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情况说明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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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进展最快的一种形式。
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
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养劳动力资源的进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顺应我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的资源比较优势。
特殊是在近几年来我国传统的就业岗位不断削减、而劳动力供应不断添加的状况下,进展劳务派遣意义愈加严重。
1.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和作用1.1劳务派遣的概念非特指的“劳务派遣”是一个关于现象、机构、人群和行为的宽泛的概念,它有三种含义:
“劳务派遣”型工作支配、“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型就业。
1.1.1“劳务派遣”型工作支配“劳务派遣”型工作支配,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从事赢利性的劳务供应业务的组织,来支配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别的工作需要的工作支配形式。
1.1.2“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
它从事的是单纯运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进展。
1.1.3“劳务派遣”型就业“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轨就业形式。
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
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
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
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
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1.2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
九十年月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动,我国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自主地位日益确立,他们会依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趋利避害,自发地打算用工、就业形式和运营形式,这是劳务派遣产生、进展的根本前提。
1.2.1大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是劳务派遣型工作支配产生的次要缘由长期以来,我国体制内积存了大量的低效率和无效率劳动力。
随着企业用工制度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企业开头掌握人员数量增长,并精简人员,劳务派遣成为企业避开直接冲击社会、进行正常裁员和非正常裁员的重要渠道。
1.2.2劳动力市场机制造用的不断增加是劳务派遣型就业产生的次要缘由随着职业引见机构和职业引见事业的进展,逐渐产生了劳务派遣的机构和功能。
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由于本身就业力量比较弱,难以自谋职业、自主就业,于是,有关部门将他们组织起来,通过劳务派遣实现就业。
另外,也有一些就业力量比较强的劳动者,不满意于固定在一个正式单位中,实行了劳务派遣就业形式,以丰富本人的阅历,添加本人的收入。
另外,随着大中专同学就业变得越来越困难,许多毕业生也通过劳务派遣来积累工作阅历,为将来就业打基础。
总而言之,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劳务派遣,不但满意了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需要,也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服务,体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特点。
1.3劳务派遣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劳务派遣是劳务经济的一种形式,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
从我国的实践看,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3.1使流淌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到2000年止,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50.0%,而农村从业人数却占到全部从业人数的70.1%,就业的城镇化率严峻滞后。
由于农村人口增长即新增劳动力增长远快于城镇,使得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任务非常艰难。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劳务派遣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有序转移:
一是输入地有关部门成立劳务派遣机构,将转移劳动力集中管理起来,包括住宿等问题,以满意当地对转移劳动力的需要,如天津的做法;
二是输出地在输入地成立劳务派遣机构,有针对性地关心输出地劳动力转移就业,如山东的做法。
跨地区劳务派遣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主。
2.劳务派遣公司运营范围是什么
劳务派遣公司运营范围包括从事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托付聘请、职业培训、人才网营运、猎头服务、批量劳务安置、择业指点询问和管理询问。
运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营劳务派遣业务。
”同时,运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
扩展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其次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供应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爱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酬劳;
(三)领取加班费、绩效奖金,供应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零件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参考材料来源:
搜狗百科-重庆邦泰劳务派遣公司
搜狗百科-劳务派遣单位
3.劳务派遣公司运营范围是什么
一般来说关于劳务分包公司的详细运营范围这是要看公司的资质的,要看这个建筑劳copy务公司申请的是哪些百资质,只能分包所申请资质范围内的工作且承接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劳务分包资质分为两个等级,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二级资质为低级..两个资质等级没有太大的区分,仅仅是一级资质比二级资质的申请要求高,分包项目没有变化,像抚州那边有家远大建筑劳务,它是属于一级资质的公司,所以运营范围是很广泛的,次要运营建筑劳务分包;
大路路面工程施工;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承包;
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承包;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
土石度方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承包;
桥梁施工;
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
铝合金门窗承包及防水工程承包等等。
4.被调查如何写劳动用工状况说明
确定是被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了吧!
劳动用工状况说明
XXXX:
我单位成立于X年X月,注册地XXXX,注册登记号XXXXXXX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社保登记号XXXXX,用工登记号XXXXX。
现有员工X人(其中劳务派遣人、非全日制用工人,全日制用工人等),签订劳动合同人,未签人。
五险缴纳状况:
工时按排状况(能否做过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等)
工资发放状况:
加班状况(写明特别性):
工作休假及轮休状况:
此说明。
XXXXXXXXXXXXXXXXX公司(加盖公章)年月日
附:
职工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核定单社保缴费凭证等复印件
一般要求就这些了。
盼望对你有所关心。
感谢!
