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指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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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层面政策文件落实情况
1.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宣传、落实和细化情况
3
全年监测
对国家发布的
10
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文件的转载和落实情况。
“转载”指在县级信用专栏或政府网站转载,“落实”指根据顶层设计文件出台县级制度的情况,或者印发通知转发国家层面的信用政策文件,以大数据监测为依据。
县信用办
2.信用信息公示情况
2.双公示情况
2.“双公示”信息数量、质量
5
每月28日前报送
按照自作出行政决定7个工作日以内公示的要求,准确性、及时率均达到100%,以大数据监测为依据。
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3.“双公示”信息瞒报、漏报、迟报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组织开展的“双公示”评估情况,对出现“双公示”信息瞒报、漏报、迟报分数核减(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相对人名称、机关名称、处罚日期错误扣分,决定书文号错号扣分),并参考双公示评估中数据整改响应速度。
3.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情况
3.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
4.信用信息归集数量
归集本区域内红、黑名单数据及需配合的生态信用数据【包括志愿者(志愿汇之外)、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购买等】
(附件3)至县信用办为依据。
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局、文广旅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民政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水利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团县委、科技局
5.特定信用数据归集情况
归集本区域内水、天燃气、仓储物流、知识产权等特定信用信息数据。
根据特定信用数据归集模板(附件4),以报送具体数据至县信用办为依据。
建设局
经商局
市场监管局
邮政管理局
二、营商环境
4.信用惠民便企开展情况
4.信易贷开展情况
6.在全国信易贷平台和本地信易贷平台注册的企业占当地注册企业的比例
指在全国信易贷平台和本地信易贷平台注册的企业数占当地注册企业总数的比例,比例最高的得满分,其他依排序赋分,以报送专项表格
(1)(附件5)至县信用办和全国信易贷平台数据为依据。
银保监组
金融发展中心
人行县支行
7.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或本地信易贷平台实现的信易贷模
指县级金融机构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和本地信易贷平台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总额占城市GDP的比例,比例最高的得满分,其他依排序赋分,以信易贷平台数据为依据。
8.未通过信易贷平台实现的信易贷规模
指县级未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和地方信易贷平台实现的信易贷规模占区域GDP的比例。
比例最高的得满分,其他依排序赋分,以报送专项表格
(2)(附件5)至县信用办为依据。
5.其他“信易+”开展情况
9.其他“信易+”开展领域及成效
6
开展除“信易贷”“信易批”之外的“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工作情况,主要考察“信易+”工作覆盖领域数量,提供开展相关“信易+”应用的方案、制度文件等作为证明材料至县信用办为依据。
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局、文广旅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民政局、教育局、经商局、团县委
5.政务诚信情况
6.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欠情况
10.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欠情况
根据国家工信部提供名单,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按照已完成还款额度占欠款总额的比例进行计分,依法推动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县信用办为依据,若不涉及则无需反馈。
6.企业守信情况
7.守信激励主体占比情况
11.A级纳税人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占法人企业比例
鼓励引导企业规范纳税,逐步增加A级纳税人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数量,以报送名单至县信用办及数据上传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据。
税务局
丽水海关现场办
7.诚信建设情况
8.诚信文化宣传活动情况
12.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活动次数
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可与部门其他宣传相结合,使信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村镇、进协会等,将宣传信息稿、活动情况等相关材料(每年不少于5篇)报送到县信用办及发布在本部门网站为监测依据。
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组、卫生健康局、文广旅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民政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经商局、司法局、丽水海关现场办、审计局、财政局、统计局、水利局、法院、团县委、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联、政法委、宣传部、组织部、检察院、编办、残联
三、信用监管(32分)
8.开展信用监管情况
9.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情况
13.信用承诺信息上报数量占区域企业总量的比例
指在已实行并报送信用承诺的数据占法定可承诺事项总额的比例,以报送专项表格(3、4、6)(附件5)和承诺书扫描件至县信用办为依据。
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建设局、文广旅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应急管理局、经商局、司法局、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
10.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
14.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领域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区域内各行业、各领域信用监管。
如,金融、交通运输、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程建设、价格、旅游、社会保障、文体科教、知识产权等领域。
以报送专项表格(5)(附件5)和制度文件至县信用办为依据。
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组、卫生健康局、文广旅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经商局、财政局、科技局
11.严重失信事件监测情况
15.严重失信政务事件
16
根据大数据监测产生政务、商务、社会、司法严重失信事件曝光情况予以计分,如不涉及则不扣分。
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组、金融发展中心、卫生健康局、文广旅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民政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经商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丽水海关现场办、审计局、财政局、统计局、水利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法院
16.严重失信商务事件
17.严重失信社会事件
18.严重失信司法事件
19.重大失信事件以及治理反馈
及时报送
根据重大失信事件响应、披露、治理情况,以报送相关治理情况佐证材料至县信用办依据,如不涉及则不扣分。
四、权益保护
9.信用修复情况
12.信用修复效率
20.信用修复超期核查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信用修复文件时间要求,建立县级信用修复机制,严格把控初审关口,以报送信用修复相关材料至县信用办为依据。
无故超期将扣分。
县信用办、信用各成员单位
10.信用应用合法合规情况
13.是否存在滥用信用手段,信用应用泛化等情况
21.是否未经立法程序将信访、拆迁、闯红灯、不文明养犬、欠缴物业费、未执行垃圾分类等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是否未经立法程序将信访、拆迁、闯红灯、不文明养犬、欠缴物业费、未执行垃圾分类等行为纳入信用记录,以大数据监测为依据。
信用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落实
11.诚信建设推进情况
14.信用工作配合推进情况
22.对国家、省、市部署的有关工作积极推动、贯彻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对城市信用监测各项指标配合完成情况和国家、省、市、县信用办部署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合计
100
六、扣分项
23.扣分情形:
20
(1)如发现部门报送的材料弄虚作假,扣10分。
(2)如出现信息安全事故,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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