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新增公交运力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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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路(汽车南站-国道G319-少云)。
全程25公里,途经站点30个,配置7.5米左右LNG公交车12辆。
3.305路(汽车南站-国道G319-中和)。
全程27公里,途经站点35个,配置8.5米左右LNG公交车4辆。
3条线路运行班次,根据客流情况和市场需求适时调整。
(二)线路经营权许可方式及许可对象
根据《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上述3条公交线路经营权由区交委以协议方式许可给市区祥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三)线路经营权期限
根据《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为4-8年”等有关规定,新增城区至安居、城区至少云、城区至中和公交线路经营权确定为8年。
线路经营权到期后,由区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择优选择经营者。
(四)车型选择与采购
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道路情况,车型选用长7.5米-8.5米左右LNG(液态天然气)空调公交客车。
公交车由企业全资采购,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车身颜色图案、统一安装公交智能系统,车身外观与“原乡风情,大美”文化旅游城市风格相匹配。
(五)票价设定
为深化公交惠民政策,统筹推进民生工程,结合原班线客运票价(至安居6.50元、至少云6.50元、至中和7.00元),安居、少云、中和3条公交线路由区发展改革委以确定中间站点方式设置阶梯票价,票价按全程5.00元设定,市民持公交IC卡和银联卡刷卡消费享受8折优惠,降低群众乘车出行成本。
(六)运力投放时间
由区交委牵头,完成53辆班车退市处置工作,组织审核公交线路及站点设置,组织采购公交车,完善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启动新增安居少云公交运力工作,确保在202A年12月底前正式运行。
(七)规范公交经营
根据《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投放的公交车全部实行公司自营。
公交车由企业全额出资购买,车辆产权、收益处理权、管理调配权等属企业所有,企业自主公开招聘符合条件、资质的驾乘人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财政补贴机制
(一)特殊人群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原《县公交客运优惠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府办发〔2010〕8号)等有关规定,对籍65岁以上老年人、1.2米以下儿童、伤残军人、因公致残警察、盲人和其他一级二级残疾人等5类人群,以及三级四级残疾人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乘坐城区至安居、城区至少云、城区至中和等3条线路的公交车由区政府购买服务。
(二)按照“利润补贴法”给予运营亏损补贴
1.安居、少云公交利润率确定在8%。
当企业利润率低于8%时,由区财政补足至8%;
当企业利润率超过8%时,财政不再补贴。
利润率计算方式:
利润=运营收入-运营成本;
利润率=利润÷
运营收入。
2.建立成本控制机制。
(1)人车比例。
从业人员和公交车比例不超过2.2:
1的控制上限。
(2)人员工资及工资性支出。
企业所支出的各项人员费用总额除以从业人员总数的平均值不超过市当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超出自负。
人员费用总额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
其中,工资一项应包含所有职工及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工资性收入。
(3)管理费。
企业所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办公用房租金、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水电费、会议费、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等,不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工资性支出。
锁定每年管理费35万元,超出自负。
(4)安全费。
企业所支出的安全费按上年度运营收入的1.5%计提并锁定,超出自负,包括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应急演练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等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运营安全的相关支出。
(5)运营车辆折旧。
新购公交车按6年折旧,退市的班车按4年折旧计入成本核算。
(6)站场租赁费。
按照每年每车1.5万元锁定,超出自负。
(7)维保清洁费。
按照每年每车1.8万元锁定,超出自负、节约归己,包括车辆轮胎更新、保修、检验、检测、车辆清洁费。
(8)车辆保险与事故损失费。
以每年每车4万元为上限,超出自负,包括企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其他保险支出,因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的净支出,不包括自身车辆损坏的维修支出。
(9)LNG燃料消耗和气瓶审验费据实计入成本。
(10)财务费用。
包括企业筹集班车退市处置、新购公交车所需资金产生的利息支出(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仅第一年计入成本核算。
(11)企业上缴的税金及附加据实计入成本核算。
3.建立预算资金拨付机制。
由区财政按月定额预拨20万元给企业,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待次年审计完毕后一次性结算。
四、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由区交委牵头,区城投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局和相关镇街配合,加快推进安居少云公交首末站、途中港湾式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相关资产由区城投公司作为经营性资产进行运营维护管理。
五、原安居、少云、维新、高楼、太平班车退市处置
原城区至安居、少云、维新、高楼、太平等镇的53辆农村客车退出运输市场,由相应汽车运输企业完成承包车辆回购工作。
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解除承包经营权,完善相关退市手续的车辆,由区财政给予承包经营者每车6万元的奖励。
相关汽车运输企业积极履行职责,按要求有序推进新增公交、原有班车退市等相关工作,且没有发生安全稳定群体性事件,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每车2万元奖励。
两项奖励共计424万元。
逾期不履行退市手续的农村客车,由区交通运管部门按期依法收回线路经营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新增安居少云公交运力工作,是区政府今年的民生实事之一,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本自参与、靠前指挥。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依法做好公交线路新增、运力投放、农村客车退市等各项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区交委负责指导企业实施运力投放以及班线客车退市工作,科学规划公交运行线路、首末站、停靠站、投放车辆数量,确定收发车时间、运行间隔时间;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完善公交运行方案。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价格政策、法规,科学合理制定公交票价,加强价格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运行成本监审,公交企业奖励、补贴等财政资金的预算、兑付、结算等工作。
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积极配合区交委做好首末站、途经站点的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依法免征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城市道路开挖占道费、绿地占用费等费用。
区公安局、区维稳办、有关镇街负责做好相关信访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不稳定苗头,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企业落实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监督检查。
区城投公司负责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用维护管理。
(二)广泛宣传,确保稳定
各有关单位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经营企业、驾乘人员思想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新增公交线路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扎实做好稳定工作,妥善处理行业内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对在新增公交运力工作期间组织煽动、罢运停运、聚众闹事、群访缠访、阻碍交通、妨碍机关办公秩序等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
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严格考核,提升服务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加大公交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落实公交企业财务审查和成本监控监审,打造服务品牌。
要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车辆技术管理,提升安全监控能力,充分利用科技管理手段,提升公交规范化、智能化、标准化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公交服务水平和质量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