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工作意见地理生物66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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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室布置:
XXXXXXXXXXXX
考场布置检查:
试卷装订室物资准备:
考生组织:
宣传员:
卫生员:
XX医院卫生员一名
接待:
厕所:
XXX(男)XXX(女)
保卫XXXXXX
三、、考点外景要求
1、考点场标:
自贡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
中学考点
2、考点彩旗、宣传标语、考点、考场禁区、警示性标语(建议为:
严肃考纪,沉着应考)、鼓励性标语(建议为:
祝你考试成功)。
宣传栏目张贴《考试时刻信号表》《考试科目、时间》《考点平面示意图》《考生守则》以及举报电话和考场曝光台。
3、考点办公室、试卷装订室、试卷保密室(保密制度上墙)、小件物品存放处、医务室、广播室、考生和领队休息室、茶水供应处、厕所等标志。
四、考试时间
6月13日下午3:
00—5:
00
五、考试时刻信号及要求
时刻
要求
信号
备注
2:
40
考生入室
铃声10秒
学生于2:
30进入考室,进行考前教育。
45
发答题卡、草稿纸
50
准备发卷
55
分发试卷
3:
开始答卷
铃声5秒
5:
考试终了
铃声15秒
六、考务工作
1、我校于6月13日下午2:
10进行地理生物监考教师培训。
2、监考员的配备原则与要求(按区招办《2012年初中毕业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要求)
3、考室设置、考室布置及要求
(1)考室设置
初二考室设置:
7间考室
四楼
三楼
059
060
061
二楼
055
056
057
058
底楼
考生休息室
(二1)
考生休息室(二2)
考生休息室(二3)
考生休息室(二4)
医务室
(2)考室布置及要求
①在考场的前门正中,贴上本考场编号,并标明本考场考生起始号。
考场编号为全区通排号。
②考场——考场应安静、采光好,清洁通风,能防暑、防暴雨。
考场内,凡挂图、张贴物、字迹等均应清除或覆盖。
多余的课桌凳必须全部搬离考场。
③课桌——课桌应平整。
课桌的抽屉应尽可能朝前。
④座位——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相邻两课桌之间应相隔一定距离(一般不低于80厘米)。
考生的准考证号末尾两位数即为考生考试时的座位号,座位号应从正门第一张课桌起,竖行排列5列6行,呈“ ”型,座位号签贴在课桌的左上角。
⑤考场门口设置小件物品存放处。
4、监考工作程序及指令
时间
指令
工作程序及要求
开
考
前
20
分
钟
监考员甲:
请大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上座位号旁。
宣读《考生守则》(略)
考生入室。
宣读指令。
监考员乙:
1.组织考生入考场。
考生的禁带物品须集中在小件物品存放处。
2.核对考生是否对号入座。
15
讲《答题卡》的填涂方法。
用钢笔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写上你的姓名。
在“准考证号”栏空格内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准考证号并将下面竖列内对应的那个数字方框涂黑。
把“科目代号”栏内与这堂考试相符的科目名称右边的那个方框涂黑。
填写前仔细阅读《答题卡》上“注意事项”,填涂好后注意检查。
如果没有按规定填涂或填涂错了,影响机器评分,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答题卡、草稿纸。
核对《答题卡》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及考试科目是否填写和填涂正确,发现错误立即纠正。
10
准备发卷。
1.当众验封,开启试卷袋,逐份清点,作好发卷准备。
2.板书本堂考试的科目,试题的张数和页数
试题如有“更正通知”一并写在黑板上。
继续前项工作。
5
1、这是_____科考试,请检查一下你的试卷是不是_____,然后看黑板:
这科试卷有____张,共______页。
请清点。
若发现缺页、白页或试题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有破损等,请举手报告。
请注意: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动笔答题,否则,将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2、答试卷一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若将答案写在试卷一上,概不给分;
答试卷二时用钢笔直接在试卷二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答题。
请用钢笔在试卷二密封线内规定的地方准确工整地填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
(若这一科试题有“更正通知”,请考生按照黑板上的“更正通知”更正。
)
分发试卷。
向考生分发试卷后宣读指令。
指导考生首先核对试卷科目是否相符,清点试卷页数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楚等,然后按要求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
正
点
现在开始答卷。
1.在考点统一发出开考信号时,即宣布指令。
2.在前台监视考生答题。
监考员甲、乙:
l.再次逐个核验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填涂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
若有问题,立即查明,并报告考点办公室,予以处理。
2.在检查过程中,要始终确保一名监考员在前台监视考生答题。
后
1.禁止迟到15分钟的考生进入考场;
处理缺考试卷:
1.在总分栏填写“缺考”字样;
2.填写试卷密封线内各栏目;
3.在《答题卡》上填写、填涂缺考标记、准考证号栏和本堂考试的科目栏。
30
监考员甲:
注意执行“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的规定。
检查提前交卷考生的题、卷、卡和草稿纸等是否齐全和是否按顺序整理好并翻放在桌上。
试
终
了
考员甲:
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请立即停笔。
如果继续答题,将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请整理好自己的答卷,方法是:
把试卷按第一页到最后一页的前后顺序折好。
分卷考试再把答题卡放在最上面,下面依次放试卷二、试卷一,最下面放草稿纸。
考试终了信号响毕:
1.宣读指令。
2.逐个验收考生答卷,验收完后,请考生有秩序地离开考场。
3.考生全部退出考场后,将试卷分别按《答题卡》、试卷一、试卷二)考号顺序整理、清点无误后,同乙一起直入考点办公室。
1.甲宣读指令时注意考生有无违纪行为。
2.收齐全部草稿纸。
3.收拾清理室内纸屑物品,关好门窗。
到
答
卷
装
订
室
按试卷装订要求准确无误装订试卷,并交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5、试卷装订验收及要求
(1)答题卡密封方法:
答题卡由监考员乙按考号顺序(包括缺考生的,从小到大,小号在上)整理好。
叠齐,交监考员甲核对无误后经主考复核装入原答题卡袋内(注意:
答题卡不能折叠或损坏),在“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考生准考证号”、“本考室首考号”栏据实用蓝色墨水钢笔填好,无误后密封,贴上“机读答题密封条”。
(2)卷二、密封好的答题卡袋、卷一、草稿纸等全部收集好后送交考点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验收。
(Ⅰ)验卷:
①卷二的份数、张数有无遗漏;
②答卷册按准考证号顺序及每份答卷张数有无前后颠倒;
③在夹子所夹的另一端是否有应夹而未夹住的;
④有无折叠后被夹住的;
⑤试卷密封线外有无考生姓名、考号或其他标记等。
发现在密封线外写有考号等,用浓墨覆盖。
无误后装订,其步骤是:
①取下夹子,用答卷密封封面包住答卷的密封线一端(注意,先将答卷正面的标记封面折好,以保证其正面装订线与答卷的密封线重合),并按封面正面的标记打孔;
②从“线结”处下针(单线),沿装订线虚线上下进针,再回到“线结”处打结;
③在密封签处贴上省招办统一印发的“密封签”。
(Ⅱ)验册:
装订好后,将答卷册向后折(密封签露在上面)。
交工作人员检查:
①每份答卷是否都装订在密封线处;
②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③密封签是否贴好;
④答卷册是否按规定折叠。
合格后,拉出原试卷袋上预发的“密封条”,交主考(副主考)最后验收。
(Ⅲ)验袋:
①答卷是否装入原试卷袋中;
②密封条是否贴好;
③试卷袋正面应填的内容是否如实填写。
注:
所有草稿纸均不装入答卷册。
卷一按考号顺序收集后,不装订,连同草稿纸交主考(副主考)。
六、各类工作人员职责
(一)督考员职责
1、检查考点布置情况以及考点、考室净化情况和监考人员培训情况;
2、检查考前教育和考点秩序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
3、检查考点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4、检查考点试题保密保卫情况和运送、分发、回收情况以及考后考生答卷的装订密封情况;
5、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区招办报告并根据区招办意见与考点负责人一道处理。
