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渔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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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自愿。
充分尊重养殖业主意见,自愿接受服务。
(五)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从项目区域、服务组织、补贴环节、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资金落实等环节的确定,全程公开并接受监督。
(六)服务主体与养殖业主投入相结合原则。
在实施过程中,以服务组织提供社会化服务为主,接受服务的养殖业主也要自筹一部分服用,共同完成项目任务。
二、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
在全区7700亩渔业专用池塘,实施全年鱼病统防统治;
推广鱼菜共生适用技术,建设鱼菜共生栽培箱4000个。
项目完成后,要从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技术培训、服务满意度、工作创新、负面事件等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考核。
三、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重点
本项目在区内渔业专用池塘实施,服务组织原则上在“中国农服”平台管理名录库里选择。
服务对象为以池塘养殖为主的公司、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其中,承担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养殖尾水直排问题整改任务的优先选择;
“一场一策”整改措施中有鱼菜共生,且计划在今年内完成的优先选择;
在主要河流两岸一公里范围内的优先选择。
但是前两年内渔业项目已经实施了鱼菜共生内容的暂不安排。
(二)项目实施内容
1.鱼病统防统治。
共2次,每次1-3天为一个疗程,服务内容包括现场检查诊断鱼病,测量鱼塘面积深度,制订防治方案,选择并施用杀虫、消毒、调水、内服等药物,具体根据诊断结果和水质状况,经养殖业主同意后对症下药。
2.鱼菜共生适用技术应用。
包括鱼菜共生栽培箱的制作安装、菜种的选择栽插和日常管理。
计划制作栽培箱4000个,规格为1×
3米,材质为PVC管,管径75mm。
菜种选择空心菜、铜钱草、狐尾藻等。
栽培箱数量和布局,根据养殖业主申请和池塘水质肥瘦程度确定。
四、项目投资和补助
(一)项目投资
项目实施面积7700亩,总投资250万元,其中自筹150万元,项目补助100万元。
平均每亩投资324.68元,其中补助130元,养殖业主承担194.68元。
1.全年鱼病统防统治。
总面积7700亩计算,全年防治鱼病2次,每次每亩110.39元,小计110.39×
2×
7700=170(万元)。
计划制作栽培箱4000个,每个费用200元,小计4000×
200=80(万元)。
(二)财政资金补助环节
1.鱼病统防统治环节,用于购买并施用鱼药等。
2.鱼菜共生适用技术应用环节,用于制作安装鱼菜共生栽培箱等。
(三)收费与补助标准
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
1.鱼病统防统治环节。
补助鱼病诊断费、部分药物费用40万元,每亩补助51.95元,剩余每亩168.83元费用,由服务组织采用转帐方式,向服务对象收取,并开据收据。
2.鱼菜共生适用技术应用环节。
补助鱼菜共生栽培箱60万元,每个补助150元,剩余每个50元费用,由服务组织采用转帐方式,向服务对象收取,并开据收据。
(四)补助方式
补贴资金实行先验收后补助,经镇级全面验收、区级抽查合格后,服务组织填写拨款申请表,镇街审核无误并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审查合格后,由区财政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给服务组织。
五、验收方式和标准
(一)验收内容
1.服务面积,总服务面积7700亩;
2.鱼菜共生适用技术应用,栽培箱4000个;
3.服务质量满意。
(二)验收依据
验收依据一是本方案,二是全程社会化服务作业协议书,三是由养殖业主签字的完成服务确认书。
(三)验收方式
以镇(街)全面验收为主,区级负责抽查。
作业服务各个环节结束后,由镇(街)进行全面验收,并现场出具验收意见。
区级依据镇(街)全面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镇(街)在全面验收时,要将养殖业主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
无正当理由,实际完成面积不足计划任务80%的,不予验收,并责成整改。
面积以卫星地图结合GPS实测为准。
区级抽查时,以镇(街)验收结果为依据,随机抽样,但大中小规模要兼顾,面积不得低于20%。
抽查结果应用,采用样本推算法,推算面积达到计划任务80%的,据实验收,按比例扣减;
推算面积不足80%的,验收不予通过。
六、实施阶段和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202A年4月30日前,区农业农村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X实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组织申报阶段。
202A年5月30日以前,各镇街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申报。
(三)择优确定服务组织。
申报后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3个以上服务组织,报批确定。
在区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项目培训阶段。
召集服务组织统一进行培训,讲解项目实施要求、服务标准、验收方式等。
(五)签订服务作业协议阶段。
由确定的服务组织分别与养殖业主签订社会化服务作业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池塘、服务面积、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以及各自的职责。
经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多经中心备案。
(六)提供作业服务阶段。
由选定的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协议和作业标准要求,分时间段分环节提供相应服务。
(七)镇级全面验收阶段。
服务组织完成相应社会化服务环节后,以镇(街)为单位填写《社会化服务作业完成情况统计表》,并向镇(街)提出验收申请。
镇(街)全面验收结束后,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抽查验收申请。
验收结果在区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镇街验收时,“一场一策”整改完成的,可以一并验收。
(八)区级抽查阶段。
区农业农村委在收到镇(街)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抽查验收。
(九)兑付补助资金。
在通过两级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给服务组织。
(十)总结上报阶段。
202A年11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附佐证材料,整理成册)上报市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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