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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属生产单位9件。

较上月6件增加3件,增长50%;

较去年同期7件增加2件,增长28.6%。

一般C类事故1件(非责任),为列车运行中货物坠落;

一般D类事故8件,为调车脱轨、拉铁鞋开车和货运列车分离各1件,行车设备故障耽误列车5件。

按责任部门分:

车务4件(非责任2件),机务5件。

(2)非局属生产单位13件。

较上月3件增加10件,上升333%;

较去年同期5件增加8件,上升160%。

均为一般D类事故,其中调车脱轨5件,施工耽误列车1件和行车设备故障耽误列车7件。

2.路外伤亡事故略有下降。

共发生非责任路外相撞事故10件(普速铁路),均为一般B类;

其中死亡6人,重伤7人。

发生件数较上月13件减少3件,下降23.1%;

较去年同期11件减少1件,下降9.1%。

3.消灭了责任劳动安全事故。

未发生铁路交通从业人员伤亡事故,上月和去年同期也均未发生铁路交通从业人员伤亡事故。

4.消防和治安工作基本稳定。

消灭了责任火灾事故。

发生各类治安案件77起(其中危行案件3起),查处77起,查处率为100%;

发生案件较上月73起增加4起,上升5.5%;

较去年同期121起减少44起,下降36.4%。

二、事故、设备故障管理分析

(一)安监报-1管理

全局共产生安监报-1信息351条(高速铁路37条),其中20条信息构成行车事故(另2件为交班信息);

19条信息构成一般路外相撞事故(自杀和意外伤害另行统计9条);

89条信息构成行车设备故障(含转外局行车设备故障8条);

106条信息为未影响列车的设备故障修;

117条信息为综合信息(未构成事故和故障)。

(二)典型责任事故案例

1.局属生产单位典型责任事故

(1)高速铁路

(2)普速铁路

①“4.6”吉安南站调车脱轨一般D类事故。

4月6日4时40分,40093次(向塘机务段机车DF4B-4191)在吉安南站利用本务机调车作业中,由牵出线推进7辆进货2道解7辆时,在货H1#道岔处车列第一位车辆和第二位车辆前台车脱轨,经救援10时26分脱轨车辆起复,构成一般D类调车脱轨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

吉安南站连接员违反《站细》有关规定,在执行调车作业计划第3钩货1-7辆时,在货H1道岔鱼尾形牌显示开通货3道的情况下,未在该道岔前一度停车,将道岔扳向所需位置并加锁,盲目向调车指挥人员显示推进信号,致使推进车列压上处于四开状态的货H1道岔,车列前部1、2位车辆脱轨。

事故定赣州车务段全部责任。

②“4.3”赣州东站拉铁鞋开车一般D类事故。

4月3日6时37分,OL8805次(向塘机务段DF4C-4297)赣州东站5道开车,列车启动约5米时,赣州东列检发现机后第1位防溜铁鞋未撤除,立即呼叫停车,待撤除铁鞋后列车于6时45分开车,构成列车拉铁鞋开车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

赣州东站信号员违反《站细》有关规定,未将车列采取防溜措施的情况全部纳入交接班内容,导致接班人员未将防溜铁鞋全部撤除。

2.非局属生产单位典型责任事故

①“4.2”石门圩站专用线调车脱轨一般D类事故。

4月2日10时20分,瑞金市金城炭业有限公司在赣龙线石门圩站专用线进行5个车的装车作业,作业人员使用装载机装载硅石,当第3车即将装完时,装载机前轮碰撞该车辆,导致车辆1位台车第1-2位轮对脱轨,脱轨车辆于15时35分起复,构成一般D类调车脱轨事故。

瑞金市金城炭业有限公司配置的LG952轮胎式装载机制动失灵,碰撞车辆导致脱轨。

事故定瑞金市金城炭业有限公司全部责任。

②“4.3”七里湖站专用线调车脱轨一般D类事故。

4月3日3时50分,中国船舶工业物资闽赣有限公司在沙浔线七里湖站214专用线擅自利用铲车进行调车作业,在专用线3道推拉17辆重车向专用线2道推进过程中,最后一辆车在距3#道岔29.7m处脱轨,构成一般D类调车脱轨事故。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闽赣有限公司擅自利用铲车进行调车作业,且3#道岔握柄又未落槽,导致车辆脱轨。