(二)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
1、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工作;
2、搞好试题(卷)的保密工作和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3、选聘好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并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做好备考各项工作;
5、解决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处理偶发事件;
6、及时撤换不称职或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7、负责指挥和处理本考点考务工作,及时将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和其他重大事故报请区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8、负责考点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落实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责;
9、召开每科考试考前监考员会议,及时总结考试情况,解决考试中存在的问题,表扬好人好事;
10、巡视各考室,检查考生的考试情况和监考人员的工作情况;
11、负责做好考试指挥袋使用和破损卷、余卷、答题卡的调换工作;
12、做好考试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3、准确无误的做好考后考生试卷的装订、验收及回收工作。
(三)监考工作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佩戴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2、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3、考生入场前和每堂考试结束后,应检查、清理考场。
4、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5、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准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地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入《考场记要表》,没收违纪证据,附在《考场记要表》后。
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告考点负责人及时处理。
6、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7、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佩戴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
未经当地招办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8、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
不准吸烟;
不准阅读书报;
不准谈笑;
不准抄作试题;
不准在考场内频繁走动,或无故在考生旁逗留,或检查考生答题,影响考生作答;
不准提前和拖延、缩短考试时间。
在考试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9、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宣布离终了所剩时间。
10、监考人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卷交考点验收合格后,装订密封,不能漏装、错装或倒装。
11、监考人员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舞弊,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者,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生领队职责
1、考生领队应于考试前带领考生到考点,熟悉考试座位及考点环境。
2、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宣布考试纪律和考生注意事项,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
随时注意作好对考得差的考生的思想工作,表扬好人好事。
3、必须在每科考试前三十分钟,带领考生进入考点,考完后清点人数后解散。
4、考试前要反复督促和细致检查考生应考的一切准备。
5、关心考生生活,教育考生注意清洁卫生和安全。
6、考生在应考时,领队只能在考点指定的地点休息,并为考生代管书包等,不得离开考点,也不得在考室周围逗留。
7、在考试期间,领队应接受考点主考的领导,协助主考组织好考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附:
考生守则
一、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教室。
三、除有关科目必备的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擦外,其它任何物品(含移动电话、传呼机、带计算器的手表等)不准带入考室。
四、按“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
只能在答卷纸、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或涂黑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不得在答卷、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卷Ⅰ要求用2B铅笔答卷,卷Ⅱ要求用书写蓝或黑颜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答卷,但不得同时用两种不同颜色、不同类型的笔作答。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考生在考试中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
六、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
涉及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室纪律。
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
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
不准吸烟。
八、考生离开考室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室。
离开考室后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和交谈。
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九、违犯本守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忠告考生
1、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2、招生考试,一律不用添卷纸。
写在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3、考生应认真填涂自己的考号、姓名,错填、漏填将影响考试成绩。
4、开考信号发出前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一律不准答卷,否则,以违犯考试纪律论处。
5、考生不得将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室,否则该科将以零分计算成绩。
6、对本次考试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按《四川省高等学校、中专招生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电子设备或者利用其他工具、方式传递试题答案、信息的;
(五)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其他以欺骗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或者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直接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的,事后查实的。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以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举报电话
XX市招办:
XXXXXXXXXXX区招办:
XXXXXXX
考场曝光台
考场专门设置曝光台,若发现违纪舞弊事件,将按下列栏目立即曝光:
准考号
考生姓名
毕业学校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