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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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府网站关停整合情况。
已永久下线政府网站是否及时关停,原网站内容是否按要求进行整合迁移。
7.政府网站栏目、频道、专题设置情况。
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动态要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频道或专题是否按要求开设、是否及时更新、内容是否准确,发布的政策文件解读比例是否达标、发布的政策解读是否与政策文件进行关联。
事项公开、在线申请、办事统计、办事指南等办事服务类内容是否全面准确,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资料的,是否提供规范的表格样表获取渠道,是否提供规范的表格样表。
是否公开“互动交流类”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是否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答复,答复内容质量有无推诿、敷衍等现象。
8.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工作制度,政务新媒体发生新建开设、关停注销、整合账号等情况的,是否及时更新本地本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备案信息。
9.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各主管、主办部门是否与本级宣传、网信、编制、电信主管和公安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落实到位。
10.工作保障情况。
是否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运维工作经费提供必要保障,是否足额纳入部门预算;
是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到专岗专责。
11.专业队伍建设情况。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整治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4月中旬起至9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梳理阶段(5月20日前)。
由县政府办负责,针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建档。
(二)整治整改阶段(5月20日一7月31日)。
由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办、承办单位负责,对照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整治整改。
县政府办负责对本辖区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核查。
(三)巩固成果阶段(8月1日一9月30日)。
县政府办对照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出的问题,持续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是夯实责任,细化内容。
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夯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由各主管、主办单位负责,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密切结合实际,突出整治重点问题,完善细化整治内容,严格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协作,精心实施。
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办、承办责任,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对照专项整治要求与整治重点,查找问题与漏洞,迅速落实整治任务。
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中,要强化过程精细管理,对梳理出的具体问题与漏洞要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整改。
三是定期汇总,及时报送。
各镇办、各部门要确保专人负责,及时汇总上报进展情况。
从5月起每个月16日之前,将当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仅电子版)报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地址:
档案局四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附件:
1.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
2.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
3.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政策文件目录
附件1
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
XXXXXXXXXXX政府网站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示例)
序号
问题类别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时限
整改进展
备注
1
责任落实、职责分工
……
2
常态化监管机制
尚未建立常态化机制。
每季度在网站专栏中发布检查通报。
5月18日发布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3
内部管理制度
日常巡查制度未健全。
5月29日前,健全网站日常巡巡查制度。
5月22日明确张三、李四交替巡查网站栏目、内容。
*
政府网站标识规范
ICP备案信息未更新。
争取于7月22日前,完成ICP备案信息更新及网站网页更新。
于7月10日完成ICP备案信息更新,7月15日完成网站的信息更新。
填表:
审核:
填写时间:
202**年月日
XXXXXXXXXXX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示例)
责任落实及
职责分工
每季度在网站专栏中发布新媒体检查通报。
5月18日发布第二季度新媒体检查通报。
新媒体账号主体
认证情况
XXX微博认证主体,在机构调整后未及时更新。
向新浪公司申请进行微博认证。
于6月18日完成微博认证。
新媒体注册、运维管理信息备案情况
账号关闭注销后,未及时报备。
应予以报备,5月22日前完成。
于5月21日完成关停注销信息报备。
备注:
各镇办、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对政府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进行调整修改,问题类别也可自行提炼设置。
“XXX”代表镇办或部门单位名称,“*”代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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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20年月日
新媒体类型
政务新媒体名称
主体类型
代表主体名称
县区
主(承)办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填表说明:
1.“新媒体类型”填写新媒体平台名称,如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第三方平台名称或发布的移动客户端(APP)名称;
2.“主体类型”从地方政府、市级部门、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中四选一填写;
“代表主体名称”填写新媒体账号认证时的单位名称;
3.“主(承)办单位负责人及电话”“主(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中,承办单位必须为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下属或管理单位;
4.“备注”填写政务新媒体信息变化原因,如新开设、关停注销、账号整合等;
5.本表由各镇办、各部门在其主管、主办的政务新媒体发生变动时填写,于5个工作内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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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政策文件目录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2.《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
3.《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4.《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
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
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
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
22.《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23.《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
2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25.《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26.《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8〕116号);
27.《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1号);
28.《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48号);
29.《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3号);
30.《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2号);
3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27号);
3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的情况通报》(陕政办函〔202**〕5号);
3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7号);
34.《陕西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19〕150号);
35.《陕西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2019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通报》(陕政公开办〔2019〕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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