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工作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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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
摸清县每个自然保护地(含省级以下)的面积、边界、主要保护对象、功能区划、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开发建设、交叉重叠、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体制、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完成每个自然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区划界线的矢量化,编制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县级报告。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物种栖息地连通性、保护管理统一性为原则,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
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保护能力不减弱的总体要求,整合各类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的自然保护地,合理确定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将交叉重叠或在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1个自然保护地,保留一个自然保护地牌子;
一个自然保护地有2个以上相互独立且地理位置相距较远、整体管理难度较大的区域,可以按自然地理单元设立2个或多个自然保护地。
根据实地调查摸底和自然资源资产登记的情况,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镇村及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项目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退出、调出等处置意见。
(四)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和适应管理任务的原则,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一个自然保护地建立一个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与自然保护地级别、管理任务相适应的要求,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五)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
根据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和整合优化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推进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工作,明确每个自然保护地界线范围,提出每个自然保护地界碑界桩布点建议,形成边界矢量图、边界点坐标表、边界走向说明、边界附图、定标点坐标、勘界定标报告等成果。
(六)技术规程试行与完善
以试行的调查评估和勘界定标有关技术规程为基础,根据试点工作经验,协同省级技术工作组,完善全省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和勘界定标相关技术规程,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定标的关键技术问题,建立科学实用的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定标技术体系。
三、组织分工
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工作,在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的指导下,县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等单位负责信息提供、当地协调、经费筹备、队伍组织等基础工作。
四、总体安排
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工作分为启动部署、调查摸底、整合优化评估、整合优化、勘界定标等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年3月23日-3月31日)
制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组建工作队伍等工作,正式启动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评估、整合优化、勘界定标等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年4月1日-4月15日)
1.资料收集
主要收集三个方面资料:
一是各自然保护地申报批复文件、规划、现有界线矢量数据、经营管理、社会经济以及自然资源情况等;
二是收集覆盖自然保护地及其周边区域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测绘基础数据和航空影像等;
三是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林业、旅游等相关专题调查成果数据。
2.数据录入
将收集的资料按照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管理机构和社会经济情况、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属情况、交叉重叠情况、自然资源情况等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结合必要的实地调查核实,在“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数据采集录入系统”准确填报各类调查摸底数据。
3.界线矢量化
根据收集到的各自然保护地资料以及测绘基础数据和高分航空影像等,按照“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工作细则(试行)”要求,矢量化各自然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区划界线,并建立全县自然保护地基础矢量地图空间。
4.报告编制
在摸清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底数的基础上,开展县域自然保护地现状分析评价,形成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县级成果报告。
5.成果检查验收
调查摸底成果材料经县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自查验收后,于202*年4月15日前上报省级技术工作组,由省级技术工作组对县调查摸底成果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三)整合优化评估阶段(202*年4月15日-4月30日)
1.协助制定技术方案
协同省级技术工作组制定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技术方案初稿,经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整合优化评估技术方案。
2.整合优化评估试点
按照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技术方案试行版的要求,县各个自然保护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优化评估,编制整合优化评估技术方案,并上报省级技术工作组进行检查。
省级技术工作组根据试点情况,修改完善技术方案并形成正式稿。
(四)整合优化阶段(202*年5月30日前完成)
根据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情况编制全县整合优化方案,整合优化方案经市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于202*年5月30日前报省林业局审核报批。
省林业局组织专家对县整合优化方案开展论证,并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定。
(五)勘界定标阶段(202x年6月底前完成)
1.协助制定操作细则
协同省级技术工作组制定全省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操作细则初稿,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勘界定标操作细则试行版。
经试点工作修改完善后,由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组织专家对操作细则进行评审,省级技术工作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印发稿。
2.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试点
选取1个不涉及整合优化、条件成熟的自然保护地开展勘界定标试点工作,并于202*年12月10日前完成试点。
其他自然保护地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果,逐步开展勘界定标工作,在202x年6月底前完成县所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工作,形成一个自然保护地一套勘界定标成果资料。
3.成果检查验收
省级技术工作组联合县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对勘界定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合格后,由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各个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各勘界定标成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公布。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作为当前本单位的重点工作。
县政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
自然保护地试点工作涉及业务领域广、参与单位多,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注重充分调动并借助各方技术力量,发挥整体效能,建立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按计划完成。
(三)加强质量控制
省级技术工作组要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工作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试点工作要严格按调查评估和勘界定标相关技术规程执行,各项试点工作成果须经省级技术工作组检查验收或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确认,以确保试点工作成果质量,为全省其他地区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四)加强工作保障
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进行,并安排足额的财政资金为省级技术工作为确保全省试点工作及时顺利推进,对省级技术工作组的组开展全县自然保护地调查、整合优化评估、勘界定标及方案编写、组织评审等各环节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