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居小学规章制度一二三1doc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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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岗位培训,培训的结业证书,复印上交教导处存档。
4、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
(1)骨干教师每学期上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有教案、记实。
(2)每位骨干教师每年培养一至两名青年教师。
(3)高级教师、骨干教师承担培训的教材辅导、研讨会主讲人的任务。
5、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以继续教育培训和基本功训练两部分为主。
另外相关人员参加班主任培训和科研人员培训。
(1)全体教师人人有自学笔记,随感笔记。
每学期5篇心得和5篇案例分析,一篇继续教育论文。
定期测试,教材辅导,召开研讨会。
(2)每位教师每学期备一节好课,在教研组内进行说、讲、评系列训练。
开学初全员学《课程标准》并测试,青年教师进行钢笔字、粉笔字训练。
(3)学校建设校园网,开展网上培训。
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事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学校重大决策,能够公开而且可以公开的校务活动,都要实行公开办事度,接受群众监督。
校务公开重点有以下几项内容:
1.本校的发展计划、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校长、书记的年度述职报告及工作总结;
2.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大额经费支出;
3.大件物资、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情况;
4.申报或评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情况;
5.重大福利、收益(包括奖金)分配方案;
6.校长、书记廉洁自律情况;
7.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拨交情况;
8.学生每学期规定收费标准、春游、秋游等综合实践活动等一事一议收费使用情况;
9.工作中出现的该公开的建议或决定。
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代会形式:
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将需公开的有关内容作为教代会的议题,由校长向大会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决定;
2、设立校务公开公告栏:
3、对全校教职工,将需即时公开的内容在校园网上发布。
4、对社会、家长、学生需公开的内容以公告专栏和书面通知等到方式进行。
5、校务会形式:
行政负责人定期在校务会上通报公开事项。
6、专题会议形式:
对有一定时效性的工作事项,及时召开会议通报。
监督和检查:
学校成立相应的由工会主席为组长,职代会代表为组员的监督小组。
对学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以保证校务公开的工作顺利实施。
学校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界定
1.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缝针及其它严重后果。
2.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可能产生恶劣影响。
3.校园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然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二、重大事故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
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办公室及相关领导。
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办公室参考。
5.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校长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三、对末履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人员的处理对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等情者,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设立若干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2、学校安全实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行政值日负责人为值日日安全第一责任人,值日教师为值日区安全第一责任人。
3、学校制定教室、专用教室、资料仪器室、图书室等专用室财产管理制度和校园设施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每学期期初登记,期末检查考核或签订有关责任状。
4、加强值日工作,明确值日职责,定人定岗定时,确保校内学生安全。
校内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加强学生活动安全、学习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6、学生安全、财产安全纳入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7、严格学校财物购进、借用、维修、损耗等管理制度,建立有关台帐。
严格执行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8、严格《门卫制度》,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出校门。
9、加强校舍、设施、设备、器材、药品等安全检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10、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加强与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校园安宁和师生人身安全。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开展,密切联系到社会的稳定,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教师要尽心尽职,认真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2、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班级安全工作负总责,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3、德育处、班级要定时组织学习安全自救知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班主任要定时检查班级各种设施情况(如电插座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5、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情况下,班主任要尽心尽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如发生意外,应及时上报学校,配合学校及时处理,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4、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
5、教室采光好,每个教室不少于6盏日光灯。
6、黑板光滑平整,保证无反光,无裂缝。
7、课桌椅根据学生身高配套,第一排课桌椅的前缘距离黑板不少于2米。
8、教师要按时上课,遵循儿童身心、心理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时间,不拖堂,课堂作业课内完成。
9、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的读写姿势,腰板直,坐端正,做到“三个一”,即眼离书本一尺,身离桌子一拳,手离笔尖一寸。
10、每日做好两次眼保健操,教育学生注意用眼卫生。
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1、教学工作检查内容是:
