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融“三争三服务”专班工作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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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职 

责:

牵头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制定专班工作方案;

细化专班工作要点,确定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推进专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和汇总提炼专班各项工作信息;

加强舆论引导和媒体宣传;

做好日常协调和专班运行保障工作等。

(二)普惠金融组

负责普惠金融工作的推进、执行和总结;

统筹推进全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牵头研究制定、梳理汇编金融发展和行业支持政策;

指导银行业机构落实金融“三争三服务”有关措施,对接企业和重大项目需求。

开展金融“扫需求”专项行动、政策性银行金融服务专项行动、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小微企业园“伙伴银行”建设专项行动、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等。

(三)上市攻坚组

负责上市工作的推进、执行和总结;

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推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深入推进金融顾问服务实体经济工作;

扩面推广企业上市“一件事”改革;

指导证券期货业经营机构落实金融“三争三服务”有关措施。

(四)融资增信组

负责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总结;

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增信体系,有效提升融资担保规模,探索“保险+担保”增信合作;

配合建设宁波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金融组织服务模块。

开展深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等工作。

(五)党建强基组

负责党建强基工作方案制定、执行和总结;

加强党建对金融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金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对口帮扶机制。

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三为”服务。

四、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同机制。

金融管理部门之间加强工作统筹、平台对接、数据共享,推动金融“三争三服务”与金融各类专项活动相结合;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条线做好金融需求排摸、供需对接、政策衔接、业务指导等工作;

各镇(街道)完善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建立金融管理部门与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分管领导的对口联系机制。

建立专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金融服务结对机制。

(二)会议协商机制。

专班例会由组长召集,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交流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地方、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

专班以纪要等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三)数字化管理机制。

制定金融“三争三服务”工作要点和,明确进度要求和关键指标,形成工作闭环。

综合运用宁波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三服务”协同办理平台和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提升线上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激励评价机制。

建立专班工作钉钉群和数据信息归集机制,加强对重点金融指标的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将金融“三争三服务”质效作为对镇(街道)、金融机构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抽查、企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重点围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金融政策实施情况等,加强对镇(街道)、金融机构的分类督导。

附件2

区金融“三争三服务”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级单位

1.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牵头制定并推动实施专班工作方案。

负责金融政策汇编、新闻宣传、组织召开专班例会等。

牵头建立金融管理部门与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分管领导的对口联系机制,专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金融服务结对机制。

负责对辖内金融机构开展年度评奖评优工作。

负责或配合开展各专项行动。

会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行业金融支持政策。

组织金融机构分批次、分行业参加产融对接会。

指导、协调、督促地方金融组织落实金融“三争三服务”工作。

2.人行**支行:

与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共同牵头推进金融“三争三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存贷款等关键金融指标的统计分析,配合做好分析材料撰写工作,加强实时监测和督导,加大监管支持,将关键金融指标纳入金融机构监管考核或窗口指导,共同推进存贷款、不良率等各项指标达成目标任务。

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增加区域资金供给。

指导、协调、督促所管辖的金融机构落实金融“三争三服务”工作和对接各类主体金融需求。

加强金融“三争三服务”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宣传。

3.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配合做好人才企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配合推进金融服务人才创业创新工作。

配合加强金融“三争三服务”宣传。

4.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强化党建引领,发挥金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配合开展各专项行动。

5.区发改局:

及时向专班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趋势、规划布局和相关政策举措。

与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共同加强关键金融指标的分配、监测和分析。

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出台行业金融支持政策。

协调大型企业、重大项目加大资金留存规模,加强资金统筹归集。

推动我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通过辖内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实时掌握辖内大型民企、区属国有企业发债计划,把控发债和资金使用节奏。

发挥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责任单位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融资利好政策,联系重点项目企业参加融资对接会。

负责协调解决金融服务过程中与本部门相关的行业诉求。

促进金融供需有效衔接。

6.区经信局:

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出台制造业金融支持政策。

推动我区制造业重大项目、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通过辖内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排摸制造业企业金融需求,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产融对接会,加强金融供需有效衔接。

7.区科技局:

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出台科技领域金融支持政策。

排摸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金融需求,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产融对接会,加强金融供需有效衔接。

8.区财政局:

把控地方债发债和资金使用节奏。

争取国库资金规模扩大、关键时点财政资金规模扩大。

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将存贷款等关键性指标纳入财政存款招投标指标体系。

会同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出台“凤凰行动”专项政策。

配合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做大做强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

9.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统筹土地招拍挂计划。

10.区住建局:

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出台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和运输业金融支持政策。

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重大项目、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通过辖内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加强楼盘预售资金监管。

排摸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和运输业企业金融需求,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产融对接会,加强金融供需有效衔接。

加强金融“三争三服务”宣传。

11.区农业农村局:

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出台农业农村领域、水利项目及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

协调大型企业、重大项目加大资金留存规模,加强资金统筹归集,推动重大项目本地贷款。

排摸农业企业、水利项目及相关企业金融需求,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及相关企业参加产融对接会,加强金融供需有效衔接。

