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服务合同范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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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泄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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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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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简称"
许
可合同”)。
乙方根据许可合同的约泄授予甲方对指左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
许可软件”)的许可使用权。
就该许可软件的实施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容如下:
除本合同另有解释以外,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实施”是指结合甲方的业务经营发展状况,将许可软件应用于甲方业务系统的专业服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的实施顾问将指导甲方制左合理的业务解决方案、数据准备方案、业务流程、工作规程和准则,引导甲方进行系统切换并解决切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实施文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同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1.2“工作任务书”是指作为本合同附件的甲方
项目(以下简称"
项
目”)工作任务书。
本项目的实施围、实施目标、实施计划、实施步骤及项目组成员的工作任务等容将在工作任务书中具体规定
1.3“修改通知书”是指经甲乙双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对工作任务书的修改文件,修改通知书将作为工作任务书的附件。
1.4“顾问”是指乙方指派的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实施服务的工作人员。
1.5"
交付成果”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泄,在完成工作任务书中确定的阶段目标任务或最终目标任务后,将实施产生的成果交付给甲方的行为。
1.6“信息”指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所有软件、软件目录、文件、信息、数据、图纸、基准测试、技术规格、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由甲、乙方各自专有的、且提供给对方的并明确标有“”字样的信息,包括由甲、乙方于本合同之前或之后签订的英他合同中规立为“信息”的所有项目。
第2条
实施服务
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左,甲方委托乙方就本项目中许可软件的实施提供实施服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的上述项目提供实施服务。
第3条
实施服务围
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实施服务囤及根据此实施服务应交付的成果将在工作任务书中具体规世。
该工作任务书可以通过修改通知书的方式进行修改,修改通知书需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工作任务书的附件。
除本合同另有约沱以外,如果工作任务书的容与本合同的约泄不一致,以工作任务书为准。
3.2乙方将根据本合同及工作任务书的约泄向甲方提供许可软件的安装、测试、培训、支持等服务。
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工作任务书约泄用以外的其他服务,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补充合同。
第4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4.1乙方应严格遵循本合同并按照英附件工作任务书的具体约圮向甲方提供相关实施服务。
4.2除非双方另行书而约泄,乙方将仅就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许可软件提供实施服务。
乙方将不负责对其他第三方软件或许可软件的升级版本提供实施服务。
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该等服务,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服务合同。
4.3在保证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得到满足,并且所有的工作是以专业的和符合技术要求的方式进行的前提下,乙方对其顾问按照本合同的约左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方法拥有最终的决泄权。
4.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参加本项目的顾问人员及相关资质证明,且该应作为工作任务书的附件。
在实施服务过程中,乙方保证英参加本项目的顾问人员的相对稳立,但因顾问人员能力不够、离职等原因而导致的必要的人员调整不受此保证的限制。
第5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5.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及工作任务书的约泄提供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与准备,并执行工作任务书中约定的甲方应负责的其他相关工作。
5.2数据和信息。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免费提供所有双方一致同意的本项目实施所必要的技术数据、计算机设备、文档、文件、测试数据、示例输出,或其它信息和资源。
甲方应对英提供的所有该类数据、材料以及信息的容、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的责任。
5.3A&
-甲方应按照工作任务书的约定指派相应的人员组成项目组,并保证指派专门的人员负责执行本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甲方的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保证其项目组成员,尤其是关键用户(泄义见工作任务书)的相对稳泄。
如果因甲方人员变动导致本项目实施延误或增加乙方的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培训服务),乙方对此延误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增加工作量的服务费。
5.4工作设施。
乙方的顾问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甲方应免费为该顾问提供工作场所,并保证其可利用到适当的甲方的计算机资源和办公环境,包括、传真以及其它双方一致同意的作为该等顾问执行本协议项下的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室设备和材料。
5.5任蚤。
除非双方列行书而约定,乙方将仅对本合同及工作任务书中明确约立的任务负责。
未特妃地指派给乙方的任务将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监督、管理和控制。
乙方可以根据英自身的知识和经验对甲方执行该任务提供相应的建议或帮助,但该等建议或帮助不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承诺,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判断进行决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6条
确认与验收
6.1根据本合同及工作任务书的约左,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确认的文档或事项必
须由甲方或乙方以书而形式进行确认。
6.2乙方完成的文档或交付成果根据本合同及工作任务书的约泄需要由甲方确认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书而要求后三(3)个工作日进行签字确认:
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上述文档或交付成果已被甲方确认。
文档一经确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确认书,任何一方不得对其容进行更改。
6.3乙方按照工作任务书约左的进度,完成相应阶段的实施服务后,应向甲方提出书而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此通知书后,应在五(5)个工作日安排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实施成果进行验收。
6.4甲方应按照工作任务书的约泄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实施服务或系统按照工作任务书的约左完成,甲方就应签署相应的验收文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与责任即视为完成。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实施服务不符合工作任务书的约定而不予验收,应以书而形式向乙方说明不予验收的理由及依据,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说明提供相应的改进。
如果甲方不按照约龙进行验收,且不提供书而说明,乙方应再次向甲方发岀书而通知,要求甲方在三(3)个工作日进行验收。
如果甲方在上述期限仍不作答复,则视为乙方的实施服务已经完成。
第7条
费用和支付
7.1服务费用。
本项目的实施工作量预计为
人天,实施服务费预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该费用是项目预算费用,如果实际工作量及费用与预算工作量及费用的误差在±
5%之,双方按本合同确立的预il•费用结算;
如果误差超过±
5%,实际实施服务费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及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工作量的确认和收费标准见工作任务书。
7.2差旅费用。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乙方实施顾问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如有),包括乙方实施顾问到甲方工作所在地之间的往返交通费、甲方所在地市交通费、食宿费等。
