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处置工作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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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处置工作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

(一)开展金融机构排查。

组织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排查。

重点排查是否与套路贷、高利贷团伙勾结,为其提供资金、信息和获取客户服务的行为;

是否存在套取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行为;

是否存在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的行为;

是否存在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二)开展信用卡、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情况排查。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银行卡、银行账户、倒卖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强化反洗钱、征信、人民币现金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加大对黑卡黑户、灰卡灰户的清剿力度,消除潜在风险隐患,净化金融市场环境。

(三)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排查。

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和在平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排查。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或者集资诈骗行为。

(四)开展涉金融企业“扫楼”排查。

组织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股权众筹”、“支付”、“小额贷款”等字样涉金融企业的排查,重点排查是否未经许可从事金融业务、非法集资、违法从事高利放贷行为。

(五)开展校园领域排查。

建立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针对在校生的“非法校园贷”情况排查,及时发现不良“校园贷”问题线索,从中排查“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六)开展贷款类移动应用程序、网站排查。

对注册名宣传信息含有“贷款”、“借款”、“借钱”、“借条”、“钱包”等经营性业务字样,注册地址在平罗***县,涉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放贷业务等经营性活动的贷款网站进行排查。

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贷款网站、手机贷款移动应用程序、贷款公众号,依法对其经营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公众号采取清理、下架、关闭措施。

(七)开展异地机构在我县开展业务排查。

注意排查注册地在外地,跨省到平罗***县从事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联合公安等部门及时清退。

四、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及“谁审批、谁主(监)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本行业负监管责任,共同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及联合处置工作。

1.财政局:

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乡镇、行业主(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以及审批的新型金融创新企业进行“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风险排查;

开展辖区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

组织协调辖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召开涉金融领域风险线索分析研判会议。

2.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文广局:

负责对报纸、电台、电视、网站等广告媒体是否存在刊登、播放非法集资、广告进行排查;

对涉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营性活动的网站进行排查;

组织和协调防范非法集资网络媒体宣传、加强对互联网网页舆情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

负责文化旅游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3.发改局:

负责权限内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4.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负责中小企业领域(含工业园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结合实际工作开展非法集资线索摸排。

5.教体局:

负责民办教育学校、培训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6.公安局:

负责对举报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做好案件侦办和涉案资金追缴等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金融领域风险线索分析研判。

7.民政局:

负责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社会公益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8.住建局:

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9.农业农村局:

负责对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涉农社团组织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10.商务局:

负责全县商务领域、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零售业、电子商务、商品现货市场、物流行业、会展业、单用途预付卡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重点关注电子商务、空壳商贸公司。

11.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投资理财(管理、咨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对于涉嫌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集资的公司以及非法放贷机构清理整顿;

对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进行排查清理;

12.交通局:

负责对各类交通运输企业、汽车站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13.人行平罗***县支行:

负责对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通过“虚拟货币”以及代币融资业务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

加强金融行业领域治理力度,指导金融机构做好涉案资金,查询、冻结、扣划工作;

督促各金融机构开展风险排查。

14.检察院、法院:

加快非法集资重大案件审理、陈案积案的执行进度,争取处非联办督办案件尽快结案销号;

积极参与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处置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15.平罗***县税务局:

配合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平罗***支行等部门严厉打击涉及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涉金融领域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

16.各乡镇:

负责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五、阶段安排

(一)调研部署,工作准备阶段(6月1日前)。

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研究部署辖区内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任务,确定重点领域,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和部门职责分工,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9月)。

各有关单位综合发挥网上监管、广告资讯监测、网格员排查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监测排查手段作用,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按照“边打边治边建”的原则,组织辖区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排查出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稳妥化解,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三)总结经验,提高阶段(10月)。

各单位对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按照行业、地域、特点、范围认真研判分析形成原因,找出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风险点,梳理经验及不足,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建党百年之际和“十四五”规划启动时期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风险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处置工作。

制定方案务求风险隐患精准、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措施有力、激励问责到位,切实提升排查处置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工作方案请于2021202*年6月15日前反馈平防金险办(县财政局二楼金融室)。

(二)成立工作专班。

此次专项排查成立由县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平罗***税务局、人行平罗***县支行、城关镇等部门组成,对平罗***辖内重点区域、行业开展“扫街”排查,对之前关注的重点风险企业开展回头看,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在配合专项排查小组开展排查的同时,充分发挥主(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对所辖行业、领域有重点的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各部门之间务必加强协作,做好信息互通互享,工作坚持线上和线下排查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认真研判分析,对多次被举报的对象要开展联合整治,确保线索排查工作有回音、有进展、有实效。

(三)强化条线指导。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对照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要求,强化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组织好本行业、本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常态化风险排查处置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注重工作创新,强化工作合力,主动开展行政执法探索,不断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落地见效。

(四)持续宣传教育。

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金融机构办公场所、分支机构业务网点等宣传平台,针对重点人群,通过法规宣传、政策解读、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加强社会宣传及行业宣传力度,创新方式,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研判辖区及行业内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具体情况,抓住重点分析问题,研究实际困难和风险形势,量化风险排查工作情况和成果,客观真实的反映各项工作开展情况,10月1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整体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包括信息简报、图片、工作报告等)。

总结材料上报情况将作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终重要考核依据。

联系电话:

0952-6095461

邮箱:

—13—

附件2

***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

个、人、万元

所属行业

排查机构数量

问题机构情况

整治情况

未整治情况

备注

机构数量

主要问题

涉及

人数

金额

采取的

主要措施

整改机

构数量

清理机

立案查处的机构数量

原因

填报人:

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所属行业不限于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开发及中介、地方交易场所、商贸、网络科技等。

2.主要问题中需择要列举排查出的问题,如超范围经营、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虚假宣传、无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设资金池、自融等等。

3.整改、清理包含拟整改、清理,正在整改、清理及整改、清理完毕等情形。

4.不涉嫌非法集资可以不填涉及人数、涉及金额。

附件3

***县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

万元、人、件

序号

风险情况

工作情况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集资方式

是否通过互联网

未兑付资金

是否跨省

采取的工作措施

资金清退情况

处理结果

省际间风险通报情况

合计

年月日

注:

1.“是否通过互联网”一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是否跨省”填写是或否。

2.“资金清退情况”填写正在清退或清退完毕,并写明清退比例。

.3.“处理结果”填写企业现状,如正在整改并正常营业、停业整改、移送公安等。

4.“省际间风险通报情况”填写向那些省份通报风险线索、通报次数等。

5.所有数字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6.合计栏标注“*”的项目需统计合计数。

附件4:

企业风险排查现场记录单

排查序号: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经营

期限

注册地址

公司经营状态

营业()停业()注销()

从业人数

经营范围与注册登记是否一致

是()

否()

问题详述:

公司证件是

否齐全

是()

纳税申报是否正常

是()

是否存在发放或者吸收资金的行为

是否存在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

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核查结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人

员签字

承诺书:

我公司将合法经营,不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涉及黑恶势力,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主动参与到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来。

承诺人:

年月日

jrzw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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