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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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责任单位:

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

县文广旅游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2.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

根据省、市标准,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特色的实施标准。

坚持运行管理与设施建设相辅并重,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管理标准。

(牵头单位:

县文广旅游局、县编委办、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各镇人民政府)

3.建立健全评价标准体系。

坚持以效能为导向,完善各级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

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

县督查考评办、县文广旅游局;

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根据我县发展实际和城乡常住人口变化,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合理布局公共文化设施,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4.完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县、镇、村(社区)三级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①提升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服务能力,力争到202**年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馆等级标准。

县文广旅游局;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②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资源功能,镇级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站,村(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力争到202**年所有镇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等级。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县文广旅游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教体局,各镇人民政府)

③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阅报栏。

推进农家(社区)书屋升级改造,完善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

统筹有线、无线、直播卫星技术手段,加快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实现农村广播电视全覆盖,确保农村青年有书看,返乡青年手机可上网。

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④迁址装修改造县文化馆、图书馆,新建***城市展览馆、会馆博物馆、硒陶研究院、县工人文化宫、县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城乡文化活动广场等基础设施,完成县城体育场舞台改造。

县文广旅游局、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各镇人民政府)

5.加大文化扶贫力度。

把贫困村公共文化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加大精准投入,谋划实施重大项目。

202**年前全面完成贫困村标准化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到202**年实现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以广播电视网络服务、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文化服务为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文化扶贫品牌项目。

县文广旅游局、县扶贫局;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农林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

6.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

实施文化保障工程,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民工和农村留守人员等群体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①在文化馆、图书馆、老年大学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置特殊群体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图书馆和农家书屋配有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积极建设有声图书室。

完善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服务设施。

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扶持工作。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农林科技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②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主体,组织开展“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活动,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各镇人民政府)

③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城市展览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

推进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工作,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和影片。

鼓励各文化单位、文艺社团、文化工作者等面向未成年人创作开发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优秀作品。

在各学校和村级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和亲情聊天室。

县教体局;

县文明办、县文广旅游局、县农林科技局、团县委)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7.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出台***县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具体办法和内容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镇、村(社区)听广播看电视、读书看报、看演出和看电影。

建设自助书屋2个,组建阅读团队20个,免费公益演出每镇每年不少于5场次、村(社区)每年不少于1场次,免费电影播放每个行政村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群众文体活动每个村(社区)每年不少于4次。

县财政局;

县文广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

8.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鼓励和支持各类公益性文化机构、社会力量和文化企业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鼓励有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和管理能力的文化人才、管理人才创办民办文化服务机构。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点的文化大院、群众文艺团队、社区文化服务组织。

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局、各镇人民政府)

9.培育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

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社会文化团体(民间班社、自乐班、文化大院、读书会等)和社会体育团体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其规范有序发展,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加强镇、村(社区)文化团体建设,每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文化团体,采取结对帮建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文化团体自我服务和社会服务水平。

支持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交流。

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信息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

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文联、各镇人民政府)

10.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

依托文艺团队或行业协会组建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动员组织退休干部、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公共文化机构业务骨干下基层开展培训、帮带等志愿服务。

鼓励和招募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担任基层文化指导员、辅导员或文化管理员。

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文化志愿者电子档案和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库,实现文化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

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动乡村文化建设。

县文广旅游局、县人社局;

县老干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农林科技局、县文明办、县文联、团县委、各镇人民政府)

11.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

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

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

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

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创意设计、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活跃文化消费市场。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

12.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主动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引进新技术,运用新手段,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统筹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实现县、镇、村(社区)全覆盖。

启动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剧院建设。

(责任单位:

县文广旅游局,配合单位: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1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网络等,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

依托城乡光网工程,推进“三网融合”,实现光纤上网村村通、广播电视户户通,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兴载体。

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微电影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微空间”,开展立体化、互动式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实施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水利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效化

14.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

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推出一批体现思想品格、彰显艺术品味、展示***风情、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

设立县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加大艺术创作生产资金投入,创作生产更多富有***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

修订和完善《***县繁荣群众文化活动奖励扶持办法》和《***县文艺创作奖励办法》,提高优秀文化作品奖励额度。

组织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展演、展播、展览、展示活动,努力扩大优秀艺术作品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县财政局、县文联、县文广旅游局)

15.弘扬传承***特色文化。

深入挖掘***地域传统文化资源,实施特色文化提升工程,挖掘提升***茶文化,传承创新***民歌文化,弘扬发展道教养生文化,开发推广***美食文化。

发挥民歌汉剧文化研究中心、民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用,创作和编创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精品汉调二黄、民歌节目,充分展示***地域文化特色。

建设***民歌、蒸盆子、汉调二簧、茶文化传承基地,落实传承经费,命名一批传承人。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播、展示等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实施“一县一品牌、一镇一特色”文化服务工程,以富有地方文化元素和时代精神的文化业态,提高群众参与和享受文化活动的吸引力,调动群众建设和创造文化的积极性。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文联,各镇人民政府)

16.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市民、面向特殊群体,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文艺演出、讲座培训、科技普及、道德宣讲、体育健身等活动。

积极实施文体惠民工程,以“民歌民舞乐活***”系列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文明健康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举办文化巡演、书画摄影展,开展歌咏比赛、广场舞大赛和全民健身等文化活动。

积极鼓励县内文化社团参与省内外文化交流,参加展演,提升***特色文化的影响力。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

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农林科技局、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县团县委、县妇联,各镇人民政府)

17.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推进县图书馆、文化馆、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

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

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准确掌握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开展“菜单式”、“订单式”精准服务,全面实行公共文化服务人员进基层“包联服务”工作责任制,推行公共文化服务“联系卡”制度。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加大对学校、企业、部门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深入开展县镇村文化联动,实现区域内外文化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加强县内媒体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办好***县政府网站,发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文化传媒作用,丰富公共文化内容。

县文广旅游局、县教体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1月)。

制定目标、规划、重点工作及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任务。

(二)创建阶段(2018年12月-202**年2月)按照市创建规划和我县创建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树典型、显特色、出成果。

(三)迎验阶段(202**年3月-202**年4月)汇总完善软硬件资料,迎接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政府“一把手”主抓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和县级国家各机关有关部门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各相关部门、各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集中力量推进。

(二)强化人才保障

落实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要求,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根据公共文化服务需要适时调整编制标准。

在核定的编制内,配齐人员,优化结构,专业人员所占比例达到国家规定80﹪的标准。

重视专业技能考察,凡进入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加大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公共文化干部全员培训计划,广泛培养基层文化骨干、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不断壮大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三)完善经费保障

县财政要根据省实施标准测算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预算经费不能用国家专项资金抵支。

足额拨付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文化馆(站)群众文化业务活动经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经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及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

落实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的政策。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及时开展绩效评估。

(四)加强评估考核

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脱贫攻坚、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加快落实。

县考核办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纳入对各镇、各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县文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将服务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纳入考评范围,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畅通基层群众参与评价的渠道。

(五)强化舆论宣传

结合全市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作用,开展联动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创建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要开设专题、专栏,定期刊播创建工作成效及进度情况;

建立日常信息报送制度,编印工作简报,印制海报及宣传画等,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信息,让群众广为知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广创建经验,展现创建成果,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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