事故定中国船舶工业物资闽赣有限公司全部责任。

③“4.3”富文站调车脱轨一般D类事故。

4月3日4时04分,鹰厦线富文站利用40004次本务机进行调车作业,当执行计划第5钩9(专用线)-4时,推进车列第一位第一轮对脱轨,构成一般D类调车脱轨事故。

一是福建省建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在委托维护合同到期自行承担线路设备维护工作中,违反《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有关规定,专用线设备失修。

二是南平工务段历年来对委托维护的专用线设备检查不认真,对连接圆销安装方向错误和开口销丢失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也未按照《铁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专用线线路设备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

三是富文站连接员未按作业标准要求确认道岔位置。

事故定福建省建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责任;

南平工务段重要责任;

南平车务段次要责任。

④“4.8”京九线施工耽误列车一般D类事故。

4月8日10时40分,K732次运行至京九线赣州东至赣县间T18434、T18418两架通过信号机灭灯,经电务抢修,设备于14时30分恢复正常,构成一般D类施工耽误列车事故。

中铁建电化局在京九线赣县站内K1834+360米处进行接地极安装施工中,违反与南昌电务段签订的施工配合协议,在未通知设备单位配合人员到场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违章蛮干,将5根50×

50×

2000mm角钢分别安插在信号电缆径路上,导致信号电缆42芯、28芯及52芯3根电缆不同程度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事故定中铁建电化局全部责任,追究南昌电务段重要责任。

⑤“4.18”新余站新钢卸煤专用线调车脱轨一般D类事故。

4月18日9时30分,新余钢铁厂喷煤车间作业人员在薄板站7道进行清道作业中,车列第12位车辆(空车)一位轮对脱轨,于11时30分起复,构成一般D类调车脱轨事故。

新余钢铁厂违反厂方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盲目作业,使行车抓煤机挂上车列12位车辆(空车)前进方向右侧一位扶梯,将车辆带起后一位轮对脱轨。

事故定江西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责任。

(三)行车设备故障

1.基本情况:

共发生行车设备故障89件,较上月91件减少2件,下降2.2%;

较去年同期94件减少5件,下降5.3%。

(1)高速铁路18件

机车故障1件,动车组故障8件,信号设备故障5件,供电设备故障1件,通信设备故障3件。

按发生部门分:

机务1件,电务4件,外局4件,其它原因9件。

(2)普速铁路71件

机车故障14件,车辆故障7件,动车组故障3件,线路故障1件,信号设备故障28件,列尾装置故障12件,监控设备故障5件,信息系统故障1件。

机务11件,工务5件,电务17件,通信3件,外局4件,其它原因31件。

2.典型故障

(1)机务方面:

4月6日0时19分,客车K12次(南昌机务段SS8-109)运行至沪昆线河潭埠站Ⅱ道处因机车故障自停修机,0时47分修复开车。

原因为机车无流无压,定南昌机务段责任。

(2)工务方面:

4月13日12时47分,沪昆线童家站5-11DG红轨,造成童家站上行出站信号无法正常开放,13时38分工务处理完毕,影响货车30012次童家站内停车9分。

原因为童家站5-11DG浇注绝缘不良,定南昌工务段责任。

(3)电务方面:

4月5日19时54分,杭深线涵江站5/7#道岔定位无表示,21时04分电务处理完毕,影响D6248次在涵江站机外停车5分。

原因为涵江站5#岔卡缺口,定福州电务段责任。

4月16日9时12分,杭深线莆田、泉州站CTC设备故障,经抢修莆田站10时15分、泉州站9时55分处理完毕,故障期间调度无法操纵CTC设备,影响莆田、泉州站转非常站控接发列车。

原因为两车站CTC设备与南昌中心的通道传输不良,定南昌通信段责任。

(4)车辆方面:

4月6日7时30分,D6215次(福州机务段CRH1-104)在杭深线福州南站开车时4#车动力丢失,限速230km/h运行,7时47分恢复正常行车。

原因为电流传感器和DCU/L故障,定福州车辆段责任。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分析

1.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

认真贯彻“4.1”全路和全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逐级负责、岗位负责制,全面总结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经验和不足,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纳入长效机制,重点对施工点外作业管理、高铁“天窗”修管理、劳动安全管理和事故档案管理等制度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

