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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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堵疏结合。
既要强化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质量抽检力度,又要强化技术服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帮助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坚持长短结合。
既要针对当前突出问题,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出台一批能管用、见效快的措施,又要围绕固本强基,全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科学有效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2019年春节前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用2-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治理重点。
1.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
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
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行为);
“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
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
超过保质期等。
2.重点品类:
方便食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3.重点对象:
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4.重要时点:
节假日、婚丧嫁娶、农忙耕种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段。
三、监管措施
(一)聚焦突出问题,迅速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严密组织排查,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重点品类、重点对象、重要时点,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确保突出问题治理在较短时间见到实效。
(二)强化生产管控,严格执行许可制度。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
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鼓励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符合规范要求,依法取得登记证书。
摸清农村食品生产主体情况,建立监管台账。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无合法来源原料、劣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按照行刑衔接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流通管理,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风险监测和质量抽检,确保食品生产源头可追溯。
明确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主体资质要求及食品安全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基础设施落后、设施设备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市场,要限期整改。
规范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建立食品送货车辆备案制度,鼓励生产企业、批发主体发展冷链物流,确保储运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
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加强入网食品销售主体资质审查,落实管理责任。
(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查处无证无照、进假售假、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
强化食品小摊贩综合治理,鼓励支持其改进生产条件,在固定场所或指定的区域、时段经营。
督促食品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保所采购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控。
加强农村现场制售食品监管,依法查处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违规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行为。
督促食品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全面履行法定义务。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完善农村综合治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高度,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
支持和引导农村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发挥监督、指导、宣传作用。
探索村委会协助乡政府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的方式。
(二)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加强对农村食品消费能力和消费结构的监测分析。
改善农村食品供应模式,发挥供销系统优势,推进优质价廉食品下乡进村,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农村食品配送,引导连锁经营超市、电子商务平台在有条件的片区设立直营店、配送点,支持农村食品供应向统一配送方向发展。
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治理商标侵权、包装混淆行为。
加强农村食品全程追溯、检验检测互认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区域合作,强化风险防范和全程控制。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农村食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从严惩治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激励机制。
(四)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
加大农村食品科普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做到教育培训进村、标语横幅上墙、明白纸入户,提升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指导其树立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生产经营。
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辟农村食品治理专栏,营造强化农村食品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管理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强化部门法定职责。
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科学技术及供销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农业部门要在县政府领导下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
要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纳入政府考核,加大支持力度,调动各方力量,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多方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
同时,逐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大政策资金投入。
加大对农村食品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保障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支持应用适合农村地区特点的食品加工、冷链物流及包装储运等技术。
要严格按照市级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县突出问题迅速启动专项整治。
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向市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