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任务分工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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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纳税:

年纳税时间130小时,年纳税次数不超过6次,90%以上主要办税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8.跨境贸易:

年底前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降低一半,进出口单个集装箱常规收费压减至350美元以内。

口岸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分别压缩至40小时、5小时以内。

9.政务服务:

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上可办率96%,“一趟不用跑”比例达到65%。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1.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依托“福建省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打通各部门数据接口、整合业务表单,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报申请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所有申请开办企业资料。

市场监管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

各行政服务大厅完善开办企业综合窗口设置,实行“一窗受理”,做到前台统一受理工作,后台分部门审核。

实行代办服务,提供开办企业咨询、导办、帮办全程服务。

加快推动企业身份认证电子化,在批准企业设立的同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并同步发放电子印章。

探索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人行支行、数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按照国务院、省统一部署,探索逐步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范围,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商务局、审改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电子证照应用。

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结的前置必要环节,重点推进身份证、户口簿、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社保卡、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健康卡、毕业证等重点高频电子证照生成,实现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变更、同步废止。

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大幅减少纸质材料应用。

年底前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办事中普遍应用,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

加大电子发票覆盖范围,积极推广电子发票广泛应用。

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的试点示范。

区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

完善企业注销网上专区功能,提供税务、市场监管、商务、社保等多部门注销业务的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方便企业“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

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努力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税务局、人社局、商务局,法院,人行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5.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加快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落实。

在小型仓储工业项目、市政公用等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中探索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

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加快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

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发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运局、工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

持续完善审批平台功能,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电子档案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功能,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小型项目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简易验收、限时办结”。

优化供排水报装环节,将供排水报装服务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一地入驻、全省通用。

全面推广代办制,推动从审批向服务转变。

区行政服务中心、数字办、住建局、发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局、工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

7.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优化提升不动产交易、登记、税收征缴“一窗受理、分类审核、并联审批、集成服务”模式,年底前将不动产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在登记中心办事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区,一经完税,当场发证。

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区电力有限公司过(立)户联动办理,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设立电表过户操作流程展示台,引导群众下载“网上国网”APP,实现自助办理电表过(立)户,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依托全省不动产登记申请平台,年底前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年底前完成我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水平。

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住建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优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

推进银行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深度融合和信息共享,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商业银行网点,实现群众在银行窗口即可办理不动产抵押、抵押预告、注销和信息查询等相关业务。

区自然资源局、人行支行

(四)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

9.减少纳税次数和办税时间。

进一步减化办理环节、精简附报资料、压缩办理时限。

确保《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地,持续提高办税缴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研究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

企业全年税种申报次数减至6次,纳税人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30小时以内,90%以上主要办税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区税务局

10.提升纳税便利化。

丰富缴税办理渠道,依托福建省自助办税管理平台,实现90%常办业务“自助办”。

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完善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南平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智能化涉税服务,90%以上主要办税事项提供网上办;

拓展“微电子税务局”手机平台,实现简易涉税业务随时随地“掌上办”。

依托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对现场办税、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掌上办税等办税渠道进行实时监管。

(五)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

11.配合南平市商务局(口岸办)提升整体通关效率。

助推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足不出户“网上申报”。

积极向企业推广“两步申报”改革,一般信用等级以上(含)的境内进口收货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区商务局

(六)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

12.优化办电服务。

全面优化供电公司内部流程,供电企业平均办理时限将10千伏及以下高压流程压减为“申请受理”“答复供电方案”“竣工验收及装表送电”3个环节,高压客户40天内(自然日)完成装表送电;

160千瓦以下低压流程压减为“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及装表接电”2个环节,实现当天受理次日装表接电。

大力推广“网上国网”线上办电、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银行代扣等多渠道缴费业务。

推动供电企业业务系统与政务平台融合,实现身份识别、证照信息共享、政务与办电业务协同,与企业客户实现无缝对接,主动介入客户前期规划,综合客户用电需求并将供电方案融合在总体规划设计中,10千伏及以下高压用电实现现场答复供电方案,并为企业客户提供专属客户经理满足客户用电需求。

优化电力外线工程施工行政审批程序,形成电力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

低压小微企业工程涉及的占道掘路审批推行承诺“备案制”,先施工再备案。

同步办理行政审批环节,涉及占道掘路实现“一站式”服务,150米内实现“零天审批”,审批完次日破路和装表接电同时进行。

国网南平市区供电公司

13.优化供水供气服务。

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获得用水2个环节9个工作日完成,获得用气2个环节8个工作日完成。

整合优化用水、用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形成水、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

推进水、气接入和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可查询服务,做到接入标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公开透明,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允许有资质的企业承揽水气报装工程业务。

区住建局

(七)帮助企业获得贷款

14.加大银行机构融资支持。

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的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条件,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

大力推广应收账款、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订单、收费权、知识产权等融资方式,拓宽银行抵(质)押物范围。

持续做好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工作。

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区金融办、银保监组牵头,区财政局、人行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高融资便利度。