教学过程(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总结),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教学效果、教学常规等。
其中上课情况是教学工作检查的重点。
2、教学工作检查实行教研组长定期常规检查与领导,教导处不定期抽查及教师互查相结合的原则。
3、每学期开学初,教导处要认真检查学科教学计划的制定,教研组长要把好第一关。
4、每月全面检查各组备课情况、教研活动、教师听课笔记,学生作业等各一次,由教导处组织实施,教研组长检查本组教师,教导主任检查教研组长,检查情况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5、每学期期中或期末(也可放在平时)由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长、教导主任抽查一次。
6、每学期各教研组要利用活动时间,至少总查一次,在此基础上,每学科举办一次评选优秀教案和作业活动,对有创新性的优秀教案和作业及时进行表扬、展示。
7、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组织力量对某个年级或某个学科的教学工作进行专项或全面检查。
8、上课情况的检查主要依赖于深入课堂听课,为加强对上课情况的检查,必须建立听课制度,负责教学的业务校长和教导主任每周至少听3节课(全学期不少于48节),教导处其他教学人员、中心教研组长每周至少听2节(全学期不少于30节),其他行政人员每周至少听课1节(全学期不少于20节),教师一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15节。
听课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以便改进教学。
教研组长每学期检查两次本组教师听课记录,教导处每学期检查两次组长的听课笔记,校长每学期检查两次行政领导干部的听课笔记,且听课30节以上。
9、教学效果检查,主要以期中、期末考核为主。
每个教师在期中、期末考核后都要填写教导处下发的质量分析表、作业成绩统计、试题分析,汇总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
教导处要及时统计好全校各年级的成绩,在期中考试后两周或开学初向全体教师作分析,指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学校领导要仔细阅看教师的教学情况分析表,了解情况、指导教学。
10、教学常规检查,主要由教导处负责,要加强对教学常规的检查、督促,及时记载教学常规检查情况,并定期总结,改进不足。
每学期由学校组织2次全校性的检查(期中、期末各一次),每月由教研组长组织检查一次,结合平时抽查。
11、每学期学校应组织各班学生代表座谈教学工作1—2次,听取他们对各科教学及学校整个教学工作的意见。
教研教改制度
1、学校建立教师教研制度是提高教师素质,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质量的主要管理制度,教师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学校、县、市各级教研会议,接受新的教学信息,树立现代教育教学的思想体系,克服陈旧教学观,塑造新的教师形象。
2、依时参加学校、县、市教研活动,做好笔记,记录,学校教研组内教研活动要有中心,有计划,有内容,有地点,有参加人。
3、校内教研要求每位教师都应结合学科特点,教材内容,科研课题进行在教学思想、方法、程序手段、教具等方面的研究,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开设试验课,公开课。
4、接受学校行政、上级教研室及有关部门检查、听课、评课,主动征询意见,改进教法,达到优化课堂教学质量。
5、写好学期(年度)教研计划、总结、论文及有关分析统计资料、报表。
6、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课题组成员应有义务辅导、参与学校教研活动,并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熟悉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等内容。
7、按学校档案要求,整理好资料,依时交档案室入档。
8、教师在教研中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课题实验工作。
并每学期初自选好子课题,写出计划,实施措施、方案,期末交出有份量经验总结、论文。
9、学校科研组应订好科研计划,实验步骤,实验目标,帮助教师完成各学科目标的实验系列,调整部署实验进度,保证实验效果和质量。
每次活动都要有记录(详实)。
10、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要与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挂钩。
无故缺席者要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
微机室管理制度
1、非专职微机老师,不得擅自进入机房上机操作。
2、机房的各种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或改为其他用途。
3、机房的锁除本校微机老师拥有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配制。
4、学生必须在门外作一定的清洁准备,才能进入机房上课。
5、上课时,教师要组织好学生,不准学生乱跑乱撞。
不能乱动机房中的各种设备以免损坏,班主任要协助微机教师共同管理。
6、微机教师每天上课完后,必须检查每台电脑是否关闭电源或有其他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7、每天必须清扫机房,保持机房的卫生清洁。
8、爱护机房里的计算机及各种设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是全校教学实践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反映教学过程的系统而完整的历史资料。
教学档案记载了学校的成长、发展过程,对今后进行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一)凡是我校在完成教学过程中所形成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原始资料和各种文件(包括文字、图片、计算机软磁盘)等均应按档案制度立卷归档,集中统一管理,为当前和长远的教学工作服务。
(二)教学档案工作的责任部门是教导处。
学校的综合档案室内设立教学资料专柜。
教导处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教学档案,并保管部分教学档案。
(三)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是:
对全校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教学档案的准确和完整,利用教学档案为教学工作服务。
(四)教学档案管理日常工作如下:
1.收集教学档案并加以整理、分类、编目、制卡和保管。
2.积极开展教学档案的利用工作,办理借阅手续。
3.办理教学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4.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5.对各教研组提供教学档案工作进行咨询指导。
(五)归档教学资料范围:
教学资料:
l.永久性保存资料:
(1)上级关于教学工作的指示、文件。
(2)教学行政史:
本校教学工作规划、计划、规章制度、重要会议记录和工作总结等。
(3)本校的实施性课程计划(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4)教师业务档案,教师花名册。
(5)教学改革,实验,课题的调研论证、实施方案、实施过程、总结等专项(专题)资料。
(6)各学期教学日历、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表、课程表、考试安排表。
(7)教学(教师)评估资料。
(8)教学成果资料。
2.长期保存的教学资料:
(1)学期授课计划、实验开出计划;
(2)学生参加各项综合实践活动计划,报告,小结等。
(3)考试空白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4)考试质量分析表、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考核成绩统计分析资料。
(5)全校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6)教师工作量报表及统计资料。
(7)本校教师发表的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
(8)学生参加各项比赛、竞赛获奖资料。
(9)各学科优秀教案。
(10)教学设备统计资料。
3.短期保存的教学资料:
(1)教导处日常教学检查记录,调课记录,考场记录,教学常规检查材料。
(2)学生座谈会记录。
(2)历届毕业学生学藉资料、花名册、毕业照、任课教师。
(3)历届新生录取花名册。
(4)历届学生成绩册。
2.长期保存的学籍资料:
(1)历年毕业生升学情况。
(2)各学期、各学年休学、退学、留级学生名单(报告及审批材料)。
(六)教学档案的收集:
教学档案一般由教导处等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各项教学管理工作过程中收集,积累而成。
