的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要求到位、工作力量到位、技术处理保障到位。
(四)物资保障。
动态更新工作培训教材仍然使用2017年的《工作手册》,参照残联下发的《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登记表填写说明》,其它用品用具可根据调查所需,由调查单位自行负责。
(五)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增进社会公众和广大残疾人对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了解,积极赢得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各乡镇、场、社区残联、残协负责人是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督导、检查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精心组织。
县动态更新办要做好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组织、培训、指导工作,各残联、残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全面走访调查,逐一登记,达到不遗漏、不错报、不瞒报,确保数据精准可靠。
(三)要确保质量。
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市里将派出由残联领导班子带队的督导队伍进行督导。
市动态更新办将对各项数据填报的合理性进行检查。
(四)要保证安全。
县动态更新办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动态更新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及保密工作,确保系统账号、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结果的安全。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动态更新的相关数据。
(五)要把握进度。
为保证全县整体动态更新工作有序进行,县动态更新办要按照全市统一进度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各乡镇、场、社区随时注意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六)为确保此次专项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全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