大力推广“信易贷”“税易贷”“快服贷”等产品和模式,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获取信用贷款支持,让信用好的企业守信有价。

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整合相关信息,提升融资服务水平。

区金融办、发科局、银保监组牵头,区财政局、税务局、人行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推动优质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每年引导10家以上企业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每年应至少引导4家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完成股改。

区金融办、发科局

(八)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17.全面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强化线上办理后台支撑能力,指导企业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掌上南平APP等进行在线申办,推动更多政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力争年底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上可办率96%,“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65%。

完善集中服务模式,加快“一窗通办”“自助快办”“靠前联办”“无偿代办”“预约办理”,推动全程网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

区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大“掌上南平”APP应用推广力度。

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推动各部门政务服务 

APP与“掌上南平”APP互联互通和功能对接,鼓励依托“掌上南平”APP开发部署本地本部门便民服务模块,推动更多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利用“掌上南平”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

区数字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行“一件事”套餐服务。

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等事项,全面梳理“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涉及的多部门联办服务事项,编制清单,制定业务协同标准,构建办事服务平台,打通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线上集成套餐式服务,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力争2020年下半年公布一批“一件事”集成套餐式政务服务事项。

区审改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特别是群众和企业办事使用频次较高的证明事项。

探索实行按比例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减少核查工作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推动告知承诺制纳入政务服务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双随机监管平台和部门监管系统开展双随机检查、信用监管、联合监管等工作,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发科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明确责任标准,畅通评价渠道,用好评价结果,不断健全“好差评”制度,实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端、自助端等)全面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由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倒逼政府部门优化服务。

区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2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增加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等非讼纠纷解决机构数量。

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行为,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信用监管。

进一步细化版权等侵权判断、鉴定和认定等相关标准,加大对相关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

24.完善破产机制建设。

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推进“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落实“府院联动”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破产企业程序中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办理、信用修复、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等问题,有效提升“破产回收率”。

降低进入法院破产管理、评估、拍卖等名册资质门槛,加强破产办理机制透明度,降低破产管理费、拍卖费、评估费等破产费用占破产标的比例。

依法防范和打击破产程序中的虚假诉讼。

区法院牵头,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税务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提高审判效率强化权益保护。

审判机关全面推进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两个“一站式”建设。

拓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强化合同权益保护,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

区法院

26.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

依托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年底前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网上办理率80%以上。

建立健全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实施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则,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整治。

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依托“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强化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

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行网上投标、网上签到、不见面开标、电子化评标等。

区财政局、发科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持续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开展差异化探索,不断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策和改革举措。

全面清理与《条例》不符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坚持问题协调机制,多渠道收集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推动解决。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组织对202*年底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

区发科局、司法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结合福建省“政企直通车”平台网络建设互联互通要求,打造“省—市—县”一网通办、上下联动的“政企直通车”平台网络,创新政企互动方式,解决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围绕政策“制定—发布—宣贯—咨询”,建立政策制定问企需、政策发布全覆盖、政策宣贯全方位、政策咨询快车道等全方位全流程的政策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通道进行线上咨询,允许直接对接到政策制定的各部门。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信局综合窗口和区工信局办公室,采取同步办公。

区工信局牵头,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普惠创新服务

29.强化人才引进和服务。

围绕我区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产业精准引才专项行动。

完善人才服务窗口建设,落实人才子女就学、配偶就业、住房保障、居留出入境等相关政策,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水平。

抓好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工作。

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工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控应对能力和水平。

结合世行贷款信息化项目,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由省里统一实施,建设基层“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应用,建设患者及医生服务门户,为患者、医护人员、系统管理员提供互联网医院用户使用入口,通过在线问诊、在线续方、长处方续方、消息通知等服务,并且根据不同用户类型提供不同的服务门户。

包括闽政通患者服务门户(H5页面接入)、医生服务APP、患者服务微信小程序、福建省三码融合服务门户接入等。

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年底前全区普惠率达到85%。

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

提高公共交通便捷度,年内全区新增公交线路4条,延伸优化公交线路4条,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45辆。

区卫健局、教育局、交通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培育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实施“三高”企业培育工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6家,推动全区(含武夷新区)科技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20%。

加快建设“国字号”研发机构、创新研究院、创新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高起点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向纵深推进,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链条。

区发科局、数字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创新。

各部门要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刀刃向内,针对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大胆改革、主动创新,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推出一批原创性、差异化、行之有效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

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并进行复制推广。

(二)紧抓评估督导。

对标世界银行和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兼顾指标水平评价与工作绩效评价,科学有效开展营商环境评估。

各部门要对照评估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紧盯短板精准发力,逐项推动整改。

并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督促推动问题协调解决和指标持续提升。

(三)注重宣传推介。

各部门要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通过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提高我区营商环境影响力。

要搭建畅通的营商环境咨询、投诉、反馈渠道,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任务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压实工作责任,按工作任务分工逐项推进落实。

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每项目标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具体负责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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