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关爱未成年人“3410”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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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关爱未成年人“3410”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一)建立“三色”关爱机制

对特殊未成年人按照困难优先、照顾优先的原则,采取“三色划分法”,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由镇、村包保干部,或爱心志愿者在帮扶措施、关爱时间及频率上依据既定颜色开展关爱活动。

1. 

一般留守儿童采取绿色关爱,每季度上门走访或者电话联系一次;

2. 

对留守儿童中的困境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为黄色关爱对象,每两个月上门走访或者电话联系一次;

3. 

对留守儿童中的孤儿、有不良行为的或未成年人犯罪帮扶矫正类特殊未成年人,列为红色关爱对象,每一个月上门走访或者电话联系一次。

(二)建立四项帮扶机制

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机制。

为促进特殊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实现帮扶全覆盖,实行“一对二”、“四帮制”爱心结对帮扶机制。

“一对二”,由志愿队伍自行组队,每人主动认领两名特殊未成年人,提供对应的关爱帮扶措施。

“四帮制”,由县乡政府、学校、医院、爱心志愿者等对每名被帮扶对象采取四种帮扶措施予以关爱,即政策帮扶、教育帮扶、资金帮扶、健康帮扶,帮扶情况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志愿者队伍可提供物质帮助,也可为特殊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多与其交流,及时掌握其近况,做好思想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更好的融入社会。

对存在问题较为复杂,经帮扶救助仍然无法解决其实际问题的特殊未成年人,可以报县民政局,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提供服务。

建立协同管理工作机制。

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标本兼治的关爱服务特殊未成年人的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特殊未成年人报告制度的落实。

出现儿童辍学、困境儿童生活存在困难等情况,爱心结对志愿者第一时间上报村两委、学校及乡镇(街道)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学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登记表” 

“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花名册”等相关工作台账。

二是强化家庭监护责任的落实。

严格落实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督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确保每一名特殊未成年人都有明确的被委托照护人妥善照料。

乡镇(街道)要详细了解被委托照护人身体状况和监护能力,指导被委托照护人履行照护职责。

对因年龄、身体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及时督促父母更换被委托照护人,如因现实困难一时难以更换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第一时间落实临时照料职责,并及时与县民政部门沟通,采取相应措施。

对有能力照护子女,但不履行义务的家庭,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会同司法机关介入查处。

对实现委托照护的,要及时签订《委托照护责任确认书》,签订达到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关爱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中小学对在校特殊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文体活动等方面提供相应帮助,有效减轻学生学习、生活负担。

对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特殊未成年人,完善教师联系关爱帮扶制度,帮扶教师经常与特殊未成年人进行交流、沟通,定期走访并与家长或监护人、代管人交流,及时反馈信息。

建立心理干预工作机制。

依托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由镇村干部、教师、爱心志愿者等针对未成年人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未成年人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

4. 

建立社会参与工作机制。

通过公益创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关爱项目,与第三方机构签订项目协议,常态化开展特殊未成年人照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公益活动。

(三)建立“十个一”爱心关怀机制

一次爱心结对。

帮扶责任人、志愿者与特殊未成年人结对,积极开展帮扶工作。

完善结对台账,记载帮扶实绩,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汇总建档。

一次家庭聚餐。

帮扶责任人、志愿者定期为认亲结对的特殊未成年人组织一次家庭聚餐,让特殊未成年人感受家庭的温馨,体会来自陌生人的善意。

一次教育电影。

由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志愿者等每季度组织特殊未成年人观看电影,引导广大儿童自觉把个人成长与祖国未来发展联系在一起,树立远大理想,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一次学习观摩。

在“七一”和“国庆”等特殊节日期间,由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志愿者等组织特殊未成年人参观大王庄党性教育基地、淮北抗日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切合本地实际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将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融合到学习观摩活动中,帮助其拓展视野,增长知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5. 

一次健康体检。

协调卫健部门、医院,每年组织一次特殊未成年人常规检查,建立了健康小档案,详实记录了每位特殊未成年人的各项检查结果,为今后持续对其开展医疗帮扶提供依据和参考。

6. 

一次普法课堂。

协调公、检、法部门相关专业人员,每季度为特殊未成年人上一节普法课,以案释法,提高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特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7. 

一份人身保险。

县民政局每年为红色、黄色两类关爱对象购买人身保险,为其提供保障的同时,体现对特殊未成年人关怀保护的长期性和针对性。

8. 

一次爱心连线。

充分发挥留守儿童阵地载体作用,爱心志愿者每月通过电话、微信语音视频等形式为留守儿童与其父母搭建爱心连线,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定期使用,让留守儿童不孤单,千里之外不牵挂。

9. 

一次技能培训。

协调县人社、教育等部门,每年两次对已满16周岁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开展技能培训,着重以教育实践劳动、技能培训为主。

10. 

一次成人礼。

由爱心志愿者在结对儿童满18周岁当年,选择其想从事的职业来体验,通过“了解职业”、“体验工作”、“了解自身优势”、“如何求职”、“体验面试”等活动,开展一次特殊的“成人礼”,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择业观、创业观。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各乡镇(街道)把特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作为当前儿童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广播、横幅、宣传栏、LED显示屏、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信息排查阶段(4月21日—6月20日)

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开展特殊未成年人排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数量规模、家庭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

各儿童主任要发挥职能作用,对辖区内的特殊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做到逐户过、逐人清、不遗漏,做到一人一档,分级分类管理。

(三)活动开展阶段(6月21日—12月31日)

各帮扶单位、责任人和志愿者对照本方案全面帮扶计划开展帮扶行动,积极引导特殊未成年人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发挥他们个人兴趣和专长,给他们创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让特殊未成年人感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明确部门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压实工作责任。

开展特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在精准摸底的基础上,细化分类,完善制度,优化方案,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排查,确保底数清、分类明、方案优。

(三)建立监督机制。

各乡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对结对帮扶、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关爱特殊未成年人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力督查推进。

县民政局将组成督查组,每季度督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报报县相关领导,通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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