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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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目标
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市属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清查,全面摸清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的“家底”,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产权关系。
为我市制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及使用等各项制度和办法奠定基础,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市属国有企业管理迈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实施范围
(一)各镇、市直各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各种经济实体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具体包括经营性房产和其它闲置房产、经营性土地、闲置保障房、可转化为经营的旅游资源和特许经营权;
对外投资、国有股权;
各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资金)开办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经营性资产。
(二)国有企业改制结束后剩余的国有资产。
(三)市属的全资国有企业及控股、参股企业。
四、实施时间
202**年3月19日至202**年3月31日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第一阶段:
资产清查。
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5日。
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市经营性资产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的清查、权属界定、资料收集、合同清理、政策宣传等工作,各相关单位配合各清查组完成清查工作。
(二)第二阶段:
审核确认。
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28日。
市政府组织纪委监委、经发、财政、审计、自然资源、房管等相关单位人员和中介机构专业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对各单位资产的属性、数量、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和认定。
(三)第三阶段:
建档管理。
时间为3月29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经审核确认的“干净”无纠纷的经营性资产(房屋、土地),由市国资中心进行产权集中建档管理,并在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和项目科备案。
六、组织领导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鹏程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郭超贤、经发局局长闫旭东担任,成员为市纪委监委、各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孙志刚担任、副主任由城投公司经理艾行和市经发局节能办主任闫亚雄担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成立三个清查组,一组为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组,由财政信息中心主任白春亮负责,从市纪委监委、审计局、债务中心、国资中心各抽调1名,从市城投公司和担保公司各抽调2名工作人员,做好各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国有林场、闲置保障房等资产的清查和资料整理,可转化的经营性旅游资产和特许经营权的摸底统计。
二组为企业资产清查组,由国资中心主任杨海俊负责,从市财政局、审计局、国资中心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做好市属国有企业、政府控股和参股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三组为改制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组,由市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张国荣负责,从市经发局、审计局、工业和煤炭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商业贸易服务中心、农机中心、市联社、薯业中心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
各相关单位辅助配合,做好改制国有企业的剩余资产的产权、存在矛盾,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清查。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镇、市直各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制定好本单位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联络人,并将联络方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镇、市直各单位和团体要如实上报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资产清查资料和报表。
(三)各国有独资和政府控股、参股企业将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借款和融资,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资料按时如实提供。
(四)可转化为经营性旅游资产和特许经营权因涉及单位较少,不在清查表反映,由相关单位形成单独报告报清查组(报告要包含可转化为经营性旅游资产的现状、管理单位、产权办理和管理情况。
特许经营权报告包含特许经营权的内容、审批机关、执行机构和目前的管理情况),由清查组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和项目科统一整理。
八、严肃工作纪律
在清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突击变卖、转让或以租代转变相出让资产、签订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的合同协议等违纪行为,由市纪委监委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人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