某项工作完成后,由教学管理人员将应收资料整理后交资料员归档。
部分资料由资料员向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收集。
教导处应对各种教学资料的收集要求及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和通知。
各教研组、教师个人应按时提供各种教学资料。
凡归档文件应书写整齐、清楚。
教学档案范围中未作出规定但有保留价值的教学资料,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应主动与资料室联系。
(七)教学资料归档立卷要求:
1.立卷时应按照其自然形成的规律,保持其内在联系,根据立卷材料的多少和材料本身的内在联系,组成一个或若干个案卷。
卷首应填写项目名、立卷日期,档案内容简介和卷内目录;
卷内要填写备查表。
案卷标题要能确切反映案卷内容。
文字简明扼要。
2.案卷装订由档案室统一办理。
不能装订的材料用统一格式的纸袋或其它方法妥善保存。
(八)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
档案室将接受的教学档案进行登记、装订后,立即确定其保管期限。
1.凡在使用方面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2.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定为长期保管:
长期保管的年限为15年以上直至不用;
短期保管年限为5年直至不用。
3.超过保存期限不具任何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可以销毁。
对拟销毁的档案应征求原立卷部门意见,填写销毁清单,经主管校长签字后在校长指派人员监督下销毁。
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单上签字。
(九)教学档案的借阅和索取:
1.教学档案为教学服务,供领导和教师查阅、研究、参考。
2.本校教学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在档案室内查阅教学档案。
3.本校教学人员外借或复制教学档案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4.外单位人员借阅、复制教学档案须经主管校长同意。
5.阅读使用教学档案应该严加爱护,保持整洁,保证安全,不得涂改。
教师请假制度
事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特点,原则上不予请事假。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应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离校。
婚假婚假一般3天;
晚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10天。
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产假1、法定婚育(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
产假为90天(含产前假15天)。
2、晚婚育(女24周岁结婚):
产假为120天(含产前假15天),男方护理假为3天。
3、难产、多胞胎:
难产增加15天,凭医院证明;
多胞胎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4、怀孕流产:
怀孕3个月以内,20—30天;
3—7个月42天;
7个月以上90天。
5、产假期限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计算。
产假期满,如身体没有复原,不能从事工作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其超过的假期与病假处理相同。
6、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婴儿在哺乳期内,每天可安排两次,每次30分钟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病假凡属生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持公费医疗规定的就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
丧假凡是教职工直系亲属的丧事可准假3天,如在外地治丧可给一定路程假。
若教职工本人主持丧事,料理善后事宜,可增加丧假2天。
探亲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请假批准权限1、事假、病假:
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
1天以内教师由级部主任、行政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后勤由总务主任批准;
假期在3天内由分管校长批准;
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级部主任、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自己安排好课务、工作,如因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批准人应负责安排请假人课务、工作。
2、婚产丧假校长批准,由分管处室领导安排好工作。
教师假期制度
一、产假、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产假、哺乳假的规定。
具体如下: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
1、产假假期: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
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
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
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二)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
2、妊娠未满七个月,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工作时间。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
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三)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6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假期待遇: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含县定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含县定补贴)、省直补贴停发。
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5、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6、哺乳时间:
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
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
工资照发。
7、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8、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9、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10、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二、病假
为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务院于1981年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
通知规定了机关工作人员的病假工资待遇,事业单位人员可参照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一)病假假期及待遇
1、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人员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3)请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按80%计发。
(4)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奖金(即活工资部分)如何发放,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但对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