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千场创建工程实方案施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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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选创建主体。
优先选择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和“三品一标”持证和授权主体进行创建。
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创建,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服务队承担项目创建中的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育种育苗、农机作业、打井灌溉、储存保鲜、集中运输等服务。
(二)明确重点品种。
根据“瓯越鲜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年度运营需求确定创建重点品种。
202x年要优先选择茶叶、优质稻米、水果(杨梅、猕猴桃)、蔬菜(西红柿)、铁皮石斛等生产经营企业作为创建主体,2021年、2022年再根据运营需求另行确定。
(三)改造提升设施。
对照创建导则要求对现有农场、牧场、渔场,从基础条件、环境要求、设施配置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全面改造升级。
制作统一标牌和导览设置,提升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打造生态良好,整洁有序,自然和谐的农产品生产环境。
(四)推行标准生产。
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规程,全面提升生产管理、产品管理等方面水平,实现生产环境标准化、生产过程标准化、投入品使用标准化、农兽药检测标准化、设施管理标准化、分拣包装标准化。
鼓励创建主体制定高于国标的“企业标准”。
(五)实施数字监管。
支持鼓励使用智慧农业信息化系统,及时准确填报各类数据,实现生产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田间管理、生产记录、企业追溯等)、产品管理(包括产品检测、产品追溯、产品认证、产品发布等)等数字化,实现可追溯数字监管,切实提升消费者对品牌农产品质量的认可度。
(六)统筹激励措施。
统筹各类激励措施,建立可持续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
对创建主体优先落实设施用地保障;
探索贴息贷款等金融信贷支撑,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优惠政策;
落实创建主体享受优先参展参评推介、品牌使用、优价大宗采购、消费扶贫等政策。
(七)优先使用权限。
对确定为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将根据“瓯越鲜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和年度品牌运营需求,择优、分批授予“瓯越鲜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权,授权使用标准另行制定。
(八)强化动态管理。
逐步建立数字监管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对确定为优质农牧渔产品“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主体实行星级管理,并予以正向激励。
同时强化水、土等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凡出现不符合创建标准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况,责令改正直至取消资格。
(九)突出帮扶引领。
与扶贫开发建立连接机制,通过联建扶贫项目、吸收农户就业、带动小农户发展产业,创建主体提供优良种子种苗和技术服务,生产符合“瓯越鲜风”标准高端农产品等途径,带动农户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
(十)全面提升形象。
通过媒体和互联网新式传播平台,大力宣传绿色生态、安全优质等,策划一批贴近公众生活的响亮口号,让“阳光农场”、“绿色牧场”、“生态渔场”形象深入人心,形成品牌效应,带动其他主体创建积极性,形成良好长效机制。
三、实施进度
(一)组织申报。
每年4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鼓励、引导各类主体积极申报,同时按照公开、自愿、择优原则,依据申报创建主体现有规模状况、发展前景和创建意愿,会同同级财政局进行资格初审,分认定类、建设类选定创建主体,制定创建方案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二)分类创建。
根据下达创建任务,创建主体根据创建导则和创建方案分类创建。
认定类主要完成基础条件、生产管理、产品管理提升等;
建设类主要完成基础条件、环境要求、设施配置、生产管理、产品管理提升,制作统一标牌和导览设置等。
(三)考核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认定类主体创建情况适时牵头组织认定,达到创建导则80分以上的通过认定。
建设类主体创建完成后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创建任务涉及的具体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达到创建导则80分以上的列为建设类主体,不足80分的为培育类主体,第二年继续创建。
市农业农村局对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发文确定。
(四)经费补助。
根据市有关文件规定,认定类项目由市直接制作统一标牌和导览设置等,县财政奖励1万元;
建设类项目由县政府原则上按照公益类项目补助建设,单个不超过20万元,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按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度30%、不超过6万元给予奖补;
县财政按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度70%、不超过14万元给予奖补。
获得“瓯越鲜风”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的经营主体,由市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用于授权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品牌建设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县“瓯越鲜风”标准化生产基地千场创建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保障民生的创新举措,是提升“瓯越鲜风”区域公用品牌和“菜篮子”工程建设重要手段,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明确专门人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服务。
强化指导和服务,建立领导联系基地制度,带头联系至少一个基地、一个低收入农户。
组织相关专家到创建主体,围绕标准生产、绿色防控、农药安全使用等生产需求,深入开展政策咨询、产地调研、技术指导、科普解读等蹲点指导工作,为高效推进创建提供智囊保障。
(三)加大保障力度。
本工程已纳入202x年市委市政府1号和市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意见》文件,争取、整合各类政策和经费,加大资金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
同时各地要将创建主体优先纳入“美丽田园”建设范围。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瓯越鲜风”农产品生产基地千场创建意义和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