甲乙双方应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差旅费用结算,并由甲方根据结算结果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差旅费用。
7.3支过。
甲方将按照以下约立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实施服务费。
7.3.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将本合同条约左的预计实施服
务费的50%,即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给乙方。
7.3.2甲方应于
年__月
日之前(或
里程碑验收完毕
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将本合同条约左的预计实施服务费的
%,即
人民币
)支付给乙
方。
7.3.3甲方应于
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将本合同条约泄的预计实施服务费的
第8条
有限的保证和责任的限制
8.1乙方保证以专业的和符合工作任务书约妃的技术要求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进一步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实施服务容将从实质上符合工作任务书的约定。
8.2除本合同明确约左以外,乙方未就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交付成果或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材料向甲方做出其他任何明示的或暗示的保证。
8.3乙方对非乙方的因素所造成的项目延误不承担责任,该等因素包括甲方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不符合要求、服务器资源不充分、甲方承诺的资源缺乏、数据准备不充分和不正确、甲方决策的延误、不可抗力等。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未能按照工作任务书的约左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或环境支持,或不能及时验收或有意拖延验收,致使乙方服务不能按计划如期进行,乙方工作讣划按延误时间顺延,甲方应按工作任务书规泄的全部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五(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延期超过三十(30)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在此前发生的和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9.2甲方应就任何本合同项下到期应付而甲方未支付的款项按照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还应就甲方的违约行为进一步补偿乙方为收取相关实施服务费所支岀的有关费用,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乙方人员的差旅费用等。
9.3由于乙方单方而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乙方除继续提供服务外,应按工作任务书规泄的全部费用的百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逾期超过三十(30)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在此前发生的和工作任务书相应的费用。
9.4甲乙双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甲乙双方就导致索赔的有关服务所支付或收取的实施服务费。
第10条
义务
10.1双方确认信息可能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而且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左使用另一方的信息,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而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信息。
双方同意:
10.1.1对信息,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信息的措施)防止地使用及透露信息。
10.1.2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信息或由信息衍生的信息。
10.1.3除了本合同确左的应用囤外,不得在其他任何时候使用信息。
10.2甲乙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
10.2.1已公开的信息。
10.2.2由另一方从不受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10.2.3未参考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10.2.4依据法律的规左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
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容并提出意见。
10.3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终止而终止,如双方没有对期限加以规泄,则直至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后,本合同约泄的义务才予以解除。
第11条一般条款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1.1.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应依据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
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11.1.2向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2转让禁止。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可转卖或转让本合同或苴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但以下情形不在此限:
(a)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以分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但是,除非双方另有书而约左,此类分包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b)任何一方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将本合同转让给购买其全部资产的购买者或与英业务的任何购并、合并或重组有关的购买者。
11.3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火灾、战争、罐乱、罢工及其他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而通知对方,并于三十
(30)天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
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或者部分免除本介同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1.4条款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其解释。
11.5完整合同。
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双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承诺。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字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11.6通知。
11.6.1通知方式。
本合同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或其他方而的通讯均要求以书而形式进行。
通知应以中文书写,可经专人递交,或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或以航空特快专递,或传真发到另一方的下述地址: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传真号:
11.6.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左:
a)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b)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岀的通知,应在寄岀日(以邮戳为准)后
第三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c)
以航空特快专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d)
以图文传真发岀的通知,在传送日(以发送方的传真报告单为准)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11.6.3任何一方改变其通信地址、收件人及传真号,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左的方式通知另一方。
否则,合同另一方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左的方式及地址发岀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11.7条款的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双方应尽可能保留本合同所表达的意愿并善意对该条款进行修改。
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将保持法律所允许的最大围的效力。
11.8不弃权。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表述均不得被视为一方对其权利的放弃,任何违约行为亦不得被免除责任,除非享有权利的一方以书面确认该等弃权或免责。
任何一方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同意免除或放弃追究另一方在某方面的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或放弃追究该另一方在其他方而或后续发生的违约责任。
11.9軽。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苴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11.10文丕。
本合同自双方法泄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