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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考辨
近代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学术主流对儒家的认识一直充满着批判色彩而缺乏积极的正面评价。
其中对汉初大儒董仲舒的认识,更是离不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八字定评。
近年,随着研究学术的空气逐渐正常、浓厚起来,有学者对这个定评开始了反思。
相信进一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对澄清史实,重新认识儒家都有重要意义。
一“罢黜百家”考辨
1、汉初的“百家”
“罢黜百家”,望文生义,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此前存在着百家争鸣的学术繁荣局面。
这种认识是完全不符合史实的。
实际上,百家争鸣是春秋战国的事情,早在秦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为了废除私学,“别黑白于一尊”,提议“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这个建议得到了秦始皇的采纳。
①在这以后,尽管秦朝覆亡,但随之而来的汉朝在法律制度上与秦朝一脉相承。
直到汉惠帝四年,才开始废除始于秦代的挟书律。
②这以后的文景两朝,尽管“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但收效甚微,以至于汉武帝即位之初仍然是“书缺简脱,礼坏乐崩”,不得不“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③。
由此,我们看出武帝初期的学术并不繁荣,甚至是凋敝的。
那么,所谓“百家”,在当时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上面我们提到,汉朝继承的是秦朝制度。
钱穆先生认为:
“惟汉室初尚黄老无为,继主申韩法律”④,“无为”之实则为“因循”。
因此汉初制度、法律一切全依秦旧。
战国晚年申韩一派的法家思想,遂继黄老而为汉治之指导。
⑤这里,钱先生指出汉初的学术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申韩之术;二是黄老之术。
这个观点是符合史实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百家在当时的主要表现是黄老和申韩之术。
那么,“罢黜百家”是否就是针对二者呢?
从武帝一生重用酷吏的表现来看,显然申韩之术作为罢黜目标是可以排除的。
目标只剩下了黄老之学,而从武帝时期下面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看,武帝的态度显然不是针对黄老“尊主卑臣”的学术立场,他要罢黜的另有所指。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关于申韩学和黄老学之间的关系,钱先生认为,汉初政治上首先崇尚的是黄老学,特点是“无为”,其实质是“因循”;后来采取的才是法家的申韩之术。
这里强调的是二者的区别,实际上,它们绝对不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可以说,汉初的黄老之术在法律制度层面所因循的就是秦朝的申韩之术。
二者的契合绝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内在机理方面的关联,甚至可以说有时候它们就是一个学说的两个方面。
事实上,申韩学说的代表人物是深谙黄老之学的。
不仅“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韩非子更有《解老》、《喻老》传世。
对此,司马迁深刻指出:
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
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
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
⑥道出了申韩之术和黄老之学的学术渊源。
一个现实的例子,也许更能说明黄老之学和申韩之术的关系。
信奉黄老之术的黄生和尊崇儒术的辕固生在汉景帝面前发生过一次激烈的辩论。
⑦争论的焦点是汤、武所为的性质是“受命”还是“弑”。
黄生认为:
“汤、武虽圣,臣下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的行为是违背“上下之分”的犯上作乱,因此是“弑”。
辕固生认为:
“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诛桀纣是“与天下之心”,是民心所向,因此是“受命”。
尽管辩论的结果因为景帝的干预不了了之。
但由此可以鲜明的看出,黄老学大师对君主权力的绝对维护,所强调的“上下之分”这与法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
⑧相反,儒家大师则是敢于突破了险隘的君臣伦理,肯定汤武革命的正当性。
二者的这种内在关系,是我们在分别讨论它们作用的时候不应该忽视的。
2、汉武帝要罢黜的“百家”
武帝初期,黄老之学最有力的支持者是窦太后。
窦太后是文帝的皇后,景帝的母亲,武帝的祖母。
史称:
“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在她的影响下,“(景)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
⑨其中的“不得不”,耐人寻味。
到武帝建元元年,丞相魏其侯窦婴,太尉武安侯田?
`,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均“隆推儒术,贬道家言”⑩。
如果说他们“欲设明堂”,还是处于务虚的阶段,那么,下列措施就触动了外戚的根本利益:
“强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举适诸窦宗室毋节行者,除其属籍”。
(11)当时列侯多娶的是公主,他们皆不愿意迁到属国去。
这些人到窦太后那里告状,窦太后对此非常不满。
然而,推行新政的这些人并没有到此止步。
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赵绾提出国家大事不必奏报给窦太后。
至此,窦太后不能再忍,利用自己的权威,一举罢免了窦婴、田?
`,将赵绾、王臧投进了监狱(二人自杀身亡),任命许昌为丞相,庄青翟为御史大夫。
(12)建元初年新政至此宣告失败。
虽然在史书中武帝一直没有正面出现,但新政的幕后指使者无疑即是汉武帝本人。
而武帝支持儒术的政治目的也就因此清晰了。
黄老之学崇尚的“因循”,即是重维持现状,不主张变更。
在现实上就是维护窦太后的权威及现有的权力格局,保护列侯、公主、诸窦宗室的既得利益。
所谓“隆推儒术”、“贬道家言”,其目的是反对窦太后把持朝政,企图收回帝权,打破现有的权力格局,实现政治利益的重新分配。
尽管在这场政治权力的角逐中,窦太后获胜了,但随着建元六年窦太后的去世,武帝的权威得到了确定,推行新政已经无人能够阻挡。
武帝在窦太后去世的当年六月即以“丧事不办”为名,罢免了丞相许昌、御史大夫庄青翟,任命田?
