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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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传统,全面发展。
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二)分类推进,特色发展。
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
(三)改革创新,融合发展。
全面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美育资源,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实践体验,完善评价机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不断完善学校美育体系
1.完善美育课程体系。
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
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进行扎实的音乐、美术、舞蹈启蒙教育,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开设音乐、美术、书法(写字)、舞蹈课,适度扩大现设美育课程范围,确保按总课时的9%开设艺术类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鼓励学校根据学生特长组建戏剧、戏曲、摄影、微影视创作等社团,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普通高中要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不低于6个学分(108学时),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
在开设好音乐、美术鉴赏课的基础上,结合艺术高考工作组建艺术高考团队,按学生专业发展方向组织开展艺术教学,加强音乐学类的声乐、器乐、作曲,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的广播与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与设计学类的美术、书法、唐卡等专业训练,提高学生艺术专业化水平,提高艺术类高考质量。
职业学校艺术类课程公共基础必修课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任意选修课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强化艺术实践,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与职业教育推行“1+X”证书制度相适应,做强农林牧渔类的艺术插花项目,信息技术类的动画制作、数字影音后期制作、3D打印等项目,旅游服务类的导游、酒店与客房服务、茶艺技能等项目,文化艺术类的模特、舞蹈、器乐、声乐、服装设计、美容美发美甲、化妆、绘画与手工制作等项目的强化实践,在优化专业设置的过程中,不断拓展与专业课程相结合的艺术课程和项目,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构建学科融合体系。
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在中小学各门学科课程中有机融入美育内容。
中小学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重点挖掘和运用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语言美、心灵美、礼乐美;
中小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学等学科,重点挖掘和运用体现科学精神和现代文明的秩序美、结构美、和谐美;
体育、劳动教育重点挖掘体现意志和力量的勤劳美、健康美、运动美。
遵循艺术人才培养规律,促进艺术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专业课程与文化课相辅相成。
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
3.丰富美育教材资源。
全县中小学美育教材按规定审定后使用。
学前教育使用绘本必须经过精选,保证美育教材内容的思想性、教育性、创新性、实践性,完全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
加强美育校本教材开发,鼓励美育教师根据学生实际,精选教学素材,借鉴美育教学改革先进经验,学习掌握提高美育课教学效率的方法,推广优秀的美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教师编写美育校本教材,丰富学科教学资源。
(二)全面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
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美育课每周不少于3节,鼓励学校根据师资保障能力和课时总量实际情况,适度增加美育课时。
美育课设置书面作业,与文化课作业同批阅、同指导、同检查,督促学生强化艺术技能训练,循序渐进,提高学生艺术品位和审美水平。
2.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
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丰富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增强“互联网+美育”育人功能,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努力培养心灵美、形象美、语言美、行为美的新时代青少年。
在县教研室成立县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工作室,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培养一批本县美育名师,引领美育教学改革创新。
把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乡村少年宫打造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美育实践基地,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等品牌活动,组织原创校园歌曲、舞台剧、影视剧等作品的展示与推广,进一步扩大艺术教育施教范围,提高公众的艺术素养。
3.丰富艺术实践活动。
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
以学区或学校为单位,每学年春季学期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艺术节,幼儿园每年结合庆祝“六一儿童节”举办一次艺术展演活动。
每学年举办一次全县教科系统校园文化艺术节,设置涵盖艺术教育全部项目。
各学校要以创建美育特色校园为目标,组建学生艺术社团,安排足够的训练时间,保障专业指导教师,配备相应的艺术训练器材,坚持开展常规艺术训练,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良好美育工作氛围。
加强艺术特长生和优秀艺术社团的遴选、培养工作,组织艺术特长生和优秀学生艺术团参与上级教育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演出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完善美育评价体系。
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坚持美育教学常规考评制度,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考核和美育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体现到任课教师的年度考核。
落实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和中考改革试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等系列改革,建立完备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档案,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客观精准的招生录取参考信息。
(三)提升学校美育保障能力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有计划每年招聘一定比例的美育学科教师,配齐配强美育教师。
盘活全县美育学科教师资源,提高学科教师专业化水平,通过“国培计划”和县级培训项目,加大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采取城区学校美育学科教师支教、学区内美育学科教师联校走教等方式,保障学校美育学科教学和美育活动师资。
支持学校根据美育学科教学和学生艺术社团活动的需要,聘请文艺团体优秀专业人士兼任学校美育学科教师或学生艺术社团指导教师,或返聘退休美育学科教师任课、指导社团活动、编写美育学科校本教材,允许学校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学服务,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
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
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
2.改善场地器材配备。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成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配套美育学科教育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制定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专用室馆建设和活动器材配备达到专业化标准,及时更新、补充先进的美育学科教学和艺术活动设备,满足较高层次的美育学科教学和艺术活动的需要。
加强乡村少年宫建设,增加数量,保证少年宫在各乡(镇)全覆盖,配齐按计划开展美育教学和组织相关活动的器材,满足美育区域覆盖的需求,实现乡村少年宫全学区各学校共用共享。
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
3.统筹整合社会资源。
加强美育的社会资源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学科教学服务。
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艺术实践需要,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
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
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
各学校每年组织学生赴市内、县内的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现场参观1次,让收藏在馆所里的文物、陈列在大地上的文化艺术遗产成为学校美育的丰厚资源。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乡村少年宫向社会有序免费开放,各学校艺术场馆和学生艺术社团活动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展示,充分发挥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科局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
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2.加大经费投入。
县财政要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
教科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3.强化制度保障。
县教科局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美育课教学与学校美育工作管理制度,保障美育课教学和学校美育工作规范发展。
要派驻责任督学加强日常督导,不定期督导美育教学工作,查找常规教学和艺术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不断总结经验做法,营造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4.形成工作合力。
各学校要把美育活动作为课后服务、假期托管的有效途径和有效载体。
发改、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审批权限,做好相关学校美育场地设施项目的审批工作,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共建共享。
人社、教科部门要做好美育师资补充、职称评定等工作。
文旅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艺术设施和场馆免费向中小学生、教师开放,促进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