5.被调查如何写劳动用工状况说明
现有员工X人(其中劳务派遣人、非全日制用工人,全日制用工人等),签订劳动合同人,未签人亥
企业劳动关系情况的说明
一、员工基本状况:
应写明用人单位实有的员工人数,其中。
本地人员数、外地人员数、征地农夫工人员数、残疾人员数等应当分别写明。
二、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执行状况:
原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状况等。
三、企业变更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变更状况:
员工劳动合同需不需重新签订;
变更后的员工劳动合同的期限,有无劳动争议。
四、变更劳动关系后对员工的经济补偿:
补偿人员和标准,几人,累计补偿费用XX元
6.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怎样办理
各地区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会有所不同,详细您可询问当地人社局。
一、办理条件: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百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顺应的固定的运营场所和设备;
3.有符合法律、度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1.《劳务派遣运营许可申请知书》;
2.已设立的道公司法人供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方案设立的公司法人专供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当年增资的企业,审计报告中注册资本仍为增资前的公司法人还需供应验资报告;
5.方案设立的公司法人及当年设立的公司法人供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运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我们可属以处理,盼望能够帮到您
纯手打,望接受,感谢。
7.被调查如何写劳动用工状况说明
劳动用工状况说明XXXX:
我单位成立于X年X月,注册地XXXX,注册登记号XXXXXXX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社保登记号XXXXX,用工登记号XXXXX。
五险缴纳状况:
工时按排状况(能否做过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等)工资发放状况:
加班状况(写明特别性):
此说明。
XXXXXXXXXXXXXXXXX公司(加盖公章)年月日附:
职工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核定单社保缴费凭证等复印件一般要求就这些了。
盼望对你有所关心。
感谢。
8.劳务派遣员工如何管理
劳务派遣业务是种全新的人事服务业务,也可称作雇员外派,员工租赁等等。
是随着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分,而衍生出的一种新兴行业,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通过劳务派遣可为不同企业供应多标准、多层次、敏捷牢靠人员,以满意用人单位对各类人员的需求。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如下:
(一)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材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隐秘。
(二)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三)派遣期间,本单位可依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仔细履职。
经本单位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发觉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发觉一次扣发当月劳务酬劳的30%,发觉二次扣发当月劳务酬劳50%,发觉三次即退回派遣单位。
(五)依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人员供应相关的劳动爱护用品,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向派遣单位申报工伤。
(六)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随时将该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利益形成损害的。
4、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状况,导致派遣单位与本公司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
(七)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派遣公司培训或者经本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严重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本公司因生产运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依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
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确需加班应经本单位职能管理部门担任人同意下达加班通知书后方可加班;
如遇加班本单位应当支配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支配调休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领取加班酬劳。
加班酬劳的领取方式与其工资的领取方式相同。
(九)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由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共同商定,由派遣单位领取工资,被派遣单位以劳务费形式领取。
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酬劳确定。
(十)劳务派遣期间,本单位对派遣人员实行月度与年度绩效考核。
月度考核以完成肯定的工作量及出勤状况为主,考核结果与当月的劳务酬劳挂钩;
年度考核次要依据个人的工作力量、工作贡献、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年限进行评定,考核结果与年度调整劳务酬劳挂钩。
详细考核方法依据各岗位不同工作性质而制定。
(十一)派遣人员工资,由派遣单位按规定领取,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十二)派遣人员的假期参照派遣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员工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两者存在不全都的,参照《暂行规定》执行。
1、派遣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迟到、旷工等项目。
3、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4、派遣人员违反本公司考勤制度的,本公司将参照《公司考勤管理方法》予以处理。
公司有权向派遣单位照实反馈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并以此作为派遣单位对派遣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
9.劳务派遣怎样办理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运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申请运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顺应的固定的运营场所和设备;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运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运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运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顺应的办公设备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酬劳、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据下列状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打算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打算书》;
打算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打算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许可机关打算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能否准予行政许可的打算。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打算的,经本行政机关担任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打算,并自作出打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打算,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宅、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运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
《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分为副本、副本。
副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担任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后,应当妥当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宅、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转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打算,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连续存续,其名称、住宅、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转变的,应当根据本方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根据本方法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需要连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连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运营状况;
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连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根据新申请运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第十九条许可机关应当依据劳务派遣单位的连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能否准予连续的打算;
逾期未作打算的,视为准予连续。
准予连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运营许可证》。
其次十条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连续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连续书面打算,并说明理由:
(一)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运营状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运营状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遭到2次以上行政惩罚的。
其次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运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运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