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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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内消火栓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
角;
栓口与消火栓箱内边缘的距离不影响消防水带连接。
室内消火栓的距离应由计算确定。
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同一建筑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
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m。
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
静水压力大于1.0MPa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消火栓箱外观无破损,箱门开启方便,开启角度不小于160°
,箱内、外干净整洁无杂物。
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志。
消火栓的阀门应启闭灵活,栓口位置应便于连接水带。
消火栓零部件完好无破损,出水口密封严密无漏水、腐蚀现象。
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完好,水带接口绑扎牢固,水带根据箱体内部设计按规定要求蛇形悬挂或对折卷放。
3、固定式消防水泡
配置标准
作为提供区域性消防保护的室外消防炮系统应具备有使其灭火介质的射流完全覆盖整个防护区的能力。
设置消防炮平台时,其结构强度需满足承受消防炮喷射反力的要求,其结构设计需满足消防炮正常使用的要求。
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四周应设置固定消防水炮。
消防炮外观完好,设备表面无生锈、腐蚀,设施配件无缺失情况。
消防炮关闭严密无漏水现象,炮体内部无积水,冬季无冻结。
炮口日常摆放朝下,仰俯、水平旋转要求灵活,定位机构应可靠。
消防炮周围无杂物遮挡,水泥硬化地面埋地端留1.5mx1.5m方池,内铺鹅卵石。
消防炮应在现场配置开关手柄。
4、室外地上箱式消火栓
工艺装置内加热炉、甲类气体压缩机、介质温度超过自然点的热油1泵及热油换热设备、长度小于30m的油泵房附近和管廊下部等宜设置箱式消火栓,其保护半径宜为30m。
箱内、外干净整洁无杂物。
消火栓零部件完好无破损,出水口密封严密无漏水、腐蚀现象。
寒冷地区防冻措施完好。
5、半固定式消防给水竖管
工艺装置内的甲、乙类设备的框架平台高于15m时宜沿梯子敷设半固定式消防给水竖管。
平台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时,管径不宜小于80mm;
大于50m2时,
管径不宜小于100mm。
消防竖管要求无堵塞现象,外表无生锈、裂纹,零部件完好无缺损
球阀开关手柄启闭灵活,日常处于关闭状态。
供水口闷盖、球阀手柄无损坏缺失现象。
6、地下室消火栓
配置标准
地下式消防栓没计安装位于地下井室内,出水口距地面高度应控制在30cm左右,考虑维护、使用方便出水口平面位置应紧邻井口边。
如果消火栓井很深,消火栓连接立管过长,应在井内将立管加以固定,方能确保使用中的安全。
设有明显标识牌。
消火栓外观无破损,表面干净、整洁,零部件完好无损,出水口密封严密无漏水、腐蚀、冻结现象。
消火栓井盖为专用承重井盖,周围1.5m内无杂物、植被遮挡,无埋压现象。
消火栓井内无杂物、积水,井壁无塌陷、镂空现象。
在寒冷地区消火栓井盖应采取防冻结措施,要求方便开启。
7、灭火器及灭火器箱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甲类装置手提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宜超过9m,乙、丙类装置不宜超过12m。
每一配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多层框架应分层配置。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栈台每12m处上下分别设置一个手提式干粉型灭火器。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识。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
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
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灭火器外观清洁零部件完整,灭火器桶体无凹陷、腐蚀、漆皮脱落,喷管连接紧密无破裂,压力表指针位于绿色区域,铅封完好。
灭火器型号标识应清晰、完整,经过维修的应有维修标志。
灭火器箱外观无破损,箱内、外干净整洁无杂物,箱内摆放同规格同型号规定数量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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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箱要求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不得上锁;
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按时填写检查卡,对损坏、过期需更换的灭火器及时更换;
应在有效期内使用,经过维修的应有维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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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被火烧过等,有上述情况的灭火器应报废。
8、给水接合器
层数超过四层的厂房(仓库)、设置消防给水且层数超过五层的民用建筑,其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m〜40m。
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采用墙壁式时,其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为1.1m。
为保证消防人员的操作安全,上方必须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距门窗洞口不小于2m。
地上式水泵接合器应距地面0.7m,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应距地面0.4m,且不小于井盖的半径。
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永久性消防指示标识,接合器附近不得有障碍物,应方便操作。
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
水泵接合器零部件完好,闷盖、开关手柄无缺失。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火灾报警控制器容量和每一总线回路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编码总数,宜留有一定余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
系统形式应选择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釆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釆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
当直流备用电源釆用消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10、火灾报警控制器
