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乡镇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举办各类报告、讲座、论坛等,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严格实行事前报备,事中巡听、事后通报工作制度,于活动举办前5日向宣传科报备;
活动进行中,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巡听;
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参会者的主要反映,交宣传科备案。
对未按要求报备的报告会、讲座、论坛等宗教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等。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按照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对于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错误言论,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
对在公共场合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等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7)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8)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班子,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2.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
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
(1)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区委宣传部的安排,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主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有关精神,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带头上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党课。
(3)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密切协作。
(4)认真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全面掌握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涉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城整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正。
(6)有下属单位的,每年要组织检查下属单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党工委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
党工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协助党工委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就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提出安排建议,就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提出应对建议。
(2)按照党工委部署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各方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3)领导、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4)协调、组织、参与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5)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4.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党工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协助党工委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单位实际,及时提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业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有关防控措施和办法。
(3)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4)参与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开展检查考核与监督
1.考核对象:
各党组织
2.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班子集体与考核领导干部个人相结合。
3.考核内容:
(1)党工委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完成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情况;
(2)党工委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3)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宣传纪律情况;
(4)其他应该完成工作的情况。
4.考核组织:
检查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对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党工委报告。
检查考核可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或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
5.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6.其他事项:
各党组织每半年应当向党工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严格责任追究
1.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2.问责情形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工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意识形态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党校等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根据是否认真整改等具体情形,从轻或者从重追究责任。
3.问责程序。
发现问题线索以及领导批办、上级交办问题线索,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上一级组织部门或负责调查的纪检机关会同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4.结果运用。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三、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全局性工作、系统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涵盖各条站线。
要动员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引导舆论,传递正面声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为推动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
街道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定期督导挂钩联系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各党委要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的渎职的理念,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履行好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统筹安排。
各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三)精心部署推进。
各党组织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具体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地生根。
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把各项要求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附件: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及任务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1.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情况
党工委及时传达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定期上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5
未按要求组织传达学习的,每少1次扣2分;
每半年向区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每少1次扣3分。
扣完为止。
纪工委
宣传科
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严格落实党工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属地管理责任体系。
12
未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的扣2分;
党工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根据检查情况每次每项扣2分;
开展专题式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少1次扣3分,未研究落实防范措施的扣2分;
以文件或会议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少于2次,少1次扣2分;
未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扣4分,督查未通报的扣2分。
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述职评议。
8
按测评法计分。
2.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管理。
10
未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或未组织落实的扣4分;
按月组织开展网络舆情隐患排查,并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每少1次扣0.5分;
严格落实网络舆情“0213数化限时办结”机制,未按要求落实的,每次扣0.2分;
被省通报负面舆情信息,单条的每次扣3分,集纳的每次扣2分;
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或出现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事件的,扣10分。
加强网评队伍建设。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网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宿网发〔202*〕13号)进度要求推进网评队伍建设,每年完成省网评文章2篇,根据工作落实情况,按格次赋分法计分。
3.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管理网络阵地、媒体舆论阵地、社科理论阵地、印刷出版阵地、文化传播阵地、校园阵地等,加强本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20
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监管制度,未建立的扣4分;
组织对所属意识形态阵地进行排查摸底,并分类建立动态监管数据库,未建立的扣6分;
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每发生1起扣10分;
属地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实行报备审批、现场管控、后续管理等制度,未履行报备审批的,每次扣5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每发生1起扣10分;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每发生1起扣10分;
出现党员干部公开发表错误言论、党员信教或参与邪教组织的,每发生1起扣10分。
各社区
组织科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
持续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工作。
“扫黄打非”工作(6分),根据宿城区2020年“扫黄打非”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街道)完成情况,按格次赋分法计分;
发生重大非法出版活动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持续开展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工作(4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格次赋分法计分。
文体办
4.日常监督管理
按要求组织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评估和防范化解工作,严格抓好日常调研督导、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30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评估和防范化解机制,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的,少1次扣4分,出现应查未查或未落实防范化解措施的,每次每项扣3分;
在日常调研督导中,存在职责不清或责任履行、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的(含所属村居社区或部门),每次每例扣3分;
日常调研督导、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每项扣3分;
二、思想理论武装考核细则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学好用好重要辅导材料,持续抓好新思想“七进”工作;
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
65
(1)“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覆盖率(加入认证组织的党员占本地在职或适龄党员总数比)达到100%(10分),按照实际占比率乘以基本分计分;
参与度(活跃党员占加入认证组织党员总数比)达82%(25分),按照实际占比率乘以基本分计分,最高得25分。
动态监测,每周通报未达标1次扣0.4分,上限20分(包含在总分35分内),扣完为止。
(2)学好用好重要辅导材料(15分)。
根据学习使用情况,按格次赋分法计分。
(3)**精神知识竞赛(10分)。
根据参赛情况,按格次赋分法计分。
(4)其他活动(5分)。
根据活动场次、参与率等情况,按格次赋分法计分。
2.抓好理论学习,提升学习质效,开展好理论宣讲活动。
每月至少组织2次理论宣讲活动,提前向街道登记、备案,并做好理论学习笔记(20分)
3.创新开展党员冬训活动
15
创新开展基层党员冬训,做好台账资料收集(15分)。
三、网信工作考核细则
1.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管理
每半月组织开展网络舆情隐患排查,并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每少1次扣0.5分;
2.加强网评队伍建设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网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宿网发〔202*〕13号)进度要求推进网评队伍建设,每年完成省网评文章2篇以上,根据工作落实情况,按格次赋分法计分。
3.网络宣传
加强新闻宣传策划,每年通过网信条线被全省推送新闻2条以上。
4.网络文化活动
每年至少完成2次市级媒体以上报道的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网络文化活动。
5.加强网络安全工作
有相关制度文件或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工作人员为专项负责网络安全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后要及时更新。
有网站防入侵、防篡改、防计算机病毒和信息日志记录留存、先审后发、有害信息防范措施。
网络安全事件交办单下发后,处置整改不力的,每起事件扣5分,整改完成后同一系统(或平台)再次发生安全事件的,每次扣10分。
网络安全事件被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通报并扣分的的不得分。
6.严格落实新闻舆情标准化管理等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报道的重大负面舆情
按照新闻舆情标准化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新闻媒体采访报告、接待等工作制度。
根据制度执行及明查暗访情况,按格次赋分法计分。
因应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的,中央级重点新闻媒体曝光1次扣10分,省级重点新闻媒体曝光1次扣5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