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暂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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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拱辰街道城管中队全体队员,包括区城管执法局正式派驻在编人员、街道城管协管员。

  第三条 

城管中队队员的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招聘

  第四条 

城管协管队员招聘必须在街道两委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要求内进行,委托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资质单位进行。

  第五条 

应聘城管中队队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高中(含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

  (五)专业技术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专业毕业或有从业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招用。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雇为城管队员:

  

(一)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事务的。

  第七条城管协管队员招聘按程序实施通过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第三章 

岗位职责及安排

  第八条 

将拱辰街道辖区按照数字城管任务情况及片区实际,分成两个大网格,网格内的数字城管案件办理、12345投诉件办理、违规广告、案卷等城管中队各项事务,由各网格长根据事况安排处理,对确系须增加人员或动用机械车辆等问题报中队或街道办事处研究处置。

城管中队人员安排如下:

  

(一)中队长1名:

  

(二)东圳路以南(包括荔港大道、玉湖新城)网格,配备正式带班干部2名,12名协管队员,执法工具车1部,四轮电瓶巡逻车1部,电动摩托车4部,执法记录仪3部。

  网格长:

*

  (三)东圳路以北网格,配备正式带班干部2名,配备15名协管队员,执法工具车1部,四轮电瓶巡逻车1部,电动摩托车4部,执法记录仪3部。

**

  第九条 

城管协管队员抽调、调整岗位的,须经中队上报街道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中队车辆严格按照机关车辆管理办法实施,由管理队员定期进行清洁和养护,禁止任何人员公车私用,对公车私用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并公开予以曝光;

属于聘用人员责任的,对聘用人员立即解聘。

  管理队员:

  第四章 

考勤

  第十一条 

城管中队队员考勤及请休假参照拱辰街道机关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

  夏令时:

上午8:

15之前签到,11:

45之后签退

   

下午3:

15之前签到,5:

  冬令时:

下午2:

45之前签到,5:

15之后签退

  数字城管夜间任务时间:

下午6:

00-9:

30

  城管中队采取正班与副班结合方式,正班按照考勤时间正常签到,完成任务后必须回到中队待命,可不签退,执行数字城管夜间任务可不签到签退。

副班每天上午9:

00之前到中队签到待命,夏令时下午3:

30、冬令时下午3:

00前到中队签到待命,可不签退。

负责数字城管VPN、市政类问题跟踪督促、办公室等工作的队员需全天考勤。

周末及节假日无须考勤。

  第十二条 

城管队员请销假需经网格长批准,请假1天以内报备后由网格长批准,请假2天报备后由中队长批准,请假3天及以上须街道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可电话请假或由他人代办请假手续,但事后应自觉补办手续。

延长假期天数,应事先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并向街道党政办报备。

  第十四条 

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或请销假申请未获批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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