2.清明小长假安全平稳。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干部值班和现场检查包保制度,突出抓好重点站车和主要行车岗位的安全把控,加强旅客乘降组织,强化旅客列车、候车室、售票大厅等公众聚集场所防火防爆和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了节日期间运输安全基本平稳。

3.深入开展施工、防洪安全专项检查。

对高铁维修施工、临近营业线施工和高铁、山区铁路防洪安全进行了重点检查,及时通报各类问题,认真督促和追踪整改,并对非法施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消除了一批施工、防洪安全隐患。

4.强化行车设备专项整治。

主要行车设备春检和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疑难和惯性问题积极组织攻关,从检修工艺和设备维护等方面进行突破,提高设备质量的可靠性。

重点突出动车组设备检查和隐患整治,保证了动车组运行安全。

5.积极配合铁道部完成“2.18”事故复查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铁道部事故复查组,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复查,圆满完成了部领导交办的任务。

针对复查组检查发现的整改工作中的不足,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专题分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调车作业事故有所抬头。

4月份,全局发生6起调车作业一般D类事故(局属单位1件,非局属单位5件),较上月明显上升。

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不到位仍然十分突出,调车作业组织、现场作业监控存在严重漏洞,调车作业人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简化作业程序,作业互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

二是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调车作业人员的素质和安全责任感未得到提高,惯性违章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卡控能力未得到明显加强。

三是专用线调车作业违章蛮干问题依然十分严重,部分厂矿企业铁路运输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和技术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行车设备和动力设备管理严重缺失,调车作业不执行基本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擅自违章作业仍十分普遍。

四是部分车务单位对专用线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没有及时督促厂矿企业落实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致使专用线事故依然高发。

2.主要行车设备质量有待提高。

4月份,全局发生了12件设备故障耽误列车一般D类事故,占行车事故54.5%,较上月呈明显上升趋势。

其中机车故障8件,占总数的67%,机车故障集中发生在和谐型机车电机、电器及辅助系统质量方面,暴露出专业部门对设备质量的整治工作不到位,对惯性质量问题的整治攻关存在差距,未从源头上采取针对性措施和控制手段,日常检修和维护工作不达标,运行中检查不认真,对临时故障处置能力较低。

3.安全管理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些部门和单位安全基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

一是规章制度管理不到位。

铁道部在对我局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中指出,《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附件9《电务部门点外作业项目》中,有些项目与铁办【2008】190号文件第34条(3)款规定要求不符,扩大了“天窗”点外作业项目,如:

更换零小器材、显示器、控制台上的按钮和单元块等。

二是安委会制度执行不到位。

部分站段会议召开时间严重滞后;

会议内容严重漏项,未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和安全大检查发现的典型隐患问题进行分析;

安全分析不全面,会议仅仅对现场作业“两违”问题分析,对安全管理、干部履责问题无分析、无究责;

工作部署无针对性,未针对安全隐患问题采取相应对策,提出整治工作要求。

三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些部门和站段主要领导未亲自上手,牵头部门未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整治的问题不明确,整治措施无针对性,以日常管理取代专项整治,整治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制度不落实,造成整治工作走过场。

四是专业部门履职不到位。

铁道部检查3月31日新余站换岔施工方案发现,工务处提供的中铁二十四局、南昌铁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七局三个主体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关键要素严重漏项问题,方案中均没有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协议,有的没有应急处置预案,没有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

工务处无相关设备单位和车务部门的会签记录,无相关业务处的审查记录及审查后存档方案。

4.施工、防洪安全隐患问题依然突出。

4月份铁道部、路局安监部门检查出大量施工、防洪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有:

(1)施工安全方面

一是施工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铁道部检查出南平、龙岩工务段领导及技术、安全科长(副科长)、车间主任(副主任)均未经过部或路局组织的施工安全知识培训。

南平工务段正在实施的峰福线上乌石、黄连坑、洋庄站换岔Ⅲ级施工,施工组织方案均未经路局工务处及相关业务处审查,相关行车、设备单位也未会签,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也未经路局相关业务处审查。

龙岩工务段有50名劳务工未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上岗,段无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和取证记录。

二是施工作业不规范。

4月11日,福州电务段在洋坍仔车站进行信号整治施工作业,直至施工开始,车站未组织相关单位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

