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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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起,全县预算单位全面使用满足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的云化单位会计核算软件(以下简称单位会计核算云)。
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依托单位会计核算云,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会计核算的自动对接。
预算单位非财政资金,部门单位使用单位会计核算云进行经济业务会计核算。
2.2022年底前,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实现单位会计核算与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三)使用方式
单位会计核算采用全省大集中的云核算模式,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已在省政务云集中部署完成。
首批单位会计核算云服务商已通过上线测试,为全县预算单位核算软件迁移至全省核算云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全县预算单位可登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选择对应的云核算软件,联系软件服务商负责做好系统上线实施服务。
暂无法选择使用会计核算软件的预算单位,要及时督促软件服务商与省财政信息中心联系,完成核算云数据接口开发、核算云部署及测试上线,确保按期实现会计核算软件迁移上云运行工作。
全县预算单位原则上应根据县财政部门确定统一的软件进行核算,以进一步加强各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
(四)建立统一管理机制
1.统一账套设置。
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单位会计核算云通过设置账套、实现统一账套管理。
2.统一科目体系。
单位会计核算云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政府会计科目体系,科目体系包含明细科目及辅助核算两方面内容,采用叠加组合方式设置。
3.统一业务凭证模版。
单位会计核算云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统一设定凭证模版,各单位可直接调用并生成记账凭证,实现业务自动结转。
4.统一生成相关报表。
单位会计核算云实现单位财务会计报表、预算会计报表的统一生成,实现与部门决算系统、政府财务报告系统数据互联共享。
二、实施要求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自2021年8月1日起,全县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预算单位全面启用单位会计核算云,各部门、单位应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试点推进情况同步推进单位会计核算实施。
10月底前,组织开展对各预算单位核算云培训。
11月底前,全县预算单位应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
12月底前,县财政局组织对各预算单位上线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2022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单位会计核算云进行财务核算。
核算较为复杂、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中业务与财务融合度较高的医院等单位,若不选择使用单位会计核算云,应根据业务规范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数据集中平台接口规范,对本单位会计核算系统进行改造,通过建立数据接口、人工导入方式传输数据。
部门单位涉密事项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通过单位会计核算云进行核算。
中央驻含单位不纳入本次实施范围。
(二)核算主体及账套维护要求
单位会计核算主体由省财政厅按照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预算单位进行初始化和默认账套维护。
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主体与单位会计核算主体一致的,单位会计核算云将自动匹配关联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核算有关信息,满足会计核算的机制凭证自动生成。
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主体与单位会计核算主体不一致事项(如预算单列,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县级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书面报备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由县财政局统一书面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为不影响单位正常核算,2021年报备事项在8月31日前完成。
(三)业务规范要求
1.科目体系要求。
全县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执行标准化科目体系。
对会计核算科目体系中已有的会计科目,单位不得自行修改;
对会计核算科目体系中没有的会计科目,单位可以增加有关二级以下科目进行核算。
2.通用业务凭证模版。
为减轻单位财务人员工作量,省财政厅制定通用业务凭证模版及业务场景举例。
已设置凭证模版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应通过凭证模版进行自动制证。
3.业务标准动态调整。
今后因会计制度修订、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等填报口径变化引起的政策调整,财政及单位管理需求变化导致会计核算科目体系、凭证模版变化的,由省财政厅相应发布调整事项并统一在核算软件调整。
4.个性化核算管理需求。
为兼顾部门单位个性化核算管理需求,单位会计核算云支持部门单位明细科目及辅助核算扩展,支持个性化报表定制。
(四)服务管理要求
为保证单位会计核算业务及技术标准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省财政厅对各核算云服务商采取年度综合考评机制,考评结合预算单位满意度问卷调查、业务及技术抽查、服务用户量等进行综合评估。
考评不合格的云服务商,全县各预算单位可在新会计年度重新选择单位会计核算云服务商,妥善做好历史数据迁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单位会计核算云是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是对预算管理全流程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的客观要求。
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本方案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有序推动全县单位会计核算云实施落地。
全县推进情况纳入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推广考核范围。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县财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单位会计核算云实施落地,负责组织单位会计核算云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软件功能和操作要领,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
2.各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负责按要求实施单位会计核算云的迁移,并对其核算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3.各部门、单位加强与各核算云服务商的对接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会计核算云安全稳定运行,系统初始化、运维管理等工作,做好历史数据的维护和衔接。
为加强业务指导,省财政厅就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通用业务凭证模版及业务场景示范案例制定了《XX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业务操作手册》,编制了《XX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数据接口规范》,请各部门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下载使用。
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
附件:
全县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提升全县各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
经研究,成立县财政局全县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会计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事业股、社保股、经建股、农业股、农村财政管理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信息中心、各镇财政所(分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与省财政信息中心、各核算云服务商的工作对接;
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单位会计核算云的组织实施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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