`为丞相;(13)第二年(元光元年)举行贤良对策。
(14)史书记载:
“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
`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
”(15)这里的“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所指为何恐怕是当时人人皆知的。
这个时候,董仲舒应运而出。
3、董仲舒要罢黜的“百家”
谈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能不提到董仲舒。
董仲舒少治《春秋》公羊学,兼通群经。
景帝时为博士,于武帝招贤良文学之士时,对策称旨,脱颖而出。
但董仲舒对“罢黜百家”的看法显然与当权者是有相当距离的。
我们上面提到,当时的百家主要指黄老之学和申韩之术。
在董仲舒元光元年的贤良对策中,武帝提到了崇尚“因循”的黄老之学。
武帝在册问中问道:
“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郎之上,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
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而宇内亦治。
夫帝王之道,岂不同条共贯与?
何逸劳之殊也?
”意思是,舜帝治理天下的方法是清静无为,周文王的方法是勤恳努力,帝王治理天下的道理既然是以一贯之的,为什么他们的劳逸如此的不同呢?
董仲舒回答的是:
“帝王之条贯同,然而劳逸异者,所遇之时异也”。
意思是他们之所以有不同的表现是因为他们面临的现实不同,“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16)。
而董仲舒却用大量篇幅抨击当时盛行的申韩之术。
尽管武帝在第一次策问说过“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有些针对申韩之术的味道,但在董仲舒大声疾呼:
“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不任刑。
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
”以后,武帝并没有给予积极的回应。
班固《汉书?
董仲舒传》中“及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即是董仲舒这个表现的概括。
应该指出的是,董仲舒没有一概抹杀申韩法家的合理性,他认为:
“天道之大者在阴阳。
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阳不得阴之功,亦不能独成岁”。
他要批评的是法家泛滥,不重德教的现实。
实则,在对待申韩法家的态度上,汉武帝和董仲舒相距不啻天渊。
终武帝之世,不但没有终止申韩法家的流行,反而变本加厉地重用酷吏。
史载:
“武帝时诏狱益多,二千石系廷尉者不下百余人,其他谳案一岁至千余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廷尉及中都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又十有余万”(17);“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避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今郡国被刑而死者,岁以万数,天下狱二千余所,其冤死者多少相覆,狱不减一人,此和气所以未洽也。
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桀务私,奸不辄得,狱?
t不平之所致也”。
(18)
对此,徐复观先生的分析很是透彻:
“他(董仲舒)的反法家,是为了反对当时以严刑峻罚为治。
他的推明孔氏,是想以德治转移当时的刑治,为政治树立大经大法。
”(19)“作为大一统专制统治的重大工具,在董氏世代,几乎也可以说是惟一的工具,是继承秦代的刑法。
此种刑法之酷,臣民受害之烈,只要一读《汉书?
刑法志》及《酷吏传》,稍有人心的人,无不怵目惊心”;“董氏当时痛心疾首于这些情形,希望把政治的方向,改途易辙,尚德布尚刑”。
(20)徐先生的观点把握住了董仲舒主张的实质,作为西汉“群儒首”(21),董仲舒正是站在儒家德政的立场上来抑制申韩之术泛滥的,其为民请命的道德勇气值得钦佩。
有的学者所说的:
“董仲舒只是田?
`和汉武帝‘延文学儒者数百人’时所延的一个所谓的儒者。
他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不新鲜,不过是步田?
`后尘,鹦鹉学舌,沽名钓誉而已”(22),显然不符合史实。
二“独尊儒术”考辨
董仲舒在贤良对策里面建议“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提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
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
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数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23)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对策以后汉廷以儒学为指导思想,禁绝了其他学术的发展。
实则,并非如此。
1、汉武帝并未采用董仲舒的儒家德教立场,而是坚持使用法家的申韩之术
汉宣帝时期的廷史路温舒曾说“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说明武帝以后施行的申韩之术已经愈演愈烈,这时候的狱吏已经成了“国患”,“世之大贼”了。
(24)对这一点,最高统治者自有道理。
当有大臣建议:
“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时,汉宣帝有句名言: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
(25)”可谓一语道破天机。
孔子说:
“为政以德”(26),“郁郁乎文哉,吾从周”(27),行“德教”、用“周政”正是儒家的基本立场。
宣帝的话表明,当时的治国之术明显是背离儒家思想的。
2、儒家深恶痛绝的统治者与民争利的行为,汉武帝不仅不禁止,反而支持纵容,坐享其利
董仲舒在贤良对策的第三策中力陈官吏不得经商,谓:
“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
因……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
……天子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
(28)指出掌权者利用职权与民争利,将民不聊生。
除此之外,董仲舒尚有“盐铁皆归于民”之议(29)。
而武帝为求兴太平,不惜以天子朝廷与小民争利。
武帝元封元年,命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收天下盐铁之利。
关于武帝与儒学的关系,张荫麟有一段精辟的分析:
“武帝虽然推崇儒家,却不是一个儒家的忠实信徒。
他所最得力的人物,不是矩范一代的真儒董仲舒;二是‘以峻文决理著’、‘以鹰隼击杀显’的酷吏义纵、王温舒之徒,是商人出身的搜刮能手桑弘羊、孔仅等。
在庙谟国计的大节上,他受儒家的影响甚小,儒家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他却倾全国的力量去开边,他对匈奴的积极政策,董仲舒是曾婉谏过的;儒家说‘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他的朝廷却‘言利事析分毫’。
他的均输、平准和盐铁政策正是董仲舒所谓‘与民争利业’,违反‘天理’的”。
(30)
3、武帝以后其他学派并未遭到打压,而是在同时传播
当时儒道两家思想处于对立的关系,司马迁所谓的“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31)。
但金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