12.区商务局:

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出台流通业和外贸业金融支持政策。

排摸流通业和外贸企业金融需求,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产融对接会,加强金融供需有效衔接。

13.区国资中心:

协调区属国企加强资金存留和统筹归集。

组织区属国企、产业基金管理人等参加产融对接会。

14.区市场监管局:

提供全区企业名单及相关涉企资料。

15.区统计局:

加强金融指标统计分析和数据共享。

配合建立和开展对镇(街道)的评价体系和晾晒制度。

16.区税务局:

提供并持续更新全区纳税评级A、B级企业名单及相关涉企资料。

积极推进数据共享,深入推进银税互动。

二、各镇(街道)

明确工作举措,力争完成“雄镇经济擂台”争先进位竞赛“凤凰行动”指标任务。

组织属地金融机构与企业、项目实施主体召开金融服务座谈会和产融对接会。

推动金融机构对接企业和重大项目金融需求。

加强与区专班的工作联系,定期报送工作进展。

附件3

区金融“三争三服务”专班工作要点

类别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普惠金融组

聚焦目标,加强分析研判,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谋求争先进位。

加强对重点金融指标的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指导、协调、督促辖内金融机构争取上级支持,推进人民币存贷款、保费收入等各项指标达成目标任务,在全市排名实现进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支行

“三争三服务”专班各成员单位

畅通渠道,深入实施“双创”普惠金融专项行动,扩大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覆盖面

持续扩大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和覆盖面。

用足用好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补助、首贷户专项补助政策,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力争202A年新增民营企业贷款20亿元、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20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30%、新增首贷户1000家。

积极搭建融资对接平台。

通过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摸清全区企业金融需求底数,精准搭建融资对接平台,定期组织区域内、行业内企业参加产融对接会,进一步打通金融供需两端。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人行**支行、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

推广创新性融资产品,破解抵质押担保难题。

大力推广“慧谷贷”、“科技贷”等特色融资产品;

深化抵质押方式创新,提高知识产权、排污权、应收账款、订单、特许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的覆盖面;

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把民营企业主业突出、财务稳健、信用良好作为银行授信重要依据,减少对抵押物的依赖。

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增氧滴灌,优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提高获得信贷便利度,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实施获得信贷便利化行动,切实做到获得信贷办理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提高信用信息深度指数、获得贷款便利度和信用服务质量;

推广无还本续贷等还款方式创新产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区内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主动下调利率与减免费用。

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数字化建设。

配合建设覆盖银行、保险、证券等多领域的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一站式金融超市”,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模式;

推动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宁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企业征信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深化小微企业园“伙伴银行”建设,加强对小微企业园全流程金融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重点小微企业,精准实施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金融细分服务,建立健全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制度,完善内部投贷联动机制,提供“全生命周期覆盖+增值服务”方案。

针对供应链型小微企业,建立供应链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和核心企业台账,制定集群服务方案。

针对吸纳就业型小微企业,深化“网格化、数字化、便利化”金融服务,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支行、区经信局

深化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

引导保险机构主动对接、精准匹配企业在产品开发、市场拓展、风险防控、资金融通等方面的保险需求,扩面推广贸易信用保险、生态环境绿色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

加强保险产品创新,提高保障水平,着力发挥保险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

区农业农村局等

上市攻坚组

开展上市公司扩量提质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企业发债及上市融资

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针对实际情况,出台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项政策,完善全周期、全链条的企业上市培育、质量提升和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在境内外多渠道挂牌上市,扩大首发及再融资规模,加大并购重组力度;

推进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推动债券应发尽发、能发则发、争取多发,扩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使用规模。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镇(街道)等

打造质优高效服务体系,营造良好上市氛围。

加大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对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项目扶持、平台认定、资格认证、证明开具、用人用地和资金融通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推广拟上市(含挂牌)企业获得合法合规证明“一件事”集成改革。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税务局、各镇(街道)等

融资增信组

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

出台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小支农作用。

完善考核与监督机制,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激励市场力量,鼓励区内银行机构与政府性担保公司进行深度合作。

确保202A年全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达到7亿元,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90%。

区财政局、人行**支行、金汇集团

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服务监管,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能效

做好小贷公司年度监管评级等相关工作。

结合上年度监管评级结果和新出台的监管评级办法,引导小贷公司积极服务区内小微企业,同时强化内控,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做好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许可审批预审工作。

对有意向申领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市场主体,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资格预审等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相关要求,引导申请人合理预期,规范、审慎进入典当行业。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党建强基组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邀请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团成员进行授课宣讲,进一步提升金融系统。

各金融机构加强学习资源统筹,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党史专题党课、党史知识竞赛等)。

各金融机构

深入一线调研,领办1-2个课题

围绕新目标新定位、金融重点工作,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基层开展调研,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提升决策研究能力水平,提高课题转化质量。

深化“三为”服务

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基层群众机制,围绕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民生实事的热点堵点等问题,系统推进组织所属党员干部、人才助创专员、金融顾问等入企进基层,帮助企业、群众、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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