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推动创新驱动突破工作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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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万人R&
D人员达到1.2人年以上,力争规上企业R&
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
3.创新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东西科技协作,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4.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5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高技术产品出口额显著增加,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显著增强。
二、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三)加大企业研发投入。
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用好2020年企业研发补贴,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展研发活动。
积极争取省上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奖补资金和各类计划项目,支持具有研发能力和工程化基地的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券作用,组织中小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科研攻关。
加强科技创新龙头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
培育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到2025年规上企业8户以上,规上企业R&
D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
D经费支出的比重力争达到70%。
牵头单位:
县教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
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全县财政科技支出只增不减,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科技项目资金,力争两年内全县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有明显提高。
实施更加精准的财政科技投入,重点加大对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专项科研试制、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社会科学、重大科技合作项目、科技重大项目等与研发密切相关的财政投入。
县财政局、县教科局
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
(五)引导社会科技投入。
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通过引进风投、私募基金等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创新,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投入的新格局。
引导重点企业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推动重点企业挂牌上市,进一步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预期收益质押等融资方式,探索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保险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保险、融资担保业务,为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提供更多金融产品服务。
探索专利保险服务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县教科局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培养引进科技人才。
培养一批面向产业发展的创新团队,积极推荐我县优秀科技人才进入省“领军人才”、省拔尖人才队伍,争取“西部之光”“陇原之光”培养名额。
贯彻落实《“陇原人才绿卡”管理办法》和《***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围绕重点行业、重点技术领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省内外高端人才,弥补我县科技创新人才短板。
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科技合作,围绕啤特果、油菜、乳制品、食用菌、中草药、生物医药、农畜产品深加工等全产业链发展,搭建科技合作平台,引进人才团队,共同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科技工作人员在研发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和损失从制度上予以保护。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人社局
(七)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争取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在***布局建设,带动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固定资产项目投资。
积极争取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各方力量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应用互联网、大数据、5G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布局新基建等新兴产业,使企业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技术,增强企业原始创新能力。
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县工信和商务局
(八)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选派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开展科技服务,结合县域内产业发展需求,积极争取省州级科技特派员到***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邀请厦门科技人员来***创新创业,开展项目合作、产业合作。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
三、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九)健全完善科技管理评价机制。
加快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使用好州级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压减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办事要件。
落实国家有关放活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并实施产业化。
健全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在研发活动中对知识产权、科技论文、人才培养充分考量,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严格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将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到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
做好专利重点企业培育,提升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加大授权发明专利应用扶持力度。
县教科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形成更加高效的科研体制和创新支持政策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贯彻州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意见和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实施意见,充分用好东西部协作平台,引导科研单位、各类创新载体和相关企业,加强东西部科技协作交流,推行“不来即享”,在政策落实、信息咨询、项目申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协同推进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让企业尽享政策红利,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政产学研合作,培育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县域企业抱团创新,引导现有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实体经济、新兴产业转型。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产学研平台。
争创***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提升园区引进示范、辐射带动能力。
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与省科技成果信息服务与价值评估中心、兰州科技大市场、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的对接,利用***州科技成果数据库和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探索引入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共同参与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养和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科研合作、协同攻关,大力引进转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有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通过项目合作科技协作、招商引资等方式,围绕投资链、产业链、价值链延伸,积极引进新兴产业、高新技术、新产品。
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招商局、县农业农村局
(十三)充分体现知识价值分配导向。
提高科研人员薪酬待遇,对全时全职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创新基地建设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
建立高层次人才聘期任务目标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应薪酬,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团队积极争取省上奖励,并优先给予科技项目支持。
落实科研人员薪酬、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
加强中青年科研骨干创新人才培养,积极争取省级青年科技基金。
认真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鼓励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在岗创办、领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加速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
县人社局、县教科局
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十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依托我县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开展重大关键产业技术攻关,每年争取申报实施1-2项重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引进创新项目和产业化项目,促进高端高质高新的实体经济产业发展。
争取省级高技术产业专项资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高技术产品出口额。
(十五)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建立健全省、州、县联动,财税、金融等多部门配合的高企培育体系,用足用好科技后补助政策,“一企一策”跟踪辅导,提高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探索建立科技企业服务中介机构。
大力支持引进高企,对外地高企整体迁入我县并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的落实省州有关扶持政策。
鼓励高企、高校、科研院所等创办或联办市场化运作的跨领城、协同化、网络创新平合,加大产品技术研发力度,提升行业研发水平。
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十六)发展装备制造业。
引导各种资金和支持政策,向装备制造业倾斜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支持传统制造业创新和研发,推动、引进省内外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在我县落地生产,提高装备设计、制造和集成能力,掌握关键零部件的自主设计制造技术。
引导行业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上重大技术装备项目。
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
县教科局、县招商局
五、加强政策落实和考核监测
(十七)加大科技创新考核力度。
工信和教育科技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考核。
国资部门要在国有企业“三化一率”考核评价中加大研发投入的考核权重。
加强军民融合企业的研发投入考核工作。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科局
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人社局
(十八)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对近年来国家、省、州、县制定出台的科技支持政策进行梳理,逐项跟踪推进,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在财政资金监管、资金审计等方面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及经费管理制度,按照现有的放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适当放宽科研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县财政局
县教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
(十九)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加大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解读解释力度,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培训指导,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财务及会计机制,设立研发经费支出辅助账,确保专款专用、支出明细、统计准确、填报精准。
督促企业规范新会计制度核算办法,保证企业研发项目不重不漏、应报尽报,全部入账并计入正确的会计科目。
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县教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统计局
(二十)提高研发统计数据质量。
研发统计职责部门为统计部门、教育科技部门、工信部门,县统计局负责管理和协调各有关部门的研发投入统计工作,要建立研发统计联席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归口管理、统计渠道的工作督导和责任落实,加强数据监测,做到口径统一、入统合规、应统尽统。
各责任单位、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要深刻认识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主动性,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整体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共同推进我县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县统计局、县教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