4月25日检查鹰潭供电工区,该工区无相关施工单位的安全协议,造成在鹰潭南站配合中铁二十四局施工作业,因无安全协议且不知安全协议内容,无法履行相关安全职责。

三是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隐患突出。

4月3日,皖赣线K389+600处上跨铁路架设高压线施工中,江西电力工程公司在未申报临近营业性施工监督计划,未与南昌工务段续签安全协议,未在车站设驻站联络员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

4月20日,上饶站场改造临近施工,上饶工务线路车间未按规定指派人员现场进行监督检查,造成施工单位大型钻机在临近沪昆线K566+100处转动过程中无人监控。

四是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

4月8日,龙岩工务段在漳龙线K16+100处线路清筛作业中,现场防护员同时兼任单轨车运料防护,造成清筛施工现场防护不到位。

4月12日,光泽站15#道岔处3名电务雇佣劳务工在线路侧进行设备水泥基础面硬化施工,现场既无正式职工带班,又未按规定设置防护。

4月22日,邵武站行车室内南平工务段驻站防护员在岗位上打瞌睡,查其《防护员电话通知记录》,7时55分至8时45分无任何记录,此时站内调车作业频繁,均未通知工地防护员。

五是自轮设备管理不达标。

4月3日检查永平接触网工区,该工区082223、082227号两台网检作业车均无列车无线调度通信合格证且上线作业,此问题1月2日已下发《安全监察通知书》,至检查日未整改。

4月20日,新余站Ⅱ道检查鹰潭工机段DG-32捣固大机,该大机司机、副司机无证上岗。

六是劳动安全问题依然严重。

4月12日,客车K197次运行至鹰厦线距K292+500处天河公司水害复旧施工点约150米时,一名作业人员从线路左侧抢越到右侧。

4月22日,客车K744次通过京九K1497+860-960处,上、下行接触网杆上均有人进行安装作业。

4月25日,鹰厦线k290处防洪复旧施工作业中,2号防滑桩3名高处作业人员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2)防洪安全方面

一是防洪安全管理不到位。

铁道部检查发现南平工务段防洪安全管理制度与路局相关要求:

《南平工务段防洪工作制度》规定的防洪主汛期与路局要求明显不符;

段制定的《防洪重点地段看守制度》操作性不强,对看守人员在险情发生后如何设置防护、应急处置、传递信息都没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九江桥工段水库台帐仍为1998年数据,今年仍未对沿线水库安全情况进行调查;

庐山路桥车间未结合实际制订防洪预案。

赣州工务段2011年防洪预案至检查日仍未正式下发,段《防洪巡查工作要求》和《防洪冒雨添乘工作要求》未列入防洪预案。

二是汛危地点看守管理问题较多。

4月3日,外南线K24+600-K24+800处汛期防洪地段看守点,看守员为退休6年的返聘人员,岗前未经培训,不懂轨道电路短路线使用知识,配备的轨道电路短路线两头均无夹钳。

三是防洪隐患整治不及时。

4月4日,检查鹰厦线永安至益口间线路,K404+800处右侧排水沟成段积污严重,无法正常排水及泄洪。

4月7日,检查来舟站场外包Ⅲ线左侧临近营业线水害点K1+000~K1+600处,线路左侧堑坡侧沟淤积严重,基床被长期浸泡,该段线路多处基床翻浆,几何状态变化较大。

4月21日,添乘D3224次检查昌九城际上行线,该线K113+200-K113+300处右侧水沟淤积较多杂物,排水不畅。

四是汛危地点公示存在漏洞。

4月9日,检查龙岩电力工区,该工区的防洪抢险预案中仍为2010年的防洪重点地段,无变更。

4月17日,添乘客车K8727次机车(DF4D-0413)检查,该机车司机Ⅰ、Ⅱ室均未张贴2011年“南昌机务段值乘区段汛期危险地点一览表”,此现象在其它机车上也有所存在。

五是防洪应急备品不达标。

4月6日,检查武夷山线路、路桥车间,两车间防洪材料物资均与台账不符,实际共缺信号旗54面,火炬46支,停车及减速地点标16个。

4月12日,检查来舟工务储备分库,该库竹扁担50根霉烂失效,手电筒电池30节腐烂失效;