楼层显示器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楼层显示器时,其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的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门保持常闭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后应能实现及时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出纸口应能8正常出纸。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与消防119联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处于正常开启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亦可进行联动控制。
11、线型火灾探测器
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
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釆用接触式布置;
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
相邻管路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
管路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1.5m
保持卫生清洁、无遮挡,定期进行检测
防火卷帘门
当建筑物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要用防火卷帘门代替,同时须用水幕保护。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填塞密实。
安装卷帘门的洞口上部不得设有通风管、水管等
根据消防管理规定,防火卷帘门为消防专用设施,不得改作他用,卷帘正下方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安装调试后,每季度启动一次,电气控制应灵敏,机械传动应正常,行程开关控制帘板升降的位置应准确。
各支架上的紧固螺钉应紧固,电器控制灵敏;
电器盒清洁无杂物。
16、应急照明灯、消防安全疏散、出口指示标志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等位置均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对无消防电源和建筑布局及功能复杂的场所应选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并应按楼层或区域在分区配电箱总开关下设单独控制的专门充电回路,不应与其他照明或插座合用同一回路,以不受正常情况下切断其他电源的影响,保持常充电状态,也利于充放电维护。
公共建筑、甲、乙、丙类生产厂房、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走道上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宜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主要疏散路线上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沿疏散方向的地面设置;
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安全出口方向。
安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上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
疏散走道上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
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
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m
建筑层数超过四层的疏散楼梯,均应在每层楼梯平台处的明显位置标明所在楼层层数,且当门开关时均不应被遮挡。
对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处于常充电状态。
应每隔3至6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
应定期巡检控制模块及中间继电器的功能;
对通过非消防电源控制使用消防电源的应急灯,应将控制电源定期切断,以检验中间继电器的性能
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更换。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的蓄电池组,应符合国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
其初装容量不应小于90min。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不宜置于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场所;
使用酸性电池时,不应设置于带有碱性物质场所;
使用碱性电池时,不应设置于带酸性的场所;
应距暖气等热源1m以上。
对应急照明灯进行定期检查、保持外观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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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正常照明,检查疏散指示标志的发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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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清洁维护。
17、声光报警器
报警器的安装高度一般应在160〜170cm,以便于维修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报警器是安全仪表,有声、光显示功能,应安装在工作人员易看到和易听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消除隐患。
报警器的周围不能有对仪表工作有影响的强电磁场(如大功率电机、变压器)。
对声光报警进行定期检查、保持外观清洁。
18、消防水泵
成组布置的消防水泵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和吸水管。
泵的出水管道应设防止超压的安全设施。
直径大于300mm的出水管道上阀门不应选用手动阀门,阀门的启闭应有明显标示。
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应能依靠消防管网的压降信号自动启动。
消防水泵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牌。
消防水泵要到定期试机运行,防止天长日久导致泵体卡死、镑死,以至火灾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消防水泵要求每天进行盘车,检查零部件有无丢失、漏水现象。
并做好检查记录,如果存在问题及时维修,保障其能正常使用。
进出口阀门应常开,标志牌应正确。
压力表、试水阀及防超压装置等均应正常。
启动运行应正常,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水泵状态的信号。
水泵控制柜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及编号的标志;
按钮、指示灯及仪表应正常,应能按钮启停每台水泵。
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在寒冷地区设置的水喷淋或水喷雾等消防设施应采取防冻措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洒水将导致喷機或沸溢液体的场所。
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仓库应设置消防排水设施。
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启动介质的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报警阀的技术性能确定;
利用有压气体检测管道是否严密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不宜小于0.03MPa,且不宜大于0.05MPa。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
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喷头。
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
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m;
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
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
日常标准检查
喷头无损坏、堵塞、丢失现象。
雨淋阀零部件无损坏、丢失,雨淋阀无漏水现象。
管道采用卡箍连接,无漏水现象。
水喷淋系统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巡检试验,相关记录应存档。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
控制阀应全部开启,启闭标志应明显;
釆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
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
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
20、低倍数泡沬灭火系统
甲乙类和闪点等于或小于90°
C的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罐及浮盘为易熔材料的内浮顶罐,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10000m3的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500m3的水溶性可燃液体,应采用固定式泡沬灭火系统。
甲、乙类和闪点等于或小于90C的丙类可燃液体的浮顶罐及浮盘为2非易熔材料的内浮顶罐,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50000m3的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应釆用固定式泡沬灭火系统。
泡沬液贮罐罐体或铭牌、标志牌上应清晰注明泡沬灭火剂的型号、3配比浓度、泡沬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量。
储罐的配件应齐全完好,液位计、呼吸阀、安全阀及压力表状态应正常。
比例混合器应符合设计选型;
液流方向应正确。
阀门启闭应灵活,压力表应正常。
泡沬产生器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沬喷射口,不得有杂物进入或堵塞;
泡沬出口附近不得有阻挡泡沬喷射及泡沬流淌的障碍物。
泡沬喷头应符合设计选型,吸气孔、发泡网不应堵塞。
系统功能应能按设定的控制方式正常启动泡沬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沬产生器、泡沬枪,以及喷发的泡沬应正常。
泡沬灭火系统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巡检试验,相关记录应存档。
半固定泡沬灭火系统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排渣,并建立排渣记录。
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应对泡沬液管道、泡沬混合液管道、泡沬比例混合器、泡沬消火栓或者喷过泡沬的泡沬产生装置等用清水冲洗后排净放空,复原系统。
对每次检查和试验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更换,并复原系统。
入冬前应对系统做好管线防冻处理,将管线内余水排净。
21、防排烟系统
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
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厂房或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
中庭;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其它建筑中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等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釆用不燃材料制作。
排烟管道应釆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
离。
排烟阀门一般是设在排烟口处,平时处于关闭状态。
当火警发生后,它可以与感烟信号联动,控制风机发信号或手动使之瞬间开启,进行排烟。
任何一处排烟阀开启时,会立即联锁起动排烟风机。
在排烟风机前的排烟吸入口外,装设有排烟防火阀,当排烟风机启动时,此阀同时打开,进行排烟,当排烟温度高达280°
C时装设在阀口的温度熔断器动作,再将阀自动关闭,同时联锁关闭风机。
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
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有防雨装置。
定期检查,风道无破损;
零部件无丢失;
螺丝有无松动。
控制柜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风机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传动皮带的防护罩、新风入口的防护网应完好;
启动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排烟系统中的管道,在穿越隔墙、楼板及防火分区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2、空调系统防火阀
在空调系统的送回风干管上必须设置防火阀。
防火阀与火灾报警控
制器连接,有自动和现场手动两种控制方法。
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
动作温度应为70°
C;
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2处设置;
防火阀安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检修的检修口;
在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通过管道送风的空调器,不论其是否设有机房,均须在送风管上安装防火阀。
防火阀平时处于常开状态,温度达到70C关闭,一般安装在风管穿越防火墙处,起火灾关断作用。
要求不定期进行检查、实验,防火阀处于开启状态,零部件无丢失。
安装牢固;
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