来舟、南平南防洪普通轨枕物资储备点,未安排防洪普通轨枕物资储备。

以上各处《安全检查指导薄》上均无段及相关车间防洪检查记录。

五、一季度路局安委会提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1.关于分文线K14+266大岭背道口了望条件不好,汽车通过流量大且因坡道车速快,存在道口安全隐患的问题,4月12日工务处会同计统处、安监室、公安局和南铁设计院共同实地调研,提出了平改立方案,待与地方公路局协商确认方案后实施。

在未改造前,工务处要求支线段采取加岗和重点检查措施,以确保道口受控。

2.关于鹰厦线西陂和溪南坂等车站站内侵限树枝、危树的处理问题,按照《南昌铁路局危树处理管理办法》(南铁工务字〔2009〕270号)有关规定执行,区间由工务部门负责处理、站内由车务部门负责处理,需要停电时,由供电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3.关于安检查危工作存在的“四个不相符”的问题,劳卫处调研后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优化车站安检查危队伍和管理体制的通知》(南铁劳卫函[2011]338号),对进一步调整优化车站安检查危队伍和管理体制明确了具体管理办法。

4.关于向西编组六场、七场(京九下行线K1477处)平交道口横穿股道多的隐患问题,4月12日工务处会同计统处、设计院现场调研后提出了解决方案,拟将京九下行线K1476+889处排水涵改造成人行涵洞,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待进一步研究并下达整治计划后实施。

5.关于鹰潭编组三个站场因封闭不完整且路口较多,闲杂人员可轻易进入站区的问题,路局综治办召开了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拟于“5.1”节后再次会同工务处、运输处和公安局道口处、治安处、鹰潭公安处及鹰潭车站对鹰潭编组站三个场封闭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形成整治方案报路局。

6.关于武九线栅栏陈旧、老化、高度不够的问题,工务处已协调计统处下达了更新改造计划,目前已开始现场勘查设计,待设计方案出台后实施。

六、需路局协调解决问题

七、下一步安全重点工作建议

1.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考察铁路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和“4.22”全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和管理岗位的职责及考核机制,规范安全监督管理行为,强化运输生产作业过程控制,形成安全有序可控局面,确保铁路安全万无一失。

2.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

根据国务院和铁道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各部门和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高铁和客车安全等关键,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确保运输安全基本稳定。

3.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各专业部门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运输站段要把安全管理的重心、管理的力量放在现场,注重克服“机关化”倾向,整治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生产岗位、落实到作业环节。

对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和险情多发的部门和站段,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并开展重点帮促,帮助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确保高铁安全万无一失。

加快构建高铁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高铁线路基础设施的检查监测和养护维修,确保设备质量稳定、动态达标。

加强动车组作业检修,防止配件裂损、脱落;

吸取车辆底部各种开口吸进外来火种问题的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列车火灾事故。

加强高铁治安管理,严格高铁线路巡查防护,落实高铁防护栅栏维护和监控制度,严格控制高铁路外伤亡事故。

健全高铁应急处置体系,落实高铁降速管理办法,确保不良天气和非正常情况下高铁列车运行绝对安全。

5.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近期,各类施工大面积展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要提高施工计划审批质量,从源头上杜绝施工安全隐患;

严格按照施工等级,落实干部现场把关制度;

设备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责,加大对临近既有线建设施工全过程监管力度,对过渡性、临时性施工要提前介入,全过程监控制;

严格落实施工预想会制度,找全找准安全关键,制定完善的卡控措施;

时速160KM及以上区段、动车组运行时段,严禁利用列车运行间隙上道作业,坚决杜绝超范围施工、点外违章作业和撞施工路料机具的事故。

6.坚决抓好汛期安全工作。

5、6月份为防洪主汛期,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防洪工作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意识,认真吸取以往洪灾事故教训,重点做好预防、监测和预抢、预案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处所;

建管处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重点防洪工程施工进度,保证按期完成;

遇暴风雨等恶劣天气,严格落实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雨量、大风预警和汛期雨中、雨后看守、巡查措施,对重点地段和部位要派专人看守,加大监控力度;

遇塌方、落石等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列车调度部门要坚决做到“宁停勿放”;

机车乘务员要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宁可错停,不可盲行;

路局防洪办要建立防洪系统控制办法,确保各项防洪工作及时到位。

7.确保行车设备质量